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1013a章一“原”②的命意(一)〈原始>事物之从所发始,如一条线或
一条路,无论从哪端看,都得有一起点。(二)<原始〉是事物之从所
开头,如我们学习,并不必须从第一章学起,有时就从最好入手的
5一节③学起。(三)〈原本>是事物内在的基本部分,如船先有船梁,
屋先有基础,而有些动物有心,④有些有脑,另有些则另有性质相
似于心或脑的部分。(四)〈原由>不是内在的部分,而是事物最初
10的生成以及所从动变的来源,如小孩出于父母;打架由于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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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意>是事物动变的缘由,动变的事物因他的意旨从而发生
① 上数卷论定哲学思辨的范围。此卷集释有关本体论中常用的重要名词。但其
中有数词与此书无关。似原为另一专篇。著录时间或早于此书。所传公元前希茜溪
(Hesychius)“亚氏书目”中有“词类集释”一卷,或即指此作。以后被夹入此书中。本书
卷(E)六末句与卷(Z)七开始句均提及πpi touπoλλαkws“名词集释”(关于名词诸涵义)
亦当是指这卷的。希腊诠疏家亚历山大将此卷编为第四卷,与F卷对换。拉丁学者,
如托马斯·阿奎那则编为第五卷。
② 各民族言语文字发生时,若干原始字根,均出于人生基本活动,故多相似。然
其日久孳乳则因生活、环境与思想变化而颇相异致。凡一字数义,即双关或数关之字,
各民族必难得相同的一字,其所关数义均属一致。因此本书各卷译文中(例如ipxn)往
往不能不以两个或三个以上(例如“原始”、“原理”、“渊源”)的中文名词来译取一个希
腊名词。
③ 参看“范畴”章八。
④ 亚里士多德以心脏为动物发生之起点,见“动物发生”738b16。亚氏在生物学
上有许多成就,而这却是一个错误。卷(△)五
动变,如城市政府,寡头政体,王制以及暴君都叫做“原”(dpxaí)
〈主>。技艺亦然,尤其显明的是大匠师的精于设计者。(六)〈原
理>是事物所由明示其初义的,如假设是实证的起点。(因为“原15
因”与“原始”之义相通,所以“原”有六义,因也该有六义。)这样,所
谓“原”就是事物的所由成,或所从来,或所由以说明的第一点;这
些,有的是内含于事物之中,亦有的在于事物之外;所以“原”是一20
事物的本性,如此也是一事物之元素,以及思想与意旨,与怎是和
极因——因为善与美①正是许多事物所由以认识并由以动变的本
原。②
章二 “因”③的命意(一)是事物所由形成的原料,如造像因于25
青铜,杯碟因于白银,以及包括类此的各级物料。(二)事物的通式
或模型,亦即事物的基本定义,(如2:1比例与一般的数是八度音
程的原因)以及包涵在内的各级通式和定义的各个部分。(三)变
化或停止变化最初所由以开始者,如建议人是某一举动的原因,父30
母是子女的原因,一般说来,造物者就是所造物的原因,致变者是
所变化的原因。(四)事物之所以成为事物的目的;例如为了健康,
所以散步。“人何为散步?”我们说:“这使人健康;”我们认为这样
说,就算解答了散步的原因。为了达到目的而引入的各种方法或
① 有的版本此一字作 kakou(恶)即以“善”与“恶”一个对成为事物之极因。此与
亚氏理论不符。
② apxi一字与汉文“原”字颇相切合。这里亚氏述“原”有六义;有的译本将君主
与匠师两句分开,成为七义。在中古以前“哲学”并无定名。奥里根(Origen)自题其通
论神学与物学的著作曰“关于原理”(IIcpi Apxūv)。
③ altia通俗用为“关系”、“原因”、“因果”、“罪过”、“责任”等义。本书译“因”。
如1013a16所云,“因”与“原”相通。全书中常见原理与原因并举,或两词互代。
95形而上学
35工具,凡是推动别一事物之进程的,也可与此同论,譬如人要获得
1013b健康就引用消瘦法,或清泻法,或药物或医疗器具;虽则方式各异,
或为工具,或为动作,其目的却都是为了健康。
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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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就是所谓原因的全部要义。原因常有几种讲法,同一事
5物可有几个原因,几个不相符属的各别原因。例如造像之因是雕
塑艺术与青铜,两者都不为别的,只是为造像;可是两者并不一样,
其一为物因,另一则是动变的来源。而事物也可相互为因,如体操
10为健康之因,也可以说健康为体操之因;其一为极因,另一为动因。
又,同一事物可以是相对反事物的原因;有了这个,发生某一事物,
没有这个,却发生相对反的事物,例如我们认定船只遇险是没有舵
15手之故,那么船只平安就应是有了舵手之故;这样舵手之“在船上”
与“不在船上”就成为船的动因。
现在,所叙诸原因,很明显地,归于四类。音节出于字母,制成
20品出于原料,物体出于火、土及类此的元素,全体出于部分,结论出
于假设;这些都是各样事物所由造成的原因。这些,有的是底层
(例如部分)〈物因》,有的则为怎是(如全体、综合与通式)《本因〉。
一般的作者,如种子、医师、建议人,当是一切致动或致静的原因,
25<动因>。末一类原因是一切事物所企向的终极与本善①;为有此
故,世间万物都有了目的而各各努力以自致于至善<极因>;至于我
们说这是本善,或只是表面的善,那并不是重要的差别。这些就是
原因的四项类别。
① aya0ov(善)作为事物之决定原因,则哲学论点与伦理<道德>论点合一:此为亚
氏哲学的基征。卷(△)五
虽则归综起来为类不多,但诸因的个别品种是为数繁多的。
“因”的含义说起来颇为分歧;即使是一类之因,有些就说是“先30
于”,有些则说是“后于”;如体育教师和医师都是健康之因;又如
2:1比例和数都是八度音程之因;以及某些包括各别事例的普遍
原因就是各个事例的通因。还有在某一属性或某一级属性上论原
因的,例如一个讲法是雕塑家造了这像,另一讲法是帕里克力图造
这像,因为那雕塑家恰巧是帕里克力图;推而广之,凡包括各级属1014a
性的普遍词项也都可连带成为原因,如说“人”或广泛地说“动物”,
也是这造像的原因;因为帕里克力图是人,而人是动物。属性原因
中有些从属关系较远,有些较近(例如,说那位“白的”与“那位有文5
化的”是这造像的原因,而不说“帕里克力图”或“人”)。除了这些
类别之外,原因无论是由于本性或由于属性,又分为能作用的与在
作用两种;例如说房屋的被造成由于建筑师,或说一个瓦匠正在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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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由因而及果,也有各样差别说法;例如某一事物可说是这个雕10
像之因,或说是一个雕像之因,或说是一般造像之因,又可说这像
出于这块青铜,或说出于青铜,或说出于一般物料;①属性因果也
与此相似。又,属性与本性诸因可以并合起来说;我们可以既不说
“帕里克力图”也不说“雕塑家”,却说“雕塑家帕里克力图”。
但所有这些可以别为六级②,而每级则归于两列;(甲)一列是15
出于个别的或科属的或属性的原因或以其科属包括了属性原因,
这些又可以合取,也可以单举;(乙)另一列是“正在作用”或是“能
① 参考“物学”卷二194a33,有相似语句。
② 六级举例:一个造像的原因:(1)雕塑家,(2)艺术家,(3)帕里克力图,(4)人,
(5)雕塑家帕里克力图,(6)有文化〈艺术>的人。(5)与(6)由(1)(3)与(2)(4)所组成。98
形而上学
作用”的原因。在作用上来分别原因,就可见到某些个别的人或事
20物与他们所作用着的人或事物应同时存在或不同时存在,例如这
一诊病者与这一受诊者,又如这一建筑师与这一正在被建筑物,两
25者均同时存在;至于能作用<潜在>原因就不尽然了;房屋并不与建
筑师同时死亡或毁灭。①
章三 “元素”<要素>②的命意是(一)(子)事物内在的基本组
成,于物类而论是不能再分析为别的物类的;如言语的元素是字母
〈音注》,字母组成为言语,言语分解为字母后就无可再分解了。事
30物于既分解后,若要再分解,那么它们再分出来的部分还是同类
的,如水加以分划,每一部分仍然是水。至于一个音节分开来却并
不是音节<而是一些不同的字母〉。(丑)相似地,凡人们说物体的
35元素就指那将物体分析到无可再分的种类;这样分析出来的事物,
无论只有一种或有多种,大家就称之为“元素”。(寅)所谓几何证
1014b明的要素<元素>与一般证明的要素,性质也相似;凡在实证中都得
引用到的基本条例都叫做实证要素;“综合论法”以一个中项来联
系前后两项,进行证明,就有这样的性质。
(二)(卯)人们也将“元素”这字移用于那些单一而微小的物
5质,这样的命意在好多方面是有用的。这样,凡是微小单纯与不可
再分割的事物就称为一种“元素”。因此(辰)事实上“元素”就成为
① 此章可参考“物学”194b23-195b21。
② 泰勒斯等早期学者以 apkη(原)作“原素”(物原)义用。亚里士多德别取 sroui
ov(原义为字母)为“元素”新词,盖得之柏拉图:参阅“命题”。又参阅第尔士:“元素”
(Elementum)29页。
亚氏广义引用ototxiov一字,近代化学上之“元素”狭义地引用此字,符合于本章
六义中第四义,(二)(卯)。卷(△)五
普遍事物。这些元素以其“单纯”<一>存现于万物的“复杂”〈众)之
中,每一事物或包含所有各种元素或包含若干种元素。有些人因
此认为“单位”与“点”是事物的第一义。(巳)于是所谓“科属”<族10
类〉既是普遍而不可分割的(关于这些不能再有所说明,或为之界
释①),有些人就说科属是元素;科属较之品种确实更为普遍,因为
凡是品种所存,必具有科属的性质;而科属所在,品种却以差异出
现。元素的通义就是每一事物内在的基本组成。
15
章四 本性<自然>的命意,(一)若将 φúots 这字的v读长音,②这
就应是生物的创造。(二)一生物的内在部分,其生长由此发动而
进行。(三)每一自然事物由彼所得于自然者,开始其最初活动。20
那些事物由于与某些其它事物接触,或由有机结合,(或由有机吸
附,如胚胎③)因而获得增益者,此之谓生长。有机结合有异于接
触;有机结合的各个部分不仅相接触,并在量和延展上一起生长
(虽则质不必相同);至于接触只是两者碰在一起而已。(四)“本25
性”的命意又指任何自然物所赖以组成的原始材料,这些材料是未
成形的,不能由自己的潜能进行动变;如青铜就说是造像的“本性”
也是青铜器的本性,木器的“本性”就是木,余者以此类推;这些物
料被制成产品以后,它们的原始物质仍然保存着在。就是这样,人30
们对组成万物的自然元素也称为“本性”,有些人举出这元素是
① 这当指最高科属,其所涵存者为所有一切品种的通性。
② φúous原义是“生长”其动字 φúcoθat中6字母常作长音读。其所孳衍的各义为
“性”、“族”、“生理”、“特质”等。广义上,此字包括生物与非生物之本性而言,因此又作
“自然万物”或“自然”解。近代文中“本性”、“自然”、“万物”、“生物”、“物质”、“本质”等
不同字义,在希腊文中统可以此一字来表达。
③ iβouov 谓雌性生殖,上一句则指种籽、精子等雄性生殖。
99形而上学
35“火”,有些人则举“地”,有些人举“气”,有些人举“水”,又有些人举
其它类此者;又有些人举其中的几种,又有些人悉举四元素。(五)
“本性”的命意又是自然事物的本质,有些人就说本性是万物的原
始组合,有如恩培多克勒说①:——
1015a 现存的万物无所谓本性,
只是<四元素〉一回儿聚一回儿散,
本性就是人们所赐予这些混合物的名称。
因此自然所生的一一事物,或现已在,或即将出现,除了已获有它
5们的通式或形状者之外,我们就说它们还欠本性。惟有两者②都
具备了的事物,才算具有本性,譬如动物和它的各个部分;这么“本
性”就不仅是那原始物质,亦需是那“通式”或“怎是”,那是创生过
程的终极目的。关于那些原始物质可有两种含义,一是指这一个
别事物所关的原始物质,另一是指一般的原始物质;譬如就青铜器
100
10而论,青铜是原始物质,但就广义而论,也许应说水是原始物质,因
为凡是可熔性物质<包括青铜>都是水。(六)引申本性在这方面的
命意,则每一怎是都可称为本性,每一事物的本性均属某一级类的
怎是<事物之所由成为事物者〉。
从以上所说的看来,这已明白,“本性”的基本含义与其严格解
15释是具有这类动变渊源的事物所固有的“怎是”;物质之被称为本
性<自然>者就因为动变凭之得以进行;生长过程之被称为本性,就
因为动变正由此发展。在这意义上,或则潜存于物内或则实现于
① 恩培多克勒语见“残篇”8。
② 两者,指万物的生成必需具备“通式”与“物质”。这样“本性”便与“综合实体”
相符合(参看卷Z,章十七)。卷(△)五
物中,本性就是自然万物的动变渊源。
章五我们说“必需”<必然>(一)(甲)一事物,若无此条件,就20
不能生存;例如动物必需呼吸与食品;因为没有这些,它是不能
生存的;(乙)若无此条件,善不能生存,恶不能免去;例如我们要
疗疾就必需服药,人欲经商获利①就必需航行爱琴海中。(二)凡25
阻碍或抑止自然脉动与要求的强迫行动与强迫力量我们也说这
是“必需的”;这样的必需是痛苦的,欧维诺②说:“一切必需品常
是可厌的”。而强迫就是“必需”的一种形式,索福克里③说:“可30
是强力迫得我做了这样的事”。这样的“必需”既相反于自然要
求与人类理性,遂又被认为是无法避免的事情。(三)我们说,除
了这样,别无它途,这就是“必需”,必需的其它一切含义都由兹衍35
生:一事物在接受或在做着它所必需做的事情,只是因为某些强迫1015b
力量迫得它不能照自己的脉搏来活动;因为有所必然,事物就不得
不然。关于“生”与“善”也与此相似;如果没有某些条件,这就不能
有“生”与“善”;这些条件是“必需的”,而凡是这一类原因就说是一5
种必需。
1
101
(四)又,实证也是一种“必需”,因为有充分的证明,结论就不
能不是这样的结论了;这个“必需”的原因就是第一前提,凭着那些
前提,综合论法的进行就非如此不可了。
有些事物以别事物为它们所必需;而另一些事物则自己成为10
① ivλπoλaβη(为了牟利),旧本作μηaπoβaλj或 μηiπaλaβη,诠释家解谓“免得财
物被劫”,系指在公元前480年雅典因东方有警,居民相率携带财物上船入海避难事。
② 见希勒编“残篇”8。欧维诺(Evenus)为朴罗诗人,约与苏格拉底同时。亚斯
克来比谓欧为诡辩学派。
③ 语见索福克里诗剧“埃来克特拉”(Electra)256行(剧本原文微异)。形而上学
别事物所必需,自己却全无所需。在本义与狭义上讲,“必需(必
然〉者”应是单纯事物,这样的事物只在一个状态存在。不能说它
既在这个状态,又在那个状态存在;要是这样,它就实际上不止一
15个状态了。所以,凡是不变而永恒的事物,就由于单纯之故,无可
加以强迫,也没有什么抑止自己的本性。
章六“一”<元一>的命意,(一)是由于属性而为一,(二)是由
于本性〈由己>而为一。(一)属性之为一者:例如哥里斯可与“文
20明的”以及“文明的哥里斯可”(这么说都指同一事物);又如文明
的人与正直的人和文明的哥里斯可与正直的哥里斯可。所有这
些都在属性上成为一;文明与正直都是同一本体的属性,文明与
哥里斯可则一个是另一个的属性。相似地,“文明的哥里斯可”
25与“哥里斯可”也是一,因那短语中“文明的”一字正是另一字哥
里斯可的属性;而“文明的哥里斯可”与“正直的哥里斯可”也该
是一,因为这两短语的一部分都是同一主题的属性。说明一科
30属或任何普遍名词的属性者,亦与此相似,例如说“人”与“文明
人”相合一;因为“文明”可以是一般人的属性,也可以是某个人
(如“哥里斯可”)的属性。可是这两属性虽则同归于人,其间却
又有所不同,文明之属于人类者,合一于包括科属之本体,文明
35之属于哥里斯可者合一于个别本体的状态或其秉赋。事物之由
于属性而为“一”的,就是这样。
4
102
(二)事物之由于本性而为一的,(甲)有些为了它们是延续的,
1016a
因而称之为“一”,例如棒用绳捆成一束,木片用胶粘成一块;一条
线,即使是弯曲的,因为它是延续的,所以仍被称为“一”,又如身上
的各部,臂与腿亦称为一体。关于这些凡是自然延续的应较之于卷(△)五
用技术使之延续的更富于一性。① 事物之具有延续性者只能有一5
个运动,不能有分歧的运动;一个运动当是在时间上讲来为不可区
分的运动。自然延续的事物,不以接触而为一;将木片放在一起,
互相接触,你不能说这已合成为一木,或一物或一个延续体。事物10
若因延续而称为一者,即使弯曲的也仍应是一,不弯曲的更应是
一,例如胫与腿较之股更应是一。直线较之曲线更应是一。曲线
之成折角者我们说它是一,也说它非一,因为它全体的各个部分可
以在同时动作,也可以不在同时活动;直线是同时的,折线则可以15
一段静时,一段在动。
(乙)(子)在另一意义上,事物之被称为“一”是因为它们的底
层相同;这些底层在官感上是同一而不可区分的种类。所谓底层
是指事物终极状态的最里层或最外层。从一方面看,酒是一,水亦
是一,两者各不能再作分析;从另一方面看,则油与酒均为液体,作20
为液体,两者可合为“一”;推而广之,可以包括一切可融解的物质,
因为它们的底层是相同的;都是水或气。
(丑)那些事物,虽以相反的差异作为区别,若它们都在同一科
属,则仍称之为一,因为它们的科属底层是统一的,例如马、人、狗25
都是动物,就归于一[类];这与上节所举物质底层归一的道理相
似。有时这统一性当求之于更上一层的科属,②(假如它们是科属30
中的最低品种)——例如等角三角形与等边三角形,因为都是三
① 在这一节中亚氏的“一”屡作比较格用。应这样来分别“一”:绝对的一是没有
比较格的,另一个“一”是与“多”相对的;这既可以有“更多”,亦就可以有“更一”这类措
辞。
② 例如马、人、狗均为一动物。但我们若真要称之为“一”是,只能说这些是一样
的生物,不能说是一样的动物,它们于动物论并非一个科目。
103104
形而上学
角,作为图形是同一的;但它们于三角而论却并不是相同的。
(丙)若为求其“怎是”而所得定义无异者,这样两件事物也称
35之为一。这样,不管事物或增或减,只求其不离于定义,仍还是一,
1016b例如平面图凡符合于图式定义的就应为一。一般说来,那些事物,
尤其是实物,其本体在时间上,在空间上,或在定义上不可区分的,
总说是一。那些不容区分的事物,只要尚未被区分,总得被称为
5一;例如两件事物,若作为人而论无可区别,那就同称为人的一类;
于动物就同为动物一类;于计量,就同为计量一类。
现在我们可以辨明有些事物是由于与其它成一的事物相并类
或相比附而称一;但有些则因其本义而称一,如本体之为一,就是
10其中的一类。这个“一”可以出于延续,或出于形式,或出于定义;
凡延续或形式,或定义非一的,我们也就不可以“一”计,而以“多”
来计算它们了。任何事物若有量而延续,但除非它已是一个整体,
具备统一性的型式,我们不称之为一;例如见到各小块的皮已凑集
15在一起,还不能说这是“一”[鞋];我们只有在这些小块已缝成为
鞋,具备了某鞋的型式,方得称之为“一”。正由此故,在所有的线
中,圆是最真实的“一”,因为它“完全。”
(三)一之所以为“一”是数的起点;我们最先认知每一级事物
20必始于第一计量;所以“一”是各级可知事物的开端。但每个一(单
位>在各级事物中不尽相同。这里是一个四分音符①,那里是一个
母音<元音>或一个子音<辅音>;那里又是另一个重量单位或另一
① δtous(音译:第埃雪斯)西方旧译本多用原文(音译)。另见于“动物之发生”卷
一章十五,“解析后篇”卷一章二十三。此字用作音乐术语,近似今之“四分音府”(demi
demi-quaver);奥温(Owen)译“解析”一书中有详细说明。卷(△)五
个运动单位。但所有各“一”总在量与数上为不可区分。现在将那
个在量上不可区分,而没有一个位置的,称之为一“单位”;在任何25
向度上不可区分,而有位置的称之为“一点”;在一个量向上能区分
的称之为“一线”;两量向的为“一面”;三量向均可区分的为“一
30
体”。颠倒了次序来解释体,面,线,点,单位亦如此。
又,有些事物是以数为一,有些以品种为一,有些以科属为一,
有些以比为一;从数的,一于物质;从品种的,一于定义;从科属的,
一于范畴(同科属的用同样云谓作说明);从比的,如以第三与第四35
事物相类衡。后者的合一常连及于前者;例如一于数者亦一于种,
然彼于种为一,则未必于数亦为一;一于品种者亦一于科属,然彼1017a。
于科属为一,则未必于品种亦为一;一于科属者亦一于比,然彼于
比为一,则未必于科属亦为一。①
显然,“多”的命意相对于“一”;事物之称为多者有些因为它们
不是延续的,有些因为它们的物质—--内层或外层,——是可以区5
分为不同种类的,另有些因为叙述它们本体的定义不止一个。
章七 事物被称为“是”<实是>②分为(一)属性之“是”(二)与本
性<绝对>之“是”。
(一)由于属性的,例如我们说“这正直的作者是文明的”,“这
人是文明的”以及“这文明的是人”,正如我们说“这文明人在造10
屋”,因为这造屋者恰正“是”文明的,或文明人正“是”造屋者;这里
说“一物是另一物”的含义就表明“一物正是另一物的属性”。我们
① 元一同于实是,可参看卷P,章二;卷I,章一。
② 参看卷P,1003a22注。
105形而上学
前曾提及各例也如此;当我们说“人是文明的”与“这文明的是人”
15或说“那个白的人是文明的”,又或“这文明的人是白的”,最后两语
所举出的属性两都属于同一物;第一语的“本是”为白的人,而以文
明为属性之“是”;至于说“这文明的是人”则以“文明”为人的一个
属性。(同样的意义,“不白”之成“是”也像“白”的所以为“是”。)这
20样,当一事物在属性上被说成是另一物,这可以因为它们原属于同
一物,所以同成其所是,或则因为那属性所属而成其所以为“是”或
则因为那具有一属性的主词本身以此为云谓而为之“是”。
(二)主要诸“是”的分类略同于云谓的分类<范畴〉①,云谓有
多少类,“是”也就该有多少类。云谓说明主题是何物,有些说明它
25的质,有些说量,有些说关系,有些说动或被动,有些说何地,有些
说何时,实是总得有一义符合于这些说明之一。至于说这人正在
恢复健康或说这人恢复健康,以及说这人正在步行,或正在切削,
30或说“这人步行或切削”,<正是与是>其间有何分别,这里暂不予以
置意;余者类此。
A
106
(三)又,“是”与“现是”表明一个记载为真确,“非是”就表明一
个记载不实,是假的,——这与是非格相似;例如“苏格拉底‘是'文
明的”,表明这是确实的,或如“苏格拉底‘是’不白的”,也表明这是
35确实的,如果说“一个正方的对角线‘不是’可以用它的边来计量
的”,这里表明了谁若说“是”就成为假的了。
1017b ((四)又,“当是”与“实是”表明我们所提及的事物有些潜在地
① σxjμata tjs katηYopias,“云谓分类”或“云谓诸格”其中katηyopia一字在文法
上译为“云谓”,在名学上译为“范畴”。卷(△)五
“是”,有些则为完全实现的是。我们于见到尚潜在的事物与已实
现的事物,总是都已见着;我们于认识那能实现的事物,与认识那
正在实现着的事物总是都认识了;我们于已安定了的与可得安定5
的事物,也都算它是安定。同样也可与共论本体;我们说赫尔梅
〈艺神>是在大理石中,或说半线是在全线中,还没有成熟的颗粒也
说这是谷。至于一事物何时可谓潜在,何时尚未为潜在,当于别处
另述①。
章八 我们称为“本体”②的(一)是单纯物体,如土、火、水之类,10
和一般由此类单纯物体组成的事物,包括动物与鬼神③,和它们的
各个部分。所有这些都被称为本体,因为它们不为别的主题作云
谓,而别的事物却为它们作云谓。(二)是那些内在的事物,虽不标
指着主题,却是使事物所由能成为“实是”的原因,例如魂是动物所15
由成为“实是”的原因。(三)是那些事物中所存在的部分,凭这些
部分作范限与标记而后事物才得成为独立个体,而这些部分若毁
灭,那些事物也全毁灭,例如有些人说④,失其面则体不立,失其线
则面不成;那些人于“数”也认为有类此的本性;因为他们说,失其20
数则万物不存,万物皆因数以成其范限。(四)“怎是”,其公式即定
义,这也被称为各事物的本体。
这么,“本体”可有二义:(甲)凡属于最底层而无由再以别一
① 见于卷日章七。
② ouoiα与ov同出一字根,即动字“是”,已见卷「章一注②。十九世纪初泰劳英
译本用拉丁语译作 essentia(怎是,所是)。近代英译大都用 substance(本体)或 essence
来译此字。essence译义等于“怎是”,即此章所举本体之第四义。
③ δaqtov一字亚氏书中极少见,或译“神物”,或译“鬼物”。
107形而上学
事物来为之说明的,(乙)那些既然成为一个“这个”,也就可以分
25离而独立①的——这里第二义并以指说各个可独立的形状或形
式。
章九 “同”的命意(一)是从属性上说的,例如“白”与“文明的”
其所同在于都作为某物的属性;“人”同于“文明的”是因为一物是
30另一物的属性;“文明的”同于“人”则因“文明”为“人”的属性。“实
是”的同体复合应相同于各单体,各单体的实是应互同并相同于实
是的复合,“这人”与“这文明的”相同于“这文明的人”;“这个”亦与
那些相同。所以这些叙述是没有普遍性的;你如说“所有的人全都
35文明”这就不确实了;(因为普遍性出于事物的本性,而属性仅偶然
从属于事物;)这些叙述只能各别应用于个别事物。“苏格拉底”与
1018a“文明的苏格拉底”可以被认为相同;但苏格拉底不能作为苏格拉
底以外别个人的主词,所以我们不能像说“每个人”那样说“每个苏
格拉底”。
一
108
除了上述命意外,“同”的别一命意是(二)从本性上说的,这里
5“一”有几项含义,②“同”的含义也就可有几项,物质可以类为一,
或以数为一,或因其怎是而为一者,凡事物之由此而为“一”者亦即
为“同”。所以同就是多于一的事物之“合一”,或是一事物而被当
作多于一事物之合一;有时我们说一物与它本身相同,因先前我们
拿它当作了两物。
10 事物被称为“别”,如果它们的种类,或物质,或其怎是的定义
① 参看卷H,1042a29。
② 参看本卷第六章1015b36。卷(△)五
超过了一;一般讲来,“别”之各义与“同”相反。
“异”应用于(一)那些事物虽各有别而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同
的,如于科属,或于品种,或于比拟,各有所同而不是悉数相同,
(二)那些科属有别以至相对反的事物,并适用于一切在本体上有
别的事物。
在各方面有相同属性的事物被称为“似”,那些事物,其性质是15
相同的,以及其相同的属性多于相异的属性者也被称为“似”;一事
物与另一事物,大多数的属性,或属性中较重要的能变属性(每一
对成属性的两端之一)①为两相共通者,这两事物亦相“似”。“不
似”的含义,反于“相似”。
章十 “相反”<对反〉一词应用于相反<矛盾>,与对成,与相关,20
与阙失和持有,以及生成和消解所从发生和所向演进的两端;凡一
切事物的质性,其两极可涵融于同一事物中而不能同时出现
的——无论是它们的本身或其组成——被称为相反。一物不能同
时是灰与白;所以灰与白的原色②是“相反”的。
“相对”③<对成>一词应用(一)于科属相异的属性,这些属性25
① 这类属性指冷热、燥湿、粗细、软硬、黑白、甜苦。亚里士多德于这六对成中认
为冷暖、燥湿(即近代气象学上的温度与湿度两者)最为重要。
② 灰与白的原色是黑与白,灰色由黑产生;黑白相反,在同一物中只可先后出现。
③ tàivavtia或 tavavtia译“相对”取敌对义;事物之相反者,于高一级或深一层
看皆是以相合成,故又译作对成。作者于此词,在实指各项相对相成之事物时,常偏
取“对成”义,举以论述相对之性质(ivavtitηtos“对性”)时,常偏取“对反”义(参看索
引三 Contrary 条)。avtokitat依本义译“相反”,作者屡以此字为各式相反、相对、相关
之总名,故又译作“对反”(或“对反式”)(参看索引Opposition 条)。逻辑上或言论上
之“相反”(avtipaous)常附加<矛盾》,以为识别。
中国现行译文如“相对论”中之相对,本书译作“相关”(ta πpos tt)(参看索引 the
Relatives条)。
109110
形而上学
不能同时归属于一个主题的,(二)在同科属中其间差异最大的两
事物;(三)在同一广涵事物中所可涵有差别最大的属性;(四)在同
30一职能中所管辖的最相异之事物,(五)事物之间,在科属而论,或
品种①而论,或就其自身而论,其差别最大的也可应用这一词。除
了上述数类外,凡事物持有上述各类的对成,与容受或产生,或可
能容受与产生,或正在容受与产生,或是接受与拒绝,或是在持有
35与褫夺着上述那些对成的,也被称为相对。因为“一”与“是”含义
甚多,其它诸名词从此衍生,所以“同”、“别”、“相对”等词亦必相符
而有甚多命意,所以它们在各范畴中亦必有各别的含义。
“品种有别”应用于同一科属而互不相从的事物,或在同一
1018b
科属而有所差异的事物,或事物在它们本体上含有一些相对性,
以及含有所以各自成为独立品种的相对性(包括所有的相对性
5或所谓基本上的相对性);②这样,那些事物在同一科属〈门类〉
中,其品种可得各自制成定义的(例如人与马同为动物类,而它
们各自的定义则不同),以及那些事物本体相同而仍有所异的,
这些也称为“品种有别”。“品种相同”的各个命意与上述的“有
别”却正相反。
① Yvos(科属)原为种族之意。在近代生物分类学中此字为“属”,用以统括品种:
另在属以上置“科”、“门”、“类”等为之逐级统辖。亚里士多德用此字包括“科”、“属”、
“门”、“类”之意,故译科属,亦可译“纲目”或“科目”。与此并举之 oos 指事物的本身或
其形态,西方译本作分类学名词译为“品种”。如下文“品种有别”一词,若依普通字义
直译亦可作“形态有别”。
② 参考1018a25-31,与31-35中所析出的分别。
③ 这一分句辞意模糊,一向没有满意的解释。亚历山大认为亚里士多德意指
实物如土与水之为别并非相反,而火与水之为别则为相反;这两种分别本身就有所不
同。亚斯克来比认为这分句所指的可以人为例,人与人本性相同,而冷暖有异。罗斯
认为可以同一事物在不同时间中前后的变异为例。卷(△)五
章十一“先于”与“后于”①应用于(一)(甲)事物之较近于某
些起点(假定每一级事物各有其起点,即准始),这起点或出于自10
然,以绝对事物为准,或以某事物或某地点或某人为准;如说某
物在空间位置上先于某物,即较近于某处,这某处或为自然体系
所确定(如说在中间或在最末位置),或是以某一偶然事物为准;
说某事物为“后于”,即较远于那个为准的某事物。(乙)其它事
物在时间上说“先于”;有些是因为较远于现在,即过去事件,特15
罗亚战争“先于”波斯战争,因为那是去今较远;有些则因为较近
于现在,即将来事件,例如说尼米亚赛会“先于”比色亚赛会,②我
们将现在作为一个起点,凡较近于这起点的就说是“先于”。
(丙)其它事物,因较近于原动者,在动变上说“先于”,例如小孩20
“先于”成人;至于原动者的动变则由自己开始而是绝对的。
(丁)其它事物,因为它权能超越,就在权能上说“先于”,亦即是
111
以权能较大的为“先于”;这样凡是“后于”的必须跟从“先于”的
意旨;“先于”<先天>令动,“后于”<后天>就动;在这里,意旨就是25
起点。(戊)其它事物,又有在“序列”上说是“先于”的;这些是依
照某些规律,以某一特定事物为准来安排各个事物,例如在合唱
中,第二歌者③先于第三,在竖琴上邻末弦先于末弦;因为在合唱
① πporipa(先于),Uσtipa(后于)两前置词在逻辑上用作名词时,即被译成“先
天”与“后天”。照麦洪(M'Mahon)英译本作 priority and subsequent,则可译为“先因”
与“后果”。
② 希腊赛会可参考卜德:“希腊掌故”(Potters,Gr. Antiquities),卷二,21-25
章。
③“阿斯克来比抄本”(Asclepian MSS.)作 πpotuotatrs,亚历山大(A. A.)注释
此字是军事术语,指“两翼领队者”。其它抄本有作 πapaotatηs者,指一集体中右手第
一人;在乐队即第二人(指挥是第一人)。112
形而上学
中,是以第一歌者为领导,而在竖琴上则以中弦为音准①。
30除了上述的意义称为“先于”外,(二)另一意义是凡“先于”认
识的也绝对地作为“先于”;这些定义上“先于”的并不在感觉上也
相应是“先于”。在定义上以普遍为“先于”;关于感觉,则以个别为
“先于”。又,在定义上,属性“先于”整体,例如“文明的”应“先于”
35“文明人”,因为定义不能没有各个部分以成其整体;可是“文明性”
又必须有一个文明人才能示现。(三)凡“先于”事物,其属性也被
称为“先于”,例如直“先于”平;因为直是线的属性,平是面的属性,
〈线应先于面,所以直也应先于平〉。有些事物被称为“先于”与“后
1019a于”就是这样。
又,(四)事物有由于本性与本体而作先后之别,物有可不依它
物而自存在的,而它物则必须依之而后能存在,——这个区别,柏
拉图曾讲过。②我们若考虑到“实是”③的各个命意,那么,第一,主
5题应是“先于”,亦即本体应是“先于”;第二,有些事物可因潜在而
成为先于;有些则因其完全实现而成为“先于”;例如以潜能论,则
未完成之线“先于”全线,部分“先于”完全,物质“先于”其综合实
体;但以其完全实现论,则这些是“后于”;因为只在整体解散后,那
些组成部分才能独立存在。所以有时一切事物就因为适应于这第
10四义而被称为“先于”与“后于”。有些事物,在创生上说,可以不依
① 希腊竖琴八弦:E首弦,F邻首弦,G食指弦,A中弦,B邻中弦,C末三弦,D
邻末弦,E末弦。亚氏所言竖琴弦数为偶数,实无中弦,而沿用七弦琴之第四弦(EFG
*A'BCD)称“中弦”。参看本书卷N,章六。又“集题”919b20。
② 此节似指柏拉图所言“离合”(δtatpots kai ovvaipcots),可参考谟次曼“亚氏析
理”(Mutchman,Divisiones Aristoteleae),27-28页。
③ 参看本卷第七章。卷(△)五
它事物而存在,其全体不赖部分<来构造〉,有些事物,在解消上说
亦然,其部分不待全体<的解散>。其它情况亦复相似。
章十二潜能①<能>,<潜在>的命意是(一)动变之源,这能力不15
存在于被动变的事物,而存在另一物之中,或存在于那动变事物但
不在被动变的状态;例如建筑技术是一能力,这并不存在于哪一幢
被建筑物中,至于治病也是一能力,这就能在病人身上找到,但当
这病人发生自疗能力时,他一方面虽是病人,另一方面却又是自己
的医师。一般说来,“能”是使它物动变之源(或是将自己当作它物20
而使之动变),(二)亦可说是一事物被另一事物动变之源(或被自
己动变如被另一事物动变)。这样,一病人忍受某些痛苦,我们就
说他有忍耐能力;这个我们有时对他忍受了任何一些痛苦就这样
说,有时则专指他的忍耐能力有益于使病痊愈的这部分而言。
(三)做好一项工作的才干,(或是能做得称心如意)可说是“能”,我
们有时对那些只能走路而不能好好走的,只能说话而不能称心如25
意地说话的人,说他们“不能”走路,“不能”说话。(四)在被动变而
论,亦然。②(五)事物若由于某些品德而达成绝对不受动,不变
化,或不易变坏的,这也被称为“能”;因为事物之被打碎、压破或弯
曲,或一般的被毁灭,并不是由于它们有“能”而正是由于它们缺乏30
某“能”,或缺乏某物之故;对于这些破坏过程,事物倘能不受影响,
或虽受影响而几乎无所动变,这就表现它具有一种“能”,因此它达
① δovaμts(能),其动词8ovaμat在希腊字义上包括主动与被动两方面作用,汉文
“能”字不能当“被能”用。8uvapas(能)有两涵义(可参看1045b35-1046al1,1048a25-
1048b4):其一义为一事物使另一事物变化之能力;另一义为一事物内在之潜能俾自身
由某一状态变向另一状态。前一义为“能”,后一义为“潜能”。
②(四)与(二)同,未列例示。
113114
形而上学
到了某种积极境界,而于被动变中能有所自见。
“能”既有这些不同的命意,“能者”的一义(甲)就指某一事
35物能使其它事物,或将自己当作另一事物开始一个动变(凡能使
一运动中的事物归于静止的,也是能者之一义);(乙)另一义是
1019b对于这事物,另一些事物具有这些“能”〈即被动变的能〉;(丙)另
一义是,事物之有变化为另一事物的“能”,亦称“能者”,不管是
变好或变坏(即使是由变化而至于灭亡,我们也称之为“能”变,
苟无此“能”,它就无以自就于灭亡;实际上,这该是它具有某一
5趋向与原因与原理才使它能忍受灭亡;有时也可以这样来理解,
它或是获得了些什么,或是褫夺了些什么,〈所以趋于灭亡;>但
“褫夺”可作为获得了某一个“阙失”解,失去某物等于获得某物
的“褫夺”;这样,事物就在两方均可有所“能”了,包括正面的有
〈某物>与反面的有,〈即有某物之褫夺>;如果“阙失”不从反面来
10看作“有”,“能者”便得应用两个不同的含义);(丁)又一义是事
物之称“能者”,因为没有其它事物,(或自己作为其它事物)具有
可以毁灭它的“能力”与原理。又(戊)所谓“能者”,只是偶然发
生的,可有可没有,可遇可不遇的某种“能”。在非生物中这也可
15碰着,例如乐器倘音色良好,我们称这支竖琴“能说话”,另一支
音色不好,我们就讲它“不能说话”。
“无能”是能的阙失,亦即是将上述有关“能”的各义取消——
这“能”可以指一般的能或某些方面应具备的能,或在某时期有关
的能;由于这些意义我们就懂得,于一孩子,一成人与一阉人没有
子女时,该说谁于生殖“无能”。又于上述各种的“能”就各该有一
20相反的“无能”———包括产生动变的“能”和将这些动变做好的“能”卷(△)五
在内。
由于这样的“无能”,有些事物就被称为“不可能”,其它事物则
在别的含义上被称为“不可能”。“可能与不可能”①两词被应用如
下:“不可能”者,凡所相反的必确,例如一个正方形的对角线可以
用它的边来计量应称为“不可能”,因为这一叙述是一个谎话,相反25
的论题不但真确而且是必然的;若说这是可计量的,那就不但是假
的,更必须是假的。与此相反,“可能”的相反并非必假,例如说人
应得有座位,这是可能的;可是说他并未得有座位,却不是必然假
的。如上所述,“可能的”一义就是那个并非必假的。另一义就是
那个真的;又一义是那个可能是真的。
在几何中,“能”〈方>的含义②是变更了的。这里的“能”或“可35
能”,没有力的含义。
力能是“能”的基本类型;这就是使别一事物动变之源(或使自
身动变如使别一事物一样)。其它事物之被称为“能者”,有些是因1020a
别事物对它保持有某“能”,或则因为对它没有某“能”,或则只在某
一特殊方式上,对它有此“能”。关于事物之“无能者”亦然。所以
基本类型的“能”<潜能〉之正当定义就是使别一事物动变之源(或
使自身动变如使别一事物)。
5
章十三 量③<量元>的命意是凡事物可区分为二或更多的组成
① 这里δuvatov kai aouvatov“能者”与“无能者”两词,另作“可能”与“不可能”解,
词同而义变。
② 在几何中“方”亦名为δuvaps(能)(参看柏拉图“理想国”587D,“蒂迈欧”31C)。
近代数学中乘方、立方、自乘指数亦称“能”(power),即出于“方”与“能”双关之义。
③ πooov译“量”,亦可译“量元”,拉丁本译为quantum,即今物理学“量子”一词所
从来。“名学”“范畴”第六章亦论“量”。
115形而上学
部分,已区分的每一部分,在本性上各是一些个体。——量,如属
10可计数的,则是一个众<多少〉,如属可计量的,则是一个度<大小〉。
对那些可能区分为非延续部分的事物而言的为众;对那些区分为
延续部分的事物而言为度。关于大小,那些延续于一向度空间的
是长,二向的是阔,三向的是深。这些如众有定限即为数,如长有
定限则为线,阔为面,深为立体。
15 又,有些事物因其本性而称为“量”,有些则因其属性;例如线
之为量由于本性,而文明之为量则由于属性。由于本性而为“量”
的,有些得之于本体,例如线(某些本体的定义就含有量元<每一段
线的定义与全线的定义是一样的》);有些则得之于本体的某些秉
20赋与状态,例如多少、长短、阔狭、深浅、重轻以及其它。“大与小”
和“较大与较小”,在它们本身和相互间,原本是量性事物的特质,
但这些名词也移用到其它事物。由于属性而为“量”的,如“文明”
25与“白”,因为那具有文明的事物与白色的事物本身具有量性,因而
它们也得了量性;有些则是在运动与时间上得其量性,因为运动与
时间一类的事物原应是一类量元,凡以运动与时间为属性的总是
30延续而可区分的。这里我不是指那被运动的事物,而是指那在其
中运动的空间;因为空间是一个量元,所以运动亦当是一“量元”;
又因为空间是一量元所以时间亦当是一量元。
工
116
35章十四 “质”<素质〉①的命意(一)是本体的差异,例如人是具
1020b有某些素质的动物,因为他是两脚的,马也是具有某些素质的动
物,因为它是四脚的;圆是一个具有特质的图形,因为这是没有角
①“范畴”第八章亦论“质”。卷(△)五
的,——这些显示主要差异的就是质。这是质的一义。(二)其第
二义应用于数理上的不动变对象,列数各有某些素质,例如不止一
向度的组合数,若平面<两向>与立体<三向>就是二次与三次数①
的抄本;一般地说数的本体,除其所固有的量性外,还各有素质;每
一本体是指那事物之一成不变者,例如六是二的倍数、三的倍数
等,这不是六的本体,六之一成为六,而不复变为非六者,才是六的
本体。
(三)能动变本体之一切秉赋有所变化(例如冷与热,黑与白,
重与轻和其它类此的)而物体也跟着演变者,这些秉赋亦称素质。10
(四)各种品德之称为“素质”者,通常就指善与恶。
这样,“质”实际有两类含义,其中之一应为本义。“质”的第一
义就是本体的差异,列数的素质就具有这类基本差异,这些差异有
关事物的怎是,但这些限于不在动变中,或不作动变论的事物。第15
二义是事物在动变中所起的质变与动变差异。品德的善恶属于这
类;质变为这些动变表明了差异,有些活动良好,有些活动卑劣;在
一方向的活动可以成德达善的,在另一相对的方向活动,就堕德济20
恶了。以善恶为素质的,尤以生物为然,于生物中,尤以有意旨的
生物为然。
章十五
事物之“关系”<相关>,②(一)如倍与半,三倍与三分之25
A
117
一,一般说来,就是那些相互以倍数或分数为函受的事物以及那些
① oi πooakts πoooi j oi πooakts πooi πooakts 直译“这么多的这么多”与“这么多这
么多的这么多”;意译为“数×数”与“数×数×数”。自亚历山大诠疏中即确定此语为
平方数与立方数,故译二次与三次数。
②“关系”论题另见于“范畴”章七与命题卷四章四。形而上学
相互为超过或被超过的事物;(二)如那些能热的与能受热的事物,
30那些能剪切的与能被剪切的事物,一般说来,就是主动者与被动
者;(三)如计量与可计量的事物,认识与可认识的事物,感觉与可
感觉的事物。
(一)第一类的关系词有因“数与数”及“数与一”的有定或未定
的关系而言者,如“倍与一”是已定的数关系,至于说“若干倍大”,
35虽则也是一个数关系而它与一的关系则未定。说这是某物的一半
”t
1021a大,这是一个已定的数关系;说这是某物的
倍①则对另一物是
未定的数关系,犹如若干倍大与一的数关系未定一样。那些超过
与那些被超过的,在数关系上是未定的;因为数总是可计算的,数
5不能用来说明不可计算的事物,可是那些超过与被超过的关系只
是多了些,或少了些;这多些或少些是未定数;因为从那另一事物
的相等数起,凡以上或以下所有不等数都可以说是超过与被超过。
10所有这些关系,用数来说明,又用数来决定。这些在另一路径上想
就是“相等”、“相似”以及“相同”。因为所有的数都以一为比照,凡
本体是一的即相同;凡素质是一的即相似;在量上是一的即相等。
一者数之始,数之准,所有这些关系虽路径不同,而必有数存于其
间。
A
118
(二)凡活动的事物相应有一主动或被动的潜能与这些潜能的
15
实现;例如能热与能被热的相关,因为这个“能”使那个热;而这个
① to δiπtpotov πpos to iπcπupootov kata aoototov直译为“那个未定数在上的与一”
和“在下的未定数”之关系;用数学公式表明为
那那未定数或”共倍。卷(△)五
热与那个被热的相关,以及这个剪切与那个被剪切的相关,是因为
它们正在实现着这些事情。但数关系的实现只见于某一特殊意
义,这已在别处讲起;①在动变的意义上,数并无实现。能的关系,20
有些是相应于某一段时间的,例如曾经制造的与已被制造的事物,
以及将要制造与将被制造的事物之间是有所相关的。一父亲被称
为是这一小孩的父亲,就是曾经主动与受动的关系(即过去的关25
系〉。又,有些相关词的涵义指能的褫夺,即“无能”一类的名词,例
如“不能见”。
所以包含“数”与“能”的关系词,都是因为它们的本体包含着
别事物的关系,并不是别事物联系上它们的怎是。可是(三)涉及
可计量或可认识或可思想的事物之被称为“相关”,则是因为别事30
物联系到它的怎是。我们说那些可想到的就指有一个思想想到那
事物,但这思想与那个因彼而成其为所思想的原物则不必相关;要
是那样,我们就得一事物作两回说了。思想是想到某些事物;相似
地,视觉是视见某些事物,这并不指那个“因彼而成其为所视见的”1021b
(虽则这样说也是真确的);实际上,这只是与颜色或类此的<引起
视觉的>关系。若照另一方式来讲,同一事物就得作两回说
了,——“视觉是视见那个被视见的”②<颜色〉。
事物之因它们的本性而被称为“相关”的,有时就如上述这
些含义,有时是因为包括它们的科属是一个关系词,所以它们也
① 这里指亚氏“论意式”(Ilpi iδtwv)与“论毕达哥拉斯教义”(IⅡpi tη s tuv
IoθaYoptov δo5ηs)两专篇。卷△章十二1019b35,卷日章九论及数之实现不如其它事
物之有赖于力能,盖与此句语意相通。
②“关系”之第(三)节主观思想与客观事物之关系素为经院学派所重视。(三)节
末句1021b2“视觉”例或译为“思想是思想那个被思想的”。
119120
形而上学
5成为相关;例如学术是关系词,因此学术中的一门,医学也成为
一个关系名词。还有些事物因为它们所具有的品质而被称为
“相关”,例如相等性是相关的,因为“等”是两事物间的关系,相
似性也如此,因为“似”是两事物的关系。另有些事物因属性而
10“相关”·例如一人与某物相关,只因他碰巧是某物的一倍,而倍
是一个关系词;又或白之成为一关系词,只因碰巧那一物既是某
物的倍而又是白的。
章十六 凡被称为“完全”①的(一)是在这以外,再找不到它的
部分,一个零件也找不到;例如每一个事物的“全期”就是说在这
15时期以外,你再也找不到旁的时间属于此期。(二)是这事物的
优越没有可被超过的;例如说我们有一个“完全的”医师,或一个
“完全的”笛师,他们精湛于各自的本行,是无以复加的了。转到
坏的一方面,我们说一个“完全的”流氓或一个完全的窃贼;有时
20我们竟也说他们“好”,如“好一个窃贼”,“好一个流氓”。优越是
完全;每一事物,每一实质,所擅的形式苟已无复任何自然的缺
陷,它们就是“完全的”了。(三)是事物之已臻至善者,被称为完
25全,善终即是完全。如将以终为极的意义转到坏的方面说,一事
物已被“完全”搞坏了,“完全”毁灭了,就意味着已毁到一点也不
剩。因此辞藻上就以死为终;死与终均为事物的结束。最后目
30的也是一个终点。——这样,事物在它们的本性上被称为“完
全”就是这些含义;有些是因为它们已属全善而无复缺陷,无复
① tiλaov(完全)出于 tiλos(“终点”或“极”)。1021b20 以“优越为完全”为亚氏
道德论(以善美为人生目的亦为宇宙目的)之格言。卷(△)五
遗漏,亦莫能超越;另一些是因为它们优于品级,一切齐备,不待1022a
外求;再有些是依于上述两项的“完全”,或持有其义,或分沾其
旨,或附丽其事①或联类相及,也因而被称为“完全”。
章十七 限<定限)②的命意(一)是每一事物的末点,在这一点
以外,再不能找到这事物的任何部分,在这一点以内,能找到这事5
物的每一部分;(二)是占有空间量度各物的外形;(三)是每一事物
之终极(极是事物活动之所指向,不是活动之所出发;但有时也可
包括两者,〈以始点为初限,终点为末限>);(四)是每一事物的本体
与其怎是;因为这是认识之定限,既是认识之定限,亦即事物之定10
限。所以,明显地,“限”有“始”的各义而更有其它含义;“始”是
“限”的一端,而每个“限”并不都是“始”。
章十八 “由彼”<由何〉③有几种命意:(一)是每一事物的通式
或本体,例如说“人之善也由彼”,这“彼”就是“善”性,(二)是由以15
找到物性所在的近层,例如颜色由表面上找到。这样“由彼”的基
本含义是事物的通式,次级含义是物质与其切身底层。一般说来
“由彼”与“原因”有一样多的含义。我们常不经意地说,(三)“他何
所为而来”,或说他“由何”目的而来?以及(四)他“由何”而相涉,20
或“由何”而误涉?或其相涉或误涉的“原因”何在?又(五)“由彼”
应用于位置,例如说他“由彼”而立<他“为了”那个立场站住>或他
① 亚斯克来比诠释以荷马“伊里埃”中所叙亚基里(Achilles)全美,其手中所持
长枪亦全美,为附丽之实例。
② πipas 或译为“界”,其要义为“定限”。
③ kaθ8,“由何”或“由彼”(或“由此”)或译“由彼之故”、“由彼性故”。kaθ'a ro,
“由己”或译“由于自性”,或译“由自性故”。汉文“由”字应用的范围不如 ka0那么广泛,
因此译本有时用“为了”或“缘于”等代替“由”。kaθ autò作副词用常译为“绝对地”。
121形而上学
“由彼”而行<他“缘着”那个走〉,所有这些短语都指位置与地点。
25 因此“由己”也应有相似的几种命意。事物之属于“由己”者如
下:(一)每一事物的怎是,例如今日加里亚之为加里亚者“由己”,
昔之加里亚亦然;(二)凡“什么”之中,都有“由己”者存在,例如,加
里亚之为一动物者必“由己”,因为动物就存在于他自己的定义;加
里亚是动物中的一个。(三)凡事物之任何质性直接得之于己,或
30部分受之于己皆称“由己”;例如一个表面的白色是“由于自性”发
白;一个人活着是“由己”而活着,因为生命所直接寄托的灵魂是人
的一个部分。(四)那些事物除了于它自身外,找不到其它缘因的
35亦称“由己”;一人有多种缘因,——如动物,如两脚动物——但人
总是“由己”而为人。(五)一切质性之专属于一事物者,或分离于
自性之外而可当作是专属的质性也可称“由己”。①
122 1022b章十九 “安排”②的命意是指那些从部分合成的事物,各因其
地位、能力、种类而加以安置;各个部分自有其应处的部位,“第亚
色茜”(tαθ(σts)这字的原义就是使事物各得其所。
章二十“有”③(持有过程)的命意(一)是持有者与其所有物的
5一种活动,类如一个动作或动变。因为一个制造与一个被制造之
间,应有一个“制造过程”;这样在那个有一衣服,与他所有的衣服
① 此节末句以独立质性论“由己”,辞未畅达。原文经过各家诠疏造成各种不同
解释,均难通晓。似原文有失漏。
② δtaθccts(安排,音译:第亚色茜)由动字δtatiθnμ(安定与部序之意)孳生,或译
“志趋”。
③ “Gus(音译:希克雪斯),名词由动字(xw(“持”、“有”、“得”诸义)孳生。此字除
了“持有”(持有状态或过程)之本义外,在各方面转出若干实义,如“习惯”(行为)、“态”
(生理与心理)、“方式”(生活)等。此类由训诂说事理的文章,因汉文和希文构造相异,
难得贴切。卷(△)五
之间应有一个“希克雪斯”((ξts)〈持有过程〉。实际上,这一类的
“有”显然是不能有的;因为,如果容许这样的“有”,“有”将累进至
于无尽。(二)“有”或“固有”<习惯或常态>的含义就是安排,从安10
排来解释,有的安排得好,有的安排得不好,有的作内部安排,有的
是依外物为参考而安排;例如健康是一个“常态”,也是如此的一个
安排。(三)假如只是如此安排的一部分,我们也说是一个“希克雪
斯”<常态>;因为部分的好处亦必为整体所“固有”。
章二十一 秉赋<感受〉①的含义(一)是一些素质,对于这些素15
质,一事物能被变改,例如白与黑,甜与苦,重与轻,以及其它类此
者。(二)是这些变改的实现——-已实现了的上述诸变改。(三)以
之专指有害的变改与活动,尤其是惨痛的损伤。(四)不幸的遭遇
20
与惨痛的经验,其巨大者被称为“巴淑斯”(παθos)。
章二十二我们说“阙失”〈褫夺>②,(一)倘一事物原应有的属
性,它却没有(生来就没有;或以后失去);例如一植物说是“阙失”
眼睛。③(二)倘一事物,本身或其同族<科属>原应有的质性,它却
没有;例如一个盲人与一鼹鼠虽同为失明而其义两异;以鼹鼠而25
论,动物皆能视而彼独失明,以盲人而论,则他原本有眼能视,以后
失明。(三)倘一事物原应有的质性,在那原应有这质性的时间内,
① πa0os音译:“巴淑斯”,本义指引起痛苦的情事,即感情所由以激动者。古人以
为感情冲动则致乐致哀,均为病态。“巴淑斯”并见于“范畴”第八章,义为“被动”,与
“主动”相对。本书中此字或译“秉赋”,或译“演变”,或译“感受”时,均与被动意有关。
② otipnots 出于动字σtpo(剥夺、折服、失利、贫乏等义)。亚氏用此字与“希克雪
斯”(“有”)一字相对(例如1055a34)。此字引用于法律即为“褫夺”。论“阙失”另见于
“范畴”第十章“相反”论题内;“释文”第七章亦涉及此题。
③ 说植物缺眼睛并非“阙失”之正例。
123形而上学
它却没有;例如盲是一个“阙失”,可是人不一定一生全盲,他只应
在能见的年龄内而不能见才被称为失明。① 相似地,有盲于介体
30的,有盲于机能的,有盲于对象的,有盲于环境的,②相应于这些,
只在他原应能见的情况中而不能见时,才谓之“失”明。(四)用强
力取去任何事物被称为<阙失>“褫夺”。
实际,我们有多少个“不”(α-)(或“无”>的字头③就该有多少
种“阙失”;例如一事物说是“不等”就因失去了相等性,而那相等性
35它原应是有的;又如说“不可见”,当是因为它全没有色,或只有不
明显的色,又如说“无脚”当是因为它全没有脚,或是只有不健全的
1023a脚。一个“阙失”词可应用于虽有其属性而不良好的,例如“无核”;
或应用于虽有其属性而不顺适的,例如一事物缺乏可切削性,这可
5以说它全切不动,也可以说它很难切削。“阔失”词也可应用于全
无此物的;这样,我们所称为盲人应指那双目失明的,不是指那独
眼的人。所以,这不是每个人非“善”即“恶”,或“义”或“不义”,人
也有在中间状态的。
—
184
章二十三“有”(“持有”》<爱希音>④的含义甚多:(一)依自己
10的性情或意向来处理一事物;这么,疾病“有”其身,暴君“有”其城,
人民“有”他所穿的衣。(二)事物之能接受而持存之者亦称“有”,
如青铜“有”雕像的形状,以及身“有”疾病。(三)事物之能容受而
① 动物婴儿期无视觉,未为失明。
② 人在暗夜不能见;不能以耳为视;不能看见声音;不能见背后或远处;在以上四
情况,即介体、机能、对象与环境不相应者,均不应指为失明。
③ 以下所举“不等”、“不可见”、“无脚”(voov,aopatos,aπooa)希文均有a字头。
④ (xuv为动字(xw(持有)之无定式。或译“有”,或译“持”。此论题另见“范畴”
第十五章。卷(△)五
持存之者;例如我们说瓶“有”水,城“有”人,船“有”水手;全体之15
“持有”其部分也如此。(四)阻止别一事物依自己的意向而活动亦
称为“持有”,如柱持有屋顶的重压;又如诗人有亚特拉斯“持”<有〉
天①之说,否则天就要塌落,有些自然哲学家也这样说的。② 推广
“持有”的含义,凡使事物结合而不致因各自的冲动而分散者也称20
为“持有”那个所结合的事物。
“存在于某事物”具有相似与相符于“持有”的命意。
25
章二十四 “从所来”的含义(一)是从某些事物来,如从物质来,
可有两类,或从于最高科属或从于最低品种;其前一义有如可融之
物均从水来,而另一义则如雕像从青铜来。(二)是从第一动因来;30
例如打架从何来?从吵嘴来,因为吵嘴是打架的起源。(三)从物
与形的综合体来,如部分从全体来,诗句从“伊里埃”来,石块从房
屋来(所有这些,其整体总是物与形的综合;因为形是终极,凡物能
达其终极者方为完全)。(四)从部分来的通式,例如人从“两脚”动35
物来,音节从音注来,这与雕像从青铜来的含义有别;因综合实体
从可感觉物质来,而通式则是从通式材料来的。有些事物从别的1023b
事物来,就是这样。(五)另有一些事物是从其它事物中的一部分
来的;例如小孩从父与母来,植物从大地来,它们只是“从”父母与5
大地中的一部分“来”的。(六)另有些“从所来”是时间上在一事物
① 希萧特“原神”517行’Atλas o'oupavou pov (xu谓亚特拉斯支持(持有>昊天。
神话解释:亚特拉斯为古天文学家,常在山顶观天象,后世故神其能,称被力能持天体
(星辰)。
②“自然哲学家”,据亚斯克来比注释谓指阿那克萨哥拉,参看“说天”284a20一
26。又本书卷日亦有忧天之说,似指恩培多克勒等。
125形而上学
A
126
之后,例如黑夜从白日来,风暴从晴朗来,因为一事物跟在别一事
物之后。关于这些,有的像上所引两例指示先后的变化;有些则仅
10是时间相衔接而已,例如“从”春分开航,意即航程始于春分之后;
“从”第雄尼西<酒神>节日“来”了柴琪里〈初果>节日①,因为初果
节是在酒神节之后。
章二十五 “部分”的命意是(一)(甲)一量元所可以成为区分
的;例如二是三的一部分,在一量元中作为量而取出的,就称为这
15量元的一个“部分”。(乙)这只在第一义上被称为部分;因此,二称
为三的一“部分”,这只能以三作为一个全体看,方能成立,倘三不
作为一整体,二就不算三的“部分”。(二)一类事物不在量上作成
区分,而在形式上作成若干区分,也被称为它的“部分”;因此我们
说品种<宗姓>是科属<种族>的“部分”。(三)一个全体分成若干要
20素;或是若干要素组成一个全体,这全体就是具有通式的事物;例
如对于铜球或铜立方,它们所赖以表达通式的物质,铜和圆弧或正
方角,——这些要素都是这些全体的部分。(四)在定义中所赖以
25阐释这一事物的诸要素也是全体的部分;因此科属也可称为品种
的一个部分,虽则在另一含义上,品种正是科属的一部分。
章二十六“全”<全体>的命意(一)是说这个作为一个天然的整
体,不缺少应有的任何部分,(二)这个包容了成为一个整体所必须
包容的事物;这所包容的各事物可以本各是一而合成为整一,亦可
30并非各一而合成整一。(甲)以类为“全”,同类诸物原是各成一物
① 第雄尼西节(△tovpta)(亦称巴沽节)庆祝酒神,在三月间。柴琪里节(0apYπ
λta)庆祝初果(收获节),祭日神亚浦罗与月神亚尔特密,在五月末,葡萄新熟时,为雅典
嘉节。参看卜德“希腊掌故”卷二第二十章。卷(△)五
的,但总持起来,以全类作一整体说也是真确的,例如人、马、神等
本各是一生物,因此用一个普遍名词为之作成统称。但(乙)以各
个不同的部分组成为一全体,延续而有外限,其部分只是潜存而未
实现的事物(已实现的事物作为部分而包含于全体之中也是可以35
的)。关于这些事物,其天生为“全”的较人造的“全”为高,这是我
们在上面释“一”时①已说过了,“全体性”实际上就是“统一性”之
别格。
又,诸量元之有始、中、末者,凡在各段落内没有差别的,这些1024a
量元被称为“共”。凡在各段落内位置有差异的称为“全”。两方面
都具备的则既称“共”亦称“全”②。这些事物在其各个部分的位置
移动后,形状虽变而本性不变,例如蜡或涂料。它们就既为“共”又5
为“全”;因为它们具备两种特性,水及所有的液体与数是以“共”计
的,人们不说“全水”或“全数”,(除了将“全”字含义予以推广。)事
物作为整一而集在一起时称“共”;作为分离而独立的个体集在一
起时称“总”。“共计”就是“这些单位的总数”。
10
章二十七
量性的事物没有任何境况可被说在“剪裁”;这必须
是一个“全”<整体>而又能区分的事物方可应用这名词。两个被取
去一个时,我们不说是“剪裁”(因为剪裁所移去的部分总是不等于
剩下部分的),一般的“数”不说“剪裁”;凡说“剪裁”,怎是<要素>必
须仍留存在剩余的部分;倘一杯被剪裁,仍必不失其为杯;但于数15
而论就大不同了。又,即便事物由不同部分组成,也不能说这些都
① 见1016a4。
② 6λos 译为“全体”,8λotηtos照字义译应为“全体性”,与第六章释一,1016b13
“统一性”(ivorntos)相符。但在此处文义上须有所分别,故译为“共”。
127128
形而上学
可剪裁;于某一含义上讲,数可以作为相同部分组成,也可以作不
同部分组成的(如三可以说是三个一组成,也可以说是一与二组
成);一般说来,凡事物其中的位置无关的,如水,都是不能被剪裁
的;凡事物可加剪裁的,必须其中要素有位置关系。而且它们必须
20是延续的;因为一句乐谱由不同音节组成,各音节是有一定位置
的,可是这就不容许“剪裁”。此外,对一个整体的事物施以剪裁,
并不是任何部分均可截去;截去的部分,不应是那个含决定因素的
部分,也不是不管其位置而截去其任何部分;例如一个杯,倘穿透
25一个洞,这不是“剪裁”;只有杯柄或其突出的部分被截去,方可称
为剪裁;一个人被“剪裁”〈截肢〉①不是说他的肌肉或脾脏割掉,这
是说他的手足或指被肢解,而那一经解去的部分还须是不能再生。
所以发秃不算“剪裁”。
30章二十八 “科属”<种族>一词应用于(一)事物的生殖,同型而
延续的,例如说“族类长存”就是“生命延续”而不绝的意思。(二)
这名词应用于生物的始祖;因此在“种族”上,有的称希腊人,为的
他们是希伦的子孙,有的称伊雄人,就为了伊雄是他们的始祖。这
35字用于生殖者总以父系为主,虽则有时也用于供应生殖物质的母
系,②人们也有由母系取得其族姓者。例如我们说是“妣拉”③的后
① roλoβos(剪裁)出于动字 koλoico(剪裁,割截)。作为技术名词,可为“裁衣”,及
外科手术之“截肢”等。
② 亚里士多德于生殖观念上以男性为式因(或动因)女性为物因(供应子体以营
养物质)。
③ 妣拉(IIipa)在希腊传说中为洪水后再传人类的王母。希腊种姓始于杜加里
雄与妣拉夫妇。二人生希伦。希伦王于铁撒利南部弗茜乌部落,其后裔遂称“希腊人”
(希伦子孙)。希伦生埃乌卢,其裔为“埃乌族”。又生杜罗,其裔为“杜哩族”。又有孙
伊雄,其裔为“伊雄族”。(格洛忒[Grote]“希腊史”卷一100页,卷二 315页)卷(△)五
裔。(三)科属的含义之一是以平面为一切平面形的类型,立体是1024b
一切立体形的类型;每个平面与立体图虽为形不一,而为类于平面
与立体者则一:这就是异形间所可求得的类同。又,(四)凡在定义
中“什么”所包括的基本组成要素即是“属”,属内的差异就成为品5
种之质别。这样,“属”就应用于(一)同类的生殖延续,(二)同类事
物动变中的作始者,(三)凡差异或质别所从产生的底层称为物质,
因此我们也将“属”作为物质。
那些事物称为“于属有别”者,(一)其切身底层不同,一事物的10
底层不能析为别一事物的底层,亦不能将两事物的底层析成同一
事物,例如通式与物质“于属有别”;以及(二)事物隶于实是之不同
范畴者;事物之所以成其为事物者,或由怎是,或由素质,或由上所
曾分别述及的①其它范畴;这些也不能互为析换,不能析为同一事15
物<所以范畴有别即是“于属有别”>。
“假”②的命意是(一)作为一事物,这是假的,(甲)因
章二十九
为这些不能拼合在一起,或则并没有拼合在一起,例如“正方形的
对角线可以其边来计量”或“你是坐着”;因为前一句在任何时候都20
是假的,而后一句则有时是假的;如上两义,它们都是“无此事物”。
(乙)有些事物虽然存在,而其所示现的事物实不存在,或似有而实
无,例如一个梦或一张草图;这些虽也是一些事物,但凭它们所示
现的景象,我们无处可求得其着落。于是我们就说这些是“假”25
的,——或则它们实不存在,或则它们所示现者实不存在。
① 见上1017b24-27。
② 此论题并见“诡辩纠谬”章三。
129形而上学
(二)一个“假”记录<一句“假”话〉是那并不存在的事物之记
录,事物既假,关于它的记录亦必为假记录。凡你所记录,并非你
所实指的,这也是假记录;例如,一个“三角”,你却做成“圆”的记
录,这是“假”的。在某一意义上讲,一事物只有一个记录,就是它
30的本体之记录;但在另一意义上讲,一事物可有许多记录,因事物
与事物本身而加之以其属性仍为同一事物,例如“苏格拉底”与“文
明的苏格拉底”是同一个人(一个假记录则除了别有解释之外,并
不是任何事物的记录),所以安蒂瑞尼认为一个主题只有一个云
35谓,除了对本身记录以外,事物不能有其它的说明——这样,他是
太简单了;照他的说法,世间将不可能有矛盾,而且也不可能有错
误了。①但我们可凭事物本身来叙述每一事物,也可以用另些事
物来说明它。这么,有时可能全搅成假话,可是有时也能作出真确
的说明;例如八可以凭二的定义作为倍数来说明。这些事物的被
130 1025a称为“假”就是这样。
至于(三)一个“假”人<说谎者>是指这样的人,他喜欢并且做
“假”记录,他就是习惯于作假而作假,并无旁的理由,他善于用这
样的记录使人产生假印象,确如一些假事物造成假印象一样。所
5以“希比亚”篇中证明同一人“既假又真”是引人入于错误的。篇中
假定谁能谎骗他人(亦即是谁有知识,聪明而能作谎骗的人)谁就
是假人;②引申起来,谁是自愿作恶的谁当较好,③因为人之自愿跛
①“不可能有矛盾”参阅“命题”104b21;伊苏克拉底“希伦那”(Isocrates,Helena)
10.1;以及柏拉图“欧色第漠”285E-286B。“不可能有错误”参看伊苏克拉底著作上述
一节,及“欧色第漠”283E-284C 286C—D。
② 见柏拉图对话“希比亚短篇”365—9。
③ 见“希比亚短篇”371—6。卷(△)五
行者较之非自愿跛行者为佳。这是归纳法的一个错误结论。这里10
柏拉图用跛行一字作效拟跛行的意思,〈自愿效拟的当然较非自愿
的学得好些〉,可是这些,若例之于道德行为,则自愿学坏的人不应
是较好,而应是更坏的人。
章三十 “属性”<偶然>①的命意是(一)凡附隶于某些事物,可
以确定判明为附隶,但其所以为之附隶者既非必须,②亦非经常,15
例如有人为植树而挖土,寻得了窖金。“寻得窖金”对于“这位挖土
的人”是一个“属性”<偶然>;因为寻得窖金不是必须植树,植树也
不是必然寻得窖金;而且植树的人也不是常常寻得窖金的。一个
文明人也许是白的;但这不是必须的,也不是经常的,因此我们就20
称它为一个属性。凡属性都是附隶于主题的,但它们有些只是在
某一时与某一地附隶于某一主题,以成其为一属性,并不是必此主
题,也不是必此时或必此地而后为之属性。所以,对于一个属性只25
有偶然原因,没有确定原因。倘有人被风暴所飘荡或为海盗所劫
持而航行入爱琴海,这非由预定的航行就是一个“偶然”;这偶然是
遭遇了,——但这不是由于主人的本意而是出于别的缘由——风
暴是他来到此地的原因,此地是爱琴海,那并不是他原想去航行
的。
A
131
“属性”有(二)另一个命意,凡出于事物自身而并非事物之怎30
① 名词ouμββηros(属性)出于动词“行”的过去分词,添字头后成为“同行者”,引
申为“从属”及“偶然”等义。拉丁译 accidens,英译作 attribute,或作 accident。在汉文
中双关着“偶然”与“从属”两义的字是难找的。此字在本章包括一般属性;但全书中有
时以此指偶然属性,另以 ùπapxovta(所系属物)指较永久的属性,本书译“质性”。
② 参阅本卷第五章,释“必须”(即必然)(ávaYkai ov),其义与“偶然”相反。形而上学
是者,这类也称为“属性”,所有三内角的总和等于两直角是附隶于
三角形的一个属性。这类属性可以是永久的,别类属性均非永久。
这我们在别处解释①②。
貌
① 见亚氏“名学”“解析后篇”第十卷75a18-22,39-41,76bl1-16。又“命题”
卷四,章一,亦论及“属性”。
② 旧有“五不译”例中,四例均因汉文中没有与外文同样含义或双关含义而应用
音译。本书于名物度数之异于中国者(例如货币)多用音译。学术名词,虽汉希字义不
能完全相符,仍用汉文意译,在脚注中附有若干音译。少数音译名词见于本文中者多
附有意译(例如1047a30“隐得来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