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霍布斯

作品:
- 《论物体》(1655)、《论人》(1658)、《论公民》(1642)——三合一为《哲学原理》
- 《利维坦》(Leviathan,1651)
主要观点:
- 什么是哲学 : 【定义】、【目的/立场】、【方法】和【对象】
- 自然哲学(物体学说)
- 公民哲学(国家学说)
观点展开:
霍布斯论哲学的定义
“哲学是关于结果或现象的知识,我们获得这种知识,是根据我们首先具有的对于结果或现象的原因或产生的知识,加以真实的推理。还有,哲学也是关于可能有的原因或产生的知识,这是由首先认识到它们的结果而得到的。”(《论物体》,第一章,2)
霍布斯定义物体
“……这个东西,由于它有广延,我们一般称它为物体;由于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思想,我们说它是一个自己存在的东西;……可以为感觉所知觉,并且为理性所了解。所以,物体的定义可以这样下: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延。”(《论物体》,第八章,1)
霍布斯论自然法
第一自然法:“每一个人只要有获得和平的希望时,就应当力求和平;在不能得和平时,他就可以寻求并利用战争的一切有利条件和助力。……这条基本自然律规定人们力求和平……”(《利维坦》,第14章)
第二自然法:在别人也愿意这样做的条件下,当一个人为了和平与自卫的目的认为必要时,会自愿放弃这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而在对他人的自由权方面满足于相当于自己让他人对自己所具有的自由权利。”(《利维坦》,第14章)
第三自然法:“根据人们有义务将那些保留起来就会妨碍人类和平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自然法就产生了第三自然法—— “所订信约必须履行”。没有这一条自然法,信约就会无用,徒具虚文,而所有的人对一切事物的权利也会仍然存在,我们也就会仍然处在战争状态中。这一自然法 , 就包含着正义的源泉……”(《利维坦》,第15章)
霍布斯
(Thomas Hobbes )
(一)哲学的定义
(二)机械论的世界观
(三)经验论的认识论
(四)公民哲学
(五)小结
(一)哲学的定义
1、哲学是推理的知识。
"哲学就是根据任何事物的发生方式推
论其性质、或是根据其性质推论其某种可
能的发生方式而获得的知识。"
2、哲学的对象:自然哲学和公民哲学。
公民哲学又分为伦理学和政治学或者狭义
的公民哲学。
3、哲学的目的:
为人类谋福祉。
"知识的目的就是力量",
4、哲学的方法:推理。分为两种方法:分解
法和组合法,或者说分析法和综合法。由结果推
导原因,将整体分解为部分,以考察各个部分的
原因就是分析或分解;由原因推导出结果,把部
分组合成整体,以便更好地理解部分的方法就是
组合或综合。
(二)机械论的世界观
1、物体论
(1)物体的属性:
"物体是不依赖于
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
或具有同样的广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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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的产生或特性我们是能够认识
的。
分析:第一,不依赖于人的思想而独立
存在的,第二,具有广延和形体,占有一
定的空间,具有长宽高等量的尺度;第三
物体是可以为人们所认识的。
(2)世界由自然物体构成,自然物体是世
界中的唯一实体。
"世界(我指的不只是使喜爱它的人被称作世
人的那个尘世,而是指的宇宙,即存在着的全
部事物的整体)是有形体的,就是说,是物体。
它具有量纲,即长、宽和高。物体的每一个部
分也同样是物体,具有同样的量纲。所以宇宙
的每一个部分都是物体,不是物体的东西就不
是宇宙的组成部分。因为宇宙就是一切,所以
不是宇宙的组成部分的就是无,因而是无处存
在。
2、偶性论
"最好的回答是把偶性定义为某个物体借以得到了解
的方式。这就等于说:一个偶性就是某个物体借以在
我们心里造成它自身的概念的那种能力。"
"物体是东西,不是产生的;偶性是产生的,可是不
是东西。
两类偶性:
(1)普遍性的偶性,广延和形体;
(2)部分事物拥有的偶性,如如动静、色声味等
3、运动论
(1)运动是变化的原因:"一切变化都在于运动。"
(2)否定运动的多样性:
"运动'是不断地放弃一个
位置,又取得另一个位置。
(3)否定运动是事物固有的本性:动者恒动,静者恒
静。
4、因果论
第一,原因和结果在事件上具有先后和相继性;
第二,原因和结果在空间上具有接近性;
第三,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具有恒常性;
第四,因果关系是客观的、普遍的;
第五,因果关系是必然的。自由只是按照必然性而无阻碍地
行动。
感觉是一切知识的基础:"如果现象是我们借以认识一切初别
的事物的原则,我们就必须承认感觉是我们借以认识这些原原则
的原则,承认我们所有的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获得的。
"知识的开端乃是感觉和想象中的影像",而"想像不过是
渐次衰退的感觉"。
机械论的解释:"感觉'是一种影像,由感觉器官向外的反E
应及努力造成,为继续存在或多或少一段时间的对象的一种中向
内的努力所引起。"
两类知识:事实的知识和推理的知识
"推理就是一种计算,也就是将公认为标志或表明思想的普
遍名词所构成的序列相加减。
(四)公民哲学
从人性和人的自然状态以及人的行为
的自然法则出发描绘国家的产生和本质,是
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之一。
我们对人性的考察,对于发现最终构成政
治规则和法律的那些最原始、最简单的元素
是必不可少的。"
一、利己主义的伦理学
这个说法成立吗?
(一)自然状态
(1)每个人都具有相同的欲望,寻求自我满足和自我保存,即试图将
包括他人的身体在内的一切自然存在据为己有,并且保护自己的一切利
益不受损害。这是人的自然权利。"每个人的一切自愿行为,其目的都
是为自己获取好处。"
(2)每个个体的能力尽管存在着差异,但都是大体相同的。
(3)世界上存在的资源都是有限的,而每个人的追求又是无限的,这
样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人对人就像狼一样",每一个人与其
他人都处于战争状态。
(4)结果:首先,没有人愿意从事生产,因为他不知道他是否能够保
护自己创造的物质财富;其次,不存在对与错、正义与不义的区别,每
个人凭借阴谋诡计来夺取他人的东西,满足自己。因此,人的生活必然
是"孤独、贫穷、污秽、粗野和短暂的"。
(5)既然人与人之间的力量是势均力敌的,那么,一
旦恶性竞争下去,他们可能同归于尽,都无法自我保存。
"只要每个人对于所有事物的这种自然权利持续下去,任
何人都将毫无保障(不管他又多强壮,多聪明),随时可能
死于非命,很可能活不到自然赋予的正常寿命。
(6)既然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获得自我保存和安全
而每个人只追求个人的满足必然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那
么他必然会理性地思考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寻求最大化的利
益。
"每个人都拥有的任意运用自己的权利、保存自己的本
性的自由,换句话说,就是自己的生命。因此,在他的判断
和理性看来,他的任何行为都应该是为达到这一目的而采取
的最恰当的手段。
"
(二)自然法=正确理性的命令(the dictate
of right reason)
"自然法是理性所发现的戒条或一般法则。这种
戒条或一般法则禁止人们去做损毁自己的生命或剥
夺保全自己生命的手段的事情,并禁止人们不去做
自己认为最有利于生命保存的事情。"
法则一:人利用一切手段来寻求和平,以图自保,甚至可以
不惜为此发动战争。
法则二:人为了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和安全,可以放弃别人
在相同情况下也愿意放弃的自然权利。
订立契约:每个人都愿意放弃和别人一样多的权利,并且获
得与别人一样多的利益。
道德哲学的总法则: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利己主义道德学说:人的道德行为是为了追求和
维护个人自身的最大化的利益。它以性恶论为基础
,破除人们对人性的乐观天真的态度。
困难:人的本性决定人不愿意履行契约,但是不坚
持契约又会使人重新回到人与人之间的敌对状况。
方案:必须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存在,人们因为害怕
它而履行契约,承担义务。
二、狭义的公民哲学或政治哲学
(1)国家的产生
再次订立契约:每个人将自己的力量和权力转让给一个人或一T
些人组成的会议,把大家的意志和位格变成一个意志和位立格,由
它来代表众人,维护大家的利益。统一在同一个位格之中的人人
就构成了国家。
"国家是一个人格,一大群人通过相互约定使他们自己每一个
都成为这个人格的一切行动的主人,为的是当他认为适当的I时候
,可以利用他们大家的力量和工具来谋求他们的和平和公共网方
御。"
国家是"利维坦"(《新约.启示录》中的凶猛无比的海兽)
和在"不朽的上帝"领导下的"会死的上帝",举起"正义之
剑"和"战争之剑"。
(2)政体
国家的组织形式:君主
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君
主制最为优越,公民绝对
服从国王,权力高度集中
效率高,有效维护和平,
防止内乱。
(五)小结
机械论的困难
1、本体论:第一推动者,偶性论
2、认识论:双重来源,物质与认识的关系
3、政治哲学:个人主义与专制主义的奇怪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