一、第一阶段
〔我们在这里首先遇到的是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其次是与
笛卡尔哲学相联系的斯宾诺莎哲学,后者只是前者的必然发展;方
法是它的一个重要部分。第三,有一种方法与斯宾诺莎主义并行,
也同样是笛卡尔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这就是马勒伯朗士所代表的
那种哲学。〕**
1.笛卡尔
勒内·笛卡尔事实上是近代哲学真正的创始人,因为近代哲
学是以思维为原则的。独立的思维在这里与进行哲学论证的神学
分开了,把它放到另外的一边去了。思维是一个新的基础。这个
69
人对他的时代以及对近代的影响,我们绝不能以为已经得到了充
分的发挥。他是一个彻底从头做起、带头重建哲学的基础的英雄
人物,哲学在奔波了一千年之后,现在才回到这个基础上面。笛卡
尔对他的时代以及整个哲学文化所起的作用,主要在于他以一种
自由、简捷而又通俗方式,撇开一切假定,从通俗的思想本身出发,
从一些十分简单的命题开始,把内容引到思想和广延(即存在)上,332
给思想树立了它的这个对立面。他曾经抛开一切假定,毅然从思
维开始;这种思维带着明白确定的理智的形式,是不能称为思辨的
思维、思辨的理性的。他用来当作出发点的是一些确定不移的规
* 第220页。
** 第220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定,但这些规定只是思想的规定;这是他的时代的方式。法国人所
谓精确科学,即确定理智的科学,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当时哲学
与精确科学不分,后来两者才分开。
他的生平:笛卡尔1596年生于都棱省的拉·爱伊,出身旧贵
族家庭。他在一所耶稣会学校里受了普通教育,成绩优异,天资颖
悟,而且好学不倦,涉猎颇广,博览各种学说,除了古代典籍以外,
还研习了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天文学等等。但是,他早年在
耶稣会学校中的学习,以及后来的进一步学习,在他努力研究各种
科学之后,促使他对书本的学习发生了强烈的反感;他离开了这所
学校。他感到困惑,怀着得不到满足的渴望;但是这只有使他对科
学的热忱变得越来越强烈。①
在十八岁的时候,青年的笛卡尔到了巴黎,生活在大世界里。
但他在这里也没有得到满足,不久就离开了社交界,又重新研究学
70 333 问。他 incognito〔隐姓埋名〕退居巴黎郊区,在那里避开世务,专
心研究数学,不让任何以前的熟人知道他在哪里,直到两年之后,
才终于被老友们发现,被拉了出来,重进大世界。———这时他又完
全抛弃了书本,投入世界,投入现实。后来他到荷兰参加了军队;
以后不久,在1619年,即三十年战争的第一年,他以志愿兵身份加
入巴伐利亚军,在梯黎将军的部队里参加了好多次战役。(他感到
科学有很多不能令人满意之处,于是投笔从戎,——但这并不是因
为他觉得科学太少,而是由于他感到科学太多、太高深了。)他随军
① 布鲁克尔:《批评的哲学史》,第四册,第二部,第 203—207 页;笛卡尔:《方法
谈》,第一部(阿姆斯特丹1672年4月版),第2—4 页(古桑本《笛卡尔全集》,第一册,第
125—130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住在冬季驻地时,曾经下过一番钻研的苦功,例如在乌尔姆他就结
识了一位精通数学的市民。他在多瑙河边的诺易堡冬季驻地下的
钻研工夫更深,再次感到迫切要求在哲学上开拓一条新路,来彻底
改造哲学。他向圣母许愿,如果圣母允许他完成这一计划,如果他
终于达到了心安理得的地步,他将前往洛勒托圣地去朝拜。——
在布拉格战役中,他也是这样专心地在从事钻研;选帝侯腓特烈就
是在这次战役中失去波希米亚王位的。笛卡尔目击这次野蛮的厮
杀,心里更加不安;1621年他辞去军职,在日耳曼的其他地区做了
很多次旅行,后来又到过波兰、普鲁士、瑞士、意大利、法国。①
他后来鉴于荷兰比较自由,于是退居荷兰,在那里实行他的计
划。他在荷兰安安静静地从1629 年住到1644年,——在这个时 334
期他安心著述,发表了他的大多数著作,并且为这些著作进行辩
护,反击了各色各样的攻讦,特别是僧侣的攻讦。最后,瑞典女王
71
克利斯丁娜把他召请到斯德哥尔摩的宫廷里,这是当时最著名的
学者云集的地方;1650年他在斯德哥尔摩去世。②
笛卡尔不但对哲学有新发展,对数学也有新发展。他发明了
许多重要的方法,在这些方法的基础上,后来建立了高等数学上各
种最光辉的成就。直到今天,他的方法还是数学上一个重要的基
础。笛卡尔是解析几何学的发明者,因此也是在这一方面为近世
数学指出道路的人。他对物理学、光学、天文学也有研究,并且在
① 布鲁克尔:《批评的哲学史》,第四册,第二部,第 207—217 页;笛卡尔:《方法
谈》,第一、二部,第6—7 页(《全集》,第一册,第130—133 页);托马斯著《笛卡尔赞》的
注释(古桑本《笛卡尔全集》,第一册),第83 页以下。
② 邓尼曼书,第十册,第 210—216 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这些方面有极大的发现。不过我们所要讲的不是这些方面。〔他
也曾把形而上学应用到教会事务和清规上,对这一点我们也同样
地没有兴趣。〕*〔巴黎的古桑教授编辑出版了一部新版《笛卡尔全
集》,八开本十一巨册。这个版本里大部分是关于自然现象的文
章。〕*
1.在哲学上,笛卡尔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方向:从他起,开始了
哲学上的新时代;从此哲学文化改弦更张,可以在思想中以普遍性
的形式把握它的高级精神原则,就像波墨在直观中以感性形式把
握这个原则那样。笛卡尔的哲学著作,尤其是那些陈述基本原理
的作品,写得非常通俗,平易近人,使初学的人很容易掌握。他的
文章开门见山,十分坦率,把他的思想过程一一叙述出来。笛卡尔
的出发点是:必须抛开一切假设,思想应当从它自己开始;以往的
一切哲学理论,特别是从教会权威出发的理论,都被他抛开了。但
72
335 是真正说来,他还只是把思维理解成抽象的理智,因此确定的观
念、内容并不是他从理智中推演出来的,而是以经验的方式取得
的。——我们要分清笛卡尔哲学中哪些东西对我们有普遍的意
义,哪些东西没有这种意义。在他的哲学中,我们也必须把他的思
想本身的过程与他用来推演和证明这些思想的方式区别开来。为
了公平对待笛卡尔的思想,我们必须认识和承认这些思想的出现
有其必然性。至于他用来建立这些思想、推出这些思想的那种方
法,对于我们是没有什么特殊意义的。——整个说来,这种方法并
不能说明他的哲学。
兴 第 223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甲、他首先从思维本身开始,这是一个绝对的开端。他认为我
们必须从思维开始,因而声称我们必须怀疑一切。笛卡尔主张哲
学的第一要义是必须怀疑一切,即抛弃一切假设。De omnibus
dubitandum est〔怀疑一切〕,抛弃一切假设和规定,是笛卡尔的第
一个命题。但这个命题并没有怀疑论的意义;怀疑论是为怀疑而
怀疑,以怀疑为目的,认为人的精神应当始终不作决定,认为精神
的自由就在于此。与此相反,笛卡尔的命题却包含着这样的意思:
我们必须抛开一切成见,即一切被直接认为真实的假设,而从思维
开始,才能从思维出发达到确实可靠的东西,得到一个纯洁的开
端。在怀疑论者那里情形并非如此,他们是以怀疑为结局的。①笛 336
卡尔的怀疑,他的不作任何假定,是因为没有一件东西确实可靠;
他的怀疑并不是为了自由本身,认为自由之外别无有价值的东
西,认为假设和外物的性质、形式虚妄无实。我可以对一切进行
抽象,也就是说,我能思维,就这一点而论,一切都是不可靠的;
对一切进行抽象,恰恰就是纯粹的思维。事实上,自由的要求是
基础,在意识中起支配作用的,却是达到可靠的、客观的东西这
一目的,——这是客观的环节,不是主观的环节,并不是我所设
定、我所认识、我所证明的东西;而我的兴趣所贯注的却是客观
的东西,〔主观的东西是伴随客观的东西到来的,〕*因为我要从
我的思维出发达到客观的东西。——我们绝不能把笛卡尔的论
证过程看成证明方法上首尾一贯;这是深刻的、内在的进程,虽然
① 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斯宾诺莎全集》,保卢斯编,耶拿1802年版,
第一册),第2 页。
第225页。
73第三部 近代哲学
表现得很朴素。笛卡尔哲学的精神是认识,是思想,是思维与存在
的统一。
因此,第一件事是不要作任何假定;这是一条伟大的、极其
重要的原则。笛卡尔以他自己的方式建立了这条原则的根据;
在他所提出的那些命题里面,他有一套朴素的、经验的理论。这
就是:
“因为我们生下来的时候是儿童,早在能够充分运用理性之
前,已经对感性事物作了各色各样的判断,所以有许多成见在那里
作梗,使我们不能认识真理。看来我们只有一种办法摆脱这些成
见,就是在一生中有那么一次把我们稍稍感到可疑的东西一律加
以怀疑。”
“的确,如果把我们所怀疑的东西统统认为虚假,那也不无益
处,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更加明白地发现那种最可靠、最明
74
了的东西了。”
“不过这种怀疑只能用来考察真理。因为在 usus vitae〔日常
337 生活〕方面,每每在我们解除怀疑之前,行动的机会就错过了,所以
我们不得不选择或然性较大的东西。”
“然而,我们现在从事的只是寻求真理,所以我们首先就要怀
疑感性的东西和想象的东西是否存在。这首先是因为我们发现感
官常常欺骗我们,对曾经骗过我们一次的东西不加信任,是合乎审
慎之道的。其次是因为我们每天都在梦中自以为感觉到或想象到
无数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根本就不存在;对于怀疑的人来说,是没
有什么标志可以使他把睡眠与清醒分清的。”
“因此我们也可以怀疑其他的一切,甚至怀疑数学命题。这一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则是因为我们见到过有些人在我们认为最确实可靠的事情上也犯
错误,把我们觉得虚假的东西认为真实;一则是因为我们听说过有
一位神存在,他创造了我们,他是全能的,因此他也许是把我们创
造得会犯错误。——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存在想象成并非来自神,
而是来自某种别的东西,来自我们自己,那就越发显得我们是很不
完善的,非犯错误不可了。”
“我们有丰富的经验证明,我们拥有一种自由,永远可以把那
些并非十分确实、并无充分根据的东西放弃掉。”①
笛卡尔的这些理由从根本上提出了一个要求:思维应当从它
自己开始。因为假设的东西并不是思维所设定的,而是一种异于
思维的东西,思维并不能在其中伸展自如。近代的所谓当下直观 338
和内心启示也属于思维,是应当从思维开始的。自由是根本,凡属
被认为真实的东西,都应当以包含我们的自由为条件,以我们的思
75
维为条件。不过在笛卡尔这里的说法中,并没有提出自由原则本
身,而是说出了一些比较通俗的理由:因为我们可以犯错误等等,
所以我们不应当作出任何假定。
乙、确定的东西。笛卡尔所寻求的是本身既确定又真实的东
西。这种东西与信仰的对象不同,并不是仅仅真实而无从认识的
东西,同时也不是仅仅具有感性的、可疑的确定性而无真实性可言
的东西。以往的全部哲学都不免把某种东西假定为真实,有时像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一至六节(阿姆斯特丹1672 年第 4版),第1—2 页
(《全集》,第三册,第 63—66 页);参看《关于第一哲学的沉思》,第一篇(阿姆斯特丹
1685年第4版),第5—8页(《全集》,第一册,第235—245 页);《方法谈》,第四篇,第20
页(《全集》,第一册,第156—158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新柏拉图派哲学那样,不把科学的形式给予科学的实质,有时则
不把这种实质的各个环节区别开来。〔可是在笛卡尔看来,〕*
凡属真实的东西,都一定要在意识中得到内在的明证,或者明白
确凿地为理性所认识,绝对不可能怀疑。因此他的哲学的第二
个命题就是思维的直接确认。我们必须寻求确定的东西;确定
的东西就是确认,就是一贯的、纯粹的认识本身。这就是思维;
然后那笨拙的理智就按照思维的要求向前推进。从笛卡尔起,
哲学一下转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范围,一个完全不同的观点,也
就是转入主观性的领域,转入确定的东西。宗教所假定的东西
被抛弃了,人们寻求的只是证明,不是内容。这是无限的抽象主
观性;绝对的内容不见了。〔在笛卡尔那里,〕*也同样有一种欲
望,要从强烈的感情、从通常的眼光来说话,正如布鲁诺和许多别
76 339 的人一样,每个人都以个人身份用各自的方式发表自己独特的世
界观。
“既然我们像这样抛弃了我们可以稍加怀疑的一切,或者把它
们说成虚假的,那我们就很容易作出一种假定,认为既没有神,也
没有天,也没有形体,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此说进行这项思维的我们
不存在。因为设想思维的东西不存在,是矛盾的”(repugnat,—
悖谬的)。“因此,‘我思维,所以我存在’这一认识,是第一号最确
定的认识,任何一个有条有理地进行哲学推理的人都会明白见到
的。”①
* 第 227、228页。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七节,第2页(《全集》,第66—67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因此笛卡尔同费希特一样,出发点是绝对确定的“我”;我知道
这个“我”呈现在我心中。于是哲学得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基地。
考察内容本身并不是第一件事;只有“我”是确定的、直接的。我可
以把我的一切观念都抽掉,〔但是抽不掉“我”〕。* 思维是第一件
事;随之而来的下一个规定是与思维直接联系着的,即存在的规
定。我思维,这个思维就直接包含着我的存在;他说,这是一切哲
学的绝对基础。存在的规定是在我的‘我’中;这个结合本身是第
一要义。作为存在的思维,以及作为思维的存在,就是我的确认,
就是“我”。这就是著名的Cogito,ergo sum〔我思故我在〕;思维和
存在在这里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有人从一方面把这个命题看
成推论:从思维推出存在。康德特别反对这种看法,认为思维中并
不包含存在,存在是异于思维的。这一点很重要,然而它们是不可
分的,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了一种同一性;不可分的东西还是不同 340
77
的,但这种不同并不妨害同一性,它们是统一的。然而,这个关于
纯粹抽象确定性的论断,这种包罗一切的普遍总体性,却是不能加
以证明的;①我们绝不能把这个命题化为一个推论,“这根本不是
什么推论。因为推论必须有一个大前提:凡思维者均存在”,—
然后根据小前提“现在我思维”**作出推论。这样一来,这个命题
所包含的直接性就没有了。“可是那个大前提”根本就没有先提出
第 228 页。
①《方法谈》,第四篇,第21页(《全集》,第159 页);《书信》,第一册,第一一八封
(阿姆斯特丹1682年第4版),第379 页(《全集》,第九册,第442—443 页)。
关* 按内容校改。原文作“im Untersatze:Nun aber bin ich”〔小前提:现在我存
在〕,英译本也译作“in the minor promise‘now I am'”,都是明显的错误。小前提不应
当是“我存在”,应当是“Nun aber denke ich”〔现在我思维〕。“我存在”应当是结论。78
第三部 近代哲学
来,而“反倒是从‘我思故我在’这个命题里引申出来的一个命
题”。①一个推论需要三项,这里要有一个第三项,作为思维与存在
的中介;可是并没有这么一项,——“我思维,所以我存在”并不是
推论。这里的“所以”并不是推论的“所以”;这只是思维与存在的
直接联系。〔这种确定性是在先的;〕*其他的命题都在后。作为
主体的思维就是思维者,这就是“我”;思维就是内在地与我在一
起,直接与我在一起,——也就是单纯的认识本身。而这个直接的
东西恰恰就是所谓存在。〔这种同一性是一目了然的。〕*笛卡尔
当然没有像这样论证,他仅仅诉诸意识。后来费希特又重新从这
个绝对确定性、从‘我’开始,但他更进一步,由这个顶点发展出一
切规定。所以说,这种确定性是prius〔在先的〕。我们虽然可以思
341 维这件和那件东西,但是,我们可以把这件和那件东西抽掉,却不
能把“我”抽掉。有人说,我们之所以思维这件和那件东西,是因为
东西存在;这种说法是惯常的狡辩,其实文不对题;殊不知说有某
种内容存在这话正是值得怀疑的,——其实并没有什么可靠的东
西。
“这是认识心灵的本性及其与身体的区别的最好方法。因为
当我们追问我们自己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我们既然可以把一切与
我们有区别的东西都认为不真实,那就很明白地看出,涉及我们的
本性的,并不是广延,也不是形状,也不是位置的移动,也不是什么
属于身体的东西,而仅仅是思维;因此我们认识思维要比认识任何
①《对第二组非难的答复》,《关于第一哲学的沉思》,附录,第 74 页(《全集》,第
427 页);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4—5页。
* 第229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有形体的东西更在先(prius),更确定。”①
人们提出了另外一些命题来反对笛卡尔。伽桑狄②就反驳
说,那样就也可以说 Ludificor,ergo sum:我受了意识的愚弄,所以
我存在;——其实应当是:所以我受了愚弄。笛卡尔本人也知道这
个反驳颇有分量,但是他在这里又驳斥了这个反驳,因为应当抓住
的只是“我”,并不是别的内容。存在只是与纯粹的思维同一,不管
内容如何;“我”就等于思维。他说:“我把思维了解为出现在我们
意识中的一切,了解为我们所意识到的东西;因此意志、想象(表
象)、感觉也都是思维,”这一切都包括在思维中。“因为当我说‘我
看’,或者‘我散步’,‘所以我存在’,并且把用身体来完成的看和走
了解为思维的时候,结论就不是绝对确定的”(因为我所说的是具
体的我),“因为我在梦中就常常可以自以为在看、在走,虽然我并
没有睁开眼,并没有移动位置,说不定我即便没有身体,也仍然可 342
79
以这样想。可是,当我把思维了解为对于看或走的”(主观)“感觉
或意识本身时,因为它”(感觉和意识)“那时与心灵(mentem)相
连,只有心灵才能感觉到或思维到自己在看或走,这个结论也就完
全确定了。”③
“在梦中”是经验的推理方式;不能仅仅说这是“因为我能抽
象”,而应当说因为“‘我’正是这个单纯的、自身同一的东西”。我
看、我走等等,是因为看、走等规定中有“我”;而我在其中也是思维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八节,第2页(《全集》,第67 页)。
②《沉思》的附录,《对第五组反驳的答复》,第 4 页(《全集》,第二册,第 92—93
页)。
③《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九节,第2—3 页(《全集》,第 67—68 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的。在要、看、听等等里面虽然也有思维,但是如果以为灵魂专门
有一个口袋装着思维,而在另一些口袋中装着看、要等等,那却是
荒谬的。当我说‘我’看、‘我’走时,其中一方面有我的意识,有
‘我’,因而有思维,但另一方面也有要、看、听、走在其中,因而还有
一种进一步的内容变相。(思维是在先者,是完全普遍者;思维就
是‘我’,作为思维者的思维就是‘我’:‘我’是普遍者,它也在要、感
觉、走等等里面。)由于有这种〔内容的〕*变相,我就不能说:‘我走
路,所以我存在’;因为我可以把这一变相抽掉,它就不再是普遍的
思维了。因此我们应当仅仅着眼于包含在这个具体的‘我’中的纯
粹意识。只有当我强调指出我在其中思维的时候,其中才包含着
纯粹的存在;存在仅仅与普遍的东西相结合。这种同一性是显而
易见的。思维是完全普遍的东西,并不是特殊的东西;在一切特殊
343 的东西里面也有普遍的东西。思维是自身联系,是普遍者,是纯粹
80
的自身联系,是纯粹的自身同一。现在问题是:存在是什么?我们
不能把它设想成具有某种具体内容的东西。因此存在无非就是单
纯的直接性,纯粹的自身联系、自身同一;所以存在就是直接性,直
接性也就是思维。思维就是这种直接性,但同时也是自身的中介,
这个中介又否定其自身,因而也是直接性。直接性是一个片面的
规定;思维包含直接性,但并非只包含直接性,它还包含自身中介
这一规定,由于中介同时就是中介的扬弃,所以思维是直接性。因
此思维中有存在;存在是一个贫乏的规定,是一个抽掉了具体思维
内容的东西。
笛卡尔说:“这就意味着思维(mens)对于我来说要比形体更
确定。根据我摸到或看到的,我就作出判断说地存在,其实我更应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当根据这个判断作出判断说:我的思维(mens)存在。因为纵然地
实际上不存在,我还是有可能作出判断说地存在;然而我既然作出
了这个判断,作出这个判断的我的心灵(mens)就不能不存在。”①
这就是说,凡是对我显现的东西,我都可以认定它不存在;可是当
我认定我自己不存在的时候,我却认定了我自己,换句话说,这就
是我的判断。因为我不能否认我在作判断,虽然我可以把我所判
断的内容抽掉。这样,哲学就恢复了它的固有基地,即:思维的出
发点是确认自己的思维,并不是什么外在的东西,给予的东西,某
一个权威;它是彻底从“我思维”中包含的这种自由出发的。
我可以怀疑其他的一切,怀疑有形体的事物的存在,怀疑我自 344
己的身体;也就是说,这种确定性并不包含直接性。因为“我”正是
确定性本身,对其他的一切来说确定性则是谓语;我的身体虽然的
确属于我,却并不是这种确定性本身。② 为了说明具有身体这件
事并无确定性,笛卡尔举出一种经验现象说,我们常常听到有人感
到他早已失去的肢体疼痛。③ 凡是实在的东西,就是一种实
体,——灵魂是思维着的实体;④它是自为的,是与一切外在的物
质性事物不同的,独立的。⑤ 它是思维的,这一点是自明的;即使
81
① 《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十一节,第3 页(《全集》,第69—70 页)。
②《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以几何学方式提出的一些推理》,公设,第 86 页(《全
集》,第 454—455 页);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13 页。
③《哲学原理》,第四部,第一九六节,第 215—216 页(《全集》,第 507—509 页);
《沉思》,第六篇,第 38 页(《全集》,第 329—330 页);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
2—3 页。
④ 《对第一组反驳的答复:以几何学方式提出的一些推理》,公理五至六,第 86
页(《全集》,第 453 页)。
⑤ 同上,命题四,第91页(《全集》,第 464—465 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82
没有任何物质性的事物存在,它仍然会思维和存在。因此灵魂可
以比它的身体更容易认识到。①
其余一切我们可以认为真实的东西,都是以这种确定性为根
据的;要有明确性,才能被认为真实。凡是没有意识中的内在明确
性的,都不是真实的。“一切事物的明确性就在于我们清楚明白地
见到它,如同见到那种确定性一样,同时它也完全依靠这个原则,
与这个原则完全吻合,以至于我们如果想怀疑它,就必须也要怀疑
这个原则”(怀疑我们的“我”)。②
丙、第三是这种确定性过渡到真理,过渡到规定了的东西;笛
345 卡尔是以朴素的方式完成这一过渡的。这种知识本身是十分明
确、十分确定的,然而还不就是真理;——如果我们把那个存在当
作真理,那就是一种空洞的内容,内容是我们所要研究的。现在首
先要考察笛卡尔的形而上学。在笛卡尔的形而上学中,存在与思
维的统一是第一要义,他在那里把思维看成纯粹的思维。但是笛
卡尔并没有给这个命题作出证明。思维和存在是不同的规
定,——必须指出它们的不同来;对于它们的同一性,笛卡尔并没
有作出证明。这一问题现在提上了日程,这就是近代最感兴趣的
那个观念问题,笛卡尔第一个提出了它。——意识是自身确定的;
我思维,这样也就设定了存在。现在进了一步,产生了一种兴趣,
要求说明这种抽象统一的进一步情况;这件工作笛卡尔是以一种
外在的、反省的方式进行的。“意识原来只确知自己存在,现在则
①《沉思》,第二篇,第9—14页(《全集》,第246—262 页)。
②《方法谈》,第四篇,第21页(《全集》,第158—159 页);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
原理》,第14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设法扩大自己的知识,发现自己具有许多事物的观念;它只要不肯
定或否定在它以外有某种相似的东西与这些观念相符合,它是不
会在这些观念上欺骗自己的。”只有联系到外界的存在上,我们的
观念才有欺骗我们的问题。“意识也发现了一些普遍的概念,并且
从其作出了一些明显的证明。例如,三角形的三内角之和等于两
直角,这个几何学命题,就是从其他观念中毫无冲突地推出的一个
观念。可是只要一考虑到实际上有没有这样的事物,就产生怀疑
了。”①有没有三角形,的确是并不确定的。
广延是并不包含在对我自己的直接确定认识之内的。② 灵魂 346
可以没有形体,形体也可以没有灵魂;它们实际上是不同的,是可
以分别加以思维的。③ 灵魂思维和认识别的东西,并不像认识它
自己的确定性那样明白。④ 这种对他物的认识的真理性,要以对
神的存在的证明为基础。灵魂是一种不完满的实体,但是它包含
着完满性的观念,—一个绝对完满的本体的观念;这个观念并不
是在灵魂自身中产生出来的,因为灵魂是不完满的实体,所以,这
个观念是天赋的。⑤ 对这一点的意识,在笛卡尔那里是这样表达
的:只要我们还没有证明和看清神的存在,我们就仍然有欺骗自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十三节,第3—4 页(《全集》,第 71—72 页)。
② 参看《对第三组反驳的答复:以几何学方式作出的一些推理》,定义二,第 85
页(《全集》,第451—452 页)。
③ 同上,命题四,第 91页(《全集》,第464—465页)。
④ 《沉思》,第三篇,第15—17 页(《全集》,第263—268 页)。
⑤ 《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二十节,第6页(《全集》,第76—77 页);《沉思》,第三
篇,第17—25 页(《全集》,第268—292 页);《方法谈》,第四篇,第21—22 页(《全集》,第
159—162 页)。
8384
第三部 近代哲学
己的可能性,因为我们无法知道自己是不是具有一种会弄错的本
性。① 这个说法有点偏颇,它仅仅表达出自我意识与对他物的意
识、对客观事物的意识的对立;而应当研究的是这两者的统
一,——思维中的东西是否也有客观性。这个统一是在神里面,或
者就是神本身。
我现在用笛卡尔的方式来讲一讲这个意思。“在我们所具有
的那些不同的观念当中,也有关于一个全知全能、绝对完满的本体
的观念;这是一切观念中最完美的观念”,——包罗一切的、普遍的
观念。(1)有一些观念,它们是否存在是不确定的。(2)有一个观
347 念是完善的,其中并没有这种不确定性。它的特点就是:“我们在
这个观念中,并不像在其他我们清楚地感觉到的观念里那样,把存
在认作一种仅属可能的、偶然的存在,而是认作一个绝对必然的、
永恒的规定。例如,心灵见到三角形概念中包含着三内角之和等
于二直角,因此三角形有两个直角;同样情形,由于心灵见到最完
满的本体的概念中必然地、永恒地包含着存在,它就不能不由此作
出结论说,最完满的本体是存在的。”②因为存在这个规定也属于
完满性;因为关于一个不存在的东西的观念是比较不完满的。这
样,就得到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得到了对神的存在的本体论证
明;这个证明我们以前已经在安瑟尔谟那里见到过了。②安瑟尔谟
是这样说的:我们称为神的普遍者是最完满的。这就发生一个问
题;最完满者也在存在中吗?最完满者的观念也包含存在这一规
① 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10页;参看上文第337页。
②《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十四节,第 4 页(《全集》,第 72—73 页);第164 页以
下。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定,否则它就不是最完满者了。
笛卡尔朝这个方向更进了一步。他提出了这样的公理:
(1)“有不同程度的实在性或实有性:因为实体具有的实在性
多于偶性或样式所具有的,———无限实体具有的又比有限实体
更多。”①这是笛卡尔的一条公理,一种直接的确定性;但是这
些区别并不在“我思维”里面,——这是以经验命题的方式提出
来的。
(2)“在一件东西的概念中就包含着存在,可以是仅属可能的
存在,也可以是必然的存在”②,———这是他物、对立物的直接确定 348
性,这就是一个“非我”与“我”相对立,在“我思维”(概念)中就包含
着存在。
(3)“任何一件东西,或者一件东西的任何一种现实地(actu)
存在着的完满性,都不能以‘无’为它的存在的原因。”③这是与“我
思维”同样明显的。“因为如果‘无’可以作为某物的宾词,那它就
同样可以作为思维的宾词;那么我就可以说:我是‘无’,因为我思
维。”④直接的认识、感性的确定性是没有任何必然性的。在这里,
笛卡尔转入了一个分界线,转入了一种未知的关系;这里加上了原
因概念,这个概念虽然是一种思维,却是一种特定的思维。斯宾诺
莎在他的诠释中说:“其所以各种表象都或多或少地包含着实在
①《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公理六,第88 页(《全集》,第 459 页)。
② 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公理六,第16 页;参看笛卡尔:《对第二组反驳
的答复》,公理十,第 89 页(《全集》,第460 页)。
③《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公理三,第 78 页(《全集》,第458 页)。
④ 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15页。
85第三部 近代哲学
性,而且那些环节都具有与思维本身同样多的明确性,那是因为它
们不仅说明了我们在思维,而且说明了我们怎样思维。”①可是需
要证明:这些特定的方式正是思维的单纯性中的差异。斯宾诺莎
又对这个转折作出补充说:“我们在各种观念里觉察到不同程度的
实在性。这些观念的实在性程度有所不同,并不是仅仅由于我们
把这些观念看成不同的思维方式,而是因为其中的一个表象着一
个实体,另一个仅仅表象着实体的一种样式,——换句话说,是由
于我们把它们看成不同的东西的表象。”②
(4)“概念的客观实在性”(即所表象的东西在概念中的实
349 有性)“要求有一个原因”(事物本身),“在这个原因里面,不仅
客观地”(意即在概念中),“而且形式地或 eminenter〔卓越地〕
包含着这种实在性。”———形式地,就是同样完满的意思;卓越
地,就是更加完满的意思。因为它在原因里必须同在结果里一
86
样多。③
(5)“神的存在是直接”——先天地———“从考察神的本性认识
到的。说一件东西的本性或概念中包含着某某,就等于说某某是
真的。存在是直接包含在神的概念中的,所以,说神有一种必然的
存在,就等于说它是真的。”④在每一件东西的概念中,都是或者包
含着一种可能的存在,或者包含着一种必然的存在;在神这一绝对
完满的本体的概念中,就包含着一种必然的存在,因为否则就把神
① 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15页。
② 同上,第14、17页。
③《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公理四至五,第88 页(《全集》,第458—459 页)。
④ 同上,命题一,第 89 页(《全集》,第460—461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理解成不完满的了。”①
笛卡尔又转了这样一个弯:“命题六。后天地根据我们心中的
单纯概念证明神的存在。一个概念的客观实在性要求有一个原
因,在这个原因里面不仅客观地”(即在有限物中)、“而且形式地”
(自由地,纯粹自为地,在我们以外)“或卓越地”(并且原始地)“包
含着这种实在性。”(公理八:“实在性形式地或卓越地在原因本身
中。”)“而我们有一个关于神的概念,其客观实在性既不是形式地,
也不是卓越地包含在我们心中,因此只能在神本身中。”①
我们看到,神的观念是一个设定的前提。现在有人说:我们在 350
自己心里发现了神的观念;有这么一个观念,这是最高的观念。这
就设定了前提。如果我们问这个观念是否存在,说的就恰好是这
个观念,这一问也就肯定了这个观念的存在。假如有人说这个观
念仅仅是表象,这话就与该表象的内容发生矛盾了。可是,这种说
法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它根据我们具有关于神的表象,就把这个
表象拿来当作前提;而且也并没有根据这个表象的内容指出:这个
内容必定具有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这里的这个采取神的形式的
表象,是同Cogito,ergo sum〔我思故我在〕中的表象一样的,——
存在与思维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这里说我们具有一个表象,其实
这就是我心里的表象。这个表象的全部内容,如全知、全能等等,
是后来才加上去的宾词;内容本身是观念的内容,与存在、与实在
结合在一起。因此我们看到,思维与存在这两个规定,是以一种经
① 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公理六,第16 页;命题六,第 20 页,以及公理
八,第16 页;笛卡尔:《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命题二,第 89 页(《全集》,第 460—461
页),以及公理五,第 88页(《全集》,第458页)。
8788
第三部 近代哲学
验的、并非哲学证明的方式互相推出来的,——在一般的先天形而
上学中,是以表象为前提,对表象进行思维,如同经验研究中以观
察、经验为前提一样。
然后笛卡尔说:“心灵对这一点是十分相信的,”对这个统一
是坚信不疑的,“因为它注意到,它在自身中发现的其他东西的
表象,都不是必然包含着存在。它将由此见到,那个关于最高本
351 体的观念并不是它自己捏造出来的,也不是什么幻想的东西,而
是真实不变的天理,是不能不存在的,因为其中包含着必然存
在。——我们的成见使我们不容易抓住这一点,因为我们习惯
于在其他的一切东西里把本质”(即概念)“与存在分开。”①人们
认为思维与存在并不是不可分的,有句老话说:“如果心里想的东
西都存在,那就要天翻地覆了。”可是人们这样说的时候却没有考
虑到,那种东西永远是某一特殊内容,其中包含的正是事物的有限
性的本质,概念和存在是可以分开的。我们怎么能从有限的事物
推出无限者呢?
笛卡尔又接着说:“而且这个概念并不是我们造的。”我们在自
己心里发现了这个表象;这是一个永恒的表象,一个永恒的真
理,——这就等于说,这是启示于我们心中的。“我们并没有在自
身中发现这个表象中的那些完满性。因此我们确知:有一个包含
一切完满性的原因,即实际存在的神,把这个表象给予了我们;因
为我们确知无中是不能生有的”(按照波墨的说法,是神从自身取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十五至十六节,第 4—5 页(《全集》,第73—74 页);第
十八节,第5页(《全集》,第74—75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得了世界的质料),“完满的东西不可能是不完满的东西所产生的
结果。”①笛卡尔是根据神的观念证明神的存在的:因为这个概念
包含着存在,所以这种存在是真的。“在真正的科学中,我们必须
从神的存在引导出一切创造物。”②
有了对于神的存在的证明,同时也就有了根据说明一切真理
的来源和有效性。作为原因的神是自为的实在,这个实在并不是
思维中的那种实有、存在。这样一种存在,即原因(不是一般事 352
物),是在非我的概念里,并不属于任何特定的概念,——因为特定
的存在都是否定,——而仅仅属于纯粹的存在或完满的原因。它
是各种观念的真理性的原因,因为它正是各种观念的存在方面。
丁、现在讲到第四方面。笛卡尔说:“凡是神启示我们的,我们
就必须相信,不管我们是不是理解。这并没有什么奇怪,因为我们
是有限的,神的本性中的那种不可思议的无限内容是超出我们的
理解能力的。”妄想理解它,是吃了一种习惯看法的亏。“因为这个
缘故,我们不能把气力耗费在对无限者的研究上;因为我们既然是
有限的,那就不配对无限者作出某种规定。”③例如意志自由和神
的预知就是这样,——两者都是我们确认的;笛卡尔并不踌躇两者
怎么能统一起来。③这一点我们现在放过不谈。——波墨就说过,
三位一体的神秘永远是诞生在我们心里的。④
① 《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十五至十六节,第4—5 页(《全集》,第73—74 页);第
十八节,第5 页(《全集》,第74—75页)。
② 同上,第十八节,第5页(《全集》,第74—75 页)。
③ 《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二十四至二十六节,第7页(《全集》,第79—80 页);第
三十九至四十一节,第10—11页(《全集》,第 86—88 页)。
④ 参看上文第 323 页。
89第三部 近代哲学
“神的第一个属性”,即包含这种统一的属性,“就是:神是真实
的,是一切光明的授予者;说神欺骗我们,那是违背神的本性的。
因此,神授予我们的自然光明或认识能力不可能接触到不真实的
对象,因为对象是它(认识能力)所接触到的,也就是说,是它清楚
明白地洞察到的。”我们把真实性归之于神。于是笛卡尔由此推出
了认识与我们所认识的东西的真实性、客观性之间的纽带。认识
有对象,有一个被认识的内容;这种联系就叫真理。神的真实性正
353 是这种联系,正是被思维者与存在者的统一。这样,就消除了那种
以为我们十分明显地见到的东西可能不真实的疑虑。于是我们对
于数学真理就不必再质疑了。同样地,我们如果十分小心地对我
们醒时或梦中的感性对象进行清楚明白的分辨,那就很容易在每
一件事物中认识到其中的真东西了。”①
“确实,由于有神的真实性的缘故,我们的知觉能力,以及那种
90
通过意志表示同意(assentiendi)的能力,如果只用在明白地知觉
到的东西上面,就不可能陷入错误(tendere in falsum)。虽然这是
完全不能证明的,但是人人都自然而然地肯定,凡是我们清楚地知
觉到某物的时候,我们都是自发地(sponte)对它表示同意的,根本
不可能怀疑它是假的。”②这一切都是十分天真淳朴地说出来的,
但是不确定;这些话仍然是形式的,没有深度,——就是这样〔说
不出所以然〕*。神的真实性是我们明白洞察的东西与外界实在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二十九至三十节,第 8 页(《全集》,第 81—83 页);《沉
思》,第四篇,第25页(《全集》,第293—294页)。
② 同上,第四十三节,第11页(《全集》,第 89 页)。
* 第240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之间的绝对纽带。在笛卡尔那里,认识过程就是清明理智的认
识过程。确定性是第一位的;从确定性并不能必然地推出内
容,既不能推出一般的内容,也不能推出那种异于“我”的内容
的主观性的客观性。可是他却说,我们在自己心中发现了最完
满者的观念;在这里,他是把心里发现的表象设定为前提。他
拿那种关于神的单纯表象、即不包含存在的表象来与此比较,
发现没有存在的观念就是不完满的。神本身、神的观念与神的
存在的统一性,当然是真实性;根据这种真实性,我们也同样
有理由把那种我们觉得与我们自身的真理性同样确定的东西
当作真的。
我们正确而明白地思维到的,就是真的。因此他宣布:人通过 354
思维,经验到实际存在于事物中的东西。错误的来源是在我们本
性的有限性中。①在进一步的发挥中,笛卡尔依据的是一般被思维
的东西,这只是因为它是一个被思维的东西、普遍的东西,具有真
理性。这样,神的真实性就被设定为绝对认识与被绝对认识者的
实在性之间的绝对纽带。有一个马勒伯朗士,如果可以的话,我们
也把他称为笛卡尔主义者,我们在这里马上就要讲他;*我们将会
看到,他在他的 Recherche de la vérité[《真理的探求》中,更加确
定地表明了神的这个第一种属性是清楚明白的主观思维与客观性
之间的纽带,讲得更加紧凑集中。——我们在这里见到了这一对
立,即主观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对立。笛卡尔在一处说,这二者不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三十五至三十六节,第9—10 页(《全集》,第 84—85、
86 页);《沉思》,第四篇,第25—26 页(《全集》,第295—297 页)。
* 在1829—1830年度的讲演中,马勒伯朗士的哲学是马上就插在这里讲的。
91第三部 近代哲学
可分地结合在一起,思维就是存在。在另一处他又把它们看成不
同的;于是就产生了沟通它们的必要。对这一统一的证明,是建立
在沟通的中介上面的。他提出我们的认识,而把实在放在另一方
面,把神的真实性设定为沟通的中介。神的这种真实性或真理性
就是:神的观念中包含着实在性;概念加上实在性就叫真理。—
基本规定就是这些。
这种形而上学里的基本思想是:(甲)从自身的确定性进到真
355 理性,在思维的概念中认识存在。在“我思维”的那个思维中,我是
个人;思维作为一种主观的东西浮现出来,在思维这一概念本身中
并未显示出存在,进而达到的是一般的二者分离。(乙)存在这一
否定面也同样在自我意识面前浮现出来,这个与肯定的“我”结合
在一起的否定面,被设定为自在地结合在一个第三者神里面。在
神里面思维与存在是统一的;正是在这个否定面中,在概念中,被
92
思维的存在就是存在。
(甲)有一种已经很古老的反驳,也是康德派的反驳,认为从最
完满的本体的概念只能推出:存在与最完满的本体是结合在思想
里面,而不是结合在思想外面。可是存在的概念恰恰是自我意识
的否定面,并不在思想外面,而是对于思想外面的东西的思想。
(乙)神——前此是可能性,不是矛盾——对自我意识具有对象的
形式,是全部实在,因为实在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实在就是存在,
就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就是最完满的本体。笛卡尔是以完全肯
定的意义了解存在的,并没有理解到存在恰恰是自我意识的否定
面。
2.笛卡尔是把单纯的存在设定为自我意识的否定面,这就是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广延;因此他否认神有广延,①他始终停留在这种分离上,在这个
意义下把宇宙、物质与神结合起来,即认为神是创世主,是宇宙的
原因。② 他有一个正确的思想,认为保存是一种继续创造,③因为
他把创造活动设定为分离的:——但他并未以真实的方式把广延
归结到思维。
神是宇宙的原因。物质——即广延实体——与单纯的思维 356
实体相对立。宇宙既然是神创造的,那就不能像它的原因那样
完满。(结果不如原因完满,是被建立的存在,如果固守着原因
的理智概念的话;广延虽然是比较不完满的东西,却并不是推演
出来的。)广延实体既然不完满,那就不能凭着它们自身或它们
的概念而存在;因此它们时时刻刻需要神帮助它们保存下去,没
有神的帮助,它们立刻就会重新化为乌有。保存就是不断的再
造。④
笛卡尔接着提出了一些进一步的规定,他这样说:“我们把进
入我们意识的东西要么看成事物或事物的特性,要么看成并不存
在于我们思维以外的永恒真理。”⑤——这些永恒真理是并不属于
这个或那个时间、这个或那个地点的。他把它们称为我们天赋的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二十三节,第6—7 页(《全集》,第 78 页);斯宾诺莎:
《笛卡尔哲学原理》,命题十六,第 36—37 页;命题二十一,第38 页。
②《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二十二节,第6页(《全集》,第 77—78 页);斯宾诺莎:
《笛卡尔哲学原理》,绎理二,第30—31页。
③《对第四组反驳的答复》,第133 页(《全集》,第70 页);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
原理》,绎理一,第30页。
④ 布勒:《近代哲学史》,第三册,第一篇,第17—18 页。
⑤《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四十八节,第12 页(《全集》,第 92 页)。
9394
第三部 近代哲学
东西,那些天赋的东西并不是我们自己造出来的,并不是得自感觉
的,①乃是精神自身的永恒概念,精神的自由规定、自发规定。由
此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观念究竟是不是天赋的(innatae ideae)?西
塞罗就说,自然把观念种植在我们心里。永恒真理这个名词直到
现代还十分流行。永恒真理是普遍的规定,十分普遍的规定,十分
普遍的联系,笛卡尔就此想到它们是我们天赋的。天赋是一个不
好的名词,因为它表示一种自然的方式;这个名词对精神不适合,
357 因为它意味着自然的出生。我们也可以说,这是植根于我们精神
的本性、本质中的。精神是主动的,它的活动是以特定的方式进行
的;这种方式不能有别的基础,只能以精神的自由为基础。要说明
这种情形,还不只是说说的事;必须推演出这是精神的必然产物。
这些永恒真理是自为的。例如“无中不能生有”、“一物不能同时既
存在又不存在”等逻辑规律就是如此。②这都是意识的事实,也都
是道德原则。笛卡尔立刻把这些又抛开了;它们只是在思维中作
为主观的东西,他还没有追问它们的内容。
笛卡尔进而考察的那些东西,即这些永恒真理的反面,就是事
物的各种普遍规定,如实体、绵延、秩序等等。③ 他给这些规定下
了定义。他拿这些定义当作基础,我们不能再作任何假定;他把他
进而讨论的这些表象当作一种在我们意识中发现的东西采纳下
来。他给它们下定义;他同亚里士多德一样,搜寻各种普遍的思
想、范畴。他给实体下的定义是:“我把实体理解为一种不需要任
① 《沉思》,第三篇,第17 页(《全集》,第268—269页)。
②《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四十九节,第13 页(《全集》,第93 页)。
③ 同上,第四十八节,第12 页(《全集》,第 92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何别的东西作依靠而存在的东西(rem);这样一种不需要别的东
西的实体,我们只能看到唯一的一个,就是神。”这就是斯宾诺莎所
说的话;我们可以说,这也是一个真实的定义,即观念与实在的统
一。这样的实体就是神;其他被我们称为实体的东西并不是自为
地存在的,它们的存在并不在概念本身中。“其他的一切”(事物)
都只能靠一种Concursus Dei〔神的协助〕“而存在”。灵魂与肉体 358
的结合是神造成的。我们把这种说法称为神助说。神是概念与实
在的绝对结合者;其他各种有界限、有依赖的有限物则需要另外一
种东西;神就是普遍的结合。“因此,如果我们把其他事物也叫实
体,这个名词是不能像经院中所说的那样,univoce〔一致地〕适合
于那些事物和神的;也就是说,不能表达出这个词的特定含义,即
神与创造物所共有的那种意义。”①
“而我只承认两类事物,即:一类是思维的东西,另一类是与广
95
延相联系的东西。”②于是我们就看到他把思维与有广延的、空间
性的东西分开。思维、概念、精神性的东西、有自我意识的东西是
自在的,与非自在的存在者、有广延的东西、不自由的东西相对立。
这两种实体的实在区别(distinctio realis)就是:“一种实体可以不
依靠另一种实体而明白确定地得到理解(intelligi)。”②“因此有形
体的和思维的被创造实体都可以包括在这个共同的概念之下,因
为它们都需要依靠神的 concursus〔协助〕而存在。”②它们是比较
普遍的;另一些有限事物则需要依靠另外一些事物、条件而存在。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五十一节,第14 页(《全集》,第95 页)。
② 同上,第四十八节,第12—13 页(《全集》,第 92 页);第六十节,第16 页(《全
集》,第101页);第五十二节,第14页(《全集》,第95 页)。96
第三部 近代哲学
但是有广延的实体即自然界与精神实体却互不需要。① 我们可以
359 把它们都称为实体,因为这两种实体是各有完整的范围,自成一个
总体的;两种中间的每一种,每一个方面的全体,都可以不依靠另
一种而得到理解。这两种实体都只需要神的协助;也就是说,思维
界是一个自在的总体,自然界也同样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因此,它
们也是(据斯宾诺莎的推论)自在地同一的,与神这一绝对实体绝
对同一的;对于思维的精神来说,这个自在者就是神,换句话说,它
们的区别是观念上的。——笛卡尔是从神的概念进到创造物、思
维和广延,再由此进到特殊事物。
“这两种实体有若干属性,没有这些属性,它们是不能得到理
解的,”——这就是它们的规定性;“每一种实体都有那样一种特点
构成它的本性和本质,”———这是单纯的、普遍的规定性,“其他一
切性质都联系在这上面。因此思维构成了精神的绝对属性,”思维
是精神的性质;“广延是”形体性的基本规定,只有广延才是“形体
的真正本性。其他的一切都只是一种样式,如广延物中的形状、运
动,思维物中的想象力、感觉、意志。②——神是非创造的思维实
体。”②
现在笛卡尔进而论述个别事物。在广延方面又有两个规定:
物质和运动。他追究有广延的东西,达到了物质、静止、运
动。——笛卡尔的一个主要思想是关于物质的;他把形体的本质
只理解为广延。按照笛卡尔的说法,形体的本性是由它的广延性
①《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命题十,第 86 页(《全集》,第454 页)。
②《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五十三节,第14 页(《全集》,第96—97 页);第五十四
节,第14 页(《全集》,第 97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完成的;形体之所以是形体,是由于它有广延,而不是由于它具有
别的性质。其他一切被我们认为是形体的性质的,只不过是第二
位的性质,只不过是样式之类;它们是可以除去的,可以通过思维 360
去掉的。我们说:形体也产生阻力,具有气味、滋味、颜色;没有这
些也就没有形体。物质、形体性、广延对于思想来说(按照笛卡尔
的说法)完全是一回事。形体世界可以被思维,而它只有广延这一
点可以被思维所采纳;这个对思维存在的东西就是形体世界的本
质。广延物的各种进一步规定都保持在这个范围内:广延的量,静
止,运动,惯性。形体的这些其他特性都是纯粹感性的东西,笛卡
尔一一指出这些东西,如同怀疑论者早已指出的一样。①
广延当然是抽象的概念,也可以说是纯粹的本质;但是否定
性、差异性恰恰必然属于形体,或者必然归入纯粹的本质。笛卡尔
指出广延是形体的本质,认为形体的一切规定(除广延外),如颜
色、透明、硬度等等,都是不能成为形体的绝对宾词的;物质与广延
则是同一的。——他用下列理由来支持这个说法:我们通过一个
物体对我们触觉起反作用的阻力推知物质具有体积、硬度(自为的
存在),并且依靠触觉以求判定形体的位置。而我们认为,物质当
我们摸它的时候总是和空间一样往后躲,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说它
有体积。气味、颜色、滋味都只是感性的特性;只有我们清楚地洞
察到的东西才是真的。一个形体裂成碎片的时候也变软,却并不
失去它的本性;因此阻力并不是本质的。② 然而这种自为的存在
97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六十六至七十四节,第 19—22 页(《全集》,第 107—
117 页)。
② 同上,第二部,第四节,第 25 页(《全集》,第123—124 页)。98
第三部 近代哲学
只不过是为量较小的阻力;阻力始终是存在的。笛卡尔却只要思
361 维;对于阻力、颜色等等他并不思维,认为只是感性的。他说,必须
把这一切都归结到广延,作为广延的特殊变相。笛卡尔仅仅把被
思维者当作真的,这种看法给笛卡尔增光。——的确,思维的否定
运动正是那种扬弃;形体的本质是受这个思维制约的,也就是说,
它并不是真正的本质。
笛卡尔从广延概念进而讨论运动规律,认为运动规律就是对
于有形体的东西的自在本质的普遍认识:(甲)Vakuum〔真空〕是
没有的,一个没有有形实体的广延,就是没有形体的形体;①(乙)
没有原子(没有自为的存在、个体性),根据同样理由,形体的本质
就是广延;②(丙)而且,他还认为形体孤立地保持着静止状态,被
它以外的东西所推动,在运动状态中也同样要被另一个在它以外
的东西拉向静止(惯性)。②——这是一些什么都没有说明的命题,
恰恰是一种抓住简单的静止和运动的对立不放的抽象看法。
广延和运动是机械论物理学的基本概念;它们是形体世界的
真理。观念性在笛卡尔面前浮现出来了;他大大超过了感性特性
的实在性,但是没有进入这种观念性的详情。——因此他仍然停
留在地道的机械论中。笛卡尔以机械论的口吻说:如果你给我物
质(广延物)和运动,我就给你建造世界。③ 他认为空间和时间是
①《哲学原理》,第二部,第十六节,第 29—30 页(《全集》,第133—134 页)。
② 同上,第二十节,第31页(《全集》,第137—138 页);第三十七至三十八节,第
38—39 页(《全集》,第152—154 页)。
③ 布勒:《近代哲学史》,第三册,第一篇,第19页;参看《哲学原理》,第三部,第
四十六至四十七节,第65 页(《全集》,第210—212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物质宇宙的唯一规定。这里就包含着考察自然的机械论方法,也 362
就是说,笛卡尔的自然哲学纯粹是机械论的;①所以他把一切关系
都归结到静止和运动,把颜色、滋味等一切物质差异性都归结到机
械作用,即微粒子的运动。因此,物质的变化仅仅是运动;因此他
必须把一切形体特性和动物现象统统归结到机械作用。在生物
身上,消化等等都是这样的机械作用,其原则就是静止和运动。
所以说,我们在这里见到了机械论哲学的根据和起源;机械论是
由笛卡尔发展起来的。可是有一种更进一步的见解认为机械论
不能令人满意,——物质和运动是不足以说明生物的。重大的
关节则在于:思维向它的各种规定继续深入,使这些思想规定成
为自然的真理。
笛卡尔由此转而论述机械学;他考察了世界体系、天体运动。
他讲述了运动和静止、地球、太阳等等,②并由此进而论述他那种
关于天体做旋涡式循环运动的看法,论述那些关于微粒子在孔隙
中流出流入、穿过和互撞的思考和形而上学假设,②最后还论述了
硝石和火药。②——首先应当使我们感兴趣的,是那些普遍的思
想;其次值得注意的,是他发挥到特殊事物时的思想。往后他就进
而论述特定的东西。他在一种物理学里讲到了这种特定的、物理
的东西,这种物理学是观察和经验的结果。在进一步的发挥中,笛 363
① 参看《哲学原理》,第二部,第六十四节,第49 页(《全集》,第178—179 页)。
②《哲学原理》,第三部,第五至四十二节,第 51—63 页(《全集》,第 183—208
页);第四十六节以下,第65 页以下(《全集》,第 210页以下);第四部,第一节以下,第
137 页以下(《全集》,第 330 页以下);第四部,第六十九、一O九至一一五节,第166、
178—180页(《全集》,第 388、420—425 页)。
99第三部 近代哲学
卡尔完全是以理智的方式进行的。笛卡尔把很多的观察与这样一
种形而上学搅混在一起;因此在我们看来是模模糊糊的。——巴
黎的古桑教授曾经出版了新版笛卡尔全集,八开本,共十一册;绝
大部分是由讨论物理学问题的书信组成的。
在这种哲学里,主要是以思维的方式论述经验的东西;这
个时代的研究就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哲学在笛卡尔等人那
里还具有着比较不确定的意义,即通过思维、反思、推理进行
认识。思辨的认识,根据概念的推演,概念的自由独立的发
展,是由费希特创始的。所以,我们今天所谓的哲学认识,在
笛卡尔那里是与当时所谓的科学认识没有分开的。因此当时
把人类的全部科学都算作哲学;在笛卡尔的形而上学里,我们
看到开始以最淳朴的方式根据原因、经验、事实、现象进行十
足的经验推理。在那时,科学的认识就是比较密切地、比较严格
100
地采取几何学中早已使用的那种证明方法,采取形式逻辑推论的
通常形式。
因此就出现了那种集各种科学之大成的哲学体系,从逻辑和
形而上学开始,然后第二部分是一种通常的物理学、数学,当然是
与形而上学思辨混在一起的,第三部分则是伦理学,研究人的本性、
人的义务、国家和公民。笛卡尔就是这样。Principia philosophiae
〔《哲学原理》〕的第一部分讲 De principiis cognitionis humanae[人
类认识的原理〕,第二部分讲 De principiis rerum materialium〔物
364 质事物的原理〕。① 而这种研究广延的哲学(自然哲学)无非就是
① 参看《哲学原理》的索引。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当时的一种十分流行的物理学、机械学,并且还完全是假设性的。
我们现在是把经验物理学与自然哲学严格分开,前者也是思维式
的;在英国人那里,自然哲学的意思始终与我们所谓的物理学(牛
顿的)是一回事。
3.此外是精神哲学,一部分是形而上学的,但其余的也是经验
的。笛卡尔特别发展了物理学。他没有进展到第三部分,即伦理
学部分;他并没有大讲伦理学,只写了一部 De passionibus[《论心
灵的感情》。斯宾诺莎则相反,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是《伦理学》。
这部著作里第一部分也是一般的形而上学;第二部分,即自然哲
学,他根本没有讲,讲的只是一种伦理学,即精神哲学。至于认
识问题、灵明的精神,是放在第一部分人类认识的原理里讲的。
霍布斯也是先讲逻辑,然后讲一种十分流行的物理学:Sectio I,
De corpore〔第一组,《论形体》〕:Pars I,Logica s. Computatio〔第
101
一部分,逻辑或计算〕;Pars II, Philosophia prima〔第二部分,第一
哲学〕,本体论,形而上学;Pars II〔第三部分〕,机械学,物理学,
人的器官。Sectio I〔第二组〕该讲人的本性,即伦理学;他没有
对精神性的东西作出完备的发挥,只写了一本 De cive[《论公
民》〕。笛卡尔的形而上学里,使人感到完全是淳朴的,根本不是
思辨的。——笛卡尔的原则虽然是思维,但这种思维还是抽象
的、单纯的思维;具体的东西仍然在彼岸,这种思维首先是从经
验取得具体内容的。他还没有感到需要从思维中发展出特定的
东西。
笛卡尔也讨论到思维的另一方面;他谈了人的自由。他这样 365
证明自由:灵魂是思维的,意志是不受限制的,这就构成了人的完第三部 近代哲学
满性。①这是完全正确的。在自由这个方面,他遇到了一个困难:
人既是自由的,就可以去做并非神预先安排的事,——这就与神的
全知全能发生冲突;但如果一切都是神安排的,那又取消了人的自
由。①——这两个规定互相矛盾,解决不了:“人的精神是有限的,
神的能力和预先规定是无限的;我们不能判明人类灵魂的自由与
神的全知全能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但是我们在自我意识中却确
定地见到自由是一件事实。而我们只能坚持确定的东西。②此
外,他似乎觉得有很多东西无法说明;我们看到他固执、任性,在最
好的情况下也只是停顿不进。笛卡尔所提出的认识方法也具有理
智推理的形态,所以没有什么特殊趣味。
笛卡尔哲学体系的主要环节就是这些。我们还要举出几个特
别使他闻名的论断,——一些特殊的形式,这些形式过去是在形而
上学里考察的,在沃尔夫的形而上学里也考察了。例如我们就可
102
以指出:(甲)笛卡尔把有机体、动物看成机器,认为它们是被别的
366 东西推动的,并不包含主动的思维原则,③——这是一种机械生理
学,一种特定的理智思想,毫无杰出之处。在思维与广延的尖锐对
立中,他并不把思维看成感觉,所以他可以把广延孤立起来。有机
体既然是形体,就必须把它归结到广延。其他的说法都是依这些
基本规定为转移的。
(乙)他把永恒真理称为天赋观念;洛克和莱布尼茨在这个问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三十七、三十九节,第10页(《全集》,第85—87 页);第
四十节,第11页(《全集》,第 87 页)。
② 同上,第四十一节,第11页(《全集》,第 87—88 页)。
③ 《方法谈》,第五篇,第 35—36页(《全集》,第185—189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题上发生了争执。这是一个粗糙的名词,并不像柏拉图和以后各
种哲学里所说的观念那样是普遍的,而是带有明确性、带有直接确
定性的;众多的思想,杂多的概念,带着存在的形态,同感情一样,
自然地牢牢种植在心里,
种建立在思维本身中的直接众多
性。
(丙)灵魂与形体(〔思想〕*建立其自身于他物中、物质中)之
间的关系,现在是主要问题,——对象返回自身的问题。形而上学
中有许多体系讨论这个问题。有一种 influxus physicus〔肉体影
响〕的说法,认为精神是以肉体的方式起作用的,对象对精神发生
关系,就像形体与形体发生关系一样。这种看法很粗糙。——笛
卡尔是怎样理解灵魂与肉体的统一呢?灵魂属于思维,肉体属于
广延,二者都是实体,哪一个都不需要另一个的概念,因此是彼此
独立的。它们并不能直接相互影响。灵魂只有在需要肉体的情况
下才发生影响、发生作用,肉体只有在需要灵魂的情况下才发生影
响、发生作用;就是说,它们只有在彼此有本质联系的情况下才互
相影响。可是,它们既然各自成为一个总体,那就哪一个都不需要
另一个,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实在的联系。因此笛卡尔彻底否定
了灵魂与肉体之间的肉体影响;这是二者的机械联系。笛卡尔紧
紧抓住精神性的东西、灵明的东西。在他的cogito〔我思故我在〕367
里,我首先确知的只是我自己,我可以抽掉一切。他是把自为精神
的存在建立在这上面的。现在要提出一个中介物,即抽象的东西
与外在的、个别的东西的联系。他是怎样办的:在两者之间放一个
* 第 250页。
103104
第三部 近代哲学
构成它们各种变化的根据的东西,以神作为联系的中间环节。①
它们的各种变化是彼此相应的:我有欲望、意图的时候,这意图就
变成肉体的东西;这种相应是神造成的。(人们把这种说法称为
systema assistentiae〔神助说〕,这是超神论的,神是它们相互变化
的形而上学根据,在灵魂不能凭自己的自由来实现的事情上,神就
向灵魂提供帮助。后来马勒伯朗士更加发展了这一点。这里有取
得一个中介物的需要;神就被当成了这样的中介物。)因为我们在
上面②已经看到,笛卡尔谈到神,神正是表象的真理。只要我的思
想正确、不矛盾,就有实物与它相应,它们的联系是神。神是两个
对立物的完满同一,因为他是观念、概念与实物的统一。(后来在
斯宾诺莎的理念里还提出了这一点的更进一步的环节。)这是正确
的;在有限事物里,这种同一是不完满的。可是在笛卡尔那里这种
形式并不适合:(甲)因为有两样东西,思维(灵魂)和形体;(乙)神
显得是第三样东西,在两者之外,并不是统一的概念,那两个环节
本身也不是概念。但是我们不要忘记,笛卡尔说,前面那两样东西
是被创造的实体。这种说法是属于表象的;创造并不是确定的思
想。这件归结到思想的工作后来由斯宾诺莎做了。
2.斯宾诺莎
笛卡尔的哲学采取了很多非思辨的说法;斯宾诺莎紧接着笛
卡尔,做到了彻底的一贯性。他深入地钻研了笛卡尔的哲学,用笛
368
①《方法谈》,第五篇,第 29 页(《全集》,第173—174 页)。
② 参看上文第352—353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卡尔的术语讲哲学。斯宾诺莎的第一部著作就是《笛卡尔哲学原
理》。斯宾诺莎哲学与笛卡尔哲学的关系,仅仅在于斯宾诺莎一贯
地、彻底地发挥了笛卡尔的原则。——在他那里,灵魂与肉体、思维
与存在不再是特殊的东西,不再是任何一种自为地存在着的事物。
斯宾诺莎作为一个犹太人,完全抛弃了存在于笛卡尔体系中的二元
论。他的哲学在欧洲说出了这种深刻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精
神,无限者与有限者在神中合一,而并不把神看成一个第三者,乃是
东方的流风余韵。东方的绝对同一观被他采取和纳入了欧洲的思
想方式,特别是欧洲的哲学,尤其是直接纳入了笛卡尔哲学。
首先还是要讲一讲斯宾诺莎的生平。他出身于一个葡萄牙犹
太家庭,1632年生于阿姆斯特丹,名字叫巴鲁赫,他自己却把巴鲁
赫改成了贝内狄克特。他青年时期受学于犹太教士。但是他很早
就与自己所属的犹太寺院的教士们发生争执;教士们大为头疼,因
为他公然反对犹太教法典中的那些梦呓。他的言行常常越出犹太
教会的范围。教士们害怕别人会以他为榜样,产生不良后果,于是
答应每年送他金币一千盾,要他安分守己地和他们在一起。他拒
绝了。因此教士们对他大肆迫害,甚至考虑到用暗杀手段把他除
掉;他几乎难逃他们向他拔出的利刃。于是他正式退出了犹太人 369
的团体,但是并未改信基督教。这时他专心学习拉丁语,研究笛卡
尔,并且写了一部阐述笛卡尔体系的书,是“按照几何学方法证明”
的。后来他又写了他的 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神学政
治论》〕,并由于这部书获得盛名。①这部书里包含着灵感说,对摩
①《斯宾诺莎生平事迹集录》(《全集》,附录,保卢斯编,耶拿1802—1803年版,
第二册),第593—604、632—640页。
105106
第三部 近代哲学
西五经之类的书作了批判的处理,特别是认为摩西的法律仅仅
局限于犹太人,这是它的基本观点。关于这个问题,后来的基
督教神学家们写过许多评论文章,通常总是指出,这几卷书编
成于较晚的时代,有一部分要晚于“巴比伦的囚禁”,———新教
神学家认为最主要的一章;新出经书与旧有的相比,以这一章
最出色,有许多华丽的辞藻,等等,——这一切在斯宾诺莎的这
部书里已经有了。
后来斯宾诺莎到了来顿附近的莱茵堡,受到许多朋友的尊敬,
但是过着平静的生活;从1664年起,他先住在海牙附近的一个小
村福尔堡,后来住在海牙,以磨制光学镜片为生。他从事光学研
究。他生活很困难;他有朋友,也有有势力的保护人;他多次地谢
绝了有钱的朋友(还有将军)送给他的大笔馈赠。西蒙·封·伏里
斯打算指定他为财产继承人,他谢绝了,只收了他一笔三百弗洛林
的年金;他把父亲的遗产让给了他的姊妹们。有一位并无当时的
偏见的最高级贵族巴拉丁选帝侯卡尔·路德维希,也曾敦请他到
370 海得堡大学去当教授,允许他自由讲学,自由著述,因为“侯爵相信
他不会滥用这种自由去触犯大家所信奉的宗教”。但是斯宾诺莎
(在他那些已经刊印出来的信里)怀着很有理由的顾虑谢绝了这项
邀请,因为“他不知道应当把那种哲学自由限制到多大的限度之
内,才不至于被认为触犯大家所信奉的宗教”。① 他留在荷兰,这
是一个对一般文化最感兴趣的国家,在欧洲最先作出了普遍宽容
①《事迹集录》,第 612—628 页;《斯宾诺莎书信》第五十三、五十四封(保卢斯编
《全集》,第一册),第638—640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的榜样,为许多个人提供了思想自由的庇护所。虽然当地的神学
家们也曾对贝克尔①这样的人深恶痛绝,伏爱特就大骂过笛卡尔
的哲学,②但是这并没有产生一个别的国家所会产生的后果。
斯宾诺莎1677 年 2 月 21 日死于肺结核宿疾,享年四十四
岁,③——像他的学说所主张的那样:一切特殊性和个别性都归于
唯一的实体。——他的主要著作《伦理学》,在他死后才由一位医
生卢德维希·迈尔出版,迈尔是斯宾诺莎的挚友。这部书分为五
部:第一部讨论神(De Deo),第二部讨论精神的本性和起源(De
natura et origine mentis)。他并不讨论自然,——即广延和运动,
而是从神立刻过渡到精神,进到伦理学方面。第三部讨论感情和
情绪(De origine et natura affectuum),第四部讨论感情的力量或 371
人的束缚(De servitute humana sive de affectuum viribus),最后
第五卷讨论理智的力量、思维或人的自由(De potentia intellectus
sive de libertate humana)。④ 教会顾问保卢斯教授在耶拿出版了
他的全集;我现在也采用这个版本,参照法文翻译本。斯宾诺莎惹
起了犹太教士们很大的仇恨,基督教神学家们对他的仇恨更大,尤
其是新教的神学家;这首先是他的《神学政治论》一书引起的,但主
要是他的哲学引起的,我们现在要详细地考察他的哲学。有一个
新教教士柯勒鲁斯写了一本斯宾诺莎的传记;他虽然非常恨斯宾
107
① 布鲁克尔:《批评的哲学史》,第四册,第二部,第 719—720 页。
② 参看笛卡尔的《沉思》,附录,给吉斯贝特·伏爱特的信(第十一卷,第 3 页
以下)。
③《事迹集录》,第665页。
④ 《斯宾诺莎全集》,第二册,第1 页,注 3;《事迹集录》,第 640—641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诺莎,却对斯宾诺莎的情况作了非常确切的、善意的报道:例如他
只遗下银币二百塔勒,是为了还债的,等等。在清理财产的时候,
理发匠还要求偿还“好心的”斯宾诺莎先生欠下的账。这位教士对
这件事大为愤慨,给它作了一条按语说:“要是理发匠知道斯宾诺
莎是什么样的人,他一定不会称他为好心的人。”①这位教士在斯
宾诺莎的画像下面题道:Signum reprobationis in vultu gerens〔面
带愁容的受谴责的形象〕;②——这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的忧郁相
貌,而且温和、善良;他诚然 reprobationis〔受谴责〕,——但并不是
受一种消极的非难,而是受舆论的积极非难,这种非难是出于人们
的错误和毫无头脑的激情。
108
至于他的学说体系,那是很简单的,大体上是很容易掌握的。
372 唯一的困难部分在于方法,在于他用来表达思想的那种错综复杂
的方法,在于他对主要观点、主要问题每每只是一瞥即过,讲得不
够充分。
斯宾诺莎的哲学,是笛卡尔哲学的客观化,采取着绝对真理的
形式。斯宾诺莎主义的唯心论的简单思想就是:只有唯一的实体
是真的,实体的属性是思维和广延(自然);只有这个绝对的统一是
实在的,是实在性,——只有它是神。这就是笛卡尔那里的思维与
存在的统一,也就是那种本身包含着自己的存在的概念的东西。
笛卡尔的实体、观念虽然在它的概念中也具有存在本身,但这种存
①《事迹集录》,第642—665页。
② 布勒:《近代哲学史》,第三册,第二部,第 515页注(参看保卢斯编《斯宾诺莎
全集》,第二册,序,第十六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在只是作为抽象存在的存在,并不是作为实际存在或广延的存在,
而是形体性,是与实体不同的东西,并不是实体的样式。在笛卡尔
那里,自我、思维者本身也同样是一种独立的东西。斯宾诺莎主义
扬弃了两个极端的这种独立性,两个极端都变成了唯一的绝对本
质的环节。——我们看到,这个意思可以用一句话来表示:把存在
理解为对立面的统一。主要的兴趣在于不抛弃对立;再不能把对
立放在一边了,——主要的事情是调和对立,解除对立。对立并不
是在有限者与无限者、界限与无界限者的抽象中建立的,而是思维
与广延。我们不说“存在”,因为这是抽象,抽象只是在思维中。思
维是返回自身,是简单的自身同一;然而这是一般的存在,——因
此指出它们的统一是并不困难的。确切地说来,存在就是广延。
对斯宾诺莎哲学的评判。(甲)人们斥责斯宾诺莎主义,说它
是无神论:神与自然(世界)是一回事,不把两者分开;他把自然当 373
109
作现实的神,或者把神当成自然,于是神就不见了,只有自然被肯
定下来。斯宾诺莎倒是并没有把神与自然对立起来,而是把思维
与广延对立起来;神是统一,是绝对的实体,世界、自然倒是没入、
消失于神之中的。斯宾诺莎的反对者们做得好像自己是为了神似
的,好像就该他们为神说话似的。但是那些反对斯宾诺莎的人并
不是为了神,倒是为了有限的东西,为了他们自己。关于神和有限
事物(我们),是有三种看法的:(1)有限的东西存在,也只有我们存
在,神不存在;这是无神论。这是把有限的东西看成绝对的,有限
的东西是实体性的东西,神并不是。(2)只有神存在,有限的东西
不真实,只是现象、假象。(3)神存在,我们也存在;这是恶劣的综
合拼凑,是廉价的对比。每一个方面都和另一个方面同样是实体第三部 近代哲学
性的,这是表象的方式:神有光荣,高高在上;有限的事物也同样有
存在。理性不能停留在这种“也”上,停留在这种皂白不分上。因
此哲学的要求是掌握各种区别的统一,使区别不是被抛在一边不
问,而是永远不断地从实体中产生出来,而又不被僵化成为二元
论。斯宾诺莎超出了这种二元论,宗教也可以超出二元论,如果我
们把表象变成思想的话。在前两种看法中间,第一种是无神论,如
果人们把意志的任性、自己的虚荣和有限的自然物当成最后的东
西的话。这不是斯宾诺莎的观点。只有神是唯一的实体;自然、世
界用斯宾诺莎的话来说只不过是实体的变相、样式,并不是实体性
374 的东西。因此斯宾诺莎主义是无世界论。世界、有限本质、宇宙、
有限性并不是实体性的东西,——只有神才是。那些说他是无神
论、申斥他是无神论的人所说的话的反面倒是真的;他那里大大地
有神。“如果神是精神与自然的统一,自然、个人就是神了。”完全
110
正确!可是他们忘记了自己正是在神中扬弃了的;可不能忘记自
己是虚无的呀。因此,那些给斯宾诺莎抹黑的人并不是愿意维护
神,而是企图维护有限的东西、世界;他们不乐意斯宾诺莎说不能
把有限的东西看成实体;——实际上,他们是不乐意他们自己作为
有限东西会遭到毁灭。
(乙)第二:证明的方法。这种方法属于理智认识的方式。这
是几何学的方法,它包含公理,说明,定理,定义。在近代,有人(耶
可比)提出说,一切证明、科学认识都引导到斯宾诺莎主义,唯有斯
宾诺莎主义是一贯的思维方式;由于一切证明必定引导到斯宾诺
莎主义,因此证明是根本不中用的,只有直接的知识才可靠。耶可
比也认为斯宾诺莎主义是无神论,因为他着眼于不把神与世界分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开这一点。① 如果这么说,世界就永远在表象中了;可是在斯宾诺
莎那里并没有把世界永恒化。如果把证明只了解为理智认识的方
式,我们是可以承认证明引导到斯宾诺莎主义的。斯宾诺莎是近
代哲学的重点:要么是斯宾诺莎主义,要么不是哲学。斯宾诺莎有
一个伟大的命题:一切规定都是一种否定。② 确定的东西就是有
限的东西:对于任何东西,包括思维(与广延相对立)在内,都可以
说,这是一个确定的东西,所以自身中包含着否定;它的本质是建 375
立在否定上的。因为只有神是积极的、肯定的,所以,其他的一切
都只是变相,并不是自在自为的存在者;所以,只有神是实体。所
以,耶可比说得不错。简单的决定、规定或否定属于形式,是不同
于绝对的规定性、否定性、形式的。真正的肯定是对形式的否定;
这是绝对的形式。斯宾诺莎的进程是正确的,但是个别的命题却
是错误的,因为它只表达了否定的一个方面。从另一方面说,否定
就是否定的否定,因而是肯定。
(丙)在斯宾诺莎主义里并没有主观性、个体性、个性的原则,
因为它只是片面地理解否定的。一般的意识、宗教对此颇有反感。
莱布尼茨的个体化原则(在单子中)成全了斯宾诺莎。理智具有一
些并不自相矛盾的规定。否定是简单的规定性。否定的否定是矛
盾,它否定了否定;因此它是肯定,但也同样是一般的否定。理智
不能容忍这种矛盾;这种矛盾是理性的东西。斯宾诺莎缺乏这一
点;这是他的缺点。斯宾诺莎的体系是提高到思想中的绝对泛神
111
①《耶可比全集》,第四册,第一部,第55、90、216—223 页。
②《斯宾诺莎书信》,第五十封(第一卷),第634页。112
第三部 近代哲学
论和一神论。斯宾诺莎的绝对实体根本不是有限的东西,不是自
然世界。这个思想、这个观点是最后的根据,是广延与思想的同
一。我们面前有两种规定,一是普遍者、自在自为的存在者,一是
特殊者和个别者的规定、个体性。至于特殊的、个别的东西,我们
不难指出,它总是受限制的东西,它的概念总要依赖他物,它是有
376 待的,不是真正独立存在的,因而不是真正实在的。因此斯宾诺莎
从确定的东西着眼,提出了 Omnis determinatio est negatio[一切
规定都是否定〕这个命题;因此只有未特殊化的、普遍的东西是真
正实在的,只有它是实体性的。灵魂、精神是个别的东西,本身是
有限制的;使精神成为个别的东西的,是一个否定,所以精神并没
有真正的实在性。斯宾诺莎把思维在自身中的单纯统一说成了绝
对的实体。
大体说来,这就是斯宾诺莎主义的理念。这同爱利亚派的v
〔有〕是一回事。① 这是东方的观点,随着斯宾诺莎第一次在欧洲
被说了出来。一般地应当指出,必须把思维放在斯宾诺莎主义的
观点上;这是一切哲学研究的重要开端。② 要开始研究哲学,就必
须首先做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灵魂必须在唯一实体的这种元气
里洗个澡,一切被认为真实的东西都是沉没在这个实体之中的。
这种对一切特殊物的否定,是每一个哲学家都必须达到的;这是精
神的解放,也是它的绝对基础。与爱利亚派哲学不同的只是:通过
基督教,在近代世界里,精神里面彻底出现了具体的个体性。但是
① 参看本书第一卷第324、336 页。
② 同上第181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在这个追求完全具体的东西的无限过程中,现在却并没有把实体
规定为自身具体的。因为具体的东西并不在实体的内容中,所以
它只是落在反思的思维中;只有从思维的无限对立中才能产生出
那种统一。关于实体本身,再不能说什么话;所能讲的只是对实体
的哲学论证,以及在实体中扬弃了的那些对立。区别仅仅在于其 377
中所扬弃的那些对立属于哪一类。这一点斯宾诺莎证明得很不
够,远不如古代哲学家们曾经努力做过的那么多。
应当承认斯宾诺莎主义的这个理念是真实的,有根据的。绝
对的实体是真的东西,但还不是完全真的东西;还必须把它了解成
自身活动的、活生生的,并从而把它规定为精神。斯宾诺莎主义的
实体是普遍的实体,因而是抽象的规定;我们可以说,这是精神的
基础,但并不是绝对地常存在底下的根据,而是抽象的统一,这种
统一就是在自身之内的精神。如果老是停留在这种实体那里,那
113
就达不到任何发展、任何精神性、能动性了。他的哲学讲的只是死
板的实体,还不是精神;我们在其中并不感到自如。神在这里并不
是精神,因为他不是三位一体的神。实体仍然处在死板的、僵化的
状态中,缺少波墨的源泉。理智规定式的个别规定并不是波墨的
那些源源不竭的元精,那些元精是互相作用、互相转化的。① 事物
和意识的一切差别和规定全都只是回到唯一的实体里面,所以可
以说,在斯宾诺莎的体系里,一切都只是被投进了这个毁灭的深
渊。但是没有任何东西跑出来;他所说的特殊的东西只是从表象
里找出来、拾起来的,并没有得到论证。如果得到论证的话,斯宾
① 参看本书第47—49 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诺莎就必须把它从他的实体中推演出来,引申出来了;实体并不能
展开自身,那是生命、精神的事。这种特殊的东西只是被他看成绝
378 对实体的变相,本身并没有什么实在的东西;对它做出的事情只是
剥掉它的规定和特殊性,把它抛回到唯一的实体里面去。这是斯
宾诺莎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区别是外在地摆在那里,始终是外
在的,人们不能对它有任何理解。在莱布尼茨那里,我们将看到把
相反的一面、个体性当成了原则;所以说,斯宾诺莎的体系是被莱
布尼茨以如此外在的方式成全了。斯宾诺莎的思想的伟大之处,
在于能够舍弃一切确定的、特殊的东西,仅仅以唯一的实体为归
依,仅仅崇尚唯一的实体;这是一种宏大的思想,但只能是一切真
正的见解的基础。因为这是一种死板的、没有运动的看法,其唯一
的活动只是把一切投入实体的深渊,一切都萎谢于实体之中,一切
生命都凋零于自身之内;斯宾诺莎本人就死于痨病。——这是普
114
遍的〔命运〕*。
我们还要讲一讲若干进一步的规定。斯宾诺莎用来表达他的
哲学的方法,同笛卡尔一样,是几何学方法,欧几里得的方法。由
于数学具有明确性,所以人们把这种方法看成非常美妙的方法,但
是这种方法并不适用于思辨的内容,只有在有限的理智科学中才
能运用自如。这一点看起来好像是外在形式方面的缺点,但却是
主要的缺点。斯宾诺莎的数学证明方法从定义出发,定义是涉及
一般规定的。而这些定义又是直接提出、直接假定的,并不是推演
出来的;他并不知道自己怎样得到了这些定义。在定义所设定的
东西里面已经包括了他的体系的各个主要环节,一切进一步的证
明都只不过是回溯到定义。可是那些在这里作为定义出现的范畴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是我们在自己心里、在科学教养中发现的。
因此并不是从无限的实体中发挥,得出结论说有理智、意志、广延,
而是在这些规定中直接说出来的。这是十分自然的事;因为这是 379
唯一的实体,一切都投入其中,在其中消失不见,而没有任何东西
从其中跑出来。
1.斯宾诺莎从定义开始;下面的若干条就是从定义里取出来
的:
甲、斯宾诺莎的第一条定义是自因。他说:“我把自因(causam
sui)理解为这样的东西:它的本质”(即概念)“就包含着存在,也就
是说,只能把它设想为存在着。”①
思想与存在的统一是一开头就立刻提出来了(本质是普遍的,
是思想);这个统一永远是最重要的中心。Causa sui〔自因〕是一
个重要的名词。结果与原因对立。自因是产生作用、分离出一个
115
他物的原因;而它所产生出来的东西就是它自身。在产生当中它
同时扬弃了差别;它把自身设定为一个他物,这是一种堕落,而同
时又是对这种损失的否定。这是一个完全具有思辨性的概念。我
们的表象总以为原因产生出某种东西,结果是一种与原因不同的
东西。这里正好相反,外因直接被扬弃了,自因只是产生出自身;
这是一切思辨概念中的一个根本概念。这是无限的原因,在无限
的原因里面原因与结果合一了。如果斯宾诺莎进一步发展了
causa sui〔自因〕里面所包含的东西,他的实体就不是死板的东西
了。
①《伦理学》,第一部,定义一(第二册),第35 页。116
第三部 近代哲学
乙、第二条定义是有限者的定义。“有限者就是受一个与它同
类的他物限制的东西。”因为它以他物为终点,它不在那里;在那里
的是一个他物。但是这个他物必须与它同类。因为两个要想互相
380 限制的东西必须彼此间有一个界限,因而有接触、有联系,亦即属
于同一个类,建立在同样的基础上,具有一个共同的领域,才能互
相限制。这是界限的肯定方面。“因此思想”只“被另一个思想所
限制,形体则被另一个形体所限制;然而思想”却“不被形体所限
制,”反过来,“形体也不被思想所限制。”①这一点我们在笛卡尔那
里已经看到了:思想是独立的总体,广延也是一样,它们彼此毫不
相涉;它们并不互相限制,每一个都是封闭在自身之内的。界限就
是与他物的联系。
丙、第三条定义是实体的定义。“实体就是在自身内并通过自
身而被理解的东西,也就是说,要领会它的概念(a quo formari de
beat),是不需要借助他物的概念的,”②——并不需要另一个东西;
否则它就是有限的、偶然的。需要有另一个东西才能被理解到的
东西,就不是独立的,而是依赖这个他物的。
丁、第四条定义。实体的下面是属性;属性属于实体。“我所
谓属性,就是理智认为构成实体的本质的那种东西”③,只有这句
话在斯宾诺莎那里是真的。这是伟大的规定;属性虽然是规定性,
却是总体。他只有两个属性,即思维和广延。理智认为它们是实
体的本质;本质并不高于实体,然而实体在理智看来只是本质。这
①《伦理学》,第一部,定义二,第 35页。
② 同上,定义三。
③ 同上,定义四。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是在实体以外看的;对实体可以用两种方式去看;或者把它看作广
延,或者把它看作思维。这两者当中,每一个都是总体,都是实体
的整个内容,但只是在一种方式下看到的;正因为如此,这两个方 381
面是自在地同一的、无限的。这是真正的完成。理智在属性中看
到整个实体。但是实体在何处过渡到属性,他并没有说。
戊、第五条定义。第三是样式。“我所谓样式,就是实体的变
相,也就是那种在他物内并通过他物而被理解的东西。”①——因
此实体是凭自身而被理解的;属性不是凭自身而形成的,而是与理
解的理智有一种联系,但是理智却在属性中理解到本质;样式是有
限的,并不被理解为本质,而是凭借他物并在他物中的。——上面
这三个规定特别重要;它们相应于我们以更确定的方式作出的那
种区别,即普遍者、特殊者和个别者。但是我们不能把它们当成形
式的,必须从它们的具体的、真正的意义去了解它们。具体的普遍
117
者是实体;具体的特殊者是具体的种。圣父和圣子是特殊的,但他
们各自包含着神的整个本性(只是在一个特殊形式下)。样式是个
别者,是与他物发生外在联系的有限者本身。因此斯宾诺莎是往
下降的;样式是干瘪的东西。斯宾诺莎的缺点就在于把第三个只
理解为样式,理解为恶劣的个别性。真正的个别性、个体性、真正
的主观性并非只是远离普遍性的绝对特定者,而是绝对特定的自
为存在者,是仅仅由自己规定自己的。所以主观的东西也同样是
返回到普遍者;个别的东西是在自身内的存在者,因而是普遍者。
这个返回的意思就是说,个别者本身就是普遍者;斯宾没有进而达 382
①《伦理学》,第一部,定义五,第 35 页。第三部_近代哲学
到这种返回。在斯宾诺莎那里,最后的东西是死板的实体性,并不
是无限的形式;他不知道这种形式。他那里始终是这个看不到规
定性的思维。
己、第六,无限者的定义也还是很重要的。无限者有歧义性,
不管把它当作无限多的东西,还是当作自在自为的无限者。“那种
仅在本类中无限(in suo genere infinitum)的东西,我们可以否定
它具有无限个属性。绝对无限者的本质则具有一切表现一种本质
而不包含任何否定的东西。”①神是绝对无限者;无限者是对自身
的肯定。
然后斯宾诺莎把想象的无限者(infinitum imaginationis)与思
维的无限者(infinitum intellectus,infinitum actu)分开。大多数
人只达到了前者;当人们说“如此以至无穷”时,这就是恶劣的无限
性,例如被人们看得很崇高的星辰之间的空间的无限性就是如此,
118
时间方面的无限性也是一样。数学上的无穷系列,即数的系列,也
是这种恶劣的无限。有一种分数被称为十进位分数,就是恶劣的
无限;1/7是真正的无限者,是没有缺点的。无穷的系列是不完满
的;内容总是有限制的。这种无限性是一种常见的无限性,当人们
说到无限性时,心目中就是指这种无限性;这种无限性尽管可以被
人们看得很崇高,却不是现实的东西,它总是往否定的方面跑,并
不是 actu〔现实的〕。哲学上的无限性,即现实的无限者,是对自身
的肯定;斯宾诺莎把理智的无限者称为绝对的肯定。完全正确!
383 不过可以更好地表达成:“这是否定的否定。”——斯宾诺莎在这里
①《伦理学》,第一部,定义六,说明,第36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还举出几何学的例子来说明无限性的概念;例如,在他的《遗著》
里,就举一个图形为例来表示这种无限性(还在他的《伦理学》之
前)。*他说有两个圆,互相重叠,但是并不同心。这两个圆之间的
面积是无法确定的,不能用一种确定的比例来表示的,是不可通约
的;如果我要想确定它,我就必须一直走到无穷,——这是一个无穷
系列。这是往外跑的做法,始终是有缺点的,带着否定的;可是这种
恶劣的无限者也是有限制的,——即肯定的,现实存在于这块面积
中的。所以肯定的东西是否定的否定;duplex negatio affirmat〔双
重否定即肯定〕,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语法规则。这两个圆之间的空
间是一个完备的空间,它是实在的,不是片面的;但是这个空间的
规定却不能用数目精确地表示出来。规定不能穷尽这个空间本
身,可是这个空间却是现实存在的。我们也可以举一条线为例,一
条有穷的线是由无穷多的点组成的,可是它却是现实存在的、确定
119
的。①我们应当把无限者看成现实存在的东西。自因这个概念就
是真正的无限性。只要原因一与他物相对,即与结果相对,就立刻
出现了有限性;但是在这里这个他物消失了,它就是原因自身。
庚、第七条定义。所以,“神是绝对无限的本体或由无限个属
性构成的实体,其中每一个属性都表现着一种永恒无限的本质
(essentiam)。”①无限者是无定者、无穷多者、数目无定者;这以后
在斯宾诺莎那里只讲两个属性。—
* 这个例子见斯宾诺莎的《笛卡尔哲学原理》第二部命题
九的补题。那里说的是半圆,但情形是一样的。附图如右:
①《伦理学》,第1页;《书信》,第二十九封,第526—532 页;《伦理学》,第一部,定
义六,第35 页。120
第三部 近代哲学
全部斯宾诺莎哲学就包含在这些定义里面;这些定义是普遍
的规定,所以整个是形式的。缺点就在于他从定义出发。在数学
里,我们可以承认定义是前提,把点、线当作前提。在哲学里则应
当认为内容是自在自为的真理。我们可以暂时承认这种字面上的
定义是正确的,使“实体”这个词与定义中所表达的那个观念相应。
至于这个内容是不是自在自为地真实,那是另外一回事。在几何
学命题里,人们根本不提出这样的问题。但是在哲学考察中这却
是主要的事情。这件事斯宾诺莎没有做。他提出了一些定义,在
定义里对这些简单的思想作出说明,把它们说成具体的东西。但
是需要做的事情却是研究这种内容是否真实。他只是表面上作出
了字面的说明,而重要的却是其中所包含的内容。只有把其他一
切内容都归结到这个内容,才是证明了这个内容。根本内容是其
他一切内容所依靠的东西(亚里士多德所说的と5ηptηtat)。“属性
就是理智认为属于神的东西。”这样看的理智又是从哪里(神以外)
来的呢?所以,一切都只是往里走,并不是往外走的;各种规定并
不是从实体发展出来的,实体并不化为这些属性。
384
2.在这些定义以后,进一步推出来的是定理、命题。他作了许
许多多的证明。主要是斯宾诺莎根据这些概念指出,只有一个实
体,就是神。这是简单的过程,非常形式的证明。
甲、“第五条命题:不能有两个或多个具有相同的本性或属性
385 的实体。”这个意思已经见于定义中了。他的证明是很麻烦的,无
用的麻烦。“如果有多个”(具有同样属性的实体),“它们之所以相
异,就必定或者是由于属性不同,或者是由于变相”(样式)“不同”。
因为(1)属性正是被理智理解为本质的东西;这个属性的概念正是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一种本质。“如果它们的差异是由于属性不同,那就是承认只有一
个具有相同属性的实体。”因为实体正是这个属性的本质、概念,是
在自身内的,不是他物所决定的。(2)“如果它们的差异是由于样
式不同,那么,既然实体在本性上先于(prior est natura)它的变
相,我们撇开它的变相(depositis ergo affectionibus),考察它自
身,即真正地考察它(in se,h. e. vere considerata),那就无法看出
它有什么差异了(non poterit concipi ab alia distingui)。”①
乙、“第八条命题:每个(omnis)实体都必然是无限的。——因
为否则它就必定为另一个具有相同本性的实体所限制,这样就会
有两个具有相同属性的实体了,这是违背第五条命题的。”②
“每一个属性都必定是凭自身被理解的,”——这是返回自身
的规定性。——“因为属性就是理智从实体上理解到是构成实体
的本质的东西;所以它必定是凭自身被理解的。”因为实体是凭自
身被理解的东西(参看第三条定义)。—“因此我们不能根据属
性是多数的,推论出实体是多数的;因为每一个属性都是凭自身而
被理解的,并不过渡到另一个,”③——并不为另一个所限制。
丙、“实体是不可分的。—(1)如果部分保持着实体的本性,386
那就会有若干个具有同样本性的实体;这是违背第五个命题的。
(2)如果不是如此,无限的实体就不能存在;这是荒谬的。”③
丁、“第十四条命题:除了神以外,不能有任何实体,也不能设
想任何实体。——既然神是绝对无限的本体,其中的任何一个表
①《伦理学》,第一部,命题五,第37—38页。
② 同上,命题八,第 38—39页。
③ 《伦理学》,第一部,命题十,以及附释,第 41—42 页。命题十三,第 45页。
121第三部 近代哲学
现实体的本质的属性都是不能被否定的,并且神是必然存在的,那
么,如果在神以外有某个实体,这个实体就应当是凭神的某个属性
而得到说明”(理解)“的”。因此这个实体并没有它自己的本质性,
而是具有着神的本质性,所以它就不是实体。如果它竟是实体,
“那就会有两个具有相同属性的实体存在了;按照命题五,这是荒
谬的。——由此可以推出,广延的东西(res extensa)和思维的东
西(res cogitans)”并不是实体,而是“神的属性或神的属性的变
相。”①——这一类的证明是没有多大用处的。
“第十五条命题: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神之内,没有神就
不能有任何东西存在,也不能理解任何东西。”①
“第十六条命题:从神的本性的必然性必定可以用无限多的方
式推出无限多的东西,即一切能够被无限的理智所认识的东
西。——所以神是一切的原因。”①——这些都已经包含在定义里
122
了。只要有了这个作基础,就必然推出那一切。——在斯宾诺莎
387 那里,最困难的是在他所作出的那些区别中、在确定的东西中抓住
这种确定的东西与神的联系,使它可以保持下去。②
他说,神、实体是由无限属性构成的。这是主要之点。说到这
种方法,人们可以把神的无限属性首先理解成无限多的。但是并
非如此;斯宾诺莎所认识的、所讲到的倒是只有两个属性。“绝对
无限”,按照斯宾诺莎的说法就是积极的,——正如一个圆包含着
①《伦理学》,第一部,命题十四,以及绎理二,第 46页;命题十五,第 46 页;命题
十六,以及绎理一,第51页。〔按绎理一斯宾诺莎的原文应译为“神是一切能够被无限
的理智所认识的东西的动力因”。——译者〕
② 参看下文第 391 页以下。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完备的、现实的无限性那样。思维和广延就是神所具有的这两个
属性:“神是一个思维的东西(res cogitans),因为一切个别的思想
都是以一种特定的、一定的方式表现神的本性的样式。所以神具
有这样一个属性,一切个别的思想都包含着这个属性的概念,都是
凭这个属性而得到理解的。——由于同样的理由,神也是一个广
延的东西。”①
这两个属性是怎样从唯一的实体中产生出来的,斯宾诺莎却
没有指出,他也没有证明为什么只能有两个。这两个属性和笛卡 388
尔那里一样,就是思维和广延。他还表明这两个属性中的每一个
都单独成为完整的总体,所以两个属性所包含的是同样的东西,只
不过一次采取着思维的形式,又一次采取着广延的形式。理智理
解这两个属性,把它们理解为两个总体;它们是理智据以理解神的
两种形式。——广延和思维却并不是真正分开的,而只是外表上
分开,因为它们都是整体。属性就是理智在实体的本质上理解到
的东西;但是斯宾诺莎却把理智仅仅列入变相。②这两个名词本
身已经包含着整个本质;它们的区别仅仅出现在理智中,作为样式
的理智是没有真理性的。——只有一个实体,这个意思已经包含
在实体的定义中了;那些证明只不过是一些形式的麻烦话,只能使
我们难以理解斯宾诺莎。
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他是这样说的:这是同一个内容,一
次采取着思维的形式,又一次采取着存在的形式。每一个都表现
①《伦理学》,第二部,命题一至二,第78—79页。
② 同上,第一部,命题三十一,证明,第 82 页。
123第三部 近代哲学
124
着同一个内容,只不过采取着理智所带来的、属于理智的形式;本
质是神,这两个属性是同一个总体。也就是说,同一个实体,从思
维属性去看,就是灵明世界,从广延属性去看,则是自然;自然和思
维,两者都表现着神的同一本质。这也就像他所说的那样:“自然
事物的秩序或体系(ordo rerum)是与思想的秩序(idearum)相同
的。”①——它们并不互相决定,都是有限的:形体并不决定思想,
思想也不决定形体。思维实体和广延实体只是同一个实体,有时
在这个宾词下被理解,有时在那个宾词下被理解;这是同一个体
系。“例如,一个存在于自然界的圆形,与也在神之内的这一存在着
的圆形的观念,就是同一的东西”(是同一内容),只不过是“从不同
的属性去说明的(explicatur)。因此,我们不管在广延属性下,还是
在思维属性下,还是在某个别的属性下去认识自然,都会发现同样
的因果联系,即同样的事物系列。圆形观念的形式存在,只有凭借
另一个作为最近因的思想样式,才能被认知,而这个思想样式又只
能凭借另外一个思想样式才能被认知,如此以至于无穷;所以,*
我们必须仅仅从思想属性去说明整个自然界的秩序或因果联系;
389 如果把事物看成广延的样式,就必须仅仅从广延属性去说明整个
自然界的秩序了,——这话也同样适用于其他原因。”②这是实体
的唯一绝对的发展,一次表现为自然,然后又以思维的形式表现。
①《伦理学》,第二部,命题七,第 82页。
* 黑格尔在此处删去了一句话,依原文应译作:“在把事物看成思想的样式的时
候”。
②《伦理学》,第二部,命题七,附释,第 82—83 页。〔按最后一句话斯宾诺莎的
原文应译作:“对于其他的属性我也是这样理解的。”——译者〕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他又以下面的说法重提了这个意思:思维的世界和形体的世
界本来是同一的,只是采取着不同的形式。但是现在要问:理智是
怎么样跑来把这些形式应用到绝对实体上的呢?这两种形式又是
从哪里来的呢?——因此他在这里设定了存在与思维的统一,以
及存在与广延的统一,于是思维的宇宙本身就是整个绝对的神圣
总体,而形体的宇宙也同样是这个总体。所以我们有两个总体;这
两个总体本来是同一的,其区别仅仅是不同的属性或不同的理智
规定。这就是他的总看法:属性并不是自在的东西,并不是自在的
区别。——我们站在更高处说:自然和精神都是理性的;理性并不
是一句空话,而是在自身内发展的总体。
思维和广延只不过是这个唯一实体上的两种属性。根据思维
与存在本来同一这一点,有人打算立刻引导出无神论来;既然精神
性的东西与有形体的东西没有分别,神就被贬低为自然了。但是
125
斯宾诺莎根本没有说神与自然同一,而是说思维与自然同一。而
神正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神是统一本身,并不是两者之一。在这
个统一中,思维的主观性的局限性和自然性的局限性都消失了;只 390
有神存在,一切世间的东西都没有真理性。因此我们可以把他的
学说体系称为无世界论,这样更合适一些。
没有神就什么都不能存在。斯宾诺莎宣布神具有自由和必然
性,他说:“神是绝对自由的原因,是不为任何他物所决定的;因为
神只是由于他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除了神的本性的完满性以
外,根本没有任何外部或内部的原因驱使他行动。神的那种出于
他的本性的规律的威力是必然的、永恒的;凡是出于神的本性、出
于神的属性的东西都是永恒的,正如从三角形的本性永远可以推第三部 近代哲学
126
出三角形的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一样。”神的本质就是神的绝对
权力;现实与潜能,思维与存在,都是同一的。神没有他所不能创
造的其他思想。“神的本质和神的存在是同一的,——都是真理。”
他始终守着这个总的看法:神是不为目的所决定的;各种特殊的目
的、思想都在存在物之类的东西〔按指实体〕*前面消失了。① ——
“意志并不是自由的原因,而只是一种必然的原因,只是一种样式;
所以它为另一个东西所决定。”①———“神并不按照任何目的因
(sub ratione boni)行动。那些主张神按照目的因行动的人,似乎
是在神以外设定了一个不依靠神的、神在行动时必须加以注意的
东西作为目的。如果这样说,神就不是自由的原因,而是服从命运
的了。同样不能容许的是认为一切都服从武断,即神的一种漠不
391 关心的意志。”①神只为他的本性所决定。所以神的威力就是神的
力量(potentia),这就是必然性。神是绝对的力量,与智慧相对立,
智慧是决定目的的,因而也是设定限制的。斯宾诺莎说,每一个规
定都是一个否定;我们应当指出,这句话是非常独特的。如果神是
世界的原因,那就是说,神也是有限的东西,因为在这里是把世界
设定为神以外的他物了。
“神是内在的原因,不是暂时的(transiens)原因”②,即外
因。————“一个被决定去做某事的东西,是由神必然地这样决定了
①《伦理学》,第一部,命题十七,绎理一—二,以及附释,第 51—54 页;命题二
十,以及绎理一,第 55—56 页;命题二十一,第 56—57 页;命题三十二,第63页。命题
三十三,附释二,第67—68 页。
② 同上,命题十八,第54页;命题二十六、二十七,第 59 页;命题二十九,第61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的,因为神是原因;——这件东西被这样决定了,就无法使自己变
成不被决定的。”①—“自然中根本没有偶然的东西。”①
戊、斯宾诺莎进而论述个别事物,特别是论述自我意识、“我”
的自由。他没有根据绝对实体的概念作出任何证明。关于个体,
斯宾诺莎是这样讲的,他把一切事物和局限性都归结到实体,而不
止是紧紧抓住个别的东西,——那是否定性。属性不是自为的,而
只是理智理解实体的不同方式。第三是样式或变相。事物的差异
仅仅在于 Modos〔样式〕。关于这些样式,斯宾诺莎说:每一个属
性各有两个样式;广延中的样式是静止和运动,思维中的样式是理
智和意志(intellectus et voluntas)。② 个别的东西本身就系于这
些样式;是这些样式把我们所谓个别的东西区别开来。这只是一
些变相;与这种区别相联系,因而被特别设定的这种东西,并不是
自在的东西。任何变相都只是对我们的,在神以外的;它并不是自 392
在自为的。
最后的这种东西,即样式、变相,斯宾诺莎是把它们包括在
natura naturata〔被动的自然〕项下的。“natura naturans〔能动的
自然〕是从自由原因这个角度看的神,因为神是在自身内并凭自身
而被理解的;同时也是实体的那些表现无限、永恒的本质性(es
sentiam)的属性。我把 natura naturata〔被动的自然〕理解为一切
出于神的本性的必然性的,或者出于神的任何一个属性的东西,即
神的属性的一切样式,这是就样式被看成事物而言,事物是在神
①《伦理学》,第一部,命题十八,第54页;命题二十六、二十七,第59 页;命题二
十九,第61页。
② 同上,命题三十二,证明与绎理二,第63 页。
127第三部 近代哲学
中、没有神就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的。”①并没有什么东西出
于神,而是一切事物都仅仅返回到神,如果从事物出发的话。
这些就是斯宾诺莎的一般形式、主要理念。我们还要讲几个
比较特殊的形式。他给样式、理智、意志①、情感①、快乐、忧愁①
下了字面的定义。我们看到他对意识作了详细的考察。他的过程
是极其简单的,简直可以说根本没有过程;他是径直从 mens〔心
灵〕开始的。
“人的本质是由神的属性的某些样式构成的(essentia hominis
constituitur)。”这些样式是与我们的理智相联系的东西。“所以,
当我们说人的心灵觉察到这个或那个东西的时候,意思无非是说,
神具有这个或那个观念,这并不是就神是无限的而言,而是就神通
393 过人的心灵的观念而表现出来而言*。当我们说,神具有这个或
那个观念,这不仅是就神构成人的心灵的观念** 而言,而是就神
128
与人的心灵同时具有另外一件东西的观念而言,那时我们就是说,
人的心灵是部分地或不恰当地觉察到这件东西。”②真理是恰当的
东西。②当内容以人的心灵的形式确立起来的时候,这个内容就是
人的知觉,人的知觉是神的变相;凡是被我们视为存在、加以区别
的东西,都只是样式。一切特殊的东西都是外在理智所理解的东
西。——贝尔嘲笑这一点,由此推出土耳其人是神的变相,奥地利
①《伦理学》,第一部,命题二十九,附释,第61—62 页;命题三十一三十二,第
62—63 页;第三部,定义三,第132 页;命题十一,附释,第141页。
* 斯宾诺莎原文多一句:“或者就神构成人的心灵的本质而言。”
** 黑格尔把原文 naturam(本性)译成了Idee(观念)。
②《伦理学》,第二部,命题十一,证明和绎理,第 86—87 页;定义四,第 77—78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人打内战也是神的变相。①
“凡在构成人心灵的观念以之为对象的东西里发生(contin
git)的事情,都必定被人的心灵觉察到,也就是说,在心灵里面必
然有一个关于这件事情的观念。换句话说,如果构成人心灵的观
念以之为对象的东西是一个形体,这个形体中就不能发生任何不
被心灵觉察到的事情。”②
他在人的意识中是这样考察思维与广延的关系的:“构成人心
灵的观念以之为对象的东西”——说得更清楚一点就是客观的东
西——“是形体,或广延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certus modus)。
—
否则,那些关于形体的感受的观念就不因为神构成我们的心灵而
在神之内,而是另外一种东西的观念了;这样,关于我们身体的各
种感受的观念就也不在我们的心灵中了。”③使我们难以理解斯宾
诺莎学说的混乱之处就在于:(1)思维与存在的绝对同一;(2)它们 394
彼此之间绝对不相干,因为它们各自表现神的整个本质。形体与
意识的统一是这样一种统一,即它们是同一个实体;作为个人,乃
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样式。实体是绝对的实体;个人是实体的一个
样式,个人的意识是对形体的各种规定的表象,正如身体为外物所
激动一样。④“心灵只有凭着知觉到关于身体的各种感受的观念,
才能认识自己,”④——它所拥有的只是关于其身体的各种感受的
①《历史的和批判的词典》(1740年版,第四册),“斯宾诺莎”条,第261页,注 N,
第四。
② 《伦理学》,第二部,命题十二,第 97—98页。
③ 同上,命题十三,第 88页。
④ 同上,附释,第 89 页;以及命题十四,第 95 页;命题二十三,第102 页;命题五,
第 80—81页。〔按斯宾诺莎的原文,“或事物”应为“或被知觉的事物”。——译者〕
129130
第三部 近代哲学
观念;这观念就是那种结合,这一点我们马上就会看到。———“无
论关于神的各种属性的观念,还是关于个别事物的观念,都不承认
被表象的东西本身或事物是它们的动力因,而承认作为思维者的
神本身是它们的动力因。”①“广延是与思维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
所以,凡是出现在广延中的东西,必定也出现在意识中。”②我们在
这里看到了一种分辨;单纯的同一,即绝对中的毫无区别,是他所
不能满意的。
关于个体,即个别性本身,斯宾诺莎是这样规定的,他认为个
体是这样一回事:“如果有一些形体”——规定就是否定——,“具
有同样的或不同的大小,受到了限制”(或压制),“因而互相挤在一
起,或者是它们以同样的或不同的速度运动,因而以某种方式把它
们的运动互相传递,那我们就说,那些形体彼此合而为一了,全都
395 合起来构成一个形体或个体了,通过若干形体的这一结合,这个个
体就与其余的个体区别开来了。”③
在这里,我们已经到了斯宾诺莎学说的边界上;他的缺点在这
里向我们显示了出来。个体化,单一,是一个单纯的结合,是波墨
的我性(Ichts)的反面:④只是普遍性、思维,不是自我意识。如果
①《伦理学》,第二部,附释,第 89 页;以及命题十四,第 95 页;命题二十三,第
102 页;命题五,第 80—81 页。〔按斯宾诺莎的原文,“或事物”应为“或被知觉的事
物”。——译者〕
② 布勒:《近代哲学史》,第三册,第二篇,第524 页。
③ 《伦理学》,第二部,定义,第 92 页。〔按斯宾诺莎的原文译出应为:“定义七:
我把个体事物理解为有限的、并且具有一种特定的存在的事物。如果有若干个体协同
做出一个动作,因而同时都是同一个结果的原因,那么,从这一点来看,我就把这些个
体合起来看成一个个体事物。”——译者〕
④ 参看上文第315—317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我们在从全体去考察以前,先从另一个方面,即理智那一方面去
看,那么,全部区别就落在理智中,并不是推演出来的,而是本来如
此。所以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现实的理智(intellectus actu),
也和意志、欲望、爱一样,是属于被动的自然,并不属于能动的自然
的。——因为不消说,我们并不把理智理解为绝对的思维,而是只
把它理解为思维的一种特定方式,即一个样式,这个样式与其他的
样式如欲望、爱等等是有区别的,因此必定要凭借绝对的思维才能
被理解,亦即必定要凭借神的一个属性,这个属性是表现一种永
恒、无限的思维本质性(essentiam)的;所以,理智是不能凭自身存
在,也不能凭自身被理 解 的,思维的其他各种样式也是一
样”,①——如意志、欲望等等。——斯宾诺莎不知道有一种形式
的无限性,与僵硬的实体的无限性不同。需要的是把神认作本质
的本质,认作普遍的实体、同一,而又把差异维持住。
所以理智是一个样式。他接着说:“构成人的心灵的(mentis
humanae)现实(actuale)存在的东西,无非是一个现实地存在着的
个别”(个体)“事物的观念”;①——并不是一个无限的东西的观 396
念。“人的本质并不包含必然的存在;也就是说,按照自然的秩序,
这个人或那个人是可以存在,也同样可以不存在的。”②人的意识
是一个样式,——并不是属性,并不属于本质,——而且是思维属
性的一个样式。③ 这个样式从广延的方面来看,就是一个个别的
①《伦理学》,第一部,命题三十一,第62—63 页;第二部,命题十一,第 86 页。
〔按斯宾诺莎的原文译出应为:“构成人的心灵的现实存在的最初成分……”———译者〕
②《伦理学》,第二部,公理一,第78页。
③ 同上,命题十一,证明,第 86—87 页;命题十,第 85 页;命题六,第 81页;第三
部,命题二,第133—134 页。
131132
第三部 近代哲学
形体,它是个体,也就是说,是由许多东西结合起来的。这两者是
同一个同一性。但是,形体并不是意识的原因,意识也不是形体的
原因,在这里,有限的原因只是同类的东西之间的联系;形体为形
体所决定,观念为观念所决定。① 凡在意识中的东西,也在广延
(形体)中;凡在广延中的东西,也在意识中。“身体既不能决定心
灵去思维,心灵也不能决定身体去运动、静止或做别的事情。——
因为思维的一切样式都以神为原因,这是就神是一个res cogitans
〔思维的东西〕而言,并不是就神通过另一个属性表现出来而言。
因此,决定心灵去思维的东西是思维的一个样式,并不是广延的一
个样式。形体的运动和静止必定是来自另外一个形体的。”①
布勒给斯宾诺莎的观点作了一个撮要:“灵魂在肉体中感知一
切它发觉在它的肉体以外的他物;它只有通过肉体对他物感到的
那些性质的概念,才能发觉他物。因此,肉体所不能感知的事物的
397 性质,也是灵魂所不能发觉的。另一方面,灵魂也不能发觉它自己
的肉体;它不知道肉体存在,它也不能以别的方式认识它自己,只
能凭借肉体所感知的身外物的性质,并凭借这些性质的概念。因
为肉体是一个以某种方式被规定的个别事物,这个事物只能跟随
着、伴同着、依附着另一些个别事物而达到存在,也只能跟随着、伴
同着、依附着这些事物而保持其存在”,——永无止境,并不能凭自
身而被理解。
“灵魂的意识表现着一个概念的”(ideae)“某一特定形式”
① 《伦理学》,第二部,命题十一,证明,第86—87 页;命题十,第85页;命题六,第
81页;第三部,命题二,第133—134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modus),“正如概念本身表现着一个个别事物的一种特定形式一
样。而个别事物及其概念以及这个概念的概念完完全全是同一个
ens〔存在物〕,只是从不同的属性来看的。”
“因为灵魂无非是肉体的直接概念,与肉体是同一个东西,所
以灵魂的优越性绝不能是别的优越性,只能是肉体的优越性。理
智的各种能力无非是身体的表象能力,意志的决定也同样无非是
身体的规定。”
“个别事物是以一种永恒的、无限的”方式——同时而且一次
地——,“而不是以一种暂时的、有限的、临时的方式从神中发生
的。它们只是此由彼生、彼由此生,因为它们是互相产生、互相消
灭的;它们在永恒的存在中,始终不变地坚持着。”
“一切个别事物都是互为前提的,这一个没有那一个就不能被
思维到;也就是说,它们合起来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是
133
在一个绝对不可分的、无限的东西里,而且不以任何别的方式共同
存在在那里。”①———
斯宾诺莎从普遍者实体往下降,通过特殊者、思维和广延,达 398
到个别者(modificatio〔变相〕)。他有三个环节,也就是说,这三个
环节对于他来说是基本环节。但是他并不把个别性所寄托的样式
看成本质的东西,他的样式在本质中并不是本质本身的一环;而是
消失在本质中了,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把样式提高到概念。思维只
有普遍者的意义,没有自我意识的意义。他在本质中去掉了自我
意识这一环节。这一个缺点,一方面,引起了人们对斯宾诺莎体系
① 布勒:《近代哲学史》,第三册,第二篇,第525—528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的激烈反对,因为它取消了人的自我意识的自为存在,即所谓自
由,也就是说,正好取消了自为存在这一空洞的抽象物,这样一来,
也就把与自然和人的意识相区别的神取消了,把自在的、处在绝对
状态中的神取消了;但另一方面,在哲学上也有不能令人满足之
处,这就是说,斯宾诺莎正好没有真正认识到否定的东西。思维是
绝对抽象的东西,正因为如此,乃是绝对否定的东西;它本来是这
样的,但是斯宾诺莎却没有把它当成绝对否定的东西。
在现代,人们也是把区别放在绝对本质以外。有人说“这样来
看的、从这个方面来看的绝对”;——这就是把“方面”放在绝对以
外了。只从某个方面来看,不看自在的东西,这也是反思的观点。
这个缺点看来是这样的:从有差别的各个方面来看,否定的东西乃
是必然性;概念本来是否定的,乃是它的统一性的否定面,它的一
分为二。这样,从单纯的普遍者就认识到了实在的东西,即分裂为
134
二的东西、对立的东西本身;然而在斯宾诺莎那里正好找不到这个
必然性。斯宾诺莎是把绝对实体、属性、样式当作一个跟着一个的
定义,把它们当作现成的东西,而不是让属性从实体里产生出来,
399 样式从属性里产生出来。特别是在属性方面没有必然性,属性恰
恰就是思维和广延。我们已经指出过,斯宾诺莎是把属性当作现
成的东西;实体具有无限的属性。是无限多吗?“形体的观念里只
包含这两个属性,并不表现其他的属性。它所表象的形体是在广
延属性下被考察的;这个观念本身就是 modus cogitandi〔思维的
样式〕。”①我们看到这两个属性现成地摆在那里。
①《书信》,第六十六封,第 673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斯宾诺莎在无限者中详细地描述了概念的概念,比别处更详
细。他认为无限者并不是这个设定,也不是越出这个设定,即感性
的无限性,而是绝对无限性,是肯定的东西,它当下此刻就在自身
中完成了一种绝对的众多性。例如线由无穷多的点构成;它是无
限的,——它又是一条有限长的线,是肯定的,在这里的,没有彼岸
的,现实的。无穷多的点是没有完成的,有彼岸的,那彼岸在这条
线里完成了;它被召回到统一里了。他的那些定义里也同样包含
着无限者,例如“自因”就被定义为“在它的概念中包含着存在的东
西”。概念和存在是彼此互为对方;但是自因、这个“包含”却正好
把这一对方纳回到统一里。又如:“实体就是在自身内并且凭自身
而被理解的东西”,情形也是一样。概念和存在是在统一中;它既
在自身内,又在自身内具有自己的概念:它的概念就是它的存在,
它的存在就是它的概念。这是真正的无限性;无限性就出现在这
135
里。但是斯宾诺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并没有把这个概念看成
绝对概念,并没有宣布它是本质本身的一个环节,而是把它放在本
质以外,放到关于本质的思维里去了。
于是这个概念就被当成了关于本质的认识;它被放进了哲学
的主体;据说这就是斯宾诺莎哲学的独特方法。这种方法也就是 400
证明的方法;笛卡尔的出发点已经是:哲学命题必须以数学的方式
加以处理和证明,——必须具有像数学命题那样的明确性。——
诚然,数学这种独立的、重新蓬勃生长的知识首先以这种方式使人
心悦诚服,哲学在这种方法上看到了十分光辉的榜样,然而,在哲
学中却完全误解了这种知识的本性和对象,数学的认识和方法是
纯粹抽象的认识,是对哲学根本不适合的。数学认识对存在着的第三部 近代哲学
对象本身提出证明,它的对象根本不是概念性的东西;数学根本没
有概念,而哲学的内容却是概念和概念性的东西。关于这种证明
的方式,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例子:(1)他从一系列的定义开始,如
自因、有限者、实体、属性、样式等等,——和数学里一样,例如几何
学里就是从线、三角形等等开始的,——而并不证明这些个别规定
的必然性。(2)然后是一些公理。“存在的东西是要么在自身内,
要么在他物内。”①甲、“在自身内”和“在他物内”这两个规定的必
然性,他并没有指出来;乙、他也同样没有指出这个选言判断的必
然性,而只是把它假定了下来。(3)他那些命题,作为命题,是具有
着一个不相等的主项和宾项的。如果宾项为主项所证明,必然与
主项相结合,这就保持着不相等的情况,因为把一个普遍的东西联
系到另一个特殊的东西上去了;所以,尽管对这个联系、结合作出
401 了证明,却同时也存在着次要的联系。数学在关于一个整体的真
136
命题中,辅之以对命题的反证,从而排除命题的特定性,因为它给
予每个部分两个命题:甲、真命题可以当作定义看待;乙、反命题则
是习惯说法的证明。
然而这种辅助办法真正说来哲学是不能使用的,因为哲学上
证明为某物的那个主项本身只是概念或普遍者,所以命题的形式
完全是多余的,因而是不妥的。具有主项形式的东西,是以一个存
在者的形式与普遍者(即命题的内容)对立的。存在者具有表象的
意义,——我们对于日常生活中的用语具有一种无概念的表象。
一个反命题无非意味着:概念是这种表象的东西,也就是说,名称
①《伦理学》,第一部,公理一。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是对的,——习惯的说法表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此是这样了解
的。这并没有什么哲学意义。如果命题不是一个这样的命题,而
是一句通常的话,宾项不是概念,而是某个一般的普遍者,是主项
的一个宾项,那么,下面这样的命题真正说来就不是哲学命题,例
如:实体是一个、并非多个,而仅仅是实体性与唯一性统一的东西。
这就是说,提出这两个环节统一的那个证明,所要证明的恰恰就是
这个统一;这个统一是概念、本质。因为命题里包括了这个概念,
所以这个概念必定是从一个先行的命题里拿来的;因此我们看到,
通常的证明都是从某处取来一个中介概念、一种联系,就像进行分
类时要从某处取来一个划分的根据那样。所以看起好像命题是主
要的东西、是真理似的。我们必须追问这个命题是不是真的;在证
明中,只是从别处寻求根据。
如果在这种所谓命题里面,主项和宾项由于一个是个别者,另
137
一个是普遍者,实际上是不相等的,那么,它们的联系就是本质的,402
就是它们合而为一的根据。(1)证明有一个错误的提法,好像那主
项是自在的似的,主项和宾项本身是消融在根据里的环节;在“神
是唯一的”这个判断中主项本身是普遍的,那个主项消融在唯一性
中了。(2)有了这个错误提法,证明就是从别处取来根据,就像数
学上从一个先行的命题取来根据那样,命题就不是凭自身而被理
解的;它仿佛是次等的东西似的。作为命题的结论应当是真理,然
而只是认识。(3)作为证明的认识活动被放在应当是真理的命题
以外。
这个否定的自我意识的环节——即在这个被思维的东西上
进行的认识活动——是这个内容所没有的东西,是内容以外的138
第三部 近代哲学
东西,是在自我意识范围内的。换句话说,这个内容是思想,但
不是自我意识到的思想、概念;这内容虽具有着思维的意义,但
这种思维是纯粹的、抽象的自我意识,是脱离个别者的、没有理
性的认识;它并没有自我的意义。——所以情形和数学里一样;
斯宾诺莎虽然对此作出了证明,人们不能不信服,但是人们并不
理解其实质。这种证明的必然性里缺少自我意识的环节,是一
种凝固的必然性;自我消失了,在证明中完全放弃了自身,耗尽
了自身,正如斯宾诺莎本人在证明中耗尽了精力而死于痨病一
样。
3.我们现在还应当谈谈斯宾诺莎的道德学;掌握伦理的东西,
是一件主要的事情。他的主要著作叫《伦理学》;其中有一部分论
述伦理和道德。(他从关于神的命题开始,并不像笛卡尔那样接着
讲自然,而是立刻过渡到人和伦理。)道德的原则无非就是:有限的
403 精神在道德中拥有自己的真理,因而只要它的认识和意愿以神为
归依,只要它获得了真观念,他就是道德的,因为唯有真观念才是
神的知识。我们可以说,没有比这更崇高的道德学了,因为唯有这
种道德学要求对神具有一个明晰的观念。
他谈到了各种情感。理智和意志是样式,是有限的东西。—
“关于自由的看法,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即人们并不认识那些
决定自己的行为的原因。”①“意志(volitio)的规定和观念是同一的
东西。”①——“任何东西都努力保持自己的存在。这种努力就是
①《伦理学》,第一部,附录,第69 页;第三部,命题二,附释,第136页;第二部,命
题四十九,第123 页;第三部,命题六一八,第139—140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存在本身;它只表现在一段不确定的时间里。”①“〔这种努力如果
单独与心灵相联系,就是意志;〕*这种努力如果同时与心灵和
身体相联系,就是 appetitus〔欲望〕。”②——“情感是一个混淆
的观念;因此我们越认识情感,也就越能克制情感。”②——情
感是混淆的、局限的(不正确的)观念,它对人的行为的影响造
成了人的被奴役状态;③被动的情感中最主要的就是快乐和忧
愁。③只要我们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就处在烦恼和不自由
的状态中。③
“我们的幸福和自由寄托在一种对于神的持久的、永恒的爱
上;”④“它出于心灵的本性,因为心灵的本性是通过神的本性而被
看成永恒真理的。”④——“人越是认识神的本质,越是爱神,就越
不受恶劣情感的困扰,越不怕死。”⑤——斯宾诺莎为此要求人们
采用真正的认识方式,sub specie aeterni〔在永恒的形式下〕、以绝
对正确的概念亦即在神中去思维一切。人应当把一切归结到神,
神是一切中的一;所以斯宾诺莎主义是无世界论。没有比斯宾诺
莎的道德学更纯洁、更崇高的道德学了;人在自己的行为中只是以
404
①《伦理学》,第一部,附录,第69页;第三部,命题二,附释,第136 页;第二部,命
题四十九,第123 页;第三部,命题六一八,第139—140 页。
* 第275页。
②《伦理学》,第三部,命题九,附释,第 140 页;第五部,命题三,以及绎理,第
272—273 页;布勒:《近代哲学史》,第三册,第二篇,第553 页。
③ 同上,命题一,第132页;命题三,第138 页;第四部,序,第199 页;第三部,命
题十一,附释,第141—142 页;第四部,命题二,第 205 页;第三部,命题三,附释,第138
页。〔“自然的”三字据斯宾诺莎《伦理学》原文增补。——译者〕
④ 同上,第五部,命题三十六,附释,第 293 页;命题三十七,证明,第 294 页。
⑤ 同上,命题三十八,以及附释,第294—295页;命题十四,第 280 页。
139第三部 近代哲学
永恒的真理为目的。“心灵可以使自己把身体的一切感受和关于
事物的一切表象都归结到神”;①因为“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
神中,没有神就什么都不能存在,也不能被认识”。②——“心灵只
要把万物都看成必然的,就有了克制情感的更大力量”,②情感是
任意的、偶然的。这就是心灵返回到神;这就是人的自由。“一切
观念,只要与神相联系,就是真的。”③
有三种认识方式:“(1)通过感官以一种支离破碎、毫无条理的
方式从个别事物取得的认识,以及从符号、表象、回忆获得的认
识,——就是意见和想象;(2)普遍的概念和对于事物特性的正确
观念;(3)scientia intuitiva〔直观认识〕,从关于神的某些属性的形
式本质的正确观念进而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正确认识。”④———“理
405 性的本性就在于把事物并不看成偶然的,而看成必然的,也就是
说,sub specie aeterni〔在永恒的形式下〕考察事物。因为事物的必
140
然性就是神的永恒本性的必然性。”④———“一个个别事物的每一
个观念都必然包含着神的永恒无限的本质。因为个别事物是神的
一个属性的样式,所以它们必定包含着神的永恒本质。”④只有神
的永恒本质存在;心灵并没有自由,因为它是样式,是他物所决定
的。
“从第三种认识方式中产生出心灵的宁静;精神的至善就是认
①《伦理学》,第五部,命题三十八,以及附释,第 294—295 页;命题十四,第 280
页。
② 同上,第一部,命题十五,第 46页;第五部,命题六,第275 页。
③ 同上,第二部,命题三十二,第107 页。
④ 同上,命题四十,附释二,第113—114 页;命题四十四,以及绎理二,第117—
118页;命题四十五,第119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识神,这就是它的最高美德”,①它的目的。“我们的心灵在永恒的
形式下认识自己和形体的时候,必然具有着对神的认识,并且知道
自己是在神中,是凭借神而被理解的。”①这并不是哲学知识;这只
是对于一个真实的东西的认识。“从这种认识里必然产生出对于
神的理智的爱;因为伴随着原因或神的观念必然产生一种愉悦之
感,——这就是对于神的理智的爱。”①——“神以一种无限的理智
的爱爱他自身。”①因为神只能以自身为目的、为原因;主观精神的
使命就是向往神。——这是最高的道德学,也是普遍的道德学。
斯宾诺莎在第三十六封信里谈论恶。有人主张,神既然是一
和一切的创造者,就也是恶的创造者,甚至是恶的;在这个同一中,
一切是一,善与恶本来是同一的,在神的实体中善恶的区别消失
了。斯宾诺莎说,“我断言,神绝对是、真正是(作为自因)一切包含 406
一种本质(即积极的实在性)的、肯定的东西的原因,他愿意是什
么,就可以是什么。如果你能够向我证明,恶、错误、罪等等是表现
一种本质的东西,我愿意向你完全承认,神是罪、恶、错误等等的创
造者。可是我已经充分指出过,恶的形式并不能存在于表现一种
本质的东西里面,因此不能说,神是恶的原因。”恶只是否定、欠缺、
局限、有限性、样式,——并不是本身真实的实在物。“尼禄弑母这
件事,就其包含某种积极性来说,并不是犯罪。因为俄累斯特曾经
做出过同样的外在行为,同时抱着同样的意图弑母,却并没有被
控”,等等。尼禄的意志、观点、行为是肯定的东西。“那么尼禄的
①《伦理学》,第五部,命题二十七,第 287—288 页;命题三十,第 289 页;命题三
十二,绎理,第 291页;命题三十五,第292 页。
141142
第三部 近代哲学
407
罪行何在呢?无非在于他被证实为忘恩负义、残酷无情、桀骜不
驯。可是这一切确实并不表现任何本质,所以神并不是这些事情
的原因,虽然他是尼禄的那种行为和意图的原因。”①那是积极的
东西,并不造成犯罪行为;那种消极的东西(残酷无情等等)则造成
犯罪行为。
恶之类的东西只是欠缺性的东西。“我们知道,每件东西,就
它本身来看,不顾及他物,都包含着一种完满性,一件东西的完满
性有多大,这件东西的本质就有多大;因为本质即完满性,并非他
物。”①“因为神并不抽象地考察事物,也不抽象地制定普遍的定
义”(即事物应当是什么),“神授予事物的实在性,并不多于神的理
智和力量已经授予和实际授予事物的,由此可见,这样一种欠缺的
存在完全只是就我们的理智来说,而不是就神来说的”;①因为神
是绝对实在的。这话虽然说得很好,却不能使人满足。这样,神和
我们的理智就是不同的。它们的统一在哪里?怎样理解这个统
一?
斯宾诺莎的普遍实体违背了主体的自由的观念;因为“我”是
主体、精神等等,——而斯宾诺莎认为特定的东西只不过是样式。
这种违背包含在斯宾诺莎体系的内部,引起了人们对这个体系的
不满;因为人意识到自己是自由的,是作为肉体的否定物的精神性
的东西,是与自己所固有的肉体本来处在对立状态中的。这一点
曾经为神学和常识所坚持;这种对立首先就在于像人们所说那样,
①《书信》,第三十六封,第581—582 页;第三十二封,第 544 页;第三十二封,第
543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自由是实在的,罪恶是存在的。但是不能把罪恶解释成样式;因为
否定性的环节是这个凝固的唯一实体所缺乏、所欠缺的。因此这
种对立就在于像人们所说那样,与肉体有区别的精神是实体性的、
实在的、存在的,并非仅仅是否定;自由也是一样,它并非仅仅是欠
缺性的东西。人们用这种现实性来对抗斯宾诺莎主义;这一点在
形式的思维中是正确的。这种现实性,从一方面说,是以感情为基
础,但是更进一步说,却在于理念本质上就包含着运动、活跃,即自
由的原则,因而包含着精神活动的原则,一方面,斯宾诺莎的缺点
被理解为不符合现实,但是另一方面,却应当用更高的方式来理解 408
它,看清斯宾诺莎的实体只是完全抽象的观念,并不是生动活泼
的。——我可以再从斯宾诺莎那里举出许多特殊的命题来;这些
命题是非常形式的,老是重复着同样的东西,缺乏无限的形式、精
神性和自由。我在前面①已经指出过,鲁路斯和布鲁诺曾经企图
143
建立一个形式的体系,来说明那个把自己组织成宇宙的唯一实体;
斯宾诺莎放弃了这个意图。
有人说,斯宾诺莎主义是无神论。从一个方面说,这是正确
的,因为斯宾诺莎不把神与世界、自然分开,因为他说,神就是自
然、世界、人的精神,——个体就是神以特殊方式的显现。因此可
以说它是无神论;人们这样说,是就他不把神与有限物分开这一点
来说的。我们曾经指出过,斯宾诺莎的实体的确没有满足神的概
念的要求,因为神是应当理解为精神的。如果有人仅仅因为斯宾
诺莎主义不把神与世界分开,就愿意把它称为无神论,那是很愚蠢
① 参看上文第197—198、235—244 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的,我们倒是也同样可以把他称为无世界论者。斯宾诺莎主张,我
们所谓的世界是根本没有的;世界只不过是神的一个形式而已,并
不是自在自为的东西。世界并没有真正的实在性,而是一切都被
投进了唯一的同一性这个深渊。所以并没有什么东西具有着有限
的实在性,有限的实在性是没有真理性的;在斯宾诺莎看来,只有
神才是存在的东西。斯宾诺莎主义是与通常意义下的无神论相去
甚远的,但是在不把神理解为精神这个意义下,它却是无神论。然
409 而,有许多神学家也是无神论者,他们只把神称为全能的、最高的
本体等等,却不肯认识神,而承认有限的东西是真实的;这种人更
坏。
“虽然正直的人(即具有一个明晰的神的观念、一切行为和思
想都朝着神的观念的人)所做的事情,和恶人(即没有神的观念、只
有世俗事物的观念”———即个别的、个人的兴趣和意见——“行为
144
和思想朝着这些观念的人)所做的事情,以及一切存在的东西,全
都是由神的永恒法则和意旨必然产生出来的,并且都继续依靠神
来维持,但是这些东西彼此之间的差别却不是程度上的,而是本质
上的;例如,小老鼠、天使、忧愁、快乐全都依靠神,但是小老鼠却不
能与天使和忧愁是一类”,①———它们是在本质上不同的。
有人谴责斯宾诺莎的哲学扼杀了道德,这是无稽之谈;我们确
实从这种哲学里得到了一个崇高的结论,即一切感性的东西都只
是限制,只有唯一的真实实体是存在的,人的自由就在于向往这个
唯一的实体,并在思想和意愿方面以这个永恒的太一为归依。不
①《书信》,第三十六封,第 582 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过,这种哲学只把神看成实体,而不看成精神,不看成具体的,倒是
确实应当受到责备。因为这样一来也就否定了人的灵魂的独立
性,而基督教却认为每一个个人都是注定要享天福的。与此相反,
在斯宾诺莎的哲学里,精神性的个体却只是一个样式、一种偶性,
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东西。另一个形式方面的缺点前面已经指出
了。
否定和欠缺是与实体不同的;因为斯宾诺莎虽然设定了个别 410
的规定,却并不是把它们从实体推演出来。否定的东西是(1)作为
虚无而出现(绝对中并无样式);哲学是在永恒的形式下考察它,也
就是说,是真实地、in se〔在本身中〕、在实体中考察它;这就是说,
在实体中根本没有它,只有它的消解、它的返回,并没有它的运动、
变化和存在。(2)否定的东西正是被理解为消逝的东西,并非自在
的东西,只是被理解为个别的自我意识,并不是被理解为波墨的
145
Separator〔分离者〕。① 自我意识只是从这个汪洋大海里诞生的,
从这个大海往下滴,也就是说,绝不能达到我性;心、自为的存在被
滴穿了——缺少的是火。(斯宾诺莎的纯粹思维并不是柏拉图的素
朴的共相,而是与概念和存在的绝对对立一同为大家所知悉的。)
这个缺少的东西必须补上。它就是自我意识的环节:(1)作为
意识,它有一个对方,——即实在;(2)自为的存在。它有这两个方
面:(1)客观的方面,绝对本质在自身内保有着一种意识对象的方
式,也就是说,被斯宾诺莎理解为样式的存在物本身,上升为客观
实在而作为绝对自身的绝对环节;(2)自我意识,个别性,自为的存
① 参看上文第315—317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在。前者落到了一个英国人手里,后者落到了一个德国人莱布尼
茨手里,——那个英国人并没有把前者看成环节,莱布尼茨也没有
把后者看成绝对概念;那个英国人就是约翰·洛克。我们看到,这
个特殊者在洛克和莱布尼茨那里出头露面,大显身手。——斯宾
诺莎只考察这些表象,这些表象的顶峰就是没入唯一的实体之中,
洛克则研究这些表象的发生。反之,莱布尼茨则与斯宾诺莎相反,
411 提出了个体的无限众多,虽然那些单子都是以一个太上单子为根
本*的。因此他们两人都是以与斯宾诺莎的上述片面性对立的姿
态出现的。
3.马勒伯朗士
斯宾诺莎主义是笛卡尔主义的完成。马勒伯朗士介绍笛卡尔
哲学时所采取的形式,是一种与斯宾诺莎主义站在一边的形式,也
146
是笛卡尔哲学的一种完备的发展;这是另外一种虔诚的神学形式
的斯宾诺莎主义。由于采取了这种形式,他的哲学并没碰到斯宾
诺莎所遭受的那种攻击;因此马勒伯朗士也没有被斥为无神论。
尼克拉·马勒伯朗士1638年生于巴黎。他体弱多病,身体发
育不良,因此受教育时是娇生惯养的。他生性畏怯,喜爱孤独;22
岁时参加一个僧团,叫做 congrégation de I'oratoire〔讲坛会〕,献
身于科学。他在经过一家书店的时候,偶然看到了笛卡尔的著作
De homine〔《论人》〕;他读了这本书,很感兴趣,读时心跳不已,不
得不中止阅读。这件事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它在他的心里唤起了
* Grundwesen/the basis of their Being.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对于哲学的最坚决的喜爱。他是一个具有最高尚、最温和的性格
和最纯洁、最坚定的信仰的人。1715年他死于巴黎,享年 77岁。①
他的主要著作题为 De la recherche de la vérité[《真理的探
求》〕。这部书中有一部分完全是形而上学的;更大的部分却完全
是经验的,例如他就从逻辑和心理学的角度讨论了视觉、听觉、想 412
象力和理智中的各种错误;②最重要的是他关于我们知识起源的
看法。
他说:“灵魂的本质在思维中,就像物质的本质在广延中一样。
其余的东西,如感觉、想象和意志,都是思维的变相。”②他从二开
始,这是两者之间的绝对鸿沟。他把笛卡尔关于神在认识中进行
帮助的观念加以细致的发挥。他的主要思想是:“灵魂不能从外界
的事物得到它的各种表象和概念。”因为只要自我和事物一旦绝对
彼此独立,没有任何共同之点,它们就绝不能彼此发生关系,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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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不能是彼此互为对象。“形体是不可入的;它们的各种形象在
形成器官的过程中会互相摧毁。”③思维是怎样与有广延的东西结
合到一起的呢?这永远是一个主要问题。有广延的、多数的东西
既然是单纯的精神的对立物,是与精神互相外在的,又是怎样到精
神里来的呢?但是此外“灵魂也不能由自身产生出观念”,④“观念
也不能是天赋的;”⑤“奥古斯丁说过:‘你们不要说,你们自身就是
① 布勒:《近代哲学史》,第三册,第二篇,第 430—431页。
②《真理的探求》(巴黎1736年版),第一—三卷;第二册,第三卷,第一部,第一
章,第4—6 页;第一册,第一卷,第一章,第 6—7页。
③《真理的探求》,第二册,第三卷,第二部,第二章,第66—68页。
④ 同上,第三章,第 72页。
⑤ 同上,第四章,第 84页。148
第三部 近代哲学
你们自己的明灯。'”①
而他的结论则是我们仅仅在神中认识一切外物:“我们在神中
看一切事物”,——神本身是我们与事物之间的联系;神是事物与
思维的统一。“神对一切具有观念,因为他创造了一切。神通过他
的全在与众多的精神极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所以神是众多精神
413 的所在地”,是精神的普遍者,“正如空间”是普遍者、“是形体的所
在地一样。因此灵魂是在神中认识到在神里面的东西”,即形体,
“这是就神创造了”(即表象了)“创造物而言,因为这个一切是精神
性的、灵明的、呈现在灵魂面前的”。② 在神中事物是灵明的、精神
性的,而我们也是灵明的;因此我们是在神中直观事物,因为事物
是在神中作为灵明的东西而存在的。———如果对这一点作进一步
的分析,就可以看出,这与斯宾诺莎主义并没有分别。马勒伯朗士
以通俗的方式让灵魂和事物也作为独立的东西存在着。但是如果
我们进一步抓住他的基本原则,这种独立的东西就烟消云散了。
“神是全在的”;如果我们把这个全在加以发展,那它就要走上斯宾
诺莎主义,而神学家们却是反对同一哲学的。
此外还应当指出,马勒伯朗士也把普遍者、一般思维当成本质
的东西。(1)普遍者先于特殊者。“灵魂具有无限者和普遍者的概
念;灵魂只是通过它对无限者所具有的观念才能有所认识。因此
这个观念必须先行”;普遍者是第一位的。“普遍者并非只是一个
混乱的表象,并不是许多个别观念混合在一起。”③在洛克那里,个
① 《真理的探求》,第二册,第三卷,第二部,第五章,第92页。
② 同上,第六章,第95—96 页。
③ 同上,第六章,第101—102、100—101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别者是第一位的,普遍者是由个别者形成的;在马勒伯朗士那里,
普遍者是人心中的第一个观念。“当我们要想到某件特殊的东西
的时候,我们就预先想到普遍者”;普遍者是特殊者的基础,就像空
间之于事物那样。一切本质的东西都先于我们的特殊表象,这种 414
本质的东西是第一位的。“一切本质”(essences)“都先于我们的
表象;只有因为神照临于精神之中,本质才能先于我们的表象;精
神就是在其单纯的本性中包罗万物的神。如果精神不是在那包罗
一切的唯一者中看万物,看来它是不能表象种和属等等概念的。”
普遍者是自在自为的,并不是由特殊者产生出来的。“因为每个存
在着的事物都是一个特殊者,所以我们不能说,我们看到一个普遍
的三角形的时候,是看到了某种创造物。”①
(2)我们是通过神、通过这一众多精神的所在地来看这个普遍
者的;在这一点上,神学家们对泛神论大肆叫嚣。“除了通过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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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临,我们是不能说明精神如何认识抽象的、一般的真理的;神能
够以无限的方式照亮精神”,———神是自在自为的普遍者。“我们
对于神”这个最普遍者“有一个明晰的观念”。“我们只有通过与神
的结合,才能有这个观念;因为这个观念并不是创造物”,它是自在
自为的。这同斯宾诺莎的说法一样:唯一的普遍者是神,它在被规
定的范围内则是特殊者;我们只是在普遍者中看到这个特殊者,就
像在空间里看形体一样。“当我们设想存在的时候,不管这个存在
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我们都已经设想了无限的存在。为了认识
一个有限的东西,我们必须对无限者加以限制;因此这个无限者必
①《真理的探求》,第二册,第三卷,第二部,第六章,第101—102、100—101页。150
第三部 近代哲学
须先行。所以精神是在无限者中认识一切的;如果以为无限者是
许多特殊事物的一个混乱表象,那是大错特错,毋宁说一切特殊表
415 象都只是分有着无限者的普遍观念,正如神并不是从‘有限的’创
造物取得他的存在,而是‘正好相反’,一切创造物都只是由于神而
存在那样。”①所以有限者并不是第一位的,无限者并不是从有限
的事物得到它的存在;无限者是 prius〔第一位的〕,我们要思维某
个特殊的东西的时候,必须有无限者先行。
(3)灵魂向往着神。他所说的,也同斯宾诺莎在伦理方面所说
过的一样。“神除了他自身以外,不可能有其他目的(《圣经》使我
们对这一点深信不疑)”;神的意志只能以善、以绝对普遍者为目
的。“因此不仅我们的自然的爱这样一种由神在我们精神中引起
的运动必然追求着神”————“一般意志就是对神的爱”———,“而且
神给予我们精神的知识和灵明也不可能使我们认识在神以外的别
的东西;因为”思维只存在于与神的统一里。“如果神造了一个精
神,并且给予它以太阳作为它认识的观念或直接对象,那么,神造
这个精神和这个精神的观念是为了太阳,并不是为了精神本身
的。”一切自然的爱,还有对真理的认识和要求,都是以神为目的
的。“意志的一切为创造物而进行的活动,都只不过是那种为创世
主而进行的活动的各种规定而已。”②
他引证奥古斯丁的话说:“我们有生以来(dès cette vie)就凭
着我们对于永恒真理所具有的知识来看神。真理是非创造的、不
①《真理的探求》,第二册,第三卷,第二部,第六章,第101—102页。
② 同上,第103—105页。第二篇 第一章 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
变的、无量的、永远超过一切事物的。它是由于它自身而真的。它
并不从任何事物取得它的完满性。它使创造物更加臻于完满,一 416
切精神都自然而然地企图认识它。除了神以外,任何东西都没有
这些完满性。所以真理就是神。我们直观这些不变的永恒真理;
所以我们直观神。”①“神虽然看见,但是并不感觉到感性事物。当
我们看到某个感性事物的时候,我们的意识中就有感觉和纯粹的
思想。感觉是我们的精神的一种变相。神造成了这种变相,因为
他知道我们的灵魂是能够承受这种变相的。与感觉相结合的观念
是在神中;我们看到观念……”①
“我们的精神与 Verbe de Dieu〔神的圣言〕的这种联系,我们
的意志与对神的爱的这种结合,就在于我们是仿照神的肖像和模
样造出来的。”②因此对神的爱就在于把自己的情感和神的观念
联系起来;谁认识自己,并且清晰地思维着自己的情感,谁就是
在爱神。——可见在这个高尚的灵魂里有与斯宾诺莎完全一样
的内容,只不过采取着一种更虔诚的形式。——此外还有另一
些关于神的冗长废话,一种为八岁儿童写的关于善、正义、全在、
道德世界秩序的教理问答;神学家是不能超出他们的全部生活
的。
以上所讲的是马勒伯朗士的主要思想;其余的有一部分是形
式逻辑,有一部分是经验心理学。——马勒伯朗士进而讨论各种
错误,论述错误是怎样产生的,感官、想象力和理智是怎样欺骗我
①《真理的探求》,第二册,第三卷,第二部,第六章,第106—107、109 页。
② 同上,第110—111页。
151第三部 近代哲学
们的,以及我们必须怎样办,才能解救理智。然后马勒伯朗士接着
417 讲各种认识真理的规则和法则。① 这就是形式逻辑和心理学;在
这里,这已经是根据形式逻辑和外部事实对特殊对象进行反省的
办法。有人就把这个叫做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