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费希特
费希特的哲学是康德哲学的完成,〔我们必须特别指出,他的
哲学是以较逻辑的方式阐发出来的。他并没有超出康德哲学的基
本观点,最初他把他的哲学看成不过是康德哲学的系统发挥罢
342
了。①〕在康德、费希特以及谢林的哲学之外,没有别的哲学。其他
的哲学都是从这些哲学剽窃一些东西,而关于这些剽窃来的东西,
612 他们又彼此互相攻击和争吵。Ils se sont battus les flancs,pour
être de grands hommes.〔他们为了当大人物而互相攻击。〔因为
在当时的德国曾有过许多哲学体系,〕例如赖因霍尔德、克鲁格、布
特尔威克、福锐斯、〔舒尔茨〕等人。但是他们自诩为伟大的观点是
极肤浅的。
约翰。哥特里布·费希特,1762年 5月 19日生于上劳西茨
区比肖福斯魏尔达城附近的拉门脑,曾在耶拿大学学习,并在瑞士
① 费希特:《全部知识学基础》(莱比锡,1794年),序,第 XII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做过家庭教师。他写过一本关于宗教的书①;这书充满了康德的
术语,所以当时,人们误当作康德的著作。1793年,歌德聘请他到
耶拿大学任哲学教授。1799 年,他为了他的一篇论文《论我们信
仰一个神圣的世界主宰的根据》引起纠纷而去职。他在耶拿刊行
了一种杂志,杂志上所发表的另一个人的文章被认为有无神论嫌
疑。费希特本来是可以保持沉默的。由于政府要追究,费希特写
了一封包含着一些威胁语句的信。歌德说,政府是不能让人威胁
的。于是费希特便有一段期间在柏林做私人教学,1805年又被聘为
爱尔朗根大学教授,1809年又任柏林大学教授,直至1814年1月27
日逝世。关于他的特殊的生活经历,这里就不能详细地讲述了。
费希特哲学有两个方面必须区别开:一是他的真正的思辨哲
学,这是经过严格一贯的论证的,他这一方面的哲学是很少人知道 613
的;一是他的通俗哲学,他在柏林对各色听众的讲演,以及他的著
343
作《到幸福生活之路》,都是属于这个方面的。后一方面的著作具
有不少感动人的有教导性的东西,而许多自称为费希特派的人常
常只知道他的哲学中通俗的这一面。这些著作对某些有教养的富
于宗教情绪的人是深入感人的讲演。虽说它们的内容有很大的价
值,但在哲学史里却不能予以重视。哲学的内容必须得到思辨的
发展,而这种发展只有在他早期的哲学著作里才有。
1.费希特哲学的基本原理
康德哲学中缺乏思想性和一贯性的地方使得他的整个系统缺
①《天启批判试探》。344
第三部 近代哲学
乏思辨的统一性,这一缺点为费希特所克服了。费希特掌握的是
绝对的形式,换言之,绝对形式就是绝对的自为存在,绝对的否定
性,它不是个别性,而是个别性的概念,因而也就是现实性的概念。
费希特的哲学是形式在自身内的发展(是理性在自身内得到综合、
是概念和现实性的综合),特别是康德哲学的一贯的发挥。它没有
超出康德哲学的基本内容,他特别称他的哲学为知识学。① 他的
初期著作完全是康德派的。费希特最初也只不过把自己的哲学看
成康德哲学的一个贯通的和系统的完成罢了。② 他把自我当作绝
614 对原则,因而必须表明宇宙的一切内容都是自我的产物,而自我同
时即是它自身的直接确定性。不过他同样只是对这个原则加以片
面性的发挥:自我自始至终是主观的,受一个对立物牵制着的。而
自我的实现只是以有限性的方式向前迈进,只是对先行的东西的
回顾。
哲学的要求提高到了:(一)不复把绝对本质理解为不把区别、
实在、现实性包含在自身内的直接的实体。一方面:自我意识总是
尽力反对这种实体,因为它在这种实体里找不到它的自为存在,因
而得不到自由。另一方面,它要求这个被表象为客体的本质是一
个有自我意识、有人格的本质,亦即有生命、有自我意识的现实的
本质,而不仅仅是关闭在抽象的形而上学思想里的东西。(二)同
自我意识一样,意识有一个对方或他物。意识又要求它的对方是
客观现实性的环节,是思想必须向其过渡的存在本身,是在客观存
①《论知识学的概念》(魏玛,1794年),第18页。
②《全部知识学基础》(莱比锡,1794年),序,第 XII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在中的真理,——这种外在现实性的环节,我们在英国哲学家那里
尤其常常看到。这种概念直接就是现实性,而这种现实性直接就
是现实性的概念,而且,这并不是一种作为第三者的高于这个统一
性的思想,也不是不具有区别、分离于其中的直接的统一性,—
这就是自我。自我在自身内就包含着自身区别,包含着对立物。
这样一来,自我就把自己与思维的简单性区别开,而这个区别开来
的对方,也同样是直接为它而存在的、与它同一的或者与它没有区
别的。① 所以自我是纯思维,换句话说,自我是真正的先天综合判
断,像康德所说的那样。
这个原则是通过概念把握住的现实性;因为现实性正是被把
握住了的对意识而存在的他物,从而自我意识也就返回到了自身。615
概念的概念就是从这一方面被发现的,即在那经过概念把握住的
东西里,自我意识便确认到自己;那么经概念把握住的东西,对自
我意识说来就是异己的东西。——这种绝对概念,或者这个自在
自为地存在着的无限性,现在就是哲学所要发挥的东西,而且还必
须从它自身论证出,它的差别就是宇宙内一切差别的根源;并且在
它的差别或分化过程中,它必须仍然返回到它自己,保持其同一的
绝对性。——除了自我之外,更无任何别的东西存在;自我存在于
那里,因为它在那里存在着。凡是存在在那里的东西,只是存在于
自我之内并为自我而存在。②费希特只是提出了这一概念;不过
他还没有使这个概念达到科学的体系,得到自身的实现。因为在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10—12 页。
② 同上,第13—14 页。
345第三部 近代哲学
他看来,这个概念把自己固定为这个概念;他之所以认为这个概念
有绝对性,只是因为它是一个没有实现的概念,因而它自身与实在
又处于对立的地位。所以费希特还未曾找到现实化的本性和科学
本身。
费希特哲学的最大优点和重要之点,在于指出了哲学必须是
从最高原则出发,从必然性推演出一切规定的科学。其伟大之处
在于指出原则的统一性,并试图从其中把意识的整个内容一贯地、
科学地发展出来,或者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构造整个世界。① 到这
里,他就停住了。② 而哲学的要求却在于包含一个活生生的理念。
世界是一朵花,这花永恒地从那唯一的种子里生长出来。
346
像康德提出认识那样,费希特提出知识〔作为考察的对象〕。
费希特宣称哲学的任务是研究关于知识的学说。意识能认知事
物,认知就是意识的本性。哲学的认识就是对于这种知识的知识。
对于整个世界的知识的范围(凡不是为我们,对我们而存在的东
西,都与我们不相干)都必须发展出来。而且这种知识还必须是范
畴〔或规定〕按照〔逻辑〕次序的发展。哲学的对象是知识;它同样
是出发点、普遍的知识。普遍的知识就是自我。自我就是意识。
自我是根据、出发点。不过费希特没有把这个原则理解为理念,而
仍然把它理解为我们在寻求知识的活动中的意识,因此他仍然停
留在〔自我这一原则的〕主观性形式上。——“科学是通过一个最
高原则来表达知识的内容和形式的认识体系。知识学是关于知识
616
① 《论知识学的概念》,第12 页。
②《全部知识学基础》,序,第X—XI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的科学,这门科学阐明一切知识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并且按照知识
的形式和内容指出根本原则的可能性,根本原则本身,并从而指出
人的一切知识的内在联系。这门科学必须有一个既不能由这门科
学来证明,也不能由另一门科学来证明的原理;因为它是最高的原
理。有了知识学,也就有了一个体系;有了一个体系,也就有了一
种知识学和一个绝对的、第一性的根本原理,——通过一个不可避
免的圆圈。”①
(甲)费希特在他的论述中达到最高的规定性时,他从我们前
面②所提到过的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性开始;在这里自我是一,这
个自我,这种统一性在费希特那里是同一的,并且是第一性的。他
的哲学的出发点是:哲学必须从一个绝对无条件的确定的根本原 617
理开始,从普遍知识里的某种绝无可疑的确定的东西开始。“这个
根本原理是不允许证明,不允许规定的,因为它应当是绝对的第一
347
性的根本原理。”③而这种知识的简单的基础就是对我自己的确
认;这种确认就是我自己对我自己的联系:从笛卡尔 Cogito,ergo
sum〔我思故我在〕开始。自我的存在不是〔抽象的〕僵死的存在,
而是具体的存在、最高存在、思维。思维是活动;这种思维的活动
被理解为一,理解为自为的存在,这就是自我。自我是抽象的知
识、知识一般。在最初,我们只有一般的知识。这种一般知识具有
绝对确定性,我们从一种确定的东西、从自我开始,其出发点与笛
①《邓尼曼哲学史纲要》,Wendt 编,第三九三节,第 494—495 页;参看《论知识
学的概念》,第13—17、19—39、50—52 页。
② 参看本书第296—297、299页。
③《全部知识学基础》,第3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卡尔相同,不过具有一些完全不同的需要和要求。因为不仅要求
从这个自我推出存在,而且要求进一步发挥出思维的体系。笛卡
尔从自我开始,然后我们发现还有别的思想在我们里面,即关于上
帝的思想,然后他又进到自然等等。费希特试图建立一种完整一
套的〔理性〕哲学,一种不包含任何从外面接收进来的经验材料的
哲学。——这样他就立刻采取了一个偏颇的观点;于是这种思想
就陷于科学上的旧观念,即从一些这种形式的原则开始,并从它们
出发;这样从这个根本原则推演出来的实在就会同它对立,因而事
实上是某种别的东西,不是派生出来的了。换言之,正因为如此,
那个根本原则所表明的就只是对它自身的绝对确信,并没有真理
性。
最高原则是直接的,不是派生出来的。它应该是自身确信的,
618 这只能是自我。我可以怀疑一切,抽掉一切。我只是不能抽掉自
348
我。① 自我只是一种确信,但哲学却要求达到真理。确信的东西
是喜爱的东西,但据说又永远是基础。这样进一步推出的东西就
也是主观的,这种〔主观的〕形式便无法排除掉了。我们在康德那
里也看到了这种自我,叫做先验的摄觉:自我是理念和范畴的源
泉,它是联结者。一切表象、思想都是这样的综合,——杂多性的
材料通过思维被综合起来。费希特不像康德那样做了一些列举
〔范畴〕的工作,因为他从自我开始;这是他的伟大之处。一切都应
该从自我推演出来,列举范畴的做法应该取消。——凡是在我里
面的东西,我是知道的;这就是纯粹的、抽象的知识,这就是自我本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4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身。费希特就从这里开始。康德采取经验的方式把纯粹知识的规
定、范畴从逻辑里搬过来,——这实在是一种极其非哲学的、不正
当的做法。费希特前进了一步,这是他的大功绩。他要求从自我
中推出、构成各种思维规定,并且试图完成这项工作。自我是能思
维的,是能动的,它产生出它的各种规定。但是自我如何产生它的
规定?它能产生出哪些规定呢?自我是意识,但是我产生出这些
规定(如因果等)的必然性都超出我的意识之外;而我是在不断超
出我的意识,所以我是本身地在产生范畴。
于是费希特把哲学定义为人工的意识、对于意识的意识,所以
我对于我的意识活动具有意识。① 有人曾经说,我们不能够进入
意识的后面:我具有意识,我发现这个和那个,我发现因果等规定
在意识之内,我发现这些规定所产生出来的东西;但是意识究竟如
何产生这些规定,我却不能进入那后面。然而当我对于我的意识619
349
加以哲学考察时,当我知道我的自我的活动时,我已经走进我的通
常意识的后面了。当我作哲学考察时,我一方面是意识,一方面又
是意识的对象;我把我的通常意识当作对象。而通常意识是不把
通常意识当作对象的。它只是忙于认识别的对象和有兴趣的东
西,而不把它自己的意识作为对象。例如当我们对存在、原因、结
果等加以哲学考察时,我们就把存在、因果等当成意识的对象。这
样,我就使一个纯范畴成为我的意识的对象,也就是使我的意识成
为意识的对象,于是我就走进我的通常意识后面了。费希特就是
这样地首先使人意识到关于知识的知识的。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184—185 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因此费希特进一步认为哲学的意识、哲学的目的在于寻求
知识的知识。因而他把他的哲学叫做知识学或关于知识的科
学。知识在这里是活动,是关于范畴的知识;费希特考察了、
构造了范畴。费希特说,在知识学里,自我是事实、是最初的
东西。自我还不是一个命题〔Satz,或原则〕。作为一个命题或
基本命题〔Grundsatz,或根本原则〕的自我,绝不能说是枯燥的
自我、是一。命题必定包含有综合。——费希特把自我分析为
三个基本命题〔或原则〕,整个知识学都应该从这三个基本命
题发展出来。
(1)第一个命题必须是简单的,其中的宾词和主词必须是等同
的。如果两者不相等同,则首先必须证明那〔把两者结合起来的〕
联结者。主、宾词有了差别,它们的规定就不是直接同一的,而必
须通过一个第三者对它们予以证明。所以第一原则必须是同一
350
620 的。更进一步说,这个第一原则,作为原则,就可以区别开形式和
内容。但这第一原则既然自身直接是真的,所以它的形式和内容
又必须是同一的,并且从各方面说,它都是无条件的。① 这个原则
就是A=A,抽象的同一性。①费希特甚至令人回想起“我思故我
在”。“思维并不是本质,而只是存在的一个特殊规定:除了思维之
外,我们的存在还有许多别的规定。”①——“我还要指出,如果我
们超出‘我在’〔或自我存在〕,必然就会走到斯宾诺莎主义。自我
的统一性既是某种应该由我们产生,但我们人不能够产生的东西,
则这个统一性就不是某种存在的东西。”①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23、5、15、17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第一个命题是这样的:我与我自身同一,自我=自我,①——
这是无规定性的同一性。主词和宾词是这个命题的内容,而两者
的联系也同样是自我;它的形式是这种联系,它的内容是主、宾两
方面。联系者和被联系者必须是同一的;因此第一个原则是自
我=自我,这无疑地就是对于自我的定义。自我是简单的;自我除
了是自我与自我的联系外,不是任何别的东西。我知道我自己;就
我是意识而言,我知道一个对象:那么,我就知道它是我的对
象,——这对象也是我的对象。从抽象的形式来说,自我=自我,
这个命题是同一性一般,是自我与它自身的联系;联系中有两项,
但这两项在这里是同一的。自我与它的差别相同一,但是这样一
来,有差别的东西就直接是同一的,而同一的东西也同样是有差别
的;这是无差别的差别。自我意识既不是僵死的同一性,也不是非
存在,而是与自我相同的对象。自我是主词、宾词和〔两者的〕联 621
351
系。这个A=A、这个矛盾原则是抽象的。A是一个无差别的内
容;自我=自我是两者的统一,自我本身。自我本身是直接地确定
的,一切别的东西对于自我也必定成为确定的;它应该是我对我自
己的联系。这内容在自我内应该有所转变,〔转变成属于自我的〕,
以致在其中我只具有我的规定。
在这个根本命题里,第一,还没有表达出任何差别。这里
虽然有主词和宾词〔的差别〕,但这只是对我们而言,当我们反
思这命题、区别这命题时,对我们说才有主、宾的差别,——这
命题本身是没有差别,也没有真实内容的。第二,这个根本命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6、8页。352
第三部 近代哲学
题诚然是直接得到确认的,是自我意识的确认,然而自我意识
也同样是意识,它也同样确定地知道其中有他物存在,——它
与他物相对立。第三,正因为这个根本命题的确定性本身没有
客观性,并没有有差别的内容的形式,也就是说,它与一个他
物的意识相对立,所以它本身没有真理性。——这个根本命题
是抽象的,它不包含差别在它里面。它只是形式地具有一个内
容:它是有缺点的,因为它应该包含内容。但是内容这一规定又是
怎样进入的呢?
(2)因此费希特有必要设定第二个原则;这个原则应该提供内
容和差别。这一原则就形式说是无条件的;但其内容是有条件的,
它不属于自我。① 这第二个原则是在第一个原则之下提出来
的,①就是:“自我设定一个非我与自我相对立”②;这里面就设定
了某种不同于绝对自我意识的他物。这条原则里也具有形式、联
系;但是它的内容是非我、与自我不同的他物。这条原则之所以是
独立的,乃因为作为内容的非我是独立于自我的;或者反过来说,
622 由于它具有不能从第一原则里推演出来的对立的形式。因为这里
已经与推演无关。我设定一个他物与自我相对立,〔这无异于说,〕
设定自我同时又取消对自我的设定。这个非我是一般的客体、对
象、与自我相反对的东西、自我的否定物。这个他物是自我的他
物、自我的否定者;所以当费希特把它称为非我时,他找到了一个
很好的、适合的一贯的术语。
① 《全部知识学基础》,第17、22、19—20 页。
② 同上,第 21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人们曾说过许多嘲笑自我和非我的话;这是一个新的名词,因
而我们德国人立刻就对它感到奇怪。法国人也说 Moi〔我〕和
Non-Moi〔非我〕,却并不觉得可笑。在这个原则里,〔对非我的〕设
定是属于自我〔的活动〕;非我是独立于自我的。于是我们就有了
两方面:自我(自我意识),以及我在其中与之相联系的一个他物。
对立的形式是不能从第一个原则推演出来的,虽说这种推演仍然
是必要的。因此这第二个原则说:自我设定自我作为受限制的,作
为非我。费希特说,这第二个原则也与前一原则一样是绝对的,就
一方面说,诚然受第一个原则的制约,即非我被接纳在自我之内,
自我使非我与自己相对立,非我是我的对方;但是,这个原则中所
包含的否定物仍然是某种绝对的东西。这第二个原则一方面是有
条件的,因为自我已经在第一个原则里〔被设定〕了。但非我却是
自我以外的新东西。所以说,我们前面就先有了一个仅仅为自我
353
所占领的范围;然后我面前才有非我作为对象。
(3)此外还有第三个原则,在这里我现在区分出自我与非我,
这是两者的综合①,是〔充足〕理由原则①,这个原则就内容说是无
条件的,正如第二个原则就形式说①是无条件的一样。这第三个
原则是前两个原则的相互规定,在这种规定里自我限制非我。① 623
“自我和非我两者都被自我所设定,并且在自我内被设定为彼此可
以互相限制,这就是说,从而使一方的实在性扬弃另一方的实在
性,”①不过“只是部分地扬弃”;只有这样才可能有综合和推演。
自我限制非我,非我为自我而存在;自我设定非我于自我之内,自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34、31、23、27、52 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我设定非我与自我相同一。这样自我就取消了非我的不同一性,
取消了非我的非我性,这就是说,自我限制了非我。这种对于非我
的限制,费希特是这样表达的:“我在自我之内设定一个部分的非
我与一个部分的自我相对立;”一方可以受到另一方的限制。① 我
所掌握的整个领域不是一,而是二。这整个领域应该是自我,不过
我设定这领域是可分的,因为其中存在着非我。同时我也取消了
非我(按照第二个原则)的整个领域,并且把非我设定为可分的。
这就是“〔充足〕理由原则”,或者实在性与否定性的联系——限制
性;这是综合原则,它包含为非我所限制的自我,为自我所限制的
非我。② 真正讲来,在前面两个原则里还没有包含这种综合。所
以在这里也和在康德那里一样,存在着同样的二元论,虽说这只是
〔同一〕自我的两个行动,虽说我们仍然完全站立在自我之内。于
是自我与非我之间的多种多样的关系就提供出各种范畴,如实体
354
性③、因果性④等。——这三个原则一提出,就已经取消了知识的
624 内在性。
这种限制对我来说可以有两种方式。在限制里两者都受到否
定。有时其一是被动的,有时其他是被动的。在这个限制过程里,
(a)有时自我把非我设定为能限制者,而把自身设定为被限制者,
在这里自我把自身设定为必然具有一个对象:我知道我是我,不过
被一个非我所决定;在这里非我是能动的,自我是被动的。其次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 28—30 页。
② 同上,第14、23、48、76 页。
③ 同上,第76页。
④ 同上,第65 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b)与此相反:我是能限制者、能扬弃对方者,非我是被限制者。
我知道自己是完全能决定非我者,自我是非我本身的绝对原因。
前一方式是理论理性、理智的原则,后一方式是实践理性、意志的
原则。① 所谓意志就是我意识到自己是对象的限制者,所以我在
这里对于对象采取能动的态度。理论的原则是说,对我说来,是对
象,所以我被非我所限制。在这里我们说:这对象在我前面,它决
定我。在自我与非我之间有一种相互决定、限制的关系。有时我
限制非我,有时我又为非我所限制,——这就是理论的原则,当我
进行直观时,自我是一个内容;并且我是这样被决定,恰好要把这
个存在于我外面的内容接纳在我之内。大体讲来这正是康德所说
的经验,无论叫做自我也好,叫做〔感觉〕材料、内容也好。在费希
特这里就是非我,这个非我使自我受到决定。有时自我是被决定
者,但有时,由于自己保持自己,自我又是能决定者,因为它是能思
维者。②
一直到这里都讲得很出色,于是人们不禁期待费希特进一步
指出对方〔非我〕如何返回到绝对的自我意识。但是,一经承认对
方为无条件的、自在的东西,这种返回就不能实现了。自我的彼岸
被他规定为属于实践的自我〔的范围〕。于是非我便只落得作为自 625
我的阻力。于是那无限前进的活动就遇到了阻力,就为阻力抵挡
回去,然后它又对那阻力起反作用。由于自我设定非我,肯定的自
我就必须限制其自身。尽管费希特力图解除这个矛盾,但是他仍
① 《全部知识学基础》,第52—56页。
② 同上,第74 页。
355第三部 近代哲学
然没有免除二元论的基本缺点。因此矛盾并没有得到解除,而那
最后的东西只是一个应当、努力、展望。当时人们*曾经把这种无
限的仰望看成美和宗教情感里的至高无上的东西,在本书前面①
曾提到过的那种讽刺就是与此相联系的。——自我的这种返回只
不过是一种〔主观的〕仰望和努力。自我这方面是固定了的,它的
努力是不能实现的。它诚然决定对方,但它同对方的统一纯全是
一种有限的统一。非我立刻就又逃掉自我的决定,并脱离这种〔有
限的〕统一。——现在出现的局面只是自我意识与关于对方的意
识互相交替,以及这种交替的无穷进展,而这种进展是没有止境
的。②
(乙)在理论的意识里,我知道我是为对象所决定的;自我一般
讲来是设定者,自我发现自己为非我所限制。但自我是自身等同
的,所以它的无限的活动目的在于不断地扬弃非我,产生它自身。
356
自我设定其自身的那些方式,也就是它的活动的不同方式。我们
必须认识这些方式的必然性。这就是哲学认识;这样,我所认识的
永远只是知识,只是自我的行为。这是在诉诸意识:设定抽象的自
626 我和非我。但哲学的认识则考察意识本身。我们光在意识中发现
意识是不够的,意识的意识乃是凭借意识产生出活动,通常意识也
可以产生出活动,不过并不知道自己在产生活动。在通常意识里,
我 不知道我〔在认识过程里〕是能动的、是能决定的。这一点只有
*“人们”是指弗·封·希雷格尔等浪漫主义者,费希特也包括在内。参看本书
中译本第二卷,第55—57页。
① 本书第二卷,第 58—60页。
②《全部知识学基础》,第 79 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哲学意识才知道。譬如,一个对象是方的,我把它表象为大的等
等。这些规定是给予我的通常意识的,我接纳这些规定,它们进入
我这里,于是我们说,这对象存在。但是呈现在我前面的东西是我
自己的行动的产物。这是通常意识所不知道的,而哲学意识却知
道。当我看见一面墙时,我想到的不是看见,而只是那墙。但是看
见却是我的活动。我感觉到,看见只是一个由我设定的东西,我在
哲学意识里认识到这个设定,因此这些规定是由我设定的。
理论的自我是能动的,不过在这里它把自己设定为受限制的,对象
对我有影响;费希特把这个叫做哲学的意识。哲学意识知道自我
是设定者,它在这里设定着:非我是在我里面被设置起来的某种东
西。自我设定自身为非我所限制,但是自我使这种限制作用成为
属于自我的。所以限制是在我之内为我而存在;自我的这种被动
性本身就是自我的主动性。
357
〔自我与非我〕双方的这种限制现在得到了发挥。理论的方面
是这样的自我:这个自我产生了表象和思维的一切规定,但是自己
并没有意识到。受限制的观念只是浮在通常意识前面,只有哲学
意识才认识到受限制原来是自我设定的。自我把自身设定为受限
制,换言之,限制乃是自我本身的一个规定。这就是说,那呈现在
自我面前作为对象的全部实在,都是自我的一个规定。①——就
像康德那里的范畴和其他规定一样。理论理性的发展就是这种限627
制的发展;这种活动就是范畴。费希特要想考察这种限制的各种
形式,他由此发展出对象的各种规定,这些规定他叫做范畴。于是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60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358
他进一步力求从其中推演出特殊的范畴。这种推演自亚里士多德
以来没有人想到过要做:揭示出各种思维规定的必然性,它们的推
演,它们的结构。——而费希特试图做了这件事。但是他对于范
畴的阐述,自始至终受一个对立物的牵制,像在康德那里一样:自
我与表象对立,然后与物自体〔对立〕;在费希特这里则是自我与非
我〔的对立〕。非我是一个阻力。这阻力表现在我面前的一切形
式,如客体是实体等,是由自我设定的,像第三个原则所表明的相
互决定那样。“由于规定了自我的实在性或否定性,同时也就规定
了非我的否定性或实在性。”两方面结合在一起就是相互决定〔或
相互规定〕。①“一方的能动的程度与另一方的被动程度相等,就
是因果关系。”①自我与非我是有联系的,并且是彼此相互限制的。
只要某物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作非我的实在性,自我便在同等程度
上被认作被动的。反过来说,只要自我是真实的、能动的,客体是
被动的,就出现了相反的关系。客体的被动性等于自我的能动性
或实在性,反之,客体的能动性或实在性等于自我的被动性,那就
是因果关系的概念。这是限制的方式,也可以说是关联方式。“自
我在自身内设定了多少部分的否定性,那么它就在非我内设定了
多少部分的实在性。因此自我设定自己为能决定者,即因为它是
被决定的,自我设定自己为被决定者,即因为它是自身决定者〔或
628 能决定者〕。”②这是世界上推演范畴的第一次理性尝试。这种从
一个规定到另一个规定的进展,是从意识的观点出发作出的分析,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 60、67页。
② 同上,第121—122 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并不是自在自为的东西。
这样,自我就是对象的一切表象的理想根据;对象的一切特定
的存在都是自我的一个规定。但是一个对象要成为对象,必须与
自我相对立,这就是说,由自我所设定的诸规定,必须成为一个与
自我相对立的他物——非我。对象〔对主体〕的这种对立就是一切
表象的实在根据,而自我又是对象的实在根据。因为非我之所以
作为与自我相对立的客体也同样是由自我所规定的。表象的实在
根据和理想根据二者是同一的东西。在前一意义下,自我是能动
的,非我是纯粹被动的;从另一方面说,则自我是被动的,对象是能
动的、起作用的。但是在非哲学的意识里,自我在表象对象时没有
意识到它自己的能动性,而是把自己固有的能动性想象为非我的
能动性。——这里我们就看到对立采取了多样的形式:自我与非
我;设定自身与设定对立面;双重的能动性;把非我,把基于我自己
359
的能动性而设定的对立面想象为一个异己的东西。
现在自我应当是理想原则,非我应当是实在原则,关于这点克
鲁格曾经说了很多空话。因为那时德国是曾经有过许多哲学的,
如克鲁格哲学、福锐斯哲学、布特尔威克哲学、舒尔茨哲学等
等———这是一批杂凑起来的东西,由一些随便拾取来的思想、观念
和在自己内心找到的〔心理〕事实混合而成。但他们的这些思想,
如果可以说他们的哲学里面有思想的话,全是从费希特、康德和谢
林那里抄袭来的。他们要么作了一些小小的改变,而这些改变大
部分又只是使得伟大原则成为空疏无味,把其中的有生命处弄得 629
僵死了。要么他们对次要的形式加以改变,而提出一个据说是另
外的原则,可是仔细一看,才发现这里提出的原则原来不过是前面第三部 近代哲学
那些哲学中某一体系已有的原则。这也可以作为一个理由,说明
我为什么对所有这些哲学没有多加论述。因为对于它们的任何论
述都不外是证明它们里面每一件东西都是从康德、费希特或谢林
那里拾来的,而形式上的某些改变也只是改变的假象,真正讲来
乃是康德等人的哲学原则的倒退或歪曲。
按照费希特哲学的理想原则的说法,自我就是规定者,设定
者。但是在这种规定作用里,也包含有否定的一面。我发现自我
是被规定的,自我是自身等同的,是无限的,这就是说,自我与自己
是同一的。所谓人类理性的界限乃是一种毫无意义的说法。使主
体的理性有限制,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当我们说到思维时,就会
见到,所谓无限性不外是指它自己与自身相关联,并不是与它的界
限相关联。人之所以无限,正在于思维。当然也有很抽象的无限
性,但抽象的无限性也仍然是有限的。但是尽管这样,〔真的〕无限
360
性专保持在自身中。现在费希特说,自我是无限的,是能思维的,
但却发现自己与一个非我相联系。这是一个矛盾。〔这个矛盾费
希特诚然努力想予以解除,但他仍然没有动摇这种二元论的错误
基础。费希特所达到的至高无上的东西只是一个“应该”,并不能
解决这矛盾。〕*应该是绝对自在、绝对自由的自我,现在据称却又
在他物里。解除这个矛盾的要求,在费希特那里所占的地位也仅
只是一个被要求的解除,即我必须永远不断地扬弃那限制,永远无
穷地向前超出那限制,因而陷于恶的无限性,并且永远不断地发现
新的界限。永远是扬弃了一个界限,又不断出现一个新的界限,这
第494 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是一个否定与肯定的连续不断的交替,是一种自身同一性,这同一 630
性又陷于否定,又从否定中不断恢复自己的同一性。这就是费希
特的理论知识学方面的观点。
现在费希特也同样地进行推演表象。我是能动的,我可以超
出自身。但是自我发现自己在活动里受到阻碍,发现一个界限,于
是又回到自身。从超出自身和从非我转回是两个相反的方向,两
个方向都在我自身内。自我摇摆于两者之间,想把它们联结起来,
这样的自我就是想象力。① 为了让规定、界限在两者之间稳定下
来,我必须使那个界限成为固定的,这就是知性。② 知性的诸规
定,客体的诸规定(范畴)和表象的诸规定都是综合的方式。但是
每一个综合又是一个新的矛盾。因而它们又需要有新的中介。新
的中介就是新的规定。
费希特这样说:我可以永远不断地规定非我,使它成为我的表
361
象,这就是说,接纳它对于自我的否定;我所涉及的只是我自己的
能动性。但是在其中老是不断地有外在性出现。外在性老是在那
里,不是我的能动性可以解释的。这个彼岸,费希特叫做无限的阻
力。③“自我本身的性质被认作同时既是能决定的又是被决定的。
如果考虑到绝对确定的能决定者必定是一个绝对的不被决定的东
西,再考虑到自我与非我是绝对地彼此对立的:那么在一种情形下
自我就是不被决定者,在另一种情形下,非我就是不被决定者。”④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197、194 页。
② 同上,第 204页。
③ 同上,第195—196页。
④ 同上,第 221—222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自我使客体成为自己的表象而否定了它。所以这种哲学是唯心主
义,〔在它看来〕对象的一切规定都是观念性的。自我所具有的一
切确定的东西,都是通过它的设定而具有的。我做了一件衣服、一
631 双靴子本身,是因为我穿上了它们。在这里剩下的只是空虚的阻
力,这就是康德式的物自体。自我,理论的理性不断地、无穷地设
定着它的规定。但是“自我”永远仍然是作为一般的理智,独立于
一个无规定性的非我;也只有通过这样一个非我,它才是理智。①
这样,那理论的理性就是依存性的。
费希特的表述形式也有其不方便之处。自我在设定着,所以
我眼前老是有个自我。于是我的经验自我老是出现在我面前;这
是不通的。理论活动是不自觉的;只有在哲学的认识里,它才表现
为自觉的。在通常意识里,我总觉得,我的产物是外界给予的东
西。所以在这里自我又是一个笨拙的、多余的、足以使观点歪曲的
362
形式。我的表象作用,当然是我的活动。但是内容是主要的东西;
重要的是设定的内容,以及内容由其自身而具有的必然联系。如
果人们只管内容,就会忽视了主观性这一形式,而这个形式又是起
支配作用的。主观的形式在对立中永远存在。自我总是有个物自
体永远与它对立。于是这个二元论就不能得到解除。人们所认识
的并不是自在自为的真理,而乃是有对待的东西,因为自我是有限
制的,并不是绝对,像自我的概念所要求的那样。在这里理智并没
有被看成精神,精神是自由的。自我并不能前进多远,因为它永远
必须对付那同样的无穷的阻力。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228 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丙)第二是实践理性。实践理性据说就是上述的对立可以得
到解决的地方。实践自我的态度是:“自我设定自身为决定非我
者。”①———自我在非我之中就是在自己之中。自我是无限的活
动,自我=自我是绝对的。①——这些说法当然是抽象的。不过为 632
了要有一个规定,却必须有一个非我存在。自我是非我的推动者、
原因、设定者,并且是自我与非我的对立的扬弃者。——但是正如
在康德那里感性与理性老是对立的,同样的对立也出现在这里,只
是在较抽象的形式下,而不是在康德的粗糙的经验形式下。费希
特在这里转弯抹角地变了许多花样,或者说,他以许多不同的形式
来表述这个对立;最坏的形式是把自我设定为原因,因为在这种形
式下自我必须有一个他物作为活动的对象。现在“绝对的自我因
此就应该是非我的原因,这就是说,只是抽掉一切可以证明的表象
的形式以后还剩下的那个东西的原因,或者只是具有能激起自我
的无止境的向外活动的阻力的那个东西的原因。因为按照表象作
用必然规律,理智的自我乃是被表象之物本身的特殊规定的原因。
这在理论的知识学中已经阐述过了。”②理智的限制〔在实践理性
里〕应该打破,自我应该是唯一能动者。对方、无穷的阻力应该被
扬弃;自我应该得到解放。
按照我们的前提,自我现在应当无条件地、无任何根据地设定
一个非我,这就是说,“自我应当无条件地、无任何根据地限制它自
己,部分地不设定自己。”这看来诚然是很有道理的,“因此自我不
363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225、229页。
② 同上,第232 页。364
第三部 近代哲学
设定自己的根据必定”只“存在于自身内”。但是自我是等同于自
我。自我设定自我,——因此“自我必定在自身内就具有设定自
己,又不设定自己的原则。因此自我按照它的本质就是自相矛盾
的,自身对立的,在自我内将会有二重性的,互相反对的原则;这个
633 假定是自相矛盾的,因为这样一来在自我内就根本没有原则了”。
从而“自我也就会不存在了,因为它自己取消了自己”①。“通过对
于各矛盾的命题的进一步规定,一切矛盾都可得到调解。在一种
意义下,自我必须设定为无限的,在另一意义下,必须设定为有限
的。如果在一个并且同一个意义下把自我设定为既是无限的又是
有限的,则那个矛盾就不可能解决;自我将不会是一个而是两
个。——就自我设定自身为无限的而言,它的活动只关涉到自我
自身,而不关涉到自我以外的别的东西。就自我设定限制,并设定
自我在这限制之内而言,它的活动并不直接地关涉到自己,而是关
涉到一个与自身相对立的非我”,一个他物,一个实体,则它的活动
“就是实现的活动”。②这样,费希特就停留在对立中只是把对立
的形式看成自我中的两个方向,据说这两个倾向都是自我的同一
种活动。我必须按照我的自由去规定那对立者、非我。但是在自
我的规定以外,同一的非我永远重新出现。自我永远不断地设定
对象设定极限;但界限究竟在哪里,这又是不确定的。我不以无穷
地向外推移扩大我的规定的范围,但是永远存在着一个达不到的
彼岸。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233 页。
② 同上,第238—239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从实践的范围看来,终极的东西在于自我的活动是一种仰望、
努力,——这与康德所谓“应当”是同样的东西。费希特以啰唆的
长篇大论去处理这个问题。费希特哲学与康德哲学有同样的观
点。终极的东西永远是主观性,主观性被认作自在自为地存在着
的东西。仰望被看成神圣的,在仰望中我并没有忘记自己,因为自
我有这种优异的性质,所以仰望是一个非常舒适的境界。努力是 634
一个未完成的行动,或本身受到限制的行动。实践本身是受到一
种对立物牵制的东西,是对他物或对方的否定。自我的活动所指
向的这个非我,诚然具有一切由于自我的活动而来的规定,但是仍
然给自我留下一个纯粹的彼岸,这是一个无穷的阻力:它只有非我
的意义,没有积极的自在的规定。
最后的结果是一个永不能打破的“循环”,即“有限的精神必然
要设定某种绝对的东西(物自体)于自身的外面,而另一方面又必
须承认,这个绝对者只是对它而存在在那里(一个必然的本体
界)。”①换句话说,我们看到,自我只是纯全在对立中受到规定,自
我只是作为意识和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并没有超出意识,更没有
达到精神。自我是一个绝对概念,这个绝对概念并没有达到思维
的统一性,没有回到思维的简单性,或者说,自我在差别中不具有
简单性,在运动中不包含静止,——自我的设定、纯粹的活动和对
立物的设定并没有被理解为同一之物。也可以说,自我并没有把
握住那无穷的阻力、非我。自我决定非我,但非我老是一个彼
岸,——这个作为非我的彼岸,自我意识并不懂得如何把它与自己
A
365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273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366
合而为一。
1.因此〔费希特哲学的缺点〕*首先在于自我一直保有一个别
的、现实的自我意识的意义,与共相、绝对或精神(自我本身只是其
中的一个环节)相反对,因为个别的自我意识正是这个对他物始终
采取旁观态度的东西。因此如果把自我称为绝对本质,就会引起
极大的非难,因为事实上自我确定只是在与共相相反的个别的自
我意识或主体的意义下出现的。
2.其次,费希特没有达到理性的理念,也就是没有达到主体与
客体或自我与非我之完备的、真实的统一;他的这种统一,像在康
德那里那样,只是一个应当、一个目标、一个信仰,①(这信仰认应
当与目标两者本来是一回事),而一个目标之达到,像在康德那里
那样,同是一个矛盾,并不具有当前的现实性。费希特老是停留在
应当上。但他却与康德一样,提出了在信仰中把两者结合起来的
思想,所以费希特也归结到信仰。这一点他曾在他的通俗著作里
予以发挥。——因为自我被固定为与非我相对立,并且只是作为
对立物而存在,于是自我就消失在那种统一中了;——因此目的的
达到也就推迟到恶的、感性的无限中去了,这正是一个本身没有现
存性,没有现实性的〔无限〕前进,因为自我只有在它的对立里才具
有一切现实性。——费希特的哲学只认识到有限的精神,不认识
无限的精神,不认识作为普遍思维的精神,正如康德哲学只认识到
不真的一面那样;换言之,费希特的哲学是形式的。关于绝对统一
635
* 第 499页。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 301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的知识被他理解为对于一个道德世界秩序的信仰。道德世界秩序
是绝对的前提;对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我们都具有信仰,相信
每一个道德行为都会有良好的后果。① 这个理念,正如在康德那
里一样,是一个共相、一个思想物。“总的讲来,某种东西只要被概
念所把握,则它便停止其为神了。任何一个提出来的关于神的概
念,都必然是一个偶像的概念。——宗教就是对于道德世界秩序
(神)的一种实践信仰。”——按照我们的哲学看来,对超感官世界
的信仰属于当下直接的真理。② 于是费希特归结到最高的理念、636
自由与自然的结合,不过这种结合不是直接认识到的;两者的对立
只存在于意识内。这种在信仰中的结合,他也可以在对上帝的爱
中得到。这种形式的结合,由于是信仰上的和感觉上的结合,所以
是属于宗教信仰,而不属于哲学范围。只有在哲学中对这种结合
加以理解,才对我们有兴趣。
费希特那里还有一个完全不能令人满足的外在性〔的论证方
式〕,即以一种非理念的〔非辩证的〕方式为根据,由一个规定性是
必然的而推出另一个规定性也是必然的。把自我与一个他物相联
系,而他物又与一个他物相联系,如此递进,以至无穷。“知识学是
实在论的,它指出:对有限自然事物的意识将是无法解释的,如果
不假定有一个独立于它们并与它们完全相对立的力量,而这种力
量又为它们的经验存在所依存。但知识学所肯定的也不外是一种
这样的对立的力量,这个力量只是为有限存在所单纯地感觉到,但
367
①《论信仰一个神圣的世界秩序的根据》(《费希特的生平》,第二部分),第111
页。
②《对无神论控告的答辩》,第51、53 页。第三部 近代哲学
不为它所认识到。对于这个力量或这个非我的一切可能的规定,
亦即可以无限多地出现在我们意识前面的规定,知识学保证要把
它们从自我的规定能力中推演出来,而且一个名实相符的知识学
也就必须能够实际上把它们推演出来。”——但是这门科学却不是
超越的,而是先验的。“知识学虽然根据一个独立于一切意识的现
存的东西来解释一切意识;不过它并没有忘记:那个独立存在的东
西原来是它自己的思维力量的产物,因此也就是依存于自我的东
西,因为它是为自我而存在的。”——一切存在从理想性来说都依
存于自我,但是自我从实在性来说是自身依存的。有限精神〔所设
定〕的这种必然外在的东西,这种只是为它而存在的东西,就是精
637 神可以无止境地加以扩大,但是又永远不能越出的圈子①。
自我就是思维,自在地规定着客体;自我规定客体的进展过程
就是思维。自我作为意识的主体,就是思维。客体的进一步的逻
368
辑规定,是主体和客体中的同一的东西,是本质的联系,也是使客
观对象成为自我的所有物的东西。但是费希特的知识学却把自我
对客体的斗争理解为自我对客体的进一步规定的斗争;但没有讲
到静静地自身发展着的概念的同一性。
3.第三,由于自我是这样牢牢地固定在一个方面的,所以知识
学的内容的全部进程是从自我这一极端出发,费希特哲学的推演、
认识,就内容和形式两方面来说,都是由一些规定性到另一些规定
性的进展,而这些规定性不能返回到统一,换言之,只是通过一系
列的有限物向前推演,而这些有限物并不包含绝对在它们里面。
①《全部知识学基础》,第272—294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这种推演既缺乏绝对的观点,也同样缺乏绝对的内容。例如,他对
于自然的看法就是把自然看成从一个他物派生出来的纯粹有限的
东西。譬如有机的身体就被理解为这样:“意识需要一个特有的范
围作为它的活动场所。这个范围是为自我的一个原始的、必然的
活动所设定的,在这个活动中自我并不知道自己是自由的。自我
的这种活动是一个直观、是画出几条线;通过这种活动,这个范围
就被直观为一个在空间内有广延的东西。而空间又被设定为静止
着的、有持久性的,却又是不断变化着的,或者被设定为物
质。——物质是许多部分所构成的,因此它是有肢体的。——因
为一个人只有由于把身体设定为受另一个人的影响时,他才承认
自己有一个身体。但是有同样的必要认为:自我是能够阻止这种
影响的,并且也同样可以认为外在物质能抗拒自我对它的影响,这
就是说,把它认作坚固顽强的物质。”①这些坚固的物质必须进一 638
369
步加以分开,——不同的个人是不能粘在一起成为一个面团的。
因为“我的身体就是我的身体,不是别人的身体。别人也可以进行
活动、发生作用,而不必通过它使我行动。只有通过别人的影响,
我自己才能够有活动,并且表现为可以受到他人尊敬的有理性的
存在。在我做出行动以前,他人可以直接地把我当作理性的存在
来对待,我,在他看来,可以是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这就是说,我的
形象必须凭它在空间中的单纯存在而起作用,而无须我做出行动,
这就是说,我的形象必须是可以看得见的。有理性存在之间不须
彼此做出行动即可以发生相互影响。这样就必须设定有精微的物
① 《自然法的基础》(耶拿和莱比锡,1796年),第一部分,第55—71页。370
第三部 近代哲学
质,来接受单纯的、静止的形态的影响。于是光以及空气就推演出
来了。”①
这种推演仅只是从一个规定到另一个规定的外在进展,近似
按照普通目的论的考察方式,说植物和动物之所以存在是为了滋
养人。这种想法是这样表述的:人必须吃,因此必须有可以吃的东
西存在,——这样就推演出植物和动物了。而植物必须生长在某
种东西里,——这样就推演出土了。这里完全不是就对象本身是
什么来考察,而只是就对象与他物的关系去考察。因此动物的机
体就成了一种坚固耐久的、分成一节一节的、可以接受影响的物
质;光就成了传达单纯的存在的精微的物质,等等,——正如在别
的地方植物和动物只是可以吃的东西那样。这里面一点也说不上
哲学的考察。
就内容看来也还是这样。费希特也写了一些关于道德和自然
法的著作;但他只是把它们看成理智的科学。譬如费希特的自然
法提出了国家的组织。这个组织也正如这种对自然事物的推演那
样,并正如我们近来所看到的许多种法国宪法那样,是一种缺乏精
神性的东西,——是一种形式的、外在的结合和联系,在其中个人
本身被认作绝对,换言之,法就是最高的原则。普遍物不是精神,
不是全体的实体,而是压制个人的外在的、抽象理智的、否定性的
权力。他并没有就国家的本质加以理解,而只是把国家理解为法
权状态,亦即理解为有限者与有限者的一种外在关系。费希特对
法律和道德概念的推演同样停留在自我意识和生硬理智的限制
639
①《自然法的基础》(耶拿和莱比锡,1796年),第一部分,第78—82 页。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内,这与费希特关于宗教和伦理的通俗论述显得不一致。康德曾
经开始把法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而费希特也以自由作为自然法
的原则;但是他们所说的自由,像在卢梭那里一样,乃是个别的个
人形式下的自由。这诚然是一个伟大的开端;但是为了达到特殊,
他们必须提出或者接受一些前提。有众多的个人;因此国家的整
个制度必须以个人自由受到普遍自由的限制为其主要规定。① 个
人与个人之间永远是冷冰冰的、消极的。禁锢愈来愈严,束缚愈来
愈多,而国家并没有被理解为自由的实现。这种说法是依据褊狭
的理智发展出来的,自然法尤其是不成功;只要他需要自然,他也
就推演出自然,——这是缺乏理念的推演进程。
2.费希特新改造的体系
640
在他的晚期通俗著作里,费希特提出了信仰、爱、希望、宗教,没
有什么哲学兴趣,只是为了一般的公众,也可以说是一种为了开明
的犹太人和犹太女人,为了参议员们和信教的人们〔和科采布〕讲的
哲学。费希特完成了康德主义,给了他的时代以一个很大的激动。
他用通俗的方式说:“全部哲学的基础并不是有限的自我,而是神圣
的理念。凡是由人自己做出来的东西都是虚幻的。一切存在都是
活生生的,在自身内活动的:除了存在之外没有别的生命,除了神
之外没有别的存在,因此神是绝对的存在和生命。神圣的本质也
从自身表现出来,启示自身,表现自身,——这就是世界。”②
①《自然法的基础》,第二部分,第 21页。
② 锐克斯纳:《哲学史手册》,第三卷,第一九二节,第416 页;费希特:《论学者的
本质》(柏林,1806年),第4、5、15、25—27页。
371372
第三部 近代哲学
费希特的这种哲学并不包含什么思辨的东西,但是它要求思
辨的东西。正如康德哲学要求在至善的理念里对立统一起来那
样,费希特的哲学也要求在自我里、在信仰本身里统一对立,认为
在信仰本身里自我意识的一切行为皆从信念出发,所以它的行为
自在地达到了最高目的,并实现了善。在费希特哲学里除了自我
意识、自觉的自在存在这一环节外,什么也找不到,正如在英国哲
学里一样,只是片面地把为他的存在这一环节或者意识这一环节
并不说成环节,而宣称为真理的原则;这两种哲学里都没有两者的
统一、没有精神。
费希特的哲学在哲学的外部现象里构成了一个重要的阶段。
从他和他的方法里出现了抽象思维、推演和构造。费希特哲学曾
经在德国造成了一个革命。康德哲学出现以前,公众还是跟得上
的;康德哲学,哲学还唤起了一种普遍的兴趣;哲学的大门是敞开
的,人们对于哲学有了探讨的热情,哲学是属于一般有教养的人
的。从前商人、政治家都喜欢从事哲学的探讨;但现在,碰到了康
德的哲学,他们学习哲学的翅膀就不能展开了。到了费希特的思
辨哲学他们也就跟上了,对于思辨倾向深厚的地方他们也就立刻
告别了。特别是自费希特以后,很少人从事于思辨哲学的研究了。
通过康德和耶可比的哲学,公众的意见在这一点上又得到加强,即
对于神的知识是直接的,人们自始就认识神而无须进行研究。
641
时代号召人追求生命、追求精神。现在精神已经返回到自我
意识,但是只返回到一个作为空虚的自我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只
是充满了有限性、个别性、非自在自为的内容,所以下一阶段就在
于知道自我意识的这种具体的内涵本身,知道这个内容自身,——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这内容为精神所浸透,是一个自觉的、精神性的内容,也就是充满
了内容的精神。这是自觉的自我与它的内容的统一,也就是仅仅
直观其自觉的生命和直接知道这种统一即是真理的精神。这种统
一或精神后来在各种诗意的和预言式的、仰望式的倾向里,以夸大
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倾向都是从费希特的哲学里引申出来的。
3.几种与费希特哲学相联系的主要形式
一方面,就费希特的自我在他的哲学里所赢得的内容看来,其642
完全缺乏精神,其枯燥乏味,简言之,其十分笨拙,是异常显著,因
而使人无法停留在他那里,——此外我们的哲学见解也可以看出
他的根本原则和他的内容的必然性所表现出来的片面性和缺点。
但是,另一方面,在他的哲学里,自我意识、自我被设定为本质,并
不是一个异己的、外在的自我意识,而是自我,——一切事物的标
373
志,并且在一切事物的现实性里回响着。
一 弗里德里希·封·希雷格尔
费希特的主观性观点带着以非哲学的方式发挥出来的倾向,
所以这个观点的完成依靠着一些属于感觉的形式,而这些形式有
时也力求超出主观性,虽然它又不能够超出主观性。——自我是
费希特的原则,它停留在主观的形式里;然而它又要求打破这种限
制。在费希特那里,限制〔或阻力〕不断地产生出来。自我对这限
制起反作用,企图使自己得到安静;安静应该是具体的,但它只是
一种消极的安静。这种形式——讽刺(Ironie)——以弗里德里
希·封·希雷格尔为倡导人。主体知道自己在自身内是绝对的,第三部 近代哲学
一切别的东西在主体看来都是虚幻的、由主体自己对正义、善等所
作出的种种规定,它也善于对这些规定又去一个一个加以摧毁。
主体可以嘲笑自己,但它只是虚幻的、伪善的和厚颜无耻的。讽刺
善于掌握一切可能的内容;它并不严肃对待任何东西,而只是对一
切形式开玩笑。
施莱艾尔马赫
自我在特有的世界观的主观性、个别性里,找到了它的最高的
虚幻性——宗教。各式各样的个别性里面都包含着神。为了提高
自己和保持自己,辩证法是至高无上的。
如果把这种看法说成哲学的自我意识,那么对一般教养来说,
那异己的理智世界便失掉一切意义和真理了。这个理智世界是三
643 个因素所组成:首先是一种在时间上已经过去、在空间和存在上已
374
经个别化了的神性,其次是一个处在自我意识的现实性的彼岸的
世界,最后是一个行将到来的、自我意识行将在其中达到它的本质
的世界。教养的精神已经放弃了这个理智世界,不复承认任何异
于自我意识的东西了。于是按照这个原则,那活生生的精神本质
已被移植到自我意识之内了,而自我意识想要直接地从自身内认
识精神的统一性,并且想要以诗的,或至少以预言式的方式在这种
直接性里认识这种统一性。所谓诗的方式,是通过直观,而不是通
过概念直接地认识绝对者的生命和人格的方式,它以为如果不用
诗的语言来表达,就会丧失掉作为自身浸透的统一性的全体本身。
而它用诗的方式所表达的乃只是对自我意识固有的生命的直
观。——但是真理是绝对的运动,由于真理是诸多〔精神〕形态的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运动,宇宙是诸多精神的王国,所以这种运动的本质是概念,每一
个别形态的运动的本质也同样是概念;概念就是它们的理想形式,
并不是各个形态的现实。在现实形态里必然性便不见了,留下的
只是自己独特的行动、生命和自我感。而这种诗是摇摆于概念的
普遍性和现实形态〔或形象〕的规定性和无差别性之间的,它既不
是鱼,也不是肉*;既不是诗,也不是哲学。
那用预言方式表述的、自命为哲学的真理,实际上是属于信仰
的范围,——属于自我意识,这个自我意识诚然在自身内直观到绝
对精神,但是却没有把自己理解为自我意识,而是把绝对本质放到
认识之外,放到自觉的理性的彼岸去了。埃申迈尔、耶可比就是这
样。——这种缺乏概念的、预言式的讲演用神谕的方式肯定绝对
本质是这样,是那样,并且要求每个人都可以直接从自己的内心里
找到绝对本质。关于绝对本质的知识成了一件内心的事情,有一
375
群所谓灵感的代言人,全都用独白的方式说话,他们除了在与人握 644
手时和在默默无言的情感中以外,对于他人实在毫无所知。他们
所说的都是些琐屑不足道的东西,如果单就他们所说的来了解他
们的话。使人感到他们说的话有意义的,首先是情感、姿态和满腔
热情,就本身来说,他们没有说出更多的东西。他们以想象力的偶
然奇想和想望仰慕的诗意竞相夸耀。但是在真理面前,狂妄的空
谈就失掉光彩了,就恶意地冷笑着爬回去了。——不要问真理的
标准,只需问真理本身的概念;把你的目光凝注在真理的概念上
吧。
* 原文 weder Fleisch nech Fisch是德文中的成语,有中文成语“不伦不类”之意。第三部 近代哲学
第二种形式是主观性投入了宗教的主观性,由于对思维、真
理、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客观性的绝望,不能够提供坚定不移性和
自动性,便使得一个有高尚情操的人陷于个人的情感里,并且在宗
教里去寻求安身立命之所。这个稳定的安身立命之所,这种内心
的满足,一般讲来就是宗教情绪。——这种寻找安身立命之所的
迫切要求,曾经使别的人投身于权威宗教信仰、天主教、迷信、奇迹
中,去寻求稳定,因为内心的主观性使一切都摇摆不定。这种主观
性想以它的心情的全部力量转向权威的东西,向权威的东西低头,
张开双臂去拥抱外在的东西,并在那里面去寻求内心的需要。
三 诺瓦利斯
丙、主观性是有缺陷的,它急迫地要求一个稳定的东西,因而
老是在想望仰慕之中。在诺瓦利斯的著作里表达了一个美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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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这种想望仰慕之忱。这种主观性只停留在想望仰慕的阶段,没
有达到实体性的东西,这种主观性的火焰在自身内就熄灭了,并且
坚持这种观点,——在自身内纺纱织布;这是一种内心生活和一切
645 真理的体察。——主观性强调过了头每每会到发狂的程度。如果
这种过度的主观性是停留在思维里,那么,它便被束缚在反思的理
智里绕圈子,而理智是永远对自己采取否定态度的。
四 福锐斯,布特尔威克,克鲁格
丁、主观性的另一种形式是任性、无知的主观性。它认为最高
的认识方式是直接知识、是意识的事实;这是不错的。费希特的抽
象思想和他的生硬的理智对思维来说曾起了吓唬作用。懒惰的理第三篇 最近德国哲学
性只是被动地接受〔康德和耶可比的哲学〕*所告诉给它的东西,
根本不进行任何一贯的思维和任何〔逻辑的〕构造。这种任意性容
许自己对于一切信口开河,像在咖啡馆里似的,以诗的方式、预言
的方式高谈阔论。后来它也变成比较冷静、比较平淡了。它重新
带来了旧的逻辑和形而上学,只是附加上一个转语,说它们是意识
的事实。福锐斯就是这样。他想要改进纯粹理性批判,因为他把
范畴理解为意识的事实。任何材料都可以采纳到意识里面,〔作为
事实〕。——从哲学思考方面看来,〔他对康德的这种改进〕是名誉
扫地的;因为他首先假定了思想、原则、科学性的要求,甚至意见之
间有其共同性。但是他也把一切都放在特殊的主观性上面;每一
个人都是骄傲的,并轻视别人的。——独立思维的观念是与这种
看法联系在一起的。人不能为别人而思维;独立思维就是证明。
我们必须在思维中排除掉特有的特殊性,要不然,就不算是独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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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恶劣的图画就是画家只是在其中表现他自己的那种图画。独
创性就在于产生出某种极其普遍的东西。独立思维的笑柄是:每
一个人各说一番蠢话,说得一个比一个更蠢。
布特尔威克谈到“德性、生命力,即把主体与客体看成是同一
的,亦即看成绝对的德性。——有了这种绝对德性,我们就有了全 646
部存在和行动,亦即永恒的、绝对的和纯粹的统一,简言之,我们就
在我们之内掌握了世界,在世界之内掌握了我们,这当然不是通过
概念和推理,而是通过那种本身直接构成我们的存在、构成我们的
理性本性的力量。——不过要认识大全,或者认识上帝,对每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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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近代哲学
死的人来说,是不可能的”。①
克鲁格写道:“根本的哲学”提出了“先验的综合论,——即先
验的实在论和先验的唯心论在不可分的结合中”。“在现实的东西
与理想的东西之间,思维的主体与同它相对立的外部世界之间,是
有一种原始的综合的。”这个先验的综合必须“得到承认和坚持,而
不必加以解释”。② ——福锐斯在直接的基本理性判断的形式
下③、在隐晦的、不可言说的表象④形式下,退回到了耶可比式的信
仰。
四、谢 林
那最有意义的,或者从哲学看来唯一有意义的超出费希特哲
学的工作,最后由谢林完成了。谢林的哲学是与费希特相联系的
较高的纯正的形式。
弗里德里希·威廉·约瑟夫·谢林于1775年1月27日诞生
于符腾堡邦的恩多夫,曾在莱比锡大学和耶拿大学学习,在耶拿同
费希特有了比较密切的联系。1807年后他担任了慕尼黑艺术科学
院的秘书。现在还不能很充分适当地谈他的生平,因为他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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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锐克斯纳:《哲学史手册》,第三卷,第一五六节,第 347—348 页;参看布特尔
威克的《确然真理》(1799年),第二部分,第206—212 页。
② 克鲁格:《哲学的一个新工具草案》(梅森,1801年),第 75—76 页;锐克斯纳:
《哲学史手册》,第三卷,第一五七节,第349页。
③ 锐克斯纳:《哲学史手册》,第三卷,第一五八节,第 350页;福锐斯:《新理性批
判》(海得堡1807年第一版),第 75、281、284、343 页。
④ 锐克斯纳,同上书,第351页;福锐斯,同上书,第 20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