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康德的生平、著作和哲学分期
1. 生平
- 1724 年 4 月 22 日生于东普鲁士首都哥尼斯堡
- 八岁进入腓特烈文科中学
- 十六岁进入哥尼斯堡大学
- 1745 年开始做家庭教师, 时间长达九年
- 1755 年获得硕士学位和大学执教资格, 编外讲师
- 1770 年受聘为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教授
- 1796 年由于年老体衰而停止授课
2. 著作: 《康德著作集》 九卷, 比较重要的著作:
- 《纯粹理性批判》 ( 1781 、 1787 )
- 《未来形而上学导论》 ( 1783 )
- 《道德形而上学奠基》 ( 1785 )
- 《实践理性批判》 ( 1788 )
- 《判断力批判》 ( 1790 、 1793 )
- 《单纯理性界限内的宗教》 ( 1793 )
- 《道德形而上学》 ( 1797 ) 等
3. 哲学分期: 前批判时期和批判时期
- 时间分界: 1769/1770
- 思想分界: 从独断主义转向批判主义
一、前批判时期的哲学与批判哲学的形成
(一) 前批判时期的哲学
- 1. 自然哲学
- 基本立场: 继承和发展牛顿自然哲学
- 主要观点: 对地球的演化和地质运动、宇宙的 起源和结构、运动和静止等提出自己的解释, 最著 名的是他的星云假说。
- 2. 形而上学
- 基本立场: 莱布尼茨-沃尔夫派独断主义理性 主义
- 主要观点: 对形而上学认识的特点和原则、上 帝的存在、自然神学的原则和道德的则、自然和 自由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提出自己的解释
(二) 批判哲学的形成
- 1. 批判哲学的形成契机
- 2. 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哥白尼式革命
- ( 1 ) 途径: 形而上学模仿数学和自然科学。
- ( 2 ) 实质: 理性在认识中不是按照主体依照对象的模式, 而是按照对象依照主体的性状的模式。
- 3. 批判哲学的主要问题和根本任务
- ( 1 ) 开端问题: 自由和自然必然性的关系。
- ( 2 ) 中心问题: 先天综合判断如何是可能的
- ( 4 ) 根本任务: 拯救自由和重建形而上学
- 4. 批判哲学的体系结构
- ( 1 ) 理论哲学
- ( 2 ) 实践哲学
- ( 3 ) 目的论
二、 批判哲学的理论哲学
( 一 ) 先天综合判断的发明
- 1. 形而上学认识的特点
- ( 1 ) 源泉: 出自纯粹理性
- ( 2 ) 对象: 考虑客体 , 具有质料
- ( 3 ) 类型: 先天综合判断
- 2. 先天综合判断的特点
- 3. 批判哲学的理论哲学的任务
- ( 1 ) 纯粹数学如何是可能的?
- ( 2 ) 纯粹自然科学如何是可能的?
- ( 3 ) 一般形而上学如何是可能的?
- ( 4 ) 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如何是可能的?
(二) 先验感性论—— 纯粹数学如何可能
- 1. 人的认识的开端——感性认识
- ( 1 ) 先天、先验、先验批判
- ( 2 ) 感性、感觉、显象、感性论
- ( 3 ) 直观、纯粹直观、纯粹直观形式
- 2. 空间和时间作为纯粹直观形式的阐明
- ( 1 ) 阐明的涵义
- ( 2 ) 空间和时间的形而上学阐明
- ( 3 ) 空间和时间的先验阐明
- ( 4 ) 纯粹数学如何可能
- ( 5 ) 先验观念论的确立
(三) 先验知性论—— 纯粹自然科学如何可能
- 1. 人的认识的形成——知性认识
- 感性认识和知性认识的区别: 直观和概念
- 2. 知性的纯粹概念或范畴
- 3. 范畴的演绎
- ( 1 ) 演绎的涵义
- ( 2 ) 范畴的形而上学演绎
- A. 知性的逻辑功能表:
- 1 ) 判断的量: 全称的、特称的、单称的;
- 2 ) 判断的质: 肯定的、 否定的、 无限的;
- 3 ) 判断的关系: 定言的、假言的、 选言的;
- 4 ) 判断的模态: 或然的、实然的、必然的。
- B. 知性的范畴表:
- 1 ) 量的范畴: 单一性、 复多性、 全体性;
- 2 ) 质的范畴: 实在性、 否定性、限定性;
- 3 ) 关系的范畴: 依存性和自存性(实体和偶性) 、 因果性 和隶属性(原因和结果) 、 共联性(行动者和承受者之间的交互作用) ;
- 4 ) 模态的范畴: 可能性-不可能性、存在-不存在、必然性-偶然性。
- A. 知性的逻辑功能表:
- ( 3 ) 范畴的先验演绎
- 4. 纯粹自然科学如何可能
- 不是范畴导源于经验, 而是经验导源于范畴。
- 5. 人为自然立法
- 自然在质料上是显象的总和, 没有联结。
- 自然在形式上有秩序和合规则性 它们


(四) 先验理性幻相—— 一般形而上学如何可能
- 1. 人的认识的终结——理性认识
- 理性和知性的区分: 逻辑运用、先验运用方面的区分
- 2. 先验理念
- ( 1 ) 涵义:
- ( 2 ) 种类: 理性心理学、理性宇宙学、理性神学的理念
- 3. 先验幻相
- ( 1 ) 理性的逻辑幻相和先验幻相
- ( 2 ) 先验幻相的种类: 纯粹理性在心理学理念方
- 4. 纯粹理性的谬误推理
- ( 1 ) 理性心理学关于灵魂的四个谬误推理
- 在理性心理学的推理过程中起支配作用的是下面这种形式的谬误推理:
- 大前提:只能被思维为主词的东西也只作为主体而实存,因此就是实体。
- 小前提:一个思维的存在者单纯作为这样一个存在者来看只能被思维为主词。
- 结论:因此,这个思维的存在者也只作为主体、亦即作为实体而实存。
- ( 2 ) 四个谬误推理的根源及其解决
- ( 1 ) 理性心理学关于灵魂的四个谬误推理
- 5. 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
- ( 1 ) 理性宇宙学关于世界的 四个二律背反
- 1 ) 正题: 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 在 空间上有界限。
- 反题: 世界在时间上无开端、在空间上无界限, 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
- 2 ) 正题: 世界中每个复合实体都由简单部分构成, 除了简单东西或由简单东西复合成的东西, 任何地方都没有任何东西实存着。
- 反题: 世界中没有任何复合事物由简单部分构成, 世界中任何地方都 没有 简单东西实存着。
- 3 ) 正题: 按照自然法则的因果性不是世界的显象全部能由以导源的惟一因果性。为了解释这些显象还必需假定一种通过自由的因果性。
- 反题: 没有任何自由, 世界中一切东西都仅仅按照自然法则而发生。
- ( 2 ) 裁决决
- ( 1 ) 理性宇宙学关于世界的 四个二律背反
- 6. 纯粹理性的理想
- ( 1 ) 纯粹理性的理想的涵义
- ( 2 ) 从思辨理性出发不可能证明上帝存在
- 7. 一般形而上学如何可能
(五) 先验方法论—— 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如何可 能
- 1. 纯粹思辨理性的戒律
- ( 1 ) 独断运用方面: 限制哲学模仿数学
- ( 2 ) 争辩运用方面: 限制卷入争辩
- ( 3 ) 假说方面: 限制有效假说
- ( 4 ) 证明方面: 限制先验证明
- 2. 纯粹实践理性的法规
- 对于来世和对于上帝的道德信念
- 3. 作为科学的未来形而上学的体系
三、 批判哲学的实践哲学
( 一 ) 善的意志
- 1. 善的意志是 一切其他善的前提
- 2. 两种善( 1 ) 自在的善( 2 ) 工具的善
( 二) 实践法则和命令式
- 1. 准则和法则的区分
- 2. 法则的分类
- ( 1 ) 法则: 理论法则 + 实践法则
- ( 2 ) 实践法则: 实用法则 + 道德法则
- 实用法则: 为了达到幸福的法则
- 道德法则: 为了达到道德的法则: 要这样行动 , 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同时作为 一种普遍立法的原则而适用
- 3. 命令式及其分类
- ( 1 ) 命令式的概念
- 命令式是实践理性向不完善的理性存在者颁布 的原则。
- 它的表达形式: 应当做什么。
- ( 2 ) 命令式的分类
- 假定命令式: 把一个行动作为达到人们意愿或可能意 愿的另外某个事物的手段而表象为有条件必然的
- 定言命令式: 把一个行动作为自为的、不 与另外某个 意图相关而表象为无条件必然的
- 技术命令式: 为了一种可能的意图而做某个行动
- 实用命令式: 为了一种现实的幸福而做某个行动
- 道德命令式: 为了一个必然的行动而做这个行动
- ( 3 ) 定言命令式的三种不同表述
- 从形式上表述: 要这样行动, 仿佛你的行动的准则将 通过你的意志而变成自然的一条普遍法则
- 从质料上表述: 要这样行动, 使得你把你自己人格中的 人性和每个其他人人格中的人性同等地始终同时作为目的、 从不单纯作为手段来使用
- 从总体上表述: 每个有理性存在者的意志作为一个给 予普遍法则的意志
- ( 1 ) 命令式的概念
( 三) 至善
- 1. 至善的两种意义
- ( 1 ) 道德性: 构成 一切其他善的限制条件
( 2 ) 德性和幸福的统 一 体: 是实践理性的全部 客体 - 2. 德性和幸福如何统 一
- 伊壁鸠鲁派: 采取分析联结: 幸福就是德性。
- 斯多亚派: 采取分析联结: 德性就是幸福。
- 康德: 采取综合联结, 导致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
- 或者对幸福的欲求是德性的准则的动因:非道德
- 或者德性的准则是幸福的作用因 : 不可能
( 四) 实践公设
- 1. 实践公设的涵义
- 2. 三个实践公设:( 1 ) 意志自由;( 2 ) 灵魂不死;( 3 ) 上帝实存
( 五) 道德宗教
- 1. 道德必然导向宗教
- 2. 纯粹的道德宗教
- 上帝和人的道德关系纯粹化,摆脱神人同形同性
四、 批判哲学的目的论
( 一 ) 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过渡
- 1. 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之间的鸿沟
- 2. 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之间的过渡
- ( 1 ) 中介能力: 判断力
- ( 2 ) 中介概念: 自然的合目的性概念
( 二) 反思判断力
- 1. 一般判断力的划分
- 规定判断力: 以概念为基础 , 在普遍的东西被给予的情况下 , 从普遍的东西 出发来统摄特殊的东西
- 反思判断力: 以直观为基础 , 在特殊的东西被给予的情况下 , 从特殊的东西 出发来寻求普遍的东西
- 2. 反思判断力的划分
- 感性 (审美) 反思判断力和目的论反思判断力
- 3. 反思判断力批判的任务
- 揭示和展现自然的合目的性的概念和原则。
- 自然的主观的形式的合目的性的展现: 自然美
- 自然的客观的实在的合目的性的展现: 自然目的
( 三) 自然的形式的合 目的性
- 1. 自然美
- ( 1 ) 趣味判断的四个环节: 量 、 质 、 关系 、 模态
- ( 2 ) 自然事物如何被评判为美的
- 质: 不带有任何兴趣而令人愉悦的东西
- 量: 不需要概念而普遍令人愉悦的东西
- 关系: 无目的而合目的性的东西
- 模态: 不需要概念而必然令人愉悦的东西
- 2. 崇高
- ( 1 ) 崇高的特点
- ( 2 ) 崇高的划分: 数学的崇高和力学的崇高
- 3. 艺术美
- ( 1 ) 艺术的概念
- ( 2 ) 艺术的划分: 机械的 、 感性的 (快适的 + 美的)
- ( 3 ) 艺术美的特点: 有目的的合目的性
- ( 4 ) 艺术美对自然的合目的性原则的贡献
- 4. 自然的合目的性的原则
- ( 1 ) 关于自然美的判断:先天综合的反思判断
- ( 2 ) 先天综合的反思判断的根据:自然的合目的性
- 5. 美作为道德性的象征
( 四) 自然的实在的合 目的性
- 1. 自然的实在的合目的性
- ( 1 ) 自然目的及其合目的性: 内在 /外 在
- ( 2 ) 如何评判自然目的及其合目的性
- 2. 作为自然目的的自然事物
- ( 1 ) 两种因果联结: 作用因和目的因 的联结
- ( 2 ) 作为自然目的的自然事物的特点
- ( 3 ) 作为自然目的的自然事物是有机体其各部分和整体互为手段和目的
- 3. 作为自然目的系统的自然整体
- ( 1 ) 整个自然作为 一 个目的系统的理念
- ( 2 ) 其必要条件 一: 自然的最后目的
- ( 3 ) 其必要条件二: 自然的终极目的
- 4. 自然的目的论原则和机械论原则的统 一
- ( 1 ) 反思判断力的原则的二律背反
- ( 2 ) 两种处理方式的区分: 独断和批判
- ( 3 ) 反思判断力的原则的二律背反的解决——自然的目的论原则和机械论原则

康德( Immanuel Kant )
• 一、生平和主要哲学著作
•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
法
• 三、认识论
• 四、道德哲学
• 五、小结一、生平和主要哲学著作
• (一)生平
康德( Immanuel Kant,1724-1804 ),十八世纪德国著名哲
学家,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创者。
特点:单调刻板平庸的外在生活与充满了丰富的、带有革命
性思想的内心世界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 康德的生活史是难于叙述的,因为他既没有生活,又没有
历史。”(海涅)
“ 除了他的哲学思想发展史,康德没有其他的传记。”(赫
费)
其思想的发展经历了前批判时期和批判时期两个阶段,以
1770 年教授就职论文《论感性世界和理智世界的形式与原则》为
分界线。在此之后经历了长达 12 年的“沉默期”,最终提出和
完善了自己的批判哲学体系。
•
(二)主要哲学著作
1 、 《论感性世界和理智世界的形式与原则》( De mundi sensibilis atque intelligibilis
forma et pricipiis / Form and Principles of the sensible world and the intelligigent world,
1770 )
2 、《纯粹理性批判》(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1781,178
7 )
3 、《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 Prolegomena zu einer
jeden künftigen Metaphysik/ Prolegomena to Any Future Metaphysics ,1783 )
4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 Grundlegung zur Metaphysik der Sitte/ 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 1785 )。
5 、《实践理性批判》( Kritik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 / 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1788 )。
6 、《判断力批判》( Kritik der Urteilskraft / Critique of Judgment, 1790 )。
7 、《单纯理性界限内的宗教》( Die Religion innerhalb der Grenzen der bloßen
Vernunft/ Religion within the Limits of Reason Alone , 1793 )
8 、《道德形而上学》( Die Metaphysik der Sitten / Metaphysics of Morals, 1797 )。
9 、《实用人类学》( Anthropologie in pragmatischer Hinsicht/ Anthropology in
pragmatical insight , 1798 )
一、生平和主要哲学著作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康德的哲学以批判为方法,以二元论为基本特征,以目的论
为形式,以自由为“拱顶石”,以道德为终极目的。
• (一)主题:自然和自由及其关系
康德说,他的全部哲学可以概括为三个问题:我能够知道
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
“ 我的理性所关切的一切(思辨的和实践的)结合为以下三
个问题: 1 、我能够知道什么? 2 、我应当做什么? 3 、我可以
希望什么?”
不过,他后来又说还有“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问题:人是
什么?” 前面三个问题都可以归结为这个问题:“形而上学回
答第一个问题,道德学回答第二个问题,宗教学回到第三个问题
,人类学回答第四个问题。但从根本上说,可以把这一切都看成
是人类学,因为前三个问题都与最后一个问题有联系。”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第一个问题涉及理论理性,由自然的形而上学来回答。第二个问题由
道德形而上学来回答,第三个问题由宗教学来回答,这两个问题都涉及到
实践理性。“人是什么”的问题在微观上由人类学来回答,在宏观上由整
个批判哲学体系来回答。
由此,可以将康德哲学的主题简化为自然与自由及其关系,具体而言
就是自然因果性与自由因果性、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感性世界与理智世
界的关系。
“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
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
则。”
前者使我们感到自己的渺小,而后者则让我们获得尊严和价值:“前
面那个无数世界的景象似乎取消了我作为一个动物性创造物的重要性,这
种创造物在一段短促的时间内(我不知道如何)被赋予了生命力之后,必
定把它所尤以生成的物质再还回行星(宇宙中的一颗微粒而已)。与此相
反,后者通过我的人格无限地提升我作为理智存在者的价值,在这个
人格里面道德法则向我展现了一种独立于动物性,甚至独立于整个
感性世界的生命。”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自然是认识领域的问题,涉及到人能认识什么,而自由
是道德领域的问题,涉及到人应该做什么,人可以希望什么。
康德将自然与自由区分开来,这样其哲学的一个任务就是调
和二者,于是就有了他的第三批判,即美学,考察应然的东
西如何可能在自然中显现出来,具有象征性的符号。
影响康德关注自然与自由的两个外邦人:牛顿和卢梭。
“ 在前人只看到一片混乱和毫无关联之差异的地方,牛
顿破天荒地觉察出秩序和常识高度简捷地结合在一起。有
了牛顿之后,彗星才沿着几何轨道运行。而在人类天性呈现
的种种形式背后,则是卢梭第一次发现了被深深隐匿了的
人类本质和那深藏起来的、可以通过对它的观察来证明天
意的法则。”1 、自然
如何认识自然,获取普遍必然的知识?
唯理论:从理性出发运用演绎法获得普遍必然的知识。
经验论:从经验出发通过归纳法获得普遍必然的知识。
“ 休谟之叉”:观念的关系所涉及的只是分析命题,它虽然是
必然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新的知识,而实际的事情所涉及的是
综合命题,其谓词并没有包含在主词之中,因而可以带来新的东西,
但是它缺乏普遍必然性,其反面完全是可能的。
尤其是对于作为自然科学之基础的因果关系,休谟认为它既不能
通过经验来加以证实,也不能通过理性来加以证明,因而只是人的习
惯性联想。由此,自然科学的可靠性和合法性地位就被动摇了。
“ 我坦率地承认,就是休谟的提示在多年以前首先打破了我的独
断主义的迷梦,并且在我对思辨哲学的研究上给我指出了一个完全不
同的方向。”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由此就产生了康德哲学关注的第一个主题:自
然秩序和规律的合法性问题,自然科学的知识如何
可能?
与笛卡尔怀疑现有的一切知识,试图推倒
一切,重建一个“阿基米德点”来一步一步推导出
新知识不同,康德以及当时的知识分子都不怀疑现
有的科学知识的可靠性,不过依据经验论与唯理论
的解释,这些知识变得不可能存在,我们也无法获
得它们。因此,他们的任务只是解释科学知识如何
可能的问题。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
法
2 、自由
近代科学世界观是机械决定论的世界观:包括人及其组
成的社会在内的一切存在都服从统一的自然法则,即自然因果
律,包括人在内的一切存在都是机器。例如,法国机械唯物论
者拉美特利直接宣称“人是机器”。
一些哲学家为了给人的自由和尊严保留地盘而主张二元
论,譬如,笛卡尔虽然将人的身体视作非常精致的机器,不过
他主张二元论,认为人的灵魂是独立的精神实体。
卢梭揭示了理性和科学等文明的成果与人的自然状态,即
自由之间的矛盾,指出在科学和理性建构的文明社会中人是不
自由的,丧失了人之为人的尊严和价值,变成了物体,甚至连
禽兽都不如。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
法
休谟将康德从独断论的迷梦中惊醒,使他思考知
识何以可能的问题,而卢梭则让他从只关注知识转而
重视人的存在和价值。
“ 我自以为爱好探求真理,我感到一种对知识
的贪婪渴求,一种对推动知识进展的不倦热情,以及
对每个进步的心满意足。我一度认为,这一切足以
给人类带来荣光,由此我鄙夷那班一无所知的芸芸
众生。是卢梭纠正了我,盲目的偏见消失了;我学
会了尊重人性,而且假如我不是相信这种见解能够有
助于所有其他人去确立人权的话,我便应把自己看
得比普通劳工还不如。”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
法
综上所述,康德要解决的问题是:
世界存在着普遍的自然法则,不过,我
们如何能够获得这种知识?并且,既然
自然世界中的一切存在都符合必然的因
果法则,那么人的自由、价值和尊严又
在哪里?道德如何可能?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
法• (二)基本思路:“哥白尼
革命”
1 、传统理论的困难
素朴的自然意识将世界看作是由具有各自的属性并且彼此紧密联系的
诸多物质对象组成,它们独立于作为认识主体的人而存在。 代表:素朴
实在论和表象实在论。
他们主张知识必须符合对象,但是这存在着困难:我们既无法说明外
部事物及其属性如何能够进入到我们的意识中,也不能证明必须建立在经
验基础之上的知识如何可能具有普遍必然性。
“ 向来人们都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必须依照对象;但是在这个
假设下,想要通过概念先天地构成有关这些对象的东西以扩展我们的知识
的一切尝试,都失败了。”
2 、我们有必要改弦更张,变换一下我们的思路
“ 哥白尼在假定全部星体围绕观测者自己旋转时,对天体运动的解释
已无法顺利进行下去了,于是他试着让观测者自己旋转,反倒让星体停留
在静止之中,看看这样是否有可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
法
既然当年哥白尼可以把地球与太阳之间的关系颠倒过来,设想不
是太阳围绕地球转,而是地球围绕太阳转,由此提出了日心说,在天
文学取得了巨大成功。
那么,同理,我们为什么不能按照这个思路考察知识的问题呢?
如果知识符合对象存在着巨大的理论困难,我们不妨像哥白尼一样颠
倒二者的关系,让对象符合知识,即让认识对象符合认识主体所固有
的认识形式。
“ 我们不妨试试,当我们假定对象必须依照我们的知识时,我
们在形而上学的任务中是否会有更好的进展。”
“ 他们(指科学家——引注)理解到,理性只会看出它自己根
据自己的策划所产生的东西,它必须带着自己按照不变的法则进
行判断的原理走在前面,强迫自然回答它的问题,却绝不只是仿佛
让自然用襻带牵引而行……依照理性自己放进自然中去的东西,到
自然中去寻找(而不是替自然虚构出)它单由自己本来会一无所知,
而是必须从自然中学到的东西。” (对比)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
法
哲学领域的“哥白尼革命”:认识主体不是一个
运动变化的能动世界的消极被动的观察者,而是积极能动
的主体。对象是他自己运用他的一套先天的认识形式建构
起来的,理解和认识对象就是理解和认识主体自身的这种
能动的建构活动的产物。我们之所以能够认识自然对象,
只是因为这些对象是由我们自己事先建构起来的,而我们
认识自己构造的东西是不存在问题的。表面上是我们的认
识与对象相符,但是实际上是这些对象首先由我们的先天
的形式建构起来,符合我们的观念,然后我们用认识去符
合它。
“ 人为自然立法”,或者更准确地说,人的理性(知
性)为自然立法,作为理性存在者的人或认识主体为自然
立法。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 尽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以经验开始的,它们却并不因此就
都是从经验中发源的。”
经验论:“凡是在理智之中的没有不先在感受中。”( Nihil in
intellectu nisi prius in sensu./ Nothing in the intellect
unless first in senses(the senses). )
康德增加了一个条件:“除了理智本身之外”( nisi
intellectu ipse/ except the understanding itself ),因为人的
理性拥有一套先天的直观形式和范畴来建构人的经验或认识对象。
我们的知识必须从经验开始,不过,认识主体在经验之前已经具
有一整套认识形式。它们是先天的,独立于经验,但也是人们经验和
认识的条件。只要人们进行认识,就必须使用它们,因而它们具有普
遍必然性,也就是具有客观实在性(普遍必然性与客观实在性在康德
看来是一回事),由它们建立起来的知识是客观的。
依据此思路,康德解决了自然科学及其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但是
还有人的自由和道德的问题。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
法3 、区分现象( Erscheinungen/ Phaenomena )与物自体
( Dinge an sich / things in itself )或本体
( Noumena )
当我们运用我们的一套先天的认识形式去建构我们的
认识对象时,这个对象显然只是在人的表象中呈现的现象,
至于那使得我们的感官产生此表象的东西本身是独立于我们
之外而存在的,我们无法建构它,因而也无法认识它。它就
是物自体。我们所具有的一套先天形式虽然使我们能够认识
呈现在我们表象中的经验现象,但恰恰也正是它限制了我们
,使我们无法超越这种先天的形式和结构去把握在现象背后
的事物本身。
既然物自体不可知,那么为何还要承认它存在,而不
能怀疑乃至否定它的存在呢?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物自体或本体的含义:
( 1 )感觉经验的内容的外部来源。它刺激我们的感官
,使我们产生表象,保证我们的感官受它刺激而产生的那
些表象所构成的对象本身具有实在性。
“ 作为我们的感官对象而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物是已
有的,只是这些物本身可能是什么样子,我们一点也
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们的现象,也就是当它们作用
于我们的感官时在我们之内所产生的表象。因此无论
如何,我承认在我们之外有物体存在,也就是说,有这样
的一些物存在,这些物本身可能是什么样子我们固然完全
不知道,但是由于它们的影响作用于我们的感性而得
到的表象使我们知道它们。”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
法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 2 )作为限制性概念,给我们的认识树立界限,表明
我们不能僭越自己的权限,超越感性直观去认识在现象
之外因而不可认识的物自体,应该对它保持缄默,将知
识的范围严格限制在感性范围之内。
“ 本体的概念纯然是一个界限概念,为的是限制
感性的僭妄,所以只有消极的应用。尽管如此,它却不
是任意地杜撰出来的,而是与感性的限制相关联的,但
毕竟不能在感性的领域之外设定某种积极的东西。”
“ 我们的批判的演绎绝不排斥像这样的东西(本
体),它只是限制感性论原则,使它至少不致扩大
到一切东西上去(因为那样一来会把一切东西都变
成仅仅是现象),而只对于可能的经验的对象有
效。”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 3 )虽然我们无法认识物自体,但这并不表明它不存在,我们仍然
可以思想它。这就为人的自由、道德和信仰保留了地盘。如果它属于
认识的范围,那么它就处于因果必然性的现象世界。既然并非如此,
那么它可能是一个自由的世界,而这就为道德或实践理性开辟了道路
。
“ 我不得不悬置知识,以便给信仰腾出位置。”
具体而言,现象与物自体的区分体现在人那里就是我们可以从两
个角度思考同一个人:一方面,他生活在现象世界中,就像其他自然
存在者一样服从普遍必然的自然法则,在这个领域中没有任何自由;
另一方面,他以自身为目的,不受现象界的自然法则限制。
如果没有这个区分,即使我们具有认识能力,可以将我们的认识
扩展到物自体领域,我们仍然是完全受制于自然的因果必然性的存在
,我们与其他存在的区分只在于它们是自发的、无意识的,盲目地受
制于自然规律,而我们虽然能够建构并且认识自然,不过我们也只能
被动地服从它。因此,意识到它无关紧要,都得服从它。
自觉服从命运的跟着命运走,不自觉的被命运拖着走。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综上可见,康德的哥白尼革命一方面宣扬人
在认识上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人为自然立法,建构
了自己的认识对象,而认识自己建构的东西是没有
问题的,这样我们就能获得具有普遍必然性也就是
客观实在性的知识。在这一点上,怀疑论是错误的。
另一方面,我们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局限于现象
领域,我们无法把握物自体,因而独断论是错误的
,并且这恰恰为人的自由、道德和信仰保留了地盘
,人可以在道德领域为自己立法。
康德通过划分界限,将自然与自由、现象与物自
体、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两个领域区分开来。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困难:道德领域与认识领域完全隔绝,缺乏联系
和过渡的中介。我们在道德领域和实践理性方面应该做
的和可以希望的东西是不可认识的,并且做了也不一定
能产生相应的效果,而我们可以认识并且实行的东西又
不一定是我们应当做的和希望做的,例如科学技术使得
人类骄傲虚荣,奢侈腐化堕落。人凭借认识可以不讲道
德,但这就与动物毫无差异,而我们有了道德可以不考
虑认识,但这可能是一种狂信,因为我们所行的完全是
我们不知道的,我们无法保证我们所行的能给我们带来
幸福。既然如此,人就很难做到完全从道德法则出发,
但是不如此人又与动物无异。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4 、过渡:将自然与自由、科学与道德协调起来,使自然人顺利地
发展成为道德人。
这构成了康德的第三批判即《判断力批判》的任务。它考察人的
情感能力以及依赖它的反思判断力。人的审美活动和对自然整体的目
的的追寻使得他获得了某种暗示、指引或象征,从此岸的现象世界展
望彼岸的物自体世界,看到道德与幸福的统一和和谐必然会实现。
上面论述的三个方面,即理性的认识能力、意志能力和情感能力
分别构成了康德的三大批判考察的对象。
可见,康德在解决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的问题时都是诉诸主体
的能力及其先天要素和结构:“如果我有时不能正确地确定某个对
象的研究方法,那么,只要我能够回顾一下认识和与此相关的心灵能
力各要素的面貌,就能找到我所期待的答案。”
对上述三种能力的考察一起构成了批判哲学的体系。那么,什么
是批判哲学呢? 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 (三)方法:对理性进行批判( Kritik / Critique )
1 、何谓“批判”?
“ 我们的时代是真正批判的时代,一切都必须经受批判。”
“ 批判”的希腊文词源意思是区分、辨别和判断。在康德这
里,批判不是对书本或者理论学说的言语攻击,驳斥乃至否定,而
是对人的理性能力进行鉴别、分析和考察,确定理性的先天要素
(例如概念和原理)的种类、功能、条件及其范围,使它们各得其
所,各安其位,不会僭越自己的权限去把握和解决自己无法解决的
事情。
“ 我所理解的纯粹理性批判,不是对某些书或体系的批判,而
是对一般理性能力的批判,是就一切可以独立于任何经验而追求
的知识来说的,因而是对一般形而上学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进行裁
决,对它的根源、范围和界限加以规定,但这一切都是出于原
则。”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康德:过去的哲学或形而上学的问题就在于它
们在没有考察人的理性能力,确定其能力的大小和
权限之前就妄自对世界发表各自的学说,因而是独
断的、不科学的,它们要么高估了人的理性,走向
了独断论,要么又因为对这种独断论所导致的矛盾
和不一致不满而低估了人的理性能力,走向怀疑论
和不可知论。
“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首先考察人
的理性能力,在弄清了它的能力及其权限之后,再
提出科学理论,并且要设立理性的法庭,驳回那些
僭越自己的权限而做出的非理性或反理性的学说。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2 、理性
最广义上的理性指人的认识能力、实践能力,它不仅包括感
性、知性、狭义的理性,而且还包括与道德、审美和宗教相关的
能力。
相对广义上的理性主要指认识能力,包括感性、知性、判断
力和狭义的理性。
狭义的理性特指追求无条件综合的认识能力。
3 、依据前述,康德的哲学是理性的批判哲学,对人的认识能力
、实践能力和审美能力进行批判的考察,确定它们各自的权能和
先天原则,划定各自的界限和范围。二、哲学的主题、思路和方法
它由三大批判组成:第一批判《纯粹理性批判》
主要考察理性的认识能力,即认识理性,第二批判
《实践理性批判》主要考察理性的实践能力或者说意
志能力,即实践理性;第三批判《判断力批判》考察
理性的判断力,它构成了沟通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
桥梁。
“ 因为心灵具有三种能力:认识能力、愉快与
不快的感觉,欲望能力。我在纯粹(理论)理性的批
判里发现了第一种能力的先天原则,在实践理性的批
判里发现了第三种能力的先天原则。现在,我试图发
现第二种能力的先天原则,虽然过去我曾认为,这种
原则是不能发现的。” 三、认识论
• (一)核心问题: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
1 、判断的分类
知识的形式是判断或命题,单个的概念无所谓真假,只有将它们联
结起来形成一个判断,例如“这朵花是红的”才有真假,因而才可能是知
识。
( 1 )依据判断的主词与谓词的关系,可以将判断分为分析判断和综合
判断。在分析判断中,谓词已经包含在主词中,并没有给它增加任何新内
容,这种判断是解释性的,具有普遍必然性。例如:“黄金是黄的”、
“三角形有三条边”、“物体都是有广延的”。
在综合判断中,谓词并没有包含在主词中,它增加了主词的内容,因
而这种判断是扩展性的。二者并没有同一性,要判断这种判断的真假必须
诉诸经验的检验,因而综合判断不具有必然性。例如,“物体是有重量
的”、“这朵花是红的”。
( 2 )依据判断与经验的关系,判断可以分为先天的判断和后天的判断。
先天判断独立于经验,是普遍必然的,分析判断就是先天的判断。后天的
判断是经验的,必须接受经验的检验,因而不是普遍必然的。 三、认识论
一般人直接将前一种区分与后一种区分等同起来。但是
康德指出并非如此,这两个分类进行排列组合可能出现四种
判断:先天分析判断,先天综合判断,后天分析判断和后天
综合判断。
康德:后天分析判断不存在,因为分析判断一定是先天
的。不过,综合判断并非都是后天的,存在着先天综合判断。
由此就有了三种判断:先天分析判断、先天综合判断和后天
综合判断。
唯理论主张的实质上是先天分析判断,它固然是必然的
,不过并不能提供新知识,而经验论者主张的后天综合判断
虽然能够提供新内容,但是又不缺乏普遍必然性。
先天综合判断集合了二者的优点:一方面,它与分析判
断一样是先天的,具有普遍必然性,另一方面,它又与后天
综合判断一样提供新知识。三、认识论
2 、先天综合判断构成了一切现实的科学和可能的科学的基础
( 1 )数学和自然科学都以先天综合判断为基础
数学命题,至少是纯粹数学的的命题都是先天综合判断:一方面它不是
来自于经验,因而是先天的,具有普遍必然性,另一方面它是综合的,其谓
词并没有被包含在主词之中,如“ 7+5=12” ,“ 12” 的概念并没有包含在
“ 7 与 5 的和”中,“两点之间直线最短”,长短概念并没有被包含在“直
线”的概念之中。
自然科学中的物质不灭定理“在物质的一切变化中物质的量保持不变”
也是先天综合判断,因为“不变”概念并不包含在“物质的量”的概念中。
( 2 )过去的形而上学所表述的有关灵魂、世界、上帝的命题也是先天
综合判断。
例如,过去的形而上学将“上帝存在”看作是一个分析判断,但这是错误
的,因为“存在”概念超出了“上帝”概念,因而“上帝存在”也是先天综
合判断。
“ 形而上学只管先天综合命题,而且只有先天综合命题才是形而上学的
目的。”
( 3 )未来的有可能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也以先天综合判断的形式表述
自己的观点。三、认识论
3 、因此,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问题就是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解决了
先天综合判断的问题,就解决了数学、自然科学、形而上学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
科学的形而上学的问题。因此,康德的认识论和《纯粹理性批判》的核心问题
就是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
这个核心问题分为四个子问题:( 1 )纯粹数学如何可能?( 2 )纯粹自然
科学如何可能?( 3 )形而上学作为自然倾向如何可能?( 4 )形而上学作为科
学如何可能?
《纯粹理性批判》的结构刚好与这四个问题对应。 它分为先验要素论和先验
方法论。前者又分为先验感性论和先验逻辑,其中,先验逻辑又分为先验分析论
和先验辩证论,或者说真理的逻辑和幻象的逻辑。第一个问题由先验感性论回答
,主要处理知识的直观形式:时空,第二个问题由先验分析论来回答,主要处理
知识的知性形式,即范畴,考察知性范畴如何对经验立法,第三个由先验辩证论
来回答,主要处理理性的理念,考察理性的理念试图超越经验的界限所造成的先
验幻象。理性试图认识整体或理念,不过它并没有自己的工具,只能使用知性范
畴,而范畴只能运用于经验现象,无法运用于超验的东西。因此,理性的做法注
定会失败。第四个问题由先验方法论来回答。并且,它们分别对应感性、知性
、理性的消极的辨证论和理性的积极的方法论,后者向实践理性过渡,主张
本体高于现象,道德或宗教高于科学知识。 三、认识论
4 、“先验的”( transzendental/transcendental )和
“超验的”( transzendent/transcendent )
先天综合判断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它里面包含着两种因素:一是后
天的质料,由经验提供,另一个是主体的先天认识形式,它建构和组
织后天的质料。正是它提供了普遍必然性。因此,解决先天综合如何
可能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证明理性的确具有先天的形式。康德将专门
考察认识主体的先天认识形式的学说称之为“先验哲学”。
“ 先验的”:独立于和先于经验并且使经验及其知识成为可能。
可见,“先验的”一定是“先天的”,而“先天的”不一定是先验的
,因为先天的不一定使经验成为可能,涉及到有关对象的经验知识,
它只管形式的正确,不管真假,例如形式逻辑;先验的一定涉及到有
关对象的经验知识,涉及内容,即知识的真假。
“ 我把一切不研究对象、而是一般地研究我们关于对象的认识
方式——就这种方式是先天地可能的而言——的知识称为先验的。” 三、认识论
“ 超验的”:超出认识形式即超越经验界限
之外的存在。超验的东西是不可知的。
“ 在我们的纯粹理智概念上有某种迷惑人
的东西,它引诱我们去做超验的使用。我称之为
超验的使用,是因为它超出一切可能的经
验。”
“ 先天的”:独立于经验并且先于经验,但并
不超越经验。
“ 先验的”:独立于经验并且先于经验,也不
超越经验,并且使经验成为可能。
“ 超验的”:超出了一切可能的经验。 三、认识论
• (二)先验感性论:讨论感性知识的先天条件
“ 一门关于感性的一切先天原则的科学,我称作先验感性论。”
1 、感性( Sinnlichkeit ):人的一种被动接受的认识能力,其功能是直观,因
而感性就是直观的能力。“通过我们被对象刺激的方式获得表象的能力(感受
性)叫做感性。”
“ 无论一种知识以什么方式以及通过什么手段与对象发生关系,它与对象直
接发生关系所凭借的,以及一切思维当做手段所追求的,就是直观。”
先验感性论的内容:把知识中的知性即思维或概念的成分抽去,只剩下经验
的直观,然后从经验的直观抽去感觉经验的成分,最终剩下纯粹直观或直观的纯
粹形式,即时间和空间。
感性直观是人的一种基本认识能力,它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外在的物自体
刺激人的感官而产生的后天质料,一是先天直观形式。尽管感性直观是被动的、
接受性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主体仍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用它的一套先
天形式来接纳和整合这些质料,使之呈现出一定的秩序,例如空间上的秩序和时
间上的先后秩序。
时间和空间是一切经验对象得以可能的条件:我们可以设想一个空的空间或
一段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时间,但是我们没法设想一个对象没有空间和时间而存在。
可见,时空是经验对象得以可能的条件。三、认识论
时空形式构成了感性直观的纯粹形式,即纯直观:
“因此,我的直观只有按照一种方式能够先行于对象的
实在并且成为先天知识,那就是它只包含感性的形式,
这种感性的形式在我的主观里先行于我被对象所感染的
一切实在印象。”
空间是几何学的先天综合判断得以可能的前提条件,
时间是算术的先天综合判断得以可能的前提条件。
空间是感知一切外部现象的外感官的形式,时间不仅
是感知我们的内心活动的内感官的形式,而且也是外感官的
间接条件,因为表现在外部的东西,作为一种表象也必然出
现在人心中,从而表现为时间的形式。因此,时间相对于空
间而言具有优先性,它是一切表象的前提条件。三、认识论
2 、主张先验观念性和经验实在性,反对独断论的先验实在性
先验观念性:时空不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属性,而是主体所
拥有的先天直观形式,因而时空并不具有独断论所说的“先验实在
性”;经验的实在性:时空这种先天的形式必然能够普遍地应用于
一切经验内容并且建构经验对象,因而能够建立起现象中的客观实
在,而不仅仅是休谟所说的主观联想和幻想。先验观念论正因为是
先验的,所以它能够成为一切经验对象之所以可能的先天条件,因
而必然能够普遍适用于一切经验对象,在此意义上,先验观念论就
意味着具有客观意义的观念论,而不是贝克莱的主观的观念论;经
验实在论正因为是经验的,即这种实在论被限制在现象领域而无法
达到物自体领域,在此意义上,经验实在论就是只具有主观意义的
客观实在论,而不是独断论的绝对的客观实在论。可见,先验的观
念性和经验的实在性构成了知识必需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后面
的论述将会表明,这种关系也存在于范畴之中。三、认识论
• (三)先验逻辑之先验分析论:讨论知性( Verstand/
Understanding )知识的先天条件
1 、概念分析论
( 1 )光有先天直观形式还不能构成普遍必然性的知识,还必须进展到知性,
运用范畴来加工和整理经验现象。
知性:主动地生产概念并且运用概念来思维的能力,其特点是自发性和
能动性。
“ 我们的知识产生自心灵的两个基本来源,其中第一个是接受表象的能
力(印象的感受性),第二个是通过这些表象认识一个对象的能力(概念的
自发性);通过前者,一个对象被给予我们,通过后者,该对象在与那个
(仅仅作为心灵的规定的)表象的关系中被思维。因此,直观和概念构成了
我们一切知识的要素,以至于无论是概念没有以某种方式与它们相应的直观
、还是直观没有概念,都不能提供知识。”
直观与知性的区分:前者是被动接受的能力,后者是自发的生产和思维
概念的能力,前者不能思维,后者不能直观。
二者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构成知识:“无感性就不会有对象被给予我们
,无知性就不会有对象被思维。思想无内容则空,直观无概念则盲。”三、认识论
( 2 )知性范畴及其来源
知性的作用方式:它不是直观性的,而是推论性的
,通过概念来认识。“因此,每一种知性、至少人的知
性的知识,是一种凭借概念的知识,它不是直观的,而
是推论的。”
不过,知性的先天形式不是经验概念,而是纯粹概
念,即范畴。它是先天的,具有普遍必然性,并且是经
验对象的条件。前面区分了经验直观与纯粹直观,这里
区分了经验概念与纯粹概念:“纯直观仅仅包含某物被
直观的形式,而纯概念则只包含思维一个对象的一般
形式。只有纯直观或者纯概念才是先天的可能的,经
验性的直观或者概念则只是后天可能的。”
那么,如何发现和获得知性范畴?三、认识论
知性有逻辑功能和认识功能。前者规定思维的判断形式,并不关注判
断的内容,只考虑形式是否正确,因而它属于形式逻辑的领域,后者为我
们提供新知识,关注内容的真假,因而属于先验逻辑的领域。
在形式逻辑的判断形式规范我们已有的知识之前,必须先由先验逻辑
的要素综合统一感性杂多表象而构成知识。因此,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是
对应的,在形式逻辑的每个判断之后都有某种先验要素作为它的基础,这
些要素就是范畴。如果知识的判断形式是先天的,那么范畴也一定是先天
的,因为前者是在后者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因此,为了发现判断之后的先天范畴,康德首先整理了形式逻辑的
判断形式,列出了“知性的逻辑判断机能表”,将判断分为量、质、关系
和样式四组,每组由三种判断,由此就产生了十二种判断形式:
( a )量的判断:全称判断、特称判断、单称判断。
( b )质的判断:肯定判断、否定判断、无限判断。
( c )关系的判断:直言判断、假言判断、选言判断。
( d )样式的判断:或然判断、实然判断、必然判断。三、认识论
与之相应,就有了先验逻辑的范畴表:
( a )量的范畴:单一性、复多性、总体性。
( b )质的范畴: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
( c )关系的范畴:依附性与实体性(实体与
偶性)、原因性与结果性(原因与结果)、交
互性(主动与被动的相互作用)
( d )样式的范畴: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存在
性与非存在性、必然性与偶然性
这些范畴构成了知识的必要条件,即所有
科学知识必须依靠这些范畴才能建构起来。三、认识论
( 3 )范畴的先验演绎
概念分析论区分了事实问题和权能问题,对范畴做了两方面的证
明,即形而上学的演绎和先验演绎。前者证明范畴是认知主体固有的
认识形式;后者证明主观的先天范畴对于后天的经验材料具有客观有
效性,即它能够普遍有效地运用于经验现象,是它们得以成立的先天
条件。
前后两版《纯粹理性批判》在先验演绎上作出了不同的论述,前者
有主观的演绎和客观的演绎,后者删除了主观的演绎,并扩充了客观
的演绎。下面论述主观演绎,它力图通过说明形成知识的主观条件揭
示知识的先天条件,说明知识之最高的先验根据。
知性运用范畴于对象的活动实际上是一种联结活动,即把一般杂
多的东西联结为统一体。
“ 知性本身无非是先天地进行联结并把被给予的表象的杂多置于
统觉的同一性之下的能力,这一原理乃是全部人类知识中的至上原
理。” 三、认识论
感性直观本身无法进行联结,只有知性才能将不同表象联
结起来:“一切联结,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它,无论它是直观杂
多的联结还是各种各样的概念的联结,都是一种知性的行动。”
联结就是一种综合,存在着三个层次。
( a ) “直观中把握的综合”,这是一种低级的、初步的综合,
初步将杂多的直观对象联结为一个统一体。比如,把若干点联结
成一条直线。这种综合在直观中进行,按照时空形式发生。
不过,如果我们抽掉直观中的时空因素,就会发现这种综合
是知性能力的活动:“这种综合的统一性不可能是别的同一性,
只能是在一个源始的意识中按照范畴来联结一个被给予的一般直
观的杂多的统一性,只不过是被运用于我们的感性直观罢了。所
以,一切综合,甚至使知觉成为可能的综合,都从属于范
畴。” 三、认识论
( b )“想象中再生的综合”,它不仅涉及到当前在
场的东西,还要借助于想象把当前不在场的东西再生出
来。
“ 想象就是把当时并没有出现的对象表现在直观
里的能力。”
不过, 严格地说,第一层次的综合也离不开想象
。例如,“ 10” 这个数字,我之所以能够将它看作是
一个整体,是因为我通过想象将不在场的从 1 到 9 的数
字再现出来。如果我们计数时没有想象和记忆,只顾眼
前,那么“ 10” 这个统一体根本不会出现。
想象是直观和知性的中介和联结点:“联结感性
直观的杂多的东西就是想象力。想象力就其理智综合的
统一性而言依赖于知性,就其把握的杂多性而言依赖于
感性。” 三、认识论
( c )“概念中辨认的综合”,它构成了第一、二层次的综合的条
件。例如,在想象中进行再生的综合时,主体必须能够对再生的表
象进行辨认,确认这些表象就是原来的表象,否则综合就无法进行。
而这种辨认只能在概念中进行。正是概念使杂多的表象必然再现,
换言之,必须把杂多的表象和想象置于概念之下。
上面的三层综合层层递进,抽茧剥丝,逐步深入到最根本的基
点上,即自我意识的能动作用,一切都依赖自我意识的统觉
( Apperzeption /Apperception )的综合活动。
莱布尼茨:统觉是具有理性灵魂的单子才具有的知觉能力。
康德:综合性的自我就是统觉, 它分为经验统觉和先验统觉:
前者指经验性的自我意识,它是不断变化的,缺乏同一性,与休
谟所说的知觉束一样。
后者是在一切变化着的意识状态中保持不变的、恒常的我。经验
对象的同一性来源于先验统觉的统一性。三、认识论
先验统觉是人类知识的最高原理,不能
进一步界定它。它先于范畴,并且是它的来
源。它将直观和概念结合为知识,按照范畴
赋予现象以秩序和规则。这就是“知性为自
然立法”。
“ 范畴是这样的概念,它们先天地把法
则加诸现象和作为现象全体的自然界之
上。”
“ 自然界的最高法则必然在我们心中
,即在我们的理智中。”
三、认识论
说明:
( 1 )“人为自然立法”这个说法并不确切,因为只有当人
是理性的存在者或者作为理性存在者时他才能为自然立法,
否则它无法为自然立法。
( 2 )知性为自然立法,这个“法”并不是指自然科学的具
体规律,因为这种规律本身必须从经验中发现,并且需要经
验检测。范畴所规定的一般的自然法则是先天综合判断,根
本不依赖于经验,并且反过来构成了具体的自然法则的基础
,赋予它以普遍必然性。
前面是先验分析论的概念分析论,考察的是直观和范畴
如何可能结合起来,它还包括另外一个部分,即原理分析
论,它考察将概念与直观对象如何结合起来,确立结合的
基本原理。三、认识论
2 、原理分析论
知识要求结合知性范畴和直观对象,但是范畴与直观、知性与感性是
异质的、不同的,无法进行联结。必须存在范畴与经验直观的中介:它一
方面是先天的,另一方面又具有感性直观的性质,这样就能将先天的范畴
与经验的直观结合起来,将直观归摄到范畴之下,或者将范畴运用于经验
。换言之,这个中介使范畴直观化或图形化,它就是先验图型( Schema
)。
想象力对时间进行先验的规定就形成图型。“图型自身在任何时候都
是想象力的产物。” 由此,就形成了范畴的不同图型:
时间的系列是量的图型,时间的内容是质的图型,时间的秩序是关系
的图型,时间的包容性是样式的图型。
综上,知性范畴不可能离开图型进行先验的活动,只能通过图型才能
运用于经验对象。凡是企图超出感性经验的范围把诸如单一性、实体性、
因果性等范畴运用于可思想的对象,而不是可认识的经验对象,都是不
合法的,混淆了物自体与现象的区别。
康德在先验辩证论中具体批判了这种僭越的做法。三、认识论
• (四)先验逻辑之先验辩证论:讨论理性( Vernunft/Reason )知
识的先天条件
正如康德由形式逻辑的判断形式来确定知性范畴一样,他也由它的三
种推理形式即直言推理、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确定理性的理念。
“ 理念,我是指对象不能在任何经验中表现出来的那些必然的概念
来说的。”
理性有三个理念,即灵魂、世界和上帝,它们分别代表了主观世界、
客观世界以及世界之整体的统一性,分别构成了理性心理学、理性宇宙论
和理性神学的研究对象。
1 、比较:
直观是被动的接受性的能力,知性是产生概念或范畴来进行判断的能
力,而理性是推理的能力,它是最高的认识能力。
知性是“规则的能力”,即“通过规则得到现象的统一性的能力”,其
对象和适用范围是有限的经验现象,而理性是“原则的能力”,即“在原
则之下得到知性规则的统一性的能力”,它要超越有限的现象,达到无限
的物自体。三、认识论
各自的先天形式和工具:直观的是空间和时间,知性的是范畴,理
性调整知识的工具是理念。
在构成知识上的作用:感性和知性是建构性的,都与经验相关,而理
性是调节性或范导性的( regulativ ),与经验无关,而与知识相关,引
导知识进一步完善。
知性的判断是一次性,离不开经验对象,构成的只是单个的具体知识
,而理性推理并不直接与经验对象接触,而是试图从知性已构成的知识出
发不断进行推理,获得完备的整体性的知识,由有条件的东西追溯到无条
件的东西。
理念的统一性只是“理想的统一性”,而不是“现实的统一性”,它
只是调整知识的工具,而不是知识的对象。但是因为人类理性具有穷根究
底的本性,它并不满足经验知识,还要追问经验背后的根据,认为只要穷
尽了我们经验所及的现象就能认识现象之整体背后的根据,这就使它错误
地把“理念的统一性”当做“现实的统一性”,从而陷入了先验的幻象
( Schein/ Illusions ),即虚假的知识。三、认识论
2 、理性心理学的谬误推理
理性心理学以灵魂为认识对象,它所陷入的先验幻象是“谬误推理”
( Paralogisumus )。它有四组,我们以第一组为例来论述它的问题。
笛卡尔将我思当做精神实体,他的推理实际上是这样的:
( a )其表象是我们判断的绝对主语( Subjekt )而不能用做其他事物的宾
语的东西,就是实体。
( b )现在,我,作为一个能思维的存在者,乃是我的一切判断的绝对主语
或主体( Subjekt ),而我自己不能充当任何事物的宾语。
( c )所以,我作为能思维的存在者(灵魂),是实体。
批判:“四名词”(即中词没有保持同一性,实际上是两个概念,偷换概
念)。大前提中的“主语”是指判断中的实际主语,而小前提中的主语是指
下判断的逻辑主体或主语。例如,我说“太阳是圆的”,这个判断的实际主
语是“太阳”,而它的逻辑主体或主语是“我说”。前面的先验演绎已经指
出,我思必然伴随我的一切判断,一切判断都是我的判断,但是我思自身却
不能成为判断的对象,因为我们无法形成有关它的任何经验表象。因此,我
们没有任何理由将我思看作是实体。三、认识论
笛卡尔的“我在”的含义就是“我思”,它是一切理性活动
的先验的逻辑主语,而单一性、实体性、人格性、观念性等都不过
是一些概念和范畴,它们只能用于时空中的经验对象,而不能反过
来用于它们的逻辑主体,否则就是将先验的自我下降为一个经验的
我,即内感官中的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或经验对象的自我。前者不是
感性直观的对象,不能将范畴运用于它,相反,范畴本身依赖于它
。
要指出的是,康德虽然否定我们能够将先验自我或我思当做知
识的对象来加以认识,不过并不反对将它当做先验的对象来加以思
考。我们可以假设这个先验主体后面有一个物自体,即我自体,但
这不是出于认识的目的,而是因为道德实践需要一个能够自主选择
并且承担后果的主体。实质上,我们看到,康德否定将自我看作是
实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种观点必然导致否定人作为本体,也就
是作为自由存在者,现象界的人是受制于自然因果律的必然存在者
,这样道德就变得不可能了。 三、认识论
3 、理性宇宙论的二律背反
理性宇宙论以世界为认识对象,它的先验幻象是
“二律背反”( Antinomie/Antinomies )。世界本身
只是人们对于整体的一种设想,因而在现象界里根本
没有与之相应的对象。如果把它当做现象界的东西加
以规定,就会出现二律背反。
二律背反:当理性试图将同样的知性范畴做超验
的使用以便认识世界之整体时,它就会得出两个完全
相反、彼此对立然而在逻辑上都能成立的结论,并且
因为双方都缺乏可以对之进行证明和检测的经验,因
而理性无法判断哪一方是真理,陷入矛盾之中。三、认识论
依据前面对范畴进行的量、质、关系和样式四个方面的分类,康德将
二律背反分为四组:
( 1 )正题:世界在时和间空间上是有限的。
反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
( 2 )正题: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单纯的部分复合而成的。
反题: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复合的,没有单纯的东西。
( 3 )正题:世界上除了自然因果性之外,还有一种自由的因果性。
反题:世界上只有自然因果性,没有自由。
( 4 )正题:世界上有绝对必然的存在者,作为世界的一部分或是世界
的原因。
反题:世界之中和世界之外都没有绝对必然的存在者。
下面以第一组二律背反为例看康德如何证明它们都是合理的。他使用
了反证法,即为了证明一个论题是正确的,首先假设它是不正确的,它的
反面才是正确的,接着由它的反面引出矛盾,从而证明要证明的论题是正
确的。 三、认识论
正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限的。
假设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这意味着在当
下这一时刻,一个无限的事物系列已经完成。但是如果
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也就是说它是无限的,那么它
就不可能已经完成而成为过去,因为当它在一瞬间得到
完成时,它就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因此,世界不可
能是无限的,它在时间上必然有开端。
同理,如果世界在空间上没有界限,那么世
界就是一个无限的整体,即它是由无限多的部分组成的
整体。不过,虽然这个整体是无限的,但是它的组成部
分当然是有限的,否则它就不可能是一个无限的整体。
但是如果这个整体的组成部分都是有限的,那么它自身
就不可能是无限的。因此,世界在空间上是有限的。三、认识论
反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
假设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那么在世界的开端之
前曾经有一段时间,那时世界尚未存在,它一定是空无
所有的时间。但是“无中不能生有”,在一无所有的时
间中是不可能产生任何东西的。因此,如果世界在时间
上有开端,那么这个世界根本不可能存在。因此,世界
在时间上没有开端的,是无限的。
同理,如果世界在空间上是有界限的,那么,在
有限的世界之外一无所有,无物存在。因此,一无所有
也就是没有限制,即没有什么东西构成对世界的限制,
因此世界一定是无限的。三、认识论
前两组二律背反是“数学的”,后两组是“力学的”。
前者是不可能解决的,它们的正题和反题都是错误的,因为它们都
涉及到世界整体这个物自体,而它超出了经验的范围,因而是不可知的,
我们既不能说它是有限的,也不能说它是无限的,既不能说它是单一的,
也不能说它是复合的。
后者只要区分现象与物自体,从不同层面来看,那么正题和反题都是
成立的。
它们的反题只适用于现象界,在自然中一切都处在普遍必然的因果链
条中,没有自由或第一推动力的世界原因可言,而它们的正题适用于本体
界,从道德实践的角度看是合理的。
例如,人作为一个本体存在必须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世界作为本体与
现象的统一体必须设定现象界有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否则我们就会把
自己的行为等同于动物的行为或自然物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设定自由
的理念和绝对必然存在者的理念,不过这并不会招致经验的反对,因为它
们超出了经验的范围,经验既不能证明它存在,也不能否证它存在。换言
之,经验的无能为力为我们假设它们在本体界存在提供了可能性。三、认识论
虽然我们不可能认识自由,但是我们可以
不矛盾地思想自由,即自由是可能的,并且我
们在实践领域确实感受到这一点,因为我们发
现道德存在,而道德的前提是自由。因此,道
德是自由“被认识的根据”( ratio
cognoscendi ),而自由是道德的“存在根据
”( ratio essendi )。由此,康德在先验辨
证论中为道德存在的可能性预留了地盘,为向
道德实践领域过渡埋下了伏笔。三、认识论
4 、理性神学的“理想”
前面的第四组二律背反已经牵涉到理性神学,就是通过对世界的
原因的解释引出上帝存在,实质上就是宗教哲学所说的宇宙论证明。
康德对理性神学的诸种证明提出了尖锐的批判和反驳。在他看来
,宇宙论证明和目的论证明(设计论证明)表面上都以经验事实为依
据,从经验世界(要么是一切可能的经验世界,要么是我们现有的这
个经验世界)出发,通过对原因或目的的不断追溯而推导出一个在世
界之外存在的上帝。不过,它们最终都依赖本体论证明才能跳出经验
的范围,达到超验的上帝,因为只有它不依赖经验事实,只是通过概
念推导出上帝存在。
本体论证明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判断的逻辑必然性和事物的现实必
然性。
判断的逻辑必然性是指在一个判断中主词和谓词之间有一种分析
的必然性,可以由主词分析出谓词,例如“三角形有三条边”,只要
我们界定了三角形这个概念,那么无论三角形是否存在,这个命题都
是合乎逻辑的。 三、认识论
同理,“上帝是全能的”这个命题,只要上帝存在,并且我们知
道这个概念的含义,那么,这个命题就是真的,因为上帝概念已经包
含了“全能的”。如果我们承认上帝存在,然而却说“上帝不是全能
的”,那么就会自相矛盾,反之,如果我们根本不承认上帝真实存在
,那么我们说“没有上帝是全能的”就不会矛盾。
可见,事实的现实必然性不仅需要满足主词与谓词之间的必然联
系,而且还需要某种综合,即经验上的根据。例如,思想中的一百元
钱和现实中的一百元钱都是一百元,它们在观念上没有区别,不过在
现实生活中,它们是不一样的。思想中的一百元钱只要符合逻辑上的
必然性就行了,而事实上的一百元钱却要求我口袋中确实有一百元钱
,因此现实中的一百元实际上比思想中的一百元要多出一百元。
本体论证明试图从上帝的概念推导出上帝的存在,这实质上是将
逻辑的必然性与事实的现实必然性混淆起来,正如我们不能从口袋中
有一百元这个观念推导出口袋中真的有一百元钱,我们也不能由上帝
这个观念推导出他存在。 三、认识论
不过,康德在批判了三种证明之后,特意指出目的论证明的独特
意义:既然上帝存在与否事实上超出了人的理性认识的范围,我们无
法确定它存在,也不能否定它存在。因此,我们可以在道德和情感上
而不是在经验上设想一个安排了宇宙的秩序和目的的全知全能全善的
上帝而不会在逻辑上产生矛盾。这是上帝存在的道德证明,也是唯一
可能的证明。不过,这种证明并不表明上帝真实地存在于现实世界之
中,甚至也不表明上帝存在于我们的道德中,它只是表明我们出于道
德的原因而相信上帝存在。不过,这种证明毕竟有感性经验的因素,
因而还需要从实践理性的角度论证它。
“ 最高的存在者对于理性纯然思辨的应用来说依然是一个纯然道
德、但毕竟完美无缺的理想,是一个完成全部人类知识并使其达到
顶峰的概念,它的客观的实在性沿着这条道路虽然不能得到证明,
但也不能被驳倒;而且如果应当有一种能够弥补这种缺陷的道德神学
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此前尚成问题的先验神学就通过对它的概
念的规定和对一种足够经常地被感性蒙骗、并且并不总是与其对自己
的理念一致的理性的不断的监察,而证明了自己的不可或缺性。” 三、认识论
• (五)先验方法论:讨论未来形而上学的方法,构成了连接《纯
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的桥梁和纽带。
“ 我把先验的方法论理解为对一个完备的纯粹理性体系的形式条
件的规定。”
既然理性在自然科学中的作用只是对知性已经建构的经验知识进
行调节,获得更全面的知识,而不能超出经验之外建立形而上学,否
则就会出现先验幻象。因此,有必要训练人的纯粹理性防止它试图去
把握物自体的自然倾向,并且要制定纯粹理性运用的法规和建筑术。
在论述法规时,康德由自然的形而上学向道德的形而上学过渡。
纯粹理性只是在实践方面,即在人的合目的的自由方面才有自己的法
规。真正纯粹实践理性的法规是自由意志本身的规律即道德律,只有
它才能使人配享幸福,并通过设定来世、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而使自
己成为贯通经验世界和超验世界的普遍法规。 “如果某个地方有纯粹
理性的一种正确应用,在这种情况下也必定有纯粹理性的一种法规的
话,那么,这种法规将不涉及思辨的理性应用,而是涉及实践的
理性应用。” 三、认识论
在建筑术中,康德指出道德哲学高于
自然哲学,批判哲学以道德或自由为最高
的追求。可见,道德形而上学是批判哲学
体系的顶峰。 四、道德哲学
• (一)实践理性
理性表现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它们实质上是同一个理
性在科学认识和道德实践两个不同领域中的运用,前者只涉及
到现象界,而后者涉及到物自体。
“ 在纯粹实践理性完成之后,我就有必要同时说明它在
原则上和理论理性的一致,因为,归根结底只有一个理性
,只是在运用方面有所不同罢了。”
“ 在纯粹理性源泉里,理性在形而上学方面的思辨的使
用必然同理性在道德方面的实践的使用是统一的。”
差异:“理性思辨应用的关切在于认识客体,直至最高
的先天原则,理性实践应用的关切在于相对于最终的和完整的
目的决定意志。” 四、道德哲学
• (二)道德的对象:善
动物只能按照自然法则活动,而作为理性存在者的人的活
动要由意志发动,即它不是按照法则行动,而是按照对法则的
表象或观念行动,因而它是合乎目的的。这种意志可以合乎实
践理性。
“ 在自然界中每一物件都是按照规律起作用。唯独有理性
的东西有能力按照对规律的观念,也就是按照原则而行动,或
者说,具有意志。”
不过,意志除了受实践理性规定之外,还受到经验或感性
爱好的影响,它们使它偏离对法则的表象。换言之,人们应该
并且能够遵守实践理性的规定,但是人并不必然会遵守它,他
可以自由选择。四、道德哲学
道德追求善,而善有两种:意志的善和结果的善。
只有意志的善才是真正的善。
善良意志内在地是善的,其价值是自足的,完全
不依赖各种外在的关系:“善良意志,并不因它所促
成的事物而善,并不因它期望的事物而善,也不因它
善于达到预定的目的而善,而仅是由于意愿而善,
它是自在的善。并且,就它自身来看,它自为地就
是无比高贵的。”
善良意志即使因为客观条件和时机不成熟而未能
实现预定的目标,它也是善的,仍然值得夸耀和赞许
。四、道德哲学
只有一个意志是出于义务( from duty )或道德法则,
例如“尽自己的道德义务”、“尊重道德法则”,“做正确的事
情”,而不是仅仅符合义务( in conformity with dut
y )或道德法则,这种意志才是善良意志。
可见,善良意志与义务紧密相联,因而康德的道德哲学是义
务论或道义论( deontology )的:行为的道德价值完全取决于
行为者的动机。真正具有善良意志的人仅仅由于义务本身而履行
义务,而不会期望任何回报,或带来任何感性的幸福和满足。动
机绝对要单纯,不能出于功利的目的和打算。
“ 要使一件事情成为善的,只是合乎道德法则还不够,而
必须同时也是为了道德而做出的;若不然,那种相合就很偶然
并且是靠不住的。因为,有时候并非出于道德的理由,也可以
产生合乎道德的行为,而在更多情况下却是和道德相违反。”
四、道德哲学
“ 行为全部道德价值的本质性东西取决于如下一点:道德法则
直接地决定意志。倘若意志决定虽然也合乎道德法则而发生,但
仅仅借助于必须被设定的某种情感,而不论其为何种类型,因此这
种情感成了意志充分的决定根据,从而意志决定不是为了法则发生
的,于是行为虽然包含合法性,但不包含道德性。”
康德:道德行为的善不是因为它产生了好结果,而是因为它出
自善的意志,即出自对道德法则或义务的表象或观念,哪怕它没有
取得好结果。
道德性的标准:“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
“ 一个出于责任的行为,其道德价值不取决于它所要实现的意
图,而取决于它所规定的准则。”
【比较】在认识论中,康德始终强调理性不能脱离经验现象的
范围,而在道德哲学中,他指出理性必须超出经验的范围,反对将
经验因素纳入到道德中。 四、道德哲学
• (三)道德法则
1 、道德法则或义务的形式
直言命令或定言命令( categorical imperatives ):无条件
的命令, “你应该……”。这个命令或义务就是它自身的目的
,它不依赖任何其他东西。目的与手段是统一的,当我不是为了
其他目的而只是为了诚实而诚实时,即我只是因为“你应该诚
实”这一命令而诚实时,诚实的行为才是道德的。
假言命令( hypothetical imperatives ):有条件的命令,
“如果……就……”。为了达到一个外在的目的,而不是因为该
行为本身而必须遵守的命令。例如,如果我说谎,那么我会失去
信誉,因此我诚实守信。在这里,诚实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实
现其他目的的手段,因而这种诚实的行为本身不是道德的。
道德法则的形式只能是直言命令。它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即理性的存在者都应该遵守,哪怕它与人的爱好和倾向冲突。四、道德哲学
2 、道德法则的基本内容和规定
( 1 )普遍性公式:“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法则的准则去行
动”,即“你的行动,要使你的准则通过你的意志上升为普遍的法则。” 道
德法则对一切理性存在者都普遍有效。只有你的行动所遵循的准则能够成为
一条普遍的准则时,你才能采取这种行动,这个主观的准则才可能成为普遍
的道德法则。
四种情况: 1 、不要自杀; 2 、不要骗人; 3 、要发展自己的才能; 4
、要帮助别人。【反证法】我们设想违背这四种情况的命题是否可以成为普
遍的法则,或者我们愿意它们成为普遍的法则。首先第 1 、 2 种情况的反面
都无法成为普遍的法则,因为自杀一旦普遍化就没有人可以自杀了,骗人一
旦普遍化就没有人再相信其他人,因而也无法继续骗下去。违背第 3 、 4 种
情况的命题虽然有可能成为普遍的自然法则,例如,我们完全可以设想一个
懒惰之人组成的社会,或一个人们根本不互相关心的冷漠的社会,不过没有
人愿意这成为普遍的法则,都希望自己是个例外,不会碰到这种情况,可见
,人们在思想中产生了矛盾,不愿意这些命题上升为普遍的自然法则。因此
,上述四种情况表述了四种可以普遍化的道德义务或法则: 1 、对自己的消
极义务; 2 、对他人的消极义务; 3 、对自己的积极义务; 4 、对他人的积
极义务。四、道德哲学
( 2 )牵涉到内在动机的质料公式:“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的
人格中的人性和其他人格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做是目
的,永远不能仅仅看做是手段。”
定言命令包括三个因素:意志、准则和法则,定言命令只有
成为意志的准则才能发挥作用。质料公式规定了何种意志准则才
能成为对一切理性存在者普遍有效的客观法则。只有意志准则以
人本身、人性、人格为终极目的,而不是以它为手段才是道德法
则,例如,“童叟无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有把人本身
当做目的时才是道德的。
“ 如若有一种东西,它的存在自在地具有绝对价值,它作为
目的能自在地成为一确定法则的根据。在这样的东西身上,也只
有在这样的东西身上,才能找到定言命令的根据,即实践法则的
根据。”人就是这种理性存在者,他自身作为目的而存在,而不
是作为这个意志或那个意志实现自身的手段和工具。 四、道德哲学
“ 在目的秩序里,人(以及每一个理性存在者)就是目的
本身,亦即他决不能为任何人(甚至上帝)单单用作手段,若
非在这种情形下他自身同时就是目的。”
还是以前面的四种情况为例,它们的含义在这里被深化为
:
1 、不把自己的人性当做手段,自杀就是为了逃避一时的困境
而毁灭自己,就是把自己的身体作为工具,而不是目的。
2 、不把他人的人性当做手段,对他人说谎就是将他人当做自
己的工具,而不是目的本身。
3 、以促进自己的人性为目的,懒惰、不发展自己的才能虽然
并不妨碍将人性当做目的,但是并没有促进这一目的实现。
4 、以促进他人的人性为目的,不帮助别人发展他们的人性虽
然没有害人,但也没有把促进他的人性当做目的。 四、道德哲学
( 3 )涉及道德法则的来源的自律性公式:“每个有理性的
东西的意志的观念都是普遍立法意志的观念。”
既然道德法则对于每个理性存在者都普遍有效并且出
于纯粹理性自身的目的,那么当他按照定言命令行动时,他
实质上是按照他自己制定的理性法则行动,这就是说守法者
就是立法者,因而遵守道德法则不是外在强制的,而是自律
的,自己约束自身。
“ 自由意志和服从道德规律的意志,完全是一个东
西。”
“ 人们必须公开承认有一个似乎无可逃脱的循环。为了
把自己想成在目的序列中是服从道德规律的,我们认为自己
在作用因的序列中是自由的。反过来说,我们由于赋予自身
以意志自由,所以把自己想成是服从道德规律的。” 四、道德哲学
因为人是自律的,自己立法,所以人遵守他
自己所立的法则才是有尊严的:“唯有立法自身才
具有尊严,具有无条件、不可比拟的价值,只有它
才配得上有理性东西在称颂它时所用的尊严这个词。
所以自律性就是人和任何理性本性的尊严的根
据。”
“ 虽然在责任概念上,我们感到对规律的服
从,然而我们同时还是认为那些尽到了自己一切责
任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是崇高的、尊严的。他之所
以崇高,并不由于他服从道德规律,而是由于他
是这规律的立法者,并且正因为这样,他才服
从这一规律。” 四、道德哲学
综上,作为道德法则的定言命令的内涵:首先
,它是对一切理性存在者都普遍有效的法则;其次
,它应该能够成为一切理性存在者的意志的自在目
的;最后,它应该是一切理性存在者的意志自己为
自己确立的法则。
理性(知性)为自然所立的法则并不能体现人
作为理性存在者的尊严和价值,因为知性离不开感
性经验,而且人仍然受感性的欲望、爱好、本能等
支配,是不自由的,与动物毫无区别。只有纯粹实
践理性所确立的道德法则才能体现人的自由、尊严
和价值,因为这个法则是人自己订立的,并且自己
遵守。四、道德哲学
比较自然法则与道德法则:
( 1 )发挥作用的领域不同。自然法则作为知性的法则属于理论理性的认
识范围,适用于经验现象的自然界,这是一个必然性的领域,在它之中,
包括人在内的一切自然存在者都服从必然的法则。道德法则作为理性自己
确立的法则,属于实践理性的道德领域,这是一个自由的领域。
( 2 )表述形式不同。自然法则作为科学的判断是以“是”为系词和联结
方式的命题,而道德法则作为实践的判断是以“应该”为系词和联结方式
的命令。
( 3 )产生方式不同。虽然二者都是理性所立的法则,但是在建立自然法
则时,经验质料本身独立于理性的先天形式,并且它无法脱离经验质料而
单独立法,不过在建立道德法则时,理性完全将形式与质料统一起来,即
理性完全独立地建立自己的法则,完全是自律的。当意志凭借自身之中的
自律原则将自己的主观准则上升为对一切理性存在者的意志都普遍有效的
客观法则,或者将对于一切理性存在者的意志都普遍有效的客观法则当做
自己的主观准则时,形式和质料是同一的,不再像认识活动那样永远受感
性质料约束,因而它在自身中获得了自由。 四、道德哲学
( 4 )作为有限的理性主体的人在其中的自由度不同。自然法
则虽然是人的知性建构起来的,不过人也必须服从它,没有选择
的余地,因而它是“他律的”。但是道德法则是作为理性主体的
人自己建构起来的,人自己遵守自己所立的法则,因而它是“自
律的”。
总结:
第一,自由并非是任意而为,相反它具有自身的先天法则。
第二,道德法则是作为理性存在者的人自身建立并且自己遵
守的法则,因而它是自由的法则。这种法则不是外在强制的,而
是理性自觉遵守的,具有一种自我强制性,换言之,它是人应该
遵从但是不一定遵从或必须遵从的法则。如果他不遵守这种法则
,那么他就是不自由的,自己否定了自身。四、道德哲学
• (四)实践理性的公设( Postulates )
康德在论述道德性时完全将幸福、爱好等感性经验的因素排除在外,他
并不反对人们追求幸福,但是强调人在考虑道德性时,必须将它们排斥在外。
在他看来,道德学说不是有关享受幸福的学说,而是有关人配享幸福的学
说。
最高的善即德性本身并不包含感性的因素,因而它并不是至善即最圆满
的善,因为至善不仅包括德性,而且还包括与这种德性相匹配的幸福。不过
,幸福是感性世界的东西,而德性是本体界的事情,既然现象与物自体、本
体是两个不同的领域,那么我们不能由德性推导出幸福,同样也不能由幸福
推导出德性。
不过,人们过去总是试图这样做,伊壁鸠鲁主义者试图从幸福引出德性
,而斯多噶派试图从德性引出幸福,于是就陷入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
康德:二者都是错误的,都把一种综合的关系看作是分析性、同一性的
关系。在现象世界中,二者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不过,在本体界,斯多噶
派的观点还是有一定的道理,并不能排除在超验的世界中德性与幸福可能是
一致的,摆脱了感性欲望束缚的自由意志可以对自己的道德行为配享相应的
幸福抱有希望。四、道德哲学
为了实现至善,必须给出三个公设:意志自由、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
首先,我们必须假设有一种摆脱了感觉世界的限制而依据理智世界的道
德法则决定自己的意志的能力即自由,否则,实践理性就不能以“至善”作
为它的最高理想。
其次,因为人类的理性的有限性,我们在今生今世无论如何也不能达到
至善这一无限完满的境界,所以必须假设灵魂不死,才能不断去实现至善。
最后,为了保证理智世界中的德性在感性世界中有其相应的效果,使德
性与幸福一致,必须假设协调感性世界与理智世界的上帝存在。
康德在这里将《纯粹理性批判》先验辨证论中的超验对象引入到道德哲
学中。
说明:康德引入它们并不是为了使道德成为可能,因为前面对实践理性
以及由它建立的道德法则的论述已经充分说明了道德是独立自足的。它们只
是为了使德性在现实世界中产生相应的结果而必须预设的。它们是道德实现
的条件,而不是道德本身的条件。道德实现已经超出了理智世界,涉及到感
性世界,道德行为的效果在现象世界,它必须遵循自然因果性,因而不是实
践理性本身能发挥功效的。
五、小结
“康德就像是现代哲学的汇合点。他的著作像生活本身一样,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在哲学的世界历史上,康德的步骤是独一无二的。自柏拉图以降,在西方还从未有人采取过这样的步骤,以如此严峻的思想氛围造成富于转折性的结果。”(雅斯贝尔斯)
康德“在近代哲学上恰似一个处于贮水池地位的人。可以这样说,康德以前的哲学概皆流向康德,而康德以后的哲学又是从康德这里流出的。”(安倍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