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霍布斯的认识论

在霍布斯的哲学体系中,认识论占有重要的地位。霍布斯把机 械力学的原理引入认识论,是近代机械主义认识论的最重要的代表。 他的《人性》一书由于对这一理论作了系统的阐述,因而被许多人看 做是他写得最好的哲学著作之一。

霍布斯认为认知能力是构成人性的各种自然能力之一。他把人 的自然能力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人的肉体能力;另一部分是人的心 灵能力。人的肉体能力不是哲学研究的题目,哲学要研究的是人的 心灵能力。人的心灵能力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认知能力或概念 能力”(cognitive power or conceptive power);另一类是"促动能力" (motive power)。前一种能力使人能够从事感觉、想像、推理等认识

① 霍布斯:《关于自然哲学的十个对话》,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7卷, 第83 页。

② 参见霍布斯《利维坦》,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3卷,第351页;《人 性》,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4卷,第60页。

活动,并获得各种知识;后一种能力使人产生各种情绪和情感,从而 使人发生各种行为。这两类能力的性质不同,其作用也不同,但后者 归根结底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发挥作用的。霍布斯对认知能力的研究 构成了他的认识论。

一感觉

霍布斯认为,人要获得关于自然的各种原因的知识,必须研究自 然向我们呈现出来的各种现象,了解它们是由何种原因引起的。而 要做到这一点,没有别的途径可走,只能通过研究我们的感觉,因为 我们关于现象的一切知识最初都是从感觉来的。他说:“一切现象的 根源都是我们所说的感觉。”①又说:“如果现象是我们借以认识其他 一切事物的原则,那我们必须承认,感觉是我们借以认识那些原则的 原则,而且承认我们所具有的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得来的。”②这样, 霍布斯就明确地把感觉确定为一切知识的来源,这是一个经验主义 的主张,主要由于这一主张,他才被称做是一个经验主义者。③

研究感觉的原因就是要说明感觉是如何产生的。霍布斯根据对 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试图用机械力学的原理说明各种感觉的产生 过程,这一说明充分体现了他的机械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 霍布斯认为,运动是普遍存在的,它是一切自然现象的原因,同 样也是感觉的原因。他说:

我们借感官所知觉到的像颜色、声音、气味等各种各样的东 西,除了运动之外,没有任何别的原因。这运动部分存在于对我们 的感官发生作用的对象中,部分存在于我们自身中,以致虽然我们

① 霍布斯:《利维坦》,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3卷,第1页。

② 霍布斯:《论物体》,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1卷,第389页。

③ 科普尔斯顿(F.Copleston)说,就霍布斯轻经验归纳重理性演绎而言,称他为 经验主义者是不合适的,但鉴于他把感觉经验当做一切知识的源泉,若在理性主义者 和经验主义者这两个称谓之间必取其一的话,还是称他为经验主义者为好(参见科普 尔斯顿《哲学史》第4卷,“序言”,伦敦,1961)。

不经推理就无法知道它是何种运动,但它显然是某种运动。① 在这段话中,有一点需要注意:霍布斯把运动看做是感觉的唯一原 因,但不论是对象中的运动还是我们自身内的运动,都不是那种可以 直接观察和描述的宏观运动,而是压迫、抵抗等不可见的“努力”,所 以他说,我们实际上“无法知道”它们是何种运动。不过,霍布斯认为, 虽然我们不能直接观察和描述这些运动,但是仍然可以通过“推理” 来确定它们是何种运动。这样一来,不论霍布斯关于这些运动以及 它们产生感觉的过程有何种论断或描述,这些论断或描述都不是建 立在观察实证上的,而只能是一种推断或假设。

霍布斯认为,正因为感觉是最原始的,所以要说明感觉的原因, 必须从感觉本身开始。他指出,我们必须记住并承认这样一个事实: 在我们的心中总有外界事物的影像或观念存在,它们不会随外界事 物的消灭而消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影像或观念是纯主观的 东西,或仅仅由于入主观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因为它们的出现和存在 必须以外界事物的出现和存在为条件。他说:“一切观念最初都是由 事物本身的作用引起的(而观念就是这个事物的观念);当事物的作 用出现时,它所产生的观念也被称做感觉;事物的作用产生出感觉, 这个事物就被称做感觉的对象。”②这一论断表明了霍布斯对人的认 识活动中主客关系的基本看法,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它只是概括性 的,它需要解释和证明。霍布斯主要以视觉为例,通过对视觉产生过 程的描述,详细说明了感觉和感觉对象之间的关系,说明人是怎样通 过感觉获得关于外界事物的知识的。在此他提出和证明了以下四个 命题:

(1)颜色和形象等视觉观念所居的那个主体,并不是所见的对象或事物;  

① 霍布斯:《论物体》,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1卷,第70页。

② 霍布斯:《人性》,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4卷,第3页。这里的“观 念”一词是“conception”,而不是后来洛克等人所用的“idea”。霍布斯对该词的使用不 很严格,它的一个基本用法是与“影像”(image)同义。

(2)在我们之外没有我们称之为颜色或形象的东西;

(3)所谓的颜色或形象只是对象在我们的大脑、元精或头部的某 种内在实体中造成的运动、扰动或变动对我们的显现;

(4)与视觉一样,其他感觉观念所居的主体也不是对象,而是感 觉者。

在这四个命题中,第一个命题和第二个命题根据日常的经验和 常识不难证明。比如,凭经验可知,我们所见的事物和我们所见在水 中或镜子中映出的事物的颜色和形象是分开的,这说明颜色和形象 不在事物中,它们不是一回事。而且我们还可以同意,水中或镜子中 映出的事物的颜色和形象也不是水中或镜子中的东西,这说明颜色 和形象并不是在我们之外的东西。第四个命题是对视觉原理的推 广,它依赖于对视觉的证明,只要视觉的原理得到证明,对其他感觉 的证明就没有实质性的困难。因此,对霍布斯来说,真正需要认真说 明的,或者说真正能体现其理论价值的是对第三个命题的证明。霍 布斯的感觉理论的机械论特征正是从这个证明中充分体现出来的。 霍布斯首先根据人们的日常经验指出,当人的眼睛受到撞击,眼 前就会出现光亮。这说明视神经在受到撞击而发生运动时,运动会 “显现”为光,所以光并不是外在的,它只是人身体内部的运动。根据 这个原理,霍布斯进而以火为例说明,明亮的物体是如何对人的视神 经发生作用,使人产生光亮的感觉的。火的运动是不断地膨胀和收 缩,即通常所说的闪耀和发热。这种运动必定会传给与火相邻的媒 介物,媒介物又将运动传给外眼,外眼在外部运动的作用下压迫眼内 的视神经,视神经又将运动传至大脑,大脑对运动作出抵抗或反作 用,又将运动向外“反弹”到视神经上,而我们不把这种“反弹”当作内 部的运动,而是当作外部的运动,并称之为光。我们的光的感觉都是 以这种方式产生出来的。当光源(比如太阳)的光亮照射到不同表面 的物体上,物体内部的运动使光线发生了改变,这些光线作用于人眼 就形成了不同颜色的感觉。因此光和颜色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 前者是“纯粹”的光,后者是“纷乱”的光。于是霍布斯说,一切视觉都是从运动发源的,没有物体的光亮,就没有我们的视觉。同样的原理 适用于说明其他任何感觉的产生。比如声音的感觉就是由于物体的 运动通过空气传达到听觉神经,然后又传至大脑才产生出来的。霍 布斯给感觉下的定义是:“感觉是一种影像,它是由感觉器官中向外 的反应和努力造成的,是由对象向内的、多少持续一段时间的努力引 起的。”①

由上述可以看出,虽然由于自然科学水平的局限,霍布斯还不能 说明人的感觉产生的真实过程,但是他运用既有的科学知识,试图从 人的身体组织、神经系统与外界事物的相互作用中说明感觉,坚持了 一种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观点,这是十分可贵的。同时,他的这个观点 又是朴素的、粗糙的,带有明显的机械论特征,这造成了它的局限。 霍布斯试图把感觉彻底还原为机械运动,但他不了解复杂运动和简 单运动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别,感觉作为生物和生理活动的结果,具有 不同于机械运动的独具特点,不能归结为简单机械运动的叠加或转 移。霍布斯坚持说,在感觉产生的整个过程中,只有运动没有感觉。 比如铃被摇动时只有运动,没有声音;铃将运动传给空气,空气只有 运动没有声音;空气将运动通过神经传给大脑,大脑只有运动没有声 音;而当大脑将运动向外返回到神经,运动被外在地“显现”出来,就 成了声音。在这里,霍布斯用“显现”(apparition)来说明机械运动如 何变成为感觉,可是这种“显现”到底是怎样一种作用呢?它是如何 将人人皆知的机械运动变成看起来与机械运动完全不同的感觉的 呢?霍布斯除了坚持这种“显现”只是一种内在的运动外,对此一概 没说。

在对感觉的研究中,霍布斯确定了感觉活动中各要素的关系: “感觉的主体是感觉者本身,即某个生物。因而当我们说一个生物在 看,要比说眼睛在看更正确。对象是被接受的事物,我们说我们看着 太阳,要比说我们看见光更准确。因为光和颜色、热和声音,以及通

① 霍布斯:《论物体》,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1卷,第391页。

常所说的其他可感的性质,并不是对象,而是感觉者心中的幻象 (phantasm)。”①“严格而言的视的对象,既不是光,也不是颜色,而是 明亮的,或被照亮的,或带有颜色的物体。因为光和颜色是感觉者所 具有的影像,不可能是对象的偶性。”②同样,听、嗅、味、触等的对象不 是声音、气味、滋味、软硬等,而是物体本身。在这里,霍布斯从唯物主 义反映论的观点出发,将感觉的主体、感觉的客体,以及作为两者共 同作用的结果的感觉影像本身严格区分开来,起到了重要的概念澄 清作用。在他看来,外界物体是我们真正要认识的对象,这种认识是 用感官通过感觉来进行的,在某种意义上,感觉只是我们认识外界对 象的媒介和手段。这样霍布斯就避免了后来常识学派的黎德所批评 的许多哲学家把感觉与外界对象混淆起来的错误,使感觉问题上的 主客关系比较清楚了。

霍布斯的上述区分会使人以为他否认感觉与外界对象的性质有 任何相似,从而否认感觉有客观的内容。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因 为尽管霍布斯未能科学地说明为何感觉与外界对象的实际性质有那 么大的差异,但他毫不怀疑感觉的产生有外界事物在起作用,即外界 事物的不同运动引起了不同的感觉,外界事物的性质与感官一起对 感觉的性质负责。他所反对的是将感觉等同于外界事物性质的肤浅 做法。霍布斯对感觉所说的一切,完全是为了对感觉的产生过程和 因果关系提供一个科学的说明。由于他所占有的科学知识是有限 的、初级的,所以他的说明很多只是猜测。不过,他在掌握了一定科 学资料的基础上,试图通过猜测、假设、推演来说明某种现象,是一种 相当现代的科学思维方式。

二名称和命题

感觉是一切知识的来源,但是,人对世界的认识只停留在感觉是 不够的,人还必须在感觉的基础上运用推理得到科学知识。运用推

① 霍布斯:《论物体》,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1卷,第391—392页。

② 同上书,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1卷,第404—405页。

理的能力即是人的理性能力,这种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后 天的勤奋学习和训练得来的,它是将人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的根本 标志。霍布斯认为,推理是建立在名称和命题的基础上的,研究推理 不能不研究名称和命题。他关于名称和命题的理论是同推理问题联 系在一起的,与科学知识的形成密不可分,它是认识论的一部分,不 过我们也可以将它作为相对独立的语言理论来看待。霍布斯认为, 语言是人类最重大、最可贵的发明,如果没有语言就没有思想的交 流,就没有人类社会。霍布斯对语言的研究使语言问题开始受到重 视,后来包括洛克、巴克莱在内的英国哲学家都对语言问题予以极大 的关注,并形成一个传统,影响到后来直至当代英国哲学的发展。正 由于霍布斯的这一贡献,使他成为现代西方语言哲学的先驱者之一。

霍布斯首先提出和区分了“标记”(mark)和“记号”(sign)。感觉 观念是人内心当下出现的东西,它随后就消失了。人要进行推理,就 必须借助一些可感的标记将过去的观念回忆起来,这些标记是人任 意为自己所定的,所以是私人的、因人而异的。标记的私人性,使它 不能为他人所理解和接受,所以不能用来交流思想,因而也无助于人 们通过共同努力来获得和发展科学知识。为了使人们之间的思想交 流成为可能,就需要一些既能表示每个人各自的观念,同时又能为大 家共同理解和接受的东西,这就是记号。标记和记号的区别就在于; “我们造出标记是为我们自己用的,而我们造出记号是为了他人之 用的。”①

记号分两种:一种是“自然的记号”,例如,乌云是将要下雨的记 号,雨是天上曾有乌云的记号;另一种是“任意的记号”,它是我们随 意选择的记号,例如,物品上的标签是物品待售的记号,地上摆放的 石头可以是地界的记号。

能够同时起标记和记号两种作用的是名称。也就是说,名称既 可以作为标记帮助人的记忆,也可以作为记号向他人传达自己的思

① 霍布斯:《论物体》,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1卷,第15页。

想和观念。霍布斯给名称下的定义是:“一个名称是我们随意拿来用 作标记的一个词,这个词可以在我们心中唤起与我们以前所具有的 某个思想相像的一个思想,当这个词被说给他人,它对于他人就可以 成为一个记号,表示出说话者心中以前曾有或没有何种思想。”①名称 对于人类知识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不使用名称就不能从事科学,使 用名称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

霍布斯赋予名称以标记和记号两种功能,但由于他把这两种功 能截然分开,把标记完全看成是私人的,这使他得出了可以有私人的 名称的看法。他说,名称起标记的作用在记号之前,因为假如世界上 只有一个人,那么,他只需要用名称来帮助记忆,不需要用名称向别 人表达思想。他认为,名称的主要性质是作为帮助记忆的标记,偶尔 也用于向别人传达思想。在这里,霍布斯没有说明名称的私人标让 功能是如何过渡到公共记号功能的,即用私人的名称向他人表达有 意义的思想是如何可能的。他的观点从某个方面接触到后来语言哲 学家所争相讨论的一个问题:如果一个词语或名称要有意义,它是否 可能完全是私人的?

与此相联系的另一个问题是:在霍布斯看来,名称到底代表着什 么?他说过这样的话:“既然在语言中按顺序排列的名称是我们的观 念的记号,那么,显然它们不是事物本身的记号。因此,对于石头这 个词的声音是一块石头的记号的说法,只能从以下意义来理解,即听 到那个声音的人推断,发出那个声音的人想到了一块石头。”②有的人 认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霍布斯认为名称只代表心中的观念,并不 代表事物。如果按照这种看法,势必会得出这样的推论:霍布斯所说 的在名称的基础上进行推理得到的知识只能是关于内心观念的知 识,而不是关于客观对象的知识。这个推论显然与霍布斯的唯物主 义原则相悖。实际上,霍布斯完全承认名称可以代表事物,比如他在 上面那段话隔几行后又说:“一个人、一棵树、一块石头是事物本身的

① 霍布斯:《论物体》,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1卷,第16页。

② 同上书,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1卷,第17页。

名称。”如果对他的观点作全面理解,他的意思是,名称可以作广泛的 使用,它不仅可以代表心中的观念,也可以代表外界的事物。他在 《入性》一书中对此有比较明确的论述,他说:“用名称命名的东西要 么是对象本身,比如一个入;要么是我们所具有的关于人的观念本 身,比如形状和运动。”①不仅如此,他还认为名称可以用于没有实在 根据的虚构和幻象,甚至可以用于不论在心内还是心外都不存在的 东西,比如“nothing”(无、无物)一词就是不代表任何东西的名称。霍 布斯没有对名称的使用范围作出限制,他实际上认为名称可以用于 人类思想活动的任何方面,只要人们对思想进行记忆和表达,名称就 是必不可少的。这样,霍布斯的名称理论就与对人类各种思想活动 的研究融为了一体。

霍布斯还根据名称的不同性质对名称进行了区分。这些区分中 最重要的是关于一般和个别、共相和殊相之名称的区分,霍布斯在此 坚持了唯名论的观点。他说:

有些名称是专门的,单只用于一个事物,如彼得、约翰、这个 人、这棵树;有些名称是许多事物共同的,如人、马、树。这些共同 名称中的每一个,虽然只是一个名称,然而却是许多不同的特殊 事物的名称。就这些特殊事物合在一起的全体而言,这个名称 被称作共相。世界上没有共相,只有名称,因为被命名的事物中 的每一个,都是个别的、单一的。一个共相的名称被用于许多事 物,因为这些事物在某种性质或其他偶性上相似。一个专名只 使人想起一个事物,而共相使人想起那许多事物中的任何 一个。②

霍布斯认为,我们将名称连接起来作为思想的记号,这些名称就

① 霍布斯:《人性》,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4卷,第20页。

② 霍布斯:《利维坦》,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3卷,第21页。

构成了言语(speech)。言语中名称的接续表示出人心中思想的接续, 因此,如果一串言语中名称的接续并无心中思想的接续与之对应,这 串言语就是荒谬的、没有意义的。在哲学中只有一类言语是有用的, 它们可以用来表示肯定或否定,这类言语就是命题。他说:“一个命 题就是由两个相连的名称构成的言语,说话的人用此喜谱来表明,他 认为后一个名称是前一个名称所命名的同一个事物的名称;或者说 (这完全是一样的),前一个名称被后一个名称所包含。”①例如,“人是 生物”是一个命题,它的两个名称“人”和“生物”被动词“是”连接起来。 说出这个命题的人所想的是:“人”和“生物”是同一个事物的名称,或 者前一个名称“人”是被后一个名称“生物”所包含的。通常前一个名 称被称做“主词”、“前件”、“被包含的名称”,后一个名称被称做“谓 词”、“后件”、“包含的名称”。

霍布斯特别强调了连接词“是”(to be)的作用。他认为这个连接 词对于命题是必不可少的。在大多数语言中都有与“是”相应的连接 词,即使有的语言不用“是”一词,而用名称的词序来表示这种连接关 系,在哲学上也可以把它看成是有“是”这个连接词的。霍布斯之所 以重视“是”这个连接词,是出于两点考虑。首先,命题中的主词和谓 词使我们想到的是同一个东西,而连接词“是”使我们想到了这两个 词之所以用于那个东西之上的原因。比如,当我们说“一个物体是可 移动的”,这时我们所想到“一个物体”和“可移动的”是指同一个东西。 可是,我们的思想并未停留于此,而是要进一步探讨“是一个物体”(to be a body)是什么意思,“是可移动的”(to be moveable)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要弄清为什么我们这样称呼这个东西,而不这样称呼别的 东西,这些东西的区别在何处,而这就意味着要在事物中寻找这些名 称的原因。他随后证明,这些名称的原因与我们的感觉观念的原因 是一样的,即外界事物的性质和我们感官的共同作用。这样,霍布斯 就通过对连接词“是”的研究,不但确定了命题本身也服从于对原因

① 霍布斯:《论物体》,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1卷,第30页。

的研究这一哲学宗旨,而且从根源上将他的命题理论同他的唯物主 义感觉论联系在一起。其次,由于命题可以用包括日常语言在内的 各种不同方式来表达,所以人们往往会被表达不明的命题所欺骗。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当遇到不明的命题时,应当将命题还原为 它的最简单、最明确的形式。在此形式中,连接词“是”必须单独表 达出来,不能以任何方式与主词或谓词混淆,也就是说,应当将复杂 的命题形式翻译成带“是”的简单的命题形式,同时,主词和谓词也 应互相分开。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霍布斯对“是”的分析涉及到 “是”一词的“表实”和“表真”两种用法。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是’ 的“表真”用法(系词用法)保证了命题的真值属性,从而使有效命题 成为可能;当我们要确定一个“日常陈述”是否是一个有效命题时, 可以通过语言分析将它还原为带“是”的简单形式,从而排除非命题 陈述或假命题陈述,使命题变得清楚、明确。而“是”的“表实”用法 则使命题的词项有了“存在”的规定性。他实际认为,这种“存在”的 规定性最终是由事物的“原因”或“性质”体现出来的,或者说,这些 词项指称着事物中某种“原因”或“性质”的“存在”。长期以来,西方 的传统形而上学没有充分注意“是”的用法的多样性,以致后来引起 了许多争论。霍布斯以上所述着眼于对“是”的不同用法的辨析和 澄清,表明了语言分析对于哲学理解的重要性,因而是十分有意 义的。①

命题有真假之分。真命题是指主词为谓词所包含的命题,比如 在命题“人是生物”中,“人”为“生物”所包含,所以该命题是真的。反 之,主词不为谓词所包含的命题是假命题,比如“人是石头”就是一个 假命题。

命题还可以分为必然的和偶然的。按照霍布斯的观点,必然 的命题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对于一个真命题,不论在任

① 关于“to be”的“表真”和“表实”用法的争论在西方哲学中长期存在。近年来, 中国学界也对“to be”的用法、中译以及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起到了深化西方哲 学研究的作用。

何时候,主词所代表的事物也总能为谓词所代表,比如在命题“人 是生物”中,“生物”在“任何时候”都能代表“人”所指的事物。这 里霍布斯指出了必然命题必须是永真的命题。第二种情况是,命 题的谓词是与主词同义的,比如命题“人是有理性的生物”,“人” 和“有理性的生物”是同义的。这里霍布斯指出了一种同一性或 同语反复的必然性。第三种情况是,命题的谓词是主词的一部 分,比如对于命题“人是生物”,因为“人”和“有理性的生物”是同 义的,而“生物”是“有理性的生物”一词的一部分,所以“人是生 物”这个命题是必然的。这里霍布斯指出了一种“分析的”必然 性。霍布斯认为,一切违背上述三种情况的真命题都是偶然命 题,它们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是真的,但不可能是永真的。

此外,霍布斯还考察了命题和命题推理(三段论推理)中出现谬 误的情况。其中他列举了关于命题的七种谬误,值得注意。他认为, 只有命题中连接起来的名称是关于同一事物的,命题才是真的;如果 命题连接起来的名称是关于不同事物的,命题就永远是假的。所以, 要知道谬误可能在哪些情况下出现,只需要了解不同事物的名称相 连接的方式有多少种就可以了。他先把可以具有名称的东西归结为 四种,即物体、偶性、影像、名称本身。非同类的名称相连接将产生谬 误,根据组合,这种连接有七种情况,列表如下:

物体的名称与偶性的名称连接;

物体的名称与彩像的名称连接

物体的名称与名称的名称连接;

偶性的名称与影像的名称连接;

偶性的名称与名称的名称连接;

影像的名称与名称的名称连接;

物体、偶性、影像各自的名称与言语的名称连接。

在这里,霍布斯试图用比较明确规范的方式指出语言表达中 的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类似于现代语言哲学所说的类型谬误。由此我们可以清楚看到霍布斯运用分析方法为清除语言的滥用所 作的努力。

三知识的分类

早在《人性》一书中,霍布斯就将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感觉或原 始的知识,以及对感觉的记忆,他也称记忆为第六感觉或内在的感 觉;另一类是关于命题的真,以及如何称呼事物、如何推理的知识。 在《利维坦》中,他将前一类知识称做关于事实的知识,比如我们看见 一件事情进行时,或回想想这件事情时所得到的知识。这类知识完全 是从感觉或记忆接受来的,不依赖于其他的条件,因此是绝对的。他 将后一类知识称做关于断言(命题)之间推理的知识,比如我们关于 几何命题所具有的知识。这类知识依赖于我们的命名、定义和推理, 因此是有条件的。他始终认为只有后一类知识才能被称做科学,所 以,他着重对这一类知识作了考察。

霍布斯认为,这里所说的“知识”一词必定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是 “真”(truth),另一个是“明证”(evidence)。如果一件事不“真”,那么, 我们就不可能“知道”,就不会有关于这件事的知识。比如,一个人说 他知道某事,而后来证明这件事是假的,那么他不得不承认他所说的 不是知识,只是“意见”。如果一个人获得了一种“真”知识,但这个 “真”不是“明证的”,那么这个“真”就不能为人所知,这个知识就与相 反的观点没什么两样。这里霍布斯的意思是说,知识之“真”应当有 “明白的”证据,应当被人们所公认。在这里,他实际上把“真”和“明 证”看做是知识的两个标准,真正的知识必定符合这两个标准,否则 就不是真正的知识,而是意见或猜测。

关于什么是“真”,霍布斯在讨论命题真假时已经说过,即以命题 表达的知识必须满足主词包含于谓词之中才是真的。关于什么是 “明证”,他也作了详细的论述。笛卡尔同样把“明证的”或“明白的”作 为真知识的标准,但他认为感觉是骗人的,只有在理性看来清楚明白 的才是真正的知识。霍布斯则不同,作为经验主义者,他认为知识的 明证归根结底依赖于感觉经验。他说:“所谓明证是指在推理活动中 一个人的观念和表示这个观念的词相伴随。”①又说:“一切明证都是 观念……一切观念都出自于感觉。”②如果一个人只用语言进行推 理,而且初始命题是真的,所用的三段论也是正确的,那么,他可以 得出一个真结论,不过,这个结论对他来说并不是明证的,因为它没 有观念伴随。命题的真不能缺少明证,如果命题的真只靠词语就足 够了,那么连鹦鹉都可以被说成是知道真命题了。在霍布斯看来, 命题的真必须有明证即感觉观念的保证。他说,明证之于真,犹如 树的汁液之于树,只要有汁液滋养,树就能活,如果没有汁液,树就 会死;“这种明证是与我们的词语相伴随的意义,它是真之生命”③。 可以说,在这里,霍布斯已经接触到感觉经验是名称和命题的意义 标准的思想。

霍布斯对命题知识作了如下结论:

因此,我把我们称为科学的那类知识定义为从某种感觉开 端或感觉原则而来的真的明证(evidence of truth),因为只有当 我们想到构成命题的那些词或术语的意义的时候,一个命题的 真才是明证的,而那些词或术语的意义永远是心中的观念…… 知识的第一个原则是:我们有这样那样的观念;知识的第二个原 则是:我们对这些观念所相关的那些事物,作了这样那样的命 名;知识的第三个原则是:我们将这些名称按照形成真命题的方 式连接起来;知识的第四个也即最后的一个原则是:我们将这些 命题以那样一种方式连接起来,使它们成为结论性的,而且我们 说这个结论的真是被认识到的。④

霍布斯在对感觉知识的考察中也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思想,这里 特别要提到的是关于联想的学说。霍布斯指出,当我们记起以前的

①③ 霍布斯:《人性》,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4卷,第28页。

② 同上书,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4卷,第61页。

④ 同上书,载于《托马斯·霍布斯著作集》第4卷,第28—29页。

观念时,这些观念是有条理地互相引申出来的,这里有一种连贯性, 这种连贯性与名称和命题中的推理并不相同,为表示区别,他用了 “discourse”一词。比如当我们在心中回想起一个观念的时候,很容易 想到它最初出现在心中时与它相似或接近的观念,这是所谓的类似 联想或接近联想。他举例说,当我们想到圣·安德烈时就会想到他 的兄弟圣·彼得。还有一类联想更有用处,它可以使我们根据当下 的事实对将来的事实作出期待和推测。比如我们习惯于看到一类事 情被另一类事情所跟随,那么,当我们又看到前一类事情出现时,就 会期待和推测后一类事情也会出现。我们由犯法而期待受惩罚,由 一堆灰烬而猜测曾有火燃烧,就是这种情况。不过,这种联想带来的 只是期待和猜测,还不等于必定会出现的事实,因此它不能作为充分 而确凿的结论。比如一个入即使总是看到日夜相随,他也不能作出 结论说,日和夜将来会相随,也不能说日和夜一直就是相随的。于是 霍布斯断言:“经验不作普遍的结论”①。霍布斯的联想学说是对近代 以来联想主义心理学的巨大贡献。他关于借助联想对未来事实进行 推测的论述也是相当深刻的,后来休谟正是在这种联想的基础之上, 为因果关系提出了一个心理主义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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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分录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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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尼采-《快乐的科学》-(二)-在线阅读

    (二) 二○、愚昧的尊严 数千年以来,凡是人类所作的最细心的事都会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也 就是因为这样,细心将失去它所有的尊严。固然细心确实是必需的,也将是 普遍与平常的,而一个较为挑剔的尝试会觉得这个必需性等于是一种粗俗。 正如同一个真理或科学的专制将会提升虚伪的价值,细心的专制也能促使一 个崭新而高尚的人类变成十分杰出。 追示高尚——那也许意味着一种愚行。…

    书籍分录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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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八章利奥塔

    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1924年出生于法国的凡尔赛, 早年在巴黎索邦(Sorbonne)大学学习哲学和文学,并积极参加政治活 动。在40年代只发表了一些政治论文。1949—1959 年他在中学教 哲学,参加了反对阿尔及利亚战争的政治活动。1956—1966年间,利 奥塔在一家社会主义杂志《社会主义或野蛮》(Socialisme…

    书籍分录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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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吉尔-《埃涅阿斯纪》-卷五-在线阅读

    本卷内容梗概: 【1-7行】特洛亚人从迦太基启程,回首眺望,只见一片火光。他们虽然不知道这是狄多自焚,但预感到前途必有灾难 这时,埃涅阿斯早已毫不动摇地乘船出海,北风翻起黑色的浪涛,船舰破浪前进。他回顾迦太基的城堡,只见火光烛天,这是不幸的埃丽莎点燃的火焰啊。他们虽不知道发生这样的大火是什么原因,但是他们深知强烈的爱情遭到玷辱是会引起难熬的痛苦的,而一个妇人…

    书籍分录 2024年4月29日
    332
  •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第八章-在线阅读

    第八章 批判的批判之周游世界和变服微行,或盖罗尔施坦公爵鲁道夫所体现的批判的批判(马克思)   盖罗尔施坦公爵鲁道夫在他周游世界期间赎补了双重的罪行:他个人的罪行和批判的批判的罪行。他在跟父亲激烈争吵时向父亲挥动了宝剑;批判的批判在同群众激烈争吵时也为罪恶的激情所控制。批判的批判没有揭露任何一个秘密。鲁道夫赎补了这个罪过并揭露了一切秘密。  按照施里加先生的…

    书籍分录 2024年6月15日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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