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先验的观念论作为解决宇宙论的辩证论的钥匙
我们在先验感性论中曾充分地证明了:一切在空间和时间中被直观到的
东西,因而一切对我们可能的经验的对象,都无非是现象、即一些单纯的表
A491 象,它们正如它们被表象出来的那样,作为广延的存在物或变化的序列,在
B519 我们的思维之外没有任何以自身为根据的实存。这种学说的概念我称之为先第六节 先验的观念论作为解决宇宙论的辩证论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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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的观念论。① 在先验意义上的实在论者使我们感性的这些变形成为了本身
自存之物,因而把单纯的表象变成了自在的事物本身。
如果人们要指望从我们这里得到一种早已为人所诟病的经验性的观念
论,这对我们将会是不公平的,这种观念论由于它假定了空间的特有的现实
性,它就否定了广延的存在物在空间中的存有,至少是对此感到怀疑,并且在
梦幻和真实之间的这种混为一谈中不承认有任何可以充分证明的区别。至于
内感官在时间中的现象,这种观念论觉得把它们作为现实之物并没有任何困
难;它甚至还主张,只有这种内部的经验才唯一地充分证明了其客体(自在本
身)的(连同这一切时间规定的)现实存有。
相反,我们的先验的观念论则同意:外部直观的对象正如它们在空间中被 B520
直观到的那样也是现实的,在时间中一切变化正如内感官所表象的那样,也是
如此。因为,既然空间已经是我们称之为外部直观的那种直观的一个形式,并 A492
且没有空间中的对象就根本不会有任何经验性的表象:那么我们就可以并且
必须把空间中广延的存在物当作现实的,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时间。但那个
空间本身,连同这个时间,并同时和这两者一起的一切现象,本身自在地毕竟
都不是什么物,而无非是表象,它们根本不可能在我们的内心之外实存,甚至
我们内心的内部感性直观(作为意识的对象),其规定是通过时间中不同状态
的前后相继而表象出来的,它也不是如同它自在地实存那样的真正的自己,或
者说先验的主体,而只是被提供给这种我们所不知道的存在者的感性的一种
现象。这个内部现象的存有作为一种如其自在地实存之物的存有是不可能得
到承认的,因为这现象的条件是时间,而时间不能够是某一个自在之物本身的
任何规定。但在空间和时间中诸现象的经验性的真实性却得到了充分的保
证,并足以和梦幻的瓜葛划清界限,如果这两者在一个经验中按照那些经验性 B521
法则正确地和没有例外地关联起来的话。
因此,经验的对象永远也不是自在本身地被给予,而只是在经验中被给予
的,并且在经验之外根本就不实存。说“月亮上可能会有居民,虽然从来没有 A493
① 我在别处有时也把它称之为形式的观念论,以便把它和质料的观念论即通常的观念
论区别开来,后者怀疑或否定外部事物本身的实存。在有些场合下为了防止一切误解,使用
这种表达而不用前一种表达似乎是更可取的。——康德[该注释在第一版中缺。——德文编
者]310
一、先验 要素论
任何人知觉到他们”,这固然是必须承认的,但这只不过意味着说:我们在经
验的可能的进展中就有可能遇见他们:因为一切按照经验性进程的法则与知
觉处于某种关联中的东西都是现实的。所以如果他们与我的现实意识处于某
种经验性的关联中,那他们就是现实的,哪怕他们因此并非自在地、即在这一
经验进展之外是现实的。
现实地被给予我们的东西只不过是知觉和从这个知觉到另一些可能知觉
的经验性进展。因为诸现象作为单纯的表象,就其本身而言只有在知觉中才
是现实的,而知觉实际上无非是一个经验性表象即现象的现实性。一个现象
在知觉之前就被称之为一个现实之物,这要么意味着我们在经验的进程中必
然会遇到这样一个知觉,要么就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当所谈论的是一个
自在之物本身时,固然可以说离开与我们的感官和可能经验的关系而自在地
实存着某种意义本身。但我们所谈论的只是一个空间和时间中的现象,而空
间和时间两者都不是对自在之物的规定,而只是对我们的感性的规定;因此,
A494 凡是在空间和时间中的东西(现象)都不是自在的某物,而只是表象,这些表
象如果不是在我们里面(在知觉中)被给予出来,是任何地方都决不会被遇
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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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直观能力真正说来只是以某种方式连同诸表象一起被刺激起来的接
受性,这些表象的相互关系就是空间和时间的纯粹直观(纯属我们感性的形
式),而这些表象就其在这种关系中(在空间和时间中)按照经验的统一性法
则而被连结和能够得到规定而言,就叫作对象。这些表象的非感性的原因是
我们完全不知道的,因此我们不能把这个原因当作客体来直观;因为这一类对
象将必须既不在空间中、也不在时间中(即不是在感性表象的这些单纯条件
下)得到表现,而没有这些条件我们根本就不能设想任何直观。然而,我们可
以把一般现象的单纯理知的原因称之为先验客体,这只是为了我们拥有某种
与作为接受性的感性相应的东西。我们可以把我们的可能知觉的所有范围和
B523 关联都归因于这个先验客体,并且说:它自身是在一切经验之前自在地被给予
了的。但与之相当的诸现象却不是自在地、而只是在这个经验中被给予的,因
A495 为它们只是些表象,这些表象作为知觉仅仅意味着一个现实的对象,就是说,
如果这个知觉与一切别的知觉按照经验统一性的规则而关联起来的话。所以
我们可以说:过去时间的现实之物都是在那个先验对象中被给予经验的;但它第七节 对理性与自身的宇宙论争执的批判性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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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只对我来说才是对象,并且只在过去的时间中才是现实的,只要我这样设
想:一个按照经验性法则对可能知觉的回溯序列(不论是历史的线索还是原
因和结果的轨迹),一句话,世界的进程,将引向一个作为当前时间之条件的
流逝了的时间序列,而这样一来,这个流逝了的时间序列就毕竟只是在与一个
可能经验的关联中、而不是自在地本身被表现为现实的,以至于所有那些亘古
以来在我的存有以前流逝了的事件,最终都只不过意味着经验链条从当下的
知觉开始而向上延长到按照时间来规定这个知觉的那些条件上去的可能性
而已。
因此,如果我把一切时间和一切空间中感官的一切实存的对象全都放在
一起来设想:那么我并不是在经验之前把它们放置到空间和时间中去的,相 B524
反,这种设想无非是对一个可能经验在其绝对的完备性中的思考。那些对象
(它们无非是些单纯的表象)只有在这种完备性中才被给予出来。但人们说 A496
它们是先于我的一切经验而实存的,这只是意味着它们在我必须首先从知觉
开始前进才能达到的那个经验部分中是可以遇见的。这种前进的经验性条件
的原因,因而在回溯中我能碰上哪些项、乃至于我回溯到多远才能碰上这些项
的那些经验性条件的原因,是先验的,因而必然是我所不知道的。但我们所关
心的也不是这个原因,而只是这些对象即现象在其中被给予我的那种经验
的进展的规则。在结局上也是完全一样的两种说法是:我可以说,我能够在
空间的经验性进程中见到那些比我所看到的最远的星辰还要更远上百倍的
星辰,也可以说,即使一个人从来也没有或永远不会知觉到它们,它们也是
在宇宙空间中或许可能被遇到的;因为,就算它们脱离与一般可能经验的关
系而作为自在之物本身被给予出来,它们对于我来说毕竟什么也不是,因而
决不是对象,除非它们被包含于经验性回溯序列之中。只是在另一方面的
关系中,如果正是这些现象被运用于关于某个绝对整体的宇宙论理念上,因 B525
而如果人们所关心的是超出可能经验的边界之外的那种问题,那么对于人们
如何对待上述感官对象的现实性的方式加以区别,为了防止某种由于误解我
们自己的经验概念而不可避免地必然会产生出来的骗人妄想起见,就是很重
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