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上帝一般本质中的矛盾
基督教诡辩的至高原则、中心,便是上帝之概念。上帝是属人
的存在者,但却又应当是超乎人的一个另外的存在者。上帝是普
遍的、纯粹的存在者,直截了当地就是存在者之理念,但他却又应
当是人格的、个体的存在者;换句话说,上帝是人格,但他却又应当
是上帝,应当是普遍的存在者而不是人格的存在者。上帝存在着;
他的实存是确实可靠的,较比我们的实存更为确实可靠;虽然他具
有一种孤独的、同我们以及同万物区别开来的存在,也即是一种个
377
体的存在,但是,他的存在却又应当是一种精神上的存在,也即不
能使人知觉的一种特殊的存在。由上面这种表述法中可以看到,
虽然他应当怎样怎样,但实际却又是另外一个样子。基本概念是
一个矛盾,只不过被形形色色的诡辩所掩饰了而已。一位不关心
我们、不垂听我们的祈祷、不看我们和不管我们的上帝,就不成其
为上帝;也就是说,上帝的本质的宾词应当是人性。但是,与此同
时,人们又说,一位不是自为地实存着,不是外于人、超于人、作为
另一存在者而实存着的上帝是一个幻影;也就是说,神性应当是非
属人的和外于人的。一位并不像我们一样地存在着的上帝,一位
像斯宾诺莎的“实体”那样不具有意识、理智——即指人格的理智、
人格的意识—的上帝,就不成其为上帝。神性之首要条件,便是第二部分 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
本质上与我们相统一;神性之概念,被当作是依赖于作为人能够设
想到的至高者的人格性、意识之概念的。但是,与此同时,人们又
说,一位并不与我们有本质上的区别的上帝就不成其为上帝。
宗教的特点,便在于直接地、不由自主地、无意识地将属人的
本质看作为另一本质。但是,当这个被直观的客观的本质成了反
思、神学之对象时,则它也就成了谎言、欺骗、幻妄、矛盾和诡辩的
取之不尽的富源。
基督教诡辩所特有的妙法和良机,便是属神的本质之不可探
索性、不可思议性。但是,后面将要指出,这不可思议性之秘密,乃
不过在于人们使已知的属性成为未知的属性,使属自然的性质成
为超自然的、非自然的性质,从而,就产生错觉,误认为属神的本质
不同于属人的本质,并且正因此而认为它是不可思议的。
278
满着激情的说法。例如,我们在遇到某种意外的现象而感情冲动
在宗教的本来意义上,上帝之不可思议性本只意味着一种充
时,也会喊道:“这是不可置信的,是超越一切概念的!”然而,过了
一个时候,当我们回复常态时,我们就明白,我们感到惊异的对象,
其实并不是不可思议的。宗教式的不可思议性,并不是那每逢丧
失理智时反思所打上的一个没精打采的句号,而是一个富有感情
的惊叹号,用以表达幻想对心情所造成的印象。幻想是宗教之原
始的工具与本质。在宗教之本来意义上,在上帝与人之间,一方面
仅仅有实存方面的区别——上帝是一个独立的存在者,而人却是
一个非独立的存在者——;另一方面,仅仅有量的区别,也即就幻
想而言的区别,因为,幻想之区别仅仅是量的区别。在宗教里面,
上帝的无限性是量的无限性;上帝是人所是的一切,具有人所有的第二十三章 上帝一般本质中的矛盾
一切,只是,在规模上远远大于后者。上帝之本质就是幻想之本
质,只是,已经被对象化了。①上帝是一个感性存在者,但却摆脱
了感性之界限;因此,上帝是无限的感性存在者。但是,什么是幻
想呢?正就是无界限的、不受限制的感性。上帝是永恒的实存,换
句话说,是永续的、一切时代的实存;上帝是无处不在的实存,换句
话说,是一切地点的实存;上帝是全知的存在者,换句话说,是无区
别地、无时间地点限制地认识一切个别的东西、一切感性的东西的
存在者。
永恒性与无处不在,是感性型的属性,因为,它们并不否定处
于时空之中的实存,它们只是反对将实存绝对地局限于一定的时
间、一定的地点而已。同样,全知也是一种感性型的属性,是感性
知识。宗教甚至毫无顾虑地把一些外部的感官归给上帝;上帝看
到和听到一切。这样,属神的全知就是感性知识了,只是,它弃却
了实在的感性知识所具有的属性、本质重要的规定性而已。我的
感官之使我对感性对象产生表象,乃只是一个外于一个,一个接着
一个的;但上帝却一下子表象到一切感性的东西,以非空间的方式
表象到一切属空间的东西,以非属时间的方式表象到一切属时间
的东西,以非感性的方式表象到一切感性的东西。② 这意思就是
① 并且,这一点特别表现于形容词最高级以及前置词5πép(超越于)之中。它们
被放置在属神的宾词前面,并且,自古以来——例如,在新柏拉图派,也即异教哲学家中
间的基督徒那里——就在神学中起首要作用。——著者
②“由此可见,上帝知道蚤、蛇、蚊和鱼有多么多,他也知道生出来的和死去的多
么多,但是,他并不是逐一知道这些的,他是同一时刻一下子知道这一切的。”(伦巴底的
彼得,第1卷,第39篇,第3章)——著者
279品
第二部分 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
说,我通过幻想来扩大我的感性地平线;我在混沌的关于万有的表
象中好像知道了一切事物(甚至也包括就地点而言并不存在的事
物),这样,我就将这个使我逾越有限感性的立场、施恩惠于我的表
象设成为属神的本质性。我感到我那仅仅束缚于地点立场、感性
经验的知识是一种限制;凡是我感到是限制的,我就在幻想之中将
其抛弃掉,依靠幻想而使我的感情得以自由自在。这种借助于幻
想的否定,乃就是将全知肯定为一种属神的威力与本质性了。然
而,在全知与我的知识之间,仅仅有一种量的区别;知识之质,是同
样的。实际上,如果全知果然是本质上区别于我的知识,果然不同
于我的表象方式,果然不存在于我的表象能力之中,那我也就不能
将全知归给一个外于我的对象或存在者了。属神的全知,跟我的
知识一样,也是以感性的东西为其对象与内容。幻想仅仅去除了
量之界限,却并没有去除质之界限。我们的知识是有限的;这就意
味着,我们只知道某一些东西,只知道很少的东西,并不知道所有
的东西。
宗教的益处,便基于感性意识(das sinnliche Bewutsein)的这
种扩大。在宗教里面,人好比是在旷野一样,而在感性意识里面,
人就好比是在他的狭隘的居所中一样。宗教在最初时——随便什
么东西,只有在其最初时才是神圣的、真的、纯的和善的——本质
上只跟直接属感性的、无教养的意识发生关系;宗教乃意味着感性
界限之去除。孤独的、局限的人和民族之所以保持宗教之本来意
义,便因为他们本身就停留在宗教之起源处。人的视界越是狭隘,
他关于历史、自然、哲学知道得越是少,那他就越是紧密地依靠着
他的宗教。第二十三章 上帝一般本质中的矛盾
因此,虔诚者并不在自身之中包含有受教养的需要。为什么
希伯来人不像希腊人那样有艺术、科学呢?便因为他们并不需要
这些。那么,为什么他们并不需要呢?耶和华补偿了他们的这种
需要。在属神的全知之中,人使自己逾越了他知识的界限;①在属
神的无处不在之中,人使自己逾越了他立足地点的界限;在属神的
永恒性之中,人又使自己逾越了他时间的界限。虔诚者在自己的
幻想中自得其乐;他动也不动就在精神中得到了一切;他的行李总
是打好了的。耶和华到处与我同在;我并不需要越出我自己;我在
我自己的上帝里面具有一切金银财宝、一切值得知识和值得思维
的东西之总和。与此相反,教养却依赖于外界,具有各种各样的需
要,因为,虽然它也克服了感性意识与感性生活之界限,但它却又
是通过感性的、现实的活动来加以克服的,并不是通过宗教幻想之
魔力来加以克服的。所以,正像以前已经多次提到过的那样,基督
教就其本质而言并不在自身之中具有文化、教养之原则,因为,它
仅仅依靠幻想、上帝、天国来克服尘世生活之界限与负担。上帝就
是心所要求的和渴望的一切东西,是一切事物、一切良善。“如果
你想要得到爱、忠实、真理、安慰或恒在,那么,这所有一切,都无限
度地、无方式地存在于他那里。如果你要求美,那他是最美者。如
果你要求财富,那他是最富者。如果你要求坚强,那他是最强者。
换句话说,你的心要求什么,你就可以在他那里找到千倍于此的东
①“谁知道全知者,谁就不会有什么东西不知道。”见《沉思录》,第26章(奥古斯
丁伪书)——著者
281282
第二部分 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
西,因为他是单纯的、至善的善,是上帝。”①既然你在上帝里面得
到了一切,既然你已经在幻想里面享受到属天的福乐,那你怎么会
感到贫乏、穷困而去追求文化呢?文化之目的正不外在于实现世
间天堂;但是宗教式的天堂也只有借宗教活动才被实现或被获得。
属神的本质与属人的本质之间原来仅仅是量的区别,现在却
由于反思而成为一种质的区别了;从而,原来只意味着激情,只是
赞叹、狂喜之直接表现,只是幻想对心情所造成的印象的东西,现
在却就被确定成为客观的特性,被确定成为实在的不可思议性。
在这一方面,反思最喜欢这样来说:我们只知道上帝的所行所为,
却不知道上帝如何来行事。例如,我们确实无疑地知道,上帝是一
位创造者,他创造世界,并且并不是由某种现成的物质,而是借其
全能由虚无之中创造出世界来;但是,这究竟怎样会可能,那就自
然而然地超越我们的有限的理智了。这就意味着:类概念是明白
的、确实的,而种概念却是不明白的、不确实的。
活动之概念、创造之概念,自在自为地便是一个属神的概念;
因此,人们毫不犹豫地把它应用于上帝。在主动之中,人感到自
由、不羁、幸福,而在受动之中,人就感到受约束、压抑、不幸。活动
是积极的自我感。一般说来,在人里面,凡伴随产生有欢乐的东
西,就是积极的;因此,正像我们上面已经说过的那样,上帝乃是纯
粹的、无限的欢乐之概念。只有当我们为所欲为时,我们才心满意
足;一切都取决于是否产生欢乐。但是,要称得上是欢乐的活动,
那就得跟我们的本质相一致,使我们不会感到它是一种限制,从而
① 陶勒,前引书,第312页。——著者第二十三章 上帝一般本质中的矛盾
也就不会感到它是一种强制。然而,最幸福的、最福乐的活动,便
是有所产生的活动。例如,读书是愉快的;可是,读书是被动的,创
造出值得读的东西就更来得愉快。“给比取更为福乐”这句成语,
在这里也用得上。这样,人们就将有所产生的活动之类概念应用
于上帝,换句话说,实际上将它看作是属神的活动和本质性,使它
成为这样性质的一个对象。活动之任何特殊规定,活动之任何方
式,都被舍弃掉了;只留下基本规定——而这个基本规定,本质上
却是属人的基本规定——:处于自己而产生。上帝并不产生出某
物,并不像人那样产生出这个或那个特殊的东西,而是产生出一切
东西,他的活动是彻头彻尾普遍的、无限的。所以,不言自明、势所
必然的,论到上帝怎样产生出这一切,论到其产生的方式,那就是
不可思议的了,因为这个活动并不是某一种活动,因为在这里不允
许问“怎样”;无限活动之基本概念,自在自为地便已经否决了这个
问题。任何特殊的活动,都以特殊的方式产生其作用,因为活动本
身在这里就是活动之特定的方式;在这里,必然会提出这样的问
题:它怎样产生了这个?但是,对“上帝怎样创造世界”这个问题的
回答,却必然一无结果,因为创世活动本身就排斥任何特定的活
动——只有对特定的活动,才可以提这个问题——,排斥任何被束
缚于特定的内容,也即被束缚于物质的活动方式。在这个问题中,
在主体——有所产生的活动——与客体——被产生出来的东
西——之间不正当地插入了一个与这个场合不适宜的、遭到驱逐
的中介物:特殊性之概念。活动仅仅关系到集合体:一切、世界;上
帝产生了一切,而并不是产生了某物,他产生了不确定的整个、全
部——至于其何以能够被总合起来,那就应当归功于幻想了——,
283下2
第二部分 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
而并不是产生了特定的、特殊的东西。这特定的、特殊的东西,就
一个个而言,乃是感官之对象,而就其总和而言,也即作为宇宙来
讲,那就是理性之对象了。一切某物,都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它
是特定的东西,并且,作为特定的东西,不言而喻,具有特定的根
据,具有特定的原因。并不是上帝产生出金刚石,而是碳元素产生
出金刚石;这里一种盐的产生,并非由于上帝,而是仅仅由于一定
的酸与一定的盐基化合而成。上帝只是无区别地产生出所有一切
而已。
诚然,在宗教观念中,上帝创造出一切个别的东西,因为一切
个别的东西尽都包括在“万物”二字之中。但是,他只不过间接地
创造出一切个别的东西;因为,他并不以个别的方式产生出个别的
东西,并不以特定的方式产生出特定的东西;不然的话,他也许就
要成了一个特定的存在者了。诚然,我不能领会特殊的、特定的东
西如何从这种普遍的、非特定的活动中产生出来。但是,这却只是
因为我在这里偷偷输入了感性的、属自然的直观之对象——特殊
的东西——,只是因为我归给属神的活动以另一个它所不应该具
有的对象。宗教并没有物理的世界观;它并不对属自然的解释感
兴趣,因为这样的解释总得牵涉到事物之发生。但是,发生是一个
理论上的、自然哲学的概念。只有异教哲学家才研究事物之发生。
虔诚的基督徒厌恶这个概念,认为它是异教的、不虔的概念,从而,
就代之以创造之实践的或主观地属人的概念,而后者不外乎意味
着禁止人们循着属自然的道路把事物设想成为发生出来的,不外
乎意味着勒令严禁一切物理学与自然哲学。宗教意识将世界跟上
帝直接联系起来;它由上帝之中导引出一切,因为它丝毫也不知道第二十三章 上帝一般本质中的矛盾
一切居于特殊性与现实性之中的事物,丝毫也不知道一切作为理
性之对象的东西。一切都来自上帝;这就够了,就完全满足了宗教
意识。若要问上帝如何创造,那间接就等于怀疑上帝之创世。谁
提出这样的问题,谁就是走向无神论、唯物主义、自然主义了。谁
这样发问,谁就已经把世界当作是理论、物理学之对象,也即在世
界之现实性、在世界内容之规定性中来看世界。但是,这个内容却
与非特定的、非物质的活动之观念相矛盾。这个矛盾,导致对基本
观念的否定。
只有当人们把世界上一切事件与现象尽都归源于上帝时,全
能之创造才有意义,才成为真理。然而,当物理学逐渐成为研究的
工具,当人使现象之特定的根据、现象之“怎样”成为自己研究的对
象时,正像前面已经提到过的那样,全能之创造就成了古代的一个
神话了。所以,虔诚者并不认为创造是什么不可领会的、难求满足
的东西;至多只有在他信心动摇的时刻,即当他远离上帝而转向事
物时,才会这样认为。但是,对于反思,对于那一只眼睛望天、一只
眼睛望世界的神学来说,这就是不可领会、难求满足的了。原因怎
样,结果就怎样。长笛只发出长笛的音调,而并不发出大管和小号
的音调。如果你除了长笛以外从来没有听到过和看到过别的吹奏
乐器,那么,你在听到大管时就未免要感到不可领会,奇怪长笛怎
么会发出这样的音调来。在这里,情形也然如此;只是,就长笛本
身也是一种一定的乐器来讲,这个比喻还不够恰当。但是,如果可
能的话,那就请你设想这样一种完全普遍的乐器,它将一切乐器都
结合于自身之中,本身却并不是一种一定的乐器。这样,你就将发
现,要想从这种弃却了一切特定乐器的特征的乐器中听到仅仅特
285第二部分 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
定的乐器才能发出的音调,那乃是极其愚蠢的自相矛盾。
但是,这个不可领会性却有着一个目的,就是要使属神的活动
与属人的活动远离开来,去除掉属神的活动与属人的活动的类似、
相同以及本质上的同一,使属神的活动本质上不同于属人的活动。
属神的活动与属人的活动之间的这个区别,其实是无。上帝制造;
他像人一样,外于自己而制造出某物来。制造,是一个真正属人的
和根本属人的概念。自然界繁殖、产生,而人则制造。制造是我可
做可不做的行为,是一个有意的、故意的、外在的行为;在制造这个
行为中,并不是我最固有、最内在的本质直接参与其中,我并不是
同时又是受动的、被动的。与此相反,一个并不是无关紧要的活
动,那就是跟我的本质相同一的,对我来说是必然的。精神生产便
是这样。精神生产是我的内在需要,并且因此而最深地吸引住我,
如同疾病一般地纠缠着我。精神作品并不是制造出来的——在这
286
里,制造只是最外在的活动而已——,它们是在我们里面发生出来
的。①但制造却是一种无关紧要的,从而自由的,也即任意的活
动。可见,就上帝也制造而言,他完全跟人一致,完全跟人没有区
别;相反,还特别强调他的制造是自由的、任意的、随心所欲的。上
帝乐意于创造世界。这样,在这里,人神化了自己的因了称心如
① 因此,在近代,人们也实实在在使天才之活动成为创世的活动,从而,在宗教哲
学的幻想开辟了新的场地。在我们看来,宗教思辨一向就试图把创造之自由性甚或任
意性,也即创造之非必然性——注意,这个非必然性乃是跟理智相矛盾的——跟创造之
必然性,也即跟理智调和起来。这一点,本来可以饶有趣味地仔细加以批判,但是,我们
却不准备在这里来批判它;因为,这跟我们的目的不符合。我们仅仅通过对宗教的批判
来对思辨进行批判,我们仅仅把自己局限于原始的东西、基础性的东西。对思辨的批
判,仅仅是由此推论出来的而已。——著者第二十三章 上帝一般本质中的矛盾
意、随心所欲和专擅任性而感到的欢欣。属神的活动之基本属人
的规定,由于随心所欲之观念而成了一般属人的规定;上帝由属人
的本质之镜子变成属人的虚荣与自恃之镜子。
但是,这样一来,和谐立刻又化为失调;迄今为止与自身相一
致的人,自己跟自己分裂开来了:上帝由无来制造;他创造;由无来
制造就是创造——这就是区别了。本质上的规定,是属人的规定;
但是,当这个基本规定之规定性立刻又被消灭了的时候,反思就使
它成为不是属人的了。并且,随同这种消灭,概念、理智也消失了;
只留下有一个虚无的、无内容的表象,因为可设想性、可表象性都
已穷尽了,也就是说,属神的规定与属人的规定之间的区别,确实
是理智之无,是理智之消极的虚无(Nihil negativum)。这种理智
无之朴实的自我供认,便是作为对象的无。
上帝是爱,但并不是属人的爱;是理智,但并不是属人的理智,
绝对不是属人的理智,而是本质上另外的理智。但这个区别何在
呢?除了我们自己的理智以外,我再也不能设想或表象任何处于
另外的规定性之中的理智;我不能够将理智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四,
我不能够设想有若干个理智;我仅仅只想到唯一的一个理智。当
然,我能够思想自在的理智,也即摆脱了偶然限制的理智;但是,在
这里,我并不弃却本质重要的规定性。与此相反,宗教反思却直接
否定那使某物得以成为某物的规定性。只有那使属神的理智在其
中跟属人的理智同一起来的东西,才是某物,才是理智,才是实在
的概念;至于那要使属神的理智不同于、甚至本质上不同于属人的
理智的东西,在客观上是无,在主观上是仅仅的想象。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便是圣子出生之不可思议的秘密。上帝
387嚣
第二部分 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
的生殖,当然不同于凡俗的、属自然的生殖,是超自然的生殖,实则
也即仅仅虚幻的、貌似实非的生殖,是缺乏使生殖得以成为生殖的
那种规定性的生殖,因为,这里面缺乏性的差异。换句话说,它是
跟自然及理性相矛盾的,但是,正因为它是一个矛盾,正因为它并
不说明任何明确的东西,并不提供任何可供思考的东西,故而它就
给幻想留下了越来越大的活动余地,并由此而对心情造成深邃之
印象。上帝是父与子。好好想一想,他是上帝呢!激情征服了思
想;与上帝合而为一之感情,使人欣喜若狂,以至于用最近的东西
来称呼最远的东西,用最固有的东西来称呼另外的东西,用最深的
东西来称呼最高的东西,用属自然的东西来称呼超自然的东西,换
句话说,也就是将超自然的东西设定为属自然的东西,将属神的东
西设定为属人的东西,否认属神的东西不同于属人的东西。但是,
属神的东西与属人的东西的这种统一,立刻又被否认了:明明是上
帝和人都同样有某种东西,但是,在上帝里面却跟在人里面具有完
全不同的意义;这样,固有的东西又成了陌生的东西,已知的东西
又成了未知的东西,最近的东西又成了最远的东西。上帝并不像
自然那样生殖,并不像我们那样地是父亲,是儿子;那么,他究竟怎
样呢?这就正是属神的生殖之不可领会处,正是属神的生殖之难
以言明的深奥之处。这样,宗教——或者不如说神学——最终总
是又将它所否定的属自然的东西、属人的东西放到上帝里面去;只
是,在现在,这种东西就成为跟人之本质、跟自然之本质相矛盾了,
因为宗教或神学使它在上帝里面变成了另外的东西,虽然它实际
上并不是什么另外的东西。第二十三章 上帝一般本质中的矛盾
但是,在属神的本质之一切别的规定那里,这个区别之无①乃
是一个隐蔽的无;反之,在创造之中,却是公开的、明言的、客观的
无。因此,众所周知,与人本学区别开来的神学,乃是无。
但是,人借以使自己的业已分离开来了的本质成为一个另外
的、不可思议的存在者的那个基本规定,却就是独立性、个体性或
者——这只是抽象的说法——人格性之概念、观念。实存之概念
只有在启示之概念中才得以实现,而启示之概念,作为上帝之自我
确证,又只有在人格性之概念中才得以实现。上帝是人格式的存
在者;这是咒语,用以使被表象的东西一下子变成实在的东西,使
主观的东西一下子变成客观的东西。属神的本质的一切宾词、一
切规定,都是基本属人的;但是,这些规定,作为是属于一个人格式
的、但又区别于人和不依赖于人而生存着的另外的存在者的,却又
显得似乎是另外的规定。不过,虽然如此,本质上还是一致的。这
就致使反思提出了所谓的拟人说。拟人说是上帝与人之间的类似
性。属神的本质之规定与属人的本质之规定,虽说并不是一般无
二的,但却是极其相似的。
因而,人格性也是对泛神论的解毒剂;换句话说,宗教反思通
过人格性之观念而将属神的本质与属人的本质的非差异性丢在脑
后。泛神论之粗野的、然而总是道中要害的说法是:人是属神的本
质之流出物或一部分。与此相反,虔诚的说法是:人是上帝之影
像,或者,人是跟上帝有亲缘关系的存在者;因为,根据宗教的说
法,人并不是源自自然,而是来自神族,来自神系。可是,亲缘关系
① 意即没有区别。——译者
38990
第二部分 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
乃是一种不明确的、不可捉摸的说法。亲缘关系有程度上的不同,
有近亲与远亲之分。这里是指怎样的亲缘关系呢?对于宗教意义
上人对上帝的关系来讲,只有唯一的一种关系才适合——人所能
够设想得到的最亲近的、最密切的、最神圣的关系——,这就是:孩
子对父亲的关系。由此,上帝跟人的区别乃在于:上帝是人的父
亲,而人是上帝的儿子、孩子。在这里,上帝之独立性以及人之依
赖性同时被设定,并且,直接被设定为感觉之对象;与此相反,在泛
神论中,部分也跟整体一般地显得独立,因为整体被表象成为一种
由其各部分组成的。但是,虽然如此,这个区别还仅仅是假象而
已。没有孩子,父亲就不成其为父亲;二者合而为一。在爱之中,
人将自己低贬为一个部分,抛弃了自己的独立性。可是,这种自
贬、自卑是得到补偿的,因为,另一个也同样被低贬为一个部分,二
者都服从于一个更高的权力——家族精神之权力、爱之权力。因
而,在这里,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乃如同在泛神论中一样;只是,
在这里,这种关系表现为人格式的、家长制式的,而在泛神论中,这
种关系却表现为非人格的、普遍的,换句话说,内容是同样的,只
是,在泛神论中,是合乎逻辑地、从而明确地、直接地说出来的,而
在宗教中,由于幻想的缘故,是吞吞吐吐地说出来的。可见,在宗
教里面,上帝与人的相依共存甚或非差异性,被掩饰掉了;因为,在
这里,人们一方面把二者都表象成为人格或个体;另一方面却又不
管上帝的父性而将上帝表象成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者。不过,这种
独立也只不过是假象,因为,谁像宗教里的上帝那样从心底里就是
一个父亲,那他就把自己的孩子视同自己的生命与本质。
虽然人们硬说只有基督才是上帝的嫡子,而人乃是上帝的养第二十三章 上帝一般本质中的矛盾
子,从而,硬说上帝只对他的独生子而并不对人处于本质重要的依
赖关系中,然而,作为父亲的上帝与作为孩子的人相互之间的密切
的依赖关系,却并不因为这种区分而遭到削弱。因为,这种区分,
也仅仅是神学式的区分,因而乃是虚幻的区分。上帝只收人为养
子,并不收动物为养子。上帝之所以收人为养子,乃是决定于人的
本性。蒙神恩被收为养子的人,只是那意识到自己的属神的本性
和尊贵的人。况且,独生子本身也不外乎就是人性之概念,不外乎
就是人,只是,是为自己所预料到的,是在上帝里面规避自己和世
界的,是属天的人。逻各斯是隐秘的、默默无声的人;人是公开的、
言明了的逻各斯。逻各斯只是人之序曲。说逻各斯怎样怎样,就
等于说人的本质怎样怎样。①但是,在上帝与独生子之间,并没有
什么本质上的区别——谁认识子,谁也就认识父②——,从而,在
上帝与人之间,也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论到上帝的肖像性,情形也然如此。在这里,影像绝不是死的
存在者,而是活的存在者。人是上帝的影像;这意思就不过在于,
人是类似于上帝的存在者。两个活的存在者之间的类似性,乃基
于天然亲缘关系。这样,肖像性归结为亲缘关系:人类似于上帝,
因为人是上帝的孩子。类似性只是感官可以感觉得到的亲缘关
系;无论在什么地方,我们总是由前者推论到后者。
①“基督与父的最大的一致,是我也能够获得的……上帝给予他的独生子的一
切,他也同样完完全全地给了我。”(《陶勒及其以前时代诸说教师说教集》,汉堡1621年
版,第14页)“在独生子与灵魂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同上书,第68页)——著者
② 例如,见《约翰福音》,第8章第19节。经文为:“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
父。”——译者
391混
第二部分 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
但是,类似性跟亲缘关系一样,也是一种捉摸不定的、虚幻的
表象。只有人格性之表象,才去除了天然统一性。类似性就是统
一性,但它却不愿意人家叫它是统一性,宁可躲藏在一个障眼的媒
介物后面,躲藏在幻想之迷雾后面。如果我去除了这迷雾,那我就
可以看到赤裸裸的统一性了。两个存在者越是相类似,则他们的
区别就越是小;我认识了其中一个,就也认识了另一个。当然,类
似性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是,上帝与人之间的类似性,也有其程度
上的不同。良善的、虔诚的人,较比那种仅仅以人之一般本性为其
类似性之根据的人,更为类似于上帝。可见,在这里,也是假设有
类似性之最高级,只是,它并不是在尘世所能够达到的,而是要在
彼世才能达到。可是,既然人到了某个时候将要成为这样,那么,
至少就可能性而言,他现在便已经这样了。另一方面,最高度的类
似性乃意味着两个个体或存在者说出和表达出同样的东西,从而,
并不更有什么区别,至多也不过在于他们仍旧还是两个个体。二
者具有同样的本质重要的质,而我们是仅仅借这种本质重要的质
来区分事物的。因而,我不能借思想、理性来区分他们——这里,
思想、理性已丧失了一切的支点——,我只能借感性表象或感性直
观来区分他们。倘若我的眼睛并不对我说他们实在是两个就实存
而言各各不同的存在者,那我的理性就要把二者混同起来了。这
样,我的眼睛也分不清了。那并不是对于理性来说、而是仅仅对于
感官来说才各各不同的东西,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那并不是就
本质而言、而是仅仅就实存而言才各各不同的东西,——只有这样
的东西,才有可能被混同起来。因此,完全相类似的两个人格,无
论对于相互之间还是对于幻想,都具有异常的吸引力。类似性激第二十三章 上帝一般本质中的矛盾
起了形形色色的神秘之谈和猜想;因为,我的眼睛嘲笑我的理性:
对于理性来说,独立生存之概念总得跟特定区别之概念联在一起。
宗教是精神之光,只是,在幻想与心情之介质中受到折射,从
而,将同一个存在者直观化成为双重的存在者。类似性是理性之
··
统一性,但它在现实性之领域内为直接感性的表象所分割、切断。
一句话,类似性是为个体性或人格性之表象所分割开来的理性同
一性。我不能够发现父亲与孩子、原形与肖像、上帝与人之间有实
在区别,如果我不将人格性之表象插入其中的话。类似性就是统
一性,只是它既为理性、真理感所肯定,却又为想象所否定;类似性
就是统一性,只是它允许区别之假象存在——一个假象表象,它既
不直接说是,也不直接说不是。[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