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知性的经验性运用与先验的运用相混淆而引起的反思概念的歧义
反省(reflexio①)并不与诸对象本身发生关系以直接获得它们的概念,而
是这种内心状态,在其中我们首先准备去发现我们由以达到这些概念的那些
主观条件。反省是对给予的表象与我们的不同认识来源的关系的意识,唯有
通过这种意识,表象相互之间的这种关系才能得到正确的规定。在对我们的
表象作任何进一步的讨论之前首先一个问题就是:这些表象共属于哪一种认
识能力?使它们得以结合起来并加以比较的是知性呢,还是诸感官?有些判
断是从习惯中接受来的,或者是由爱好连结起来的;但由于没有先行作任何反
A261 省、或至少在事后加以批判的反省,所以它就被看作是这样一种在知性中获得
其起源的判断了。并非一切判断都需要一种审查,即对真理性根据的一种关
B317 注;因为,如果它们是直接确定的:例如两点之间只能有一条直线;那么关于它
们就不可能指出比它们自身所表达出来的更贴近的真理性标志。但一切判
断,甚至一切比较都需要一个反省,即需要对那些给予的概念所从属的认识能
力进行辨别。我用来把一般诸表象的比较和提出这种比较的认识能力相对
照,并借以辨别这些表象在相互比较中属于纯粹知性还是属于感性直观的那
个行动,我称之为先验的反省。但一种内心状态里的诸概念能够在其中互相
从属的那种关系就是相同性和差异性、一致与冲突、内部和外部的关系,最后
是可规定的和规定(质料和形式)的关系。正确地规定这种关系取决于诸概
念在何种认识能力中主观上相互从属,是在感性中还是在知性中。因为后面
这些认识能力的区别在我们应当如何思维前面那些概念的方式上造成了很大
的区别。
在进行一切客观判断以前,我们且比较这些概念,为的是找到②相同性
A262
① 拉丁文:反思。又,前一“反省”为德文Uberlegung,与该拉丁文为可对译的同义词,此
处权作区分。——译者
② “找到”为埃德曼补上的,梅林增补的是“达到”,兹从埃德曼。·
德文编者附录
181
(许多表象在一个概念下的相同性)以达到全称判断,或找到差异性以产生特 B318
称判断,找到一致性,从中可以形成肯定判断,找到冲突性,从中可以形成否定
判断,如此等等。由于这种理由,就像看起来那样,我们本来应当将上述概念
称之为比较性概念(conceptus comparationis①)。但由于,当事情不取决于逻辑
形式,而取决于这些概念的内容时,就是说,取决于诸物本身是相同的还是相
异的,是一致的还是相冲突的等等时,这些物对我们的认识能力、即对感性和
知性可以有双重的关系,但事情却取决于它们应该处于其中的这个位置、取决
于它们应当如何相互从属的方式:所以先验的反思、也就是被给予的诸表象对
这种或那种认识方式的关系②就将是唯一能够规定这些表象的相互关系的
了,并且这些物是相同的还是相异的,一致的还是相冲突的等等,都将不可能
马上就从这些概念本身中通过单纯的比较(comparatio③)得到决定,而只有首
先通过区别它们所属的那种认识方式、借助于某种先验的反省(reflexio④)才
能决定。所以人们虽然可以说:逻辑的反思是一种单纯的比较,因为在它那里
完全抽掉了被给予的表象所属的那种认识能力,所以就此而言这些表象按照
它们在内心的位置来说必须作为同性质的东西来处理,但先验的反思(它针
对的是对象本身)却包含有对这些表象相互进行客观的比较的可能性根据,
所以它是与后者⑤完全不一样的,因为这些表象所属的认识能力并不正好是 A263
同一个认识能力。这种先验的反省是一种没有人能够放弃的义务,如果他要
先天地对事物有所判断的话。我们现在就要来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从中将在
规定知性的真正事务方面获得不少启发。
1.相同性和差异性。如果有一个对象多次地、但每次都带着同一些内部
规定(qualitas et quantitas⑥)向我们呈现出来,那么如果它被看作纯粹知性的
对象,它就总是同一个对象,并且不是多个事物,而只是“一个”事物(numerica
① 拉丁文:比较的概念。——译者
② 梅林认为“关系”应为“关系的意识”。·
德文编者
③ 拉丁文:比较。——译者
④ 拉丁文:反思。——译者
⑤ 法欣格尔认为应作“前者”,即“逻辑的反思”;但把“后者”代“比较”也通。——德文
编者
⑥ 拉丁文:定质定量的。——译者
B319182
一、先验 要素论
identitas①);但如果它是现象,那么问题就根本不在于概念的比较,而是无论
就概念而言一切都是如何地相同,这一现象在同一时间中地点上的相异却毕
竟是对象(感官对象)本身在号数上的差异性的一个足够的根据。我们可以
这样来把两滴水中的一切内部差异性(质和量的差异性)全都抽掉,但只要它
们在不同的地方同时被直观到,这就足以把它们在号数上看作不同的了。莱
布尼茨曾把现象当作自在之物本身,因而看作 intelligibilia②,即纯粹知性的对
象(尽管他由于这些对象表象的模糊性而赋予它们以现相之名),在这种情况
下他的不可分辨律(principium identitatis indiscernibilium③)的确是不可反驳
的;但由于现象是感性的对象,知性对它们不具有纯粹的运用,而只具有经验
性的运用,所以多数性和号数上的差异性已经由作为外部现象的条件的空间
本身点明出来了。因为空间的一个部分虽然和另外一部分可以完全相似和相
同,但却毕竟在另一部分之外,并且正因此它就是一个与另一部分相异的部
分,是加在另一部分之上以构成一个更大的空间的部分,因此这也必定适用于
一切同时存在于许多空间位置上的东西,不论它们在别的方面可以是如何相
似和相同。
A264
B320
2.一致和冲突。如果实在性只是通过纯粹知性来表现(realitas noume
non④),那么在诸实在性之间就不可能设想任何冲突,即设想这样一种关系,
A265 它们在结合于一个主体中时互相取消其后果,就会是3-3=0。相反,在现象
B321 中的实在的东西(realitas phaenomenon⑤)相互之间自然可以处于冲突之中,并
且当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中时,一个实在的东西就会完全或部分地取消另一个
的后果,例如在同一直线上两个运动的力在它们朝相反的方向牵引或挤压一
点时,或者一个与痛苦保持着平衡的快乐,都是如此。
3.内部和外部。在一个纯粹知性对象上,唯有那与任何某种与它相异之
物(在存有方面)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的东西才是内部的。反之,空间中一个
① 拉丁文:号数上同一的。——译者
② 拉丁文:理知的东西。——译者
③ 拉丁文:不可分辨者的同一性原则。——译者
④ 拉丁文:本体的实在性。——译者
⑤ 拉丁文:现相的实在性。——译者附 录
183
substantia phaenomenon①的内部规定无非是关系②,而现象实体本身也完完全
全是一些纯粹相关性的总和。对于空间中的实体,我们只是通过空间中起作
用的力来认识的,这要么是把另一实体推向它的力(吸引),要么是阻止另一
实体向空间中侵入的力(排斥和不可入性);对于构成在空间中显现的、我们
称为物质的实体之概念的那些另外的属性,我们并不认识。相反,作为纯粹知
性的客体,每个实体都必须拥有内部的规定和指向内部实在性的力。不过,我
能够把什么样的一些内部偶性设想为我的内感官如此向我呈现的那些偶性 A266
呢?这就是要么本身就是一种思维,要么是与思维类似的东西。因此莱布尼
茨使一切实体——因为他把这些实体设想为本体——,甚至使物质的组成部 B322
分——当他在思想中把一切可能意味着外部相关性的东西、因而也把复合性
从那些组成部分中去掉了之后——,成为了天生赋有表象能力的单纯主体,简
言之,成为了单子。
4.质料③和形式。这是两个被作为其他一切反思的基础的概念,所以它
们与知性的每一种运用都不可分地联结在一起。质料意味着一般的可规定之
物,形式意味着该物的规定(两者都是在先验的理解中,因为我们抽掉了被给
予之物的一切区别以及它被给予的那种方式)。逻辑学家们以前把普遍的东
西称之为质料,而把那种特殊的区别称之为形式。在每个判断中我们可以把
那些给予的概念称之为(判断的)逻辑质料,而把概念(借助于系词)的关系称
之为判断的形式。在每个存在物中其组成成分(essentialia④)就是质料;这些
组成成分在一物中结合起来的方式就是本质的形式。甚至就一般物而言未限
定的实在性也曾被视为一切可能性的质料,而它的限制(否定)则被视为一物
按照先验概念借以与另一物区别开来的形式。就是说,知性首先要求某物
(至少在概念中)被给予出来,以便能以某种方式规定它。因此在纯粹知性概 B323
念中质料是先行于形式的,为此莱布尼茨首先就假定了诸物(单子),并在内
部假定了它们的某种表象能力,以便接着在此之上建立起它们的外部关系和
1A267
① 拉丁文:现相的实体。——译者
② 在康德自己用书中此句有一条旁注:“在空间中是纯粹外部关系,在内感官中是纯粹
内部关系;没有绝对者”。——德文编者
③“质料”和前面所译“物质”为同一词Materie。——译者
④ 拉丁文:本质的东西。——译者184
一、先验 要素论
它们的状态(也就是表象)的协同性。因此空间和时间两者,前者只是通过诸
实体的关系,后者只是通过这些实体的诸规定作为根据与后果的相互连结,才
是可能的。假如纯粹知性可以直接与对象相关,假如空间和时间就是自在之
物本身的规定的话,那么事情实际上也必定就会是如此。但如果这只是些感
性直观,在其中我们把一切对象仅仅规定为现象,那么直观形式(作为感性的
一种主观性状)就先行于一切质料(感觉),因而空间和时间就先行于一切现
象和一切经验材料,而反倒是首先使经验成为可能的了。这位智性哲学家不
能容忍让形式先行于物本身并为这些物规定其可能性;当他假定了我们所直
观的物是如其所是的那样(虽然带有模糊的表象),那么他的这种审查是完全
正确的。但由于感性直观是一种完全特殊的主观条件,它是一切知觉的先天
基础,并且其形式是本源的①;所以这形式是自身独自被给予的,如果说物质
(或者那些显现出来的物本身)应当作为基础(如人们根据单纯的概念必然会
判断的那样),就是大错特错了,所以倒不如说,物质的可能性是以某种形式
直观(时间和空间)作为已被给予的前提的。
对反思概念的歧义的注释
请允许我把我们要么在感性中、要么在纯粹知性中给概念分派的位置称
之为先验的方位。按照这种方式,对根据概念运用的差异性而应归于每个概
念的这种位置所作的评判,以及对按照规则为一切概念规定这种方位所作的
指示,就会是先验的正位论了;这将是一种彻底防止纯粹知性受到的欺骗及由
此产生的错觉的学说,因为它任何时候都要分辨出这些概念真正属于何种认
识能力。我们可以把每一个概念,把许多知识归属于其下的每一个条目,都称
之为一个逻辑的方位。在这上面就建立起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的正位论②,
当时的教师和演说家能够用它在思想的某些条目中检视什么是最适合于现有
B325 材料的,并对之进行具有表面彻底性的推想和滔滔雄辩。
A269
相反,先验的正位论所包含的只不过是前述一切比较和辨别的四个条目,
它们与诸范畴的区别在于,通过它们,并不是对象按照构成它的概念的东西
① 维勒认为此句应为“并且是这些知觉的本源的形式”。——德文编者
② 指亚里士多德《工具论》中的《正位篇》。——译者附录
185
(量、实在性)得到了描述,而只是对先行于物的概念的诸表象的比较在其一
切杂多性中得到了描述。但这种比较首先需要一种反省,即需要对这些被比
较之物的表象所属的那个方位作一种规定,看这些表象是纯粹知性所思维的,
还是感性在现象中所给予的。
这些概念在逻辑上是可以得到比较的,而无需操心它们的客体所属何处,
是作为知性的本体呢,还是作为感性的现相(Phnomena)。但如果我们要用
这些概念去达到对象,那么对于这些对象应当是哪些认识能力的对象,是纯粹
知性的对象还是感性的对象,首先作一番先验的反省就是必要的。没有这种
反省,我就会对这些概念作一种很不可靠的运用,并且会产生出一些批判的理
性不可能承认的、只是建立在某种先验的歧义即对纯粹知性客体和现象的混
淆之上的臆测的综合原理。
B326
由于缺乏这样一个先验的正位论,因而为反思概念的歧义所蒙蔽,著名的
莱布尼茨曾建立了一种世界的智性体系,或者说,他宁可相信只要他把一切对
象与知性和知性思维的孤立的形式概念相比较,就能认识诸物的内部性状。
我们的反思概念表①给我们带来一个未曾料到的好处,就是把他在这个体系
的一切部分中的原理性概念的与众不同之处,同时也把这种无非是建立在某
种误解之上的特别的思维方式的主导性理由,摆在眼前了。他对一切事物只
是通过概念作相互的比较,并且很自然地,除了知性借以使自己的纯粹概念相
互区别开来的那些差异性之外没有发现任何别的差异性。他并没有把感性直
观的那些带有自己固有差别的条件看作是本源的;因为感性在他看来只是一
种混乱的表象方式,而决不是诸表象的一种特殊的来源;现象在他看来则是
自在之物本身的表象,虽然按照逻辑形式来说与由知性而来的知识是有区别
的,因为前者由于通常缺乏分析,而把与那些附带表象的某种混杂引入了物的
概念中,知性则懂得把这些附带表象与这概念分离开来。总之,莱布尼茨使诸
现象智性化了,正如洛克按照某种理性发生论②体系(如果允许我使用这一表
达方式的话)将这些知性概念全都感性化了一样,也就是把它们打扮成不过
A270
A271
B327
① 指前述四对概念的排列:“相同和差异”、“一致和冲突”、“内部和外部”、“质料和形
式”(“可规定的和规定”)。——译者
② 原文为Noogonie,指理性(Noo,即希腊文 vous)从感性中发生(Gonie 希腊文 γov-)的
学说。——译者186
一、先验要素论
是经验性的或是被抽离出来的反思概念。这两位伟人不是在知性和感性中寻
找表象的两个完全不同的、但只有在结合中才能对事物作客观有效的判断的
来源,而是每一位都只坚持两个来源中的一个,这个来源在他们看来是直接与
自在之物本身相关的,然而另一个来源所做的则只不过是把前一个来源的表
象加以混淆或整理而已。
因此莱布尼茨只是在知性中把感官对象作为一般物相互进行了比较而
已。首先,这是就这些对象应当被知性判断为相同的或有差异的而言。由于
这样一来他就只注意这些对象的概念,而不注意它们在直观中的位置,而这些
对象只有在直观中才能被给予,又由于这些概念的先验的方位(即客体必须
A272 被归于现象还是归于自在之物本身)完全被忽视了,所以结果就不能不是:他
B328 把他的只适用于一般物的概念的不可辨别者原理也扩展到了感官对象
(mundus phaenomenon①)上,并相信由此就给自然知识带来了不小的扩充。
当然,如果我把一滴水按照它的一切内部规定而认作自在之物本身,那么如果
一滴水的整个概念与任何一滴水是相同的时,我就不可能让任何一滴水被看
作与另一滴水是有差异的。但如果一滴水是空间中的现象,那么它就不仅在
知性中(在概念之下)有自己的方位,而且在外部感性直观中(在空间中)有自
己的方位,在这种情况下物理上的那些方位对诸物的内部规定而言是完全无
所谓的,而一个等于b的方位可以这样地来接受与处于某个等于a的方位中
的另一物完全相似和相同的物,就好像它与另一物在内部还有同样大的差异
似的。方位的差异性无需进一步的条件,就使得作为现象的对象的多数性和
区别单凭自身已经不仅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了。所以那条表面上的规
律决不是自然律。它只是一条分析的规则或通过单纯概念对诸物所作的比较
而已。②
其次,诸实在性(作为单纯的肯定)绝不会在逻辑上相互冲突,这条原理
A273 是一个有关诸概念之关系的完全真实的命题,但它不论是就自然界而言,还是
B329 在任何地方就任何一个自在之物本身(对它我们没有任何概念)而言,都没有
① 拉丁文:现相世界。——译者
② 第四版为:“它只是一条通过单纯概念对诸物进行比较的分析的规则而已。”——德
文编者附录
187
丝毫意义。因为实在的冲突凡是在A-B=0的地方,即凡是在一个实在性与
另一个实在性在同一个主体中联结时一个就取消另一个的作用的地方,就总
是会发生,这种情况是自然界所有的阻抗和反作用都不停地展示在我们眼前
的,尽管这些阻抗和反作用由于它们建立在各种力之上,而必须被称之为re
alitates phaenomena①。普通力学甚至可以在一条先天规则中指出这种冲突的
经验性条件,因为它着眼于方向上的对立:这是实在性的先验概念对之完全一
无所知的一个条件。虽然尊敬的莱布尼茨先生宣布这个命题时并不太作为一
条崭新的原理大肆张扬,但他毕竟将它用于一些新的主张上,而他的后继者们
则明确把它记到了他们的莱布尼茨—沃尔夫派的学说体系的账上。例如,按
照这条原理,一切坏事都无非是被造物的种种局限即种种否定性的后果,因为
这些否定性是与实在性唯一相冲突的东西(在一般物的单纯概念中也的确是
如此,但在作为现象的物中则不然)。同样,莱布尼茨的追随者们认为,把一
切实在性没有任何一种堪忧的冲突而结合在一个存在物中,这不仅是可能的, B330
而且也是很自然的,因为他们除了矛盾(一物的概念本身由此将被取消)的冲突
外不知道有任何别的冲突,也不知道有交相危害的冲突,在这种冲突中,一个实
在的根据取消另一个实在根据的作用,对此我们只在感性中才发现把这样一种
冲突向我们表象出来的条件。
A274
第三,莱布尼茨的单子论,除了这位哲学家只在与知性的关系中设想内部
和外部的区别外,根本没有任何别的根据。一般实体都必须拥有某种内部的
东西,因而这种东西是摆脱了一切外部关系、因而也摆脱了复合作用的。所以
单纯的东西是自在之物本身的内部东西的基础。但实体状态的内部东西也不
可能是方位、形状、接触或运动(这些规定全都是外部关系),因此我们不能赋
予实体任何别的内部状态,除了我们借以从内部规定我们的感官本身的那种
内部状态,即诸表象的状态。这样一来,应当构成整个宇宙的原料的诸单子就
完成了,但它们的活动力仅在于它们本来只是用来在自身中起作用的那些
表象。
但正因为如此,他的关于诸实体相互之间可能的协同性的原则也就必须
是某种前定的和谐,而不可能是任何物理的影响。因为既然一切都只是内部
B331
A275
① 拉丁文:现相的实在性。
译者188
一、先验 要素论
的,即埋头于自己的表象的,那么一个实体的表象状态与另一个实体的表象状
态就根本不可能处于任何有实效的联结中,而必须有某一个第三者的、并且在
所有一切实体中发生影响的原因使它们的状态互相成为相应的,虽然不一定
是通过偶尔的和在每个个别情况下特别安插进来的援手(systema assistenti
ae①),而是通过一个对一切实体都有效的原因的理念的统一性,诸实体全都
必须在这统一性中按照普遍法则获得自己的存有和持存性,因而也获得相互
之间的交互相应性。
第四,他关于时间和空间的著名的原理性概念,即他在其中把这两种感性
形式加以智性化的那个概念,只是从对先验反思的同一种错觉中产生出来的。
如果我想只通过知性来设想诸物的外部关系,那么这只要借助于一个对诸物
的交互作用的概念就能做到,而当我要把同一物的一个状态与另一个状态结
合起来时,这只要在根据和后果的秩序中就可以进行了。所以莱布尼茨就这
样把空间设想为在实体协同性中的某种秩序,把时间设想为诸实体状态的力
学性系列。而似乎是这两者本身所具有的那种特点和不依赖于诸物的性质,
他却归之于这两个概念的模糊性,这种模糊性使得那本身只是力学性关系的
一种形式的东西被看作了一种独立自存的、先行于物本身的直观。所以空间
和时间在他那里就是自在之物本身(实体及其状态)结合的理知形式。诸物
则是一些理知的实体(substantiae noumena②)。但他仍然想使这些概念对于
现象有效,因为他不承认感性有自己特有的直观方式,而是在知性中寻求对象
的一切表象、甚至是经验性的表象,而只留给感官去做混淆和歪曲知性的表象
这种可鄙的事情。
B332
A276
但即使我们有可能通过纯粹知性对于自在之物本身综合地说出点什么
(虽然这是不可能的),然而这毕竟根本不会有可能与现象发生任何关系,这
些现象并不表象自在之物本身。所以在后面这种情况下,我在先验的反省中
将不得不任何时候都只在感性的条件下对我的诸概念进行比较,这样,空间和
A277 时间就会不是自在之物的规定,而是现象的规定;自在之物可能是什么,我并
B333 不知道,而且这也不需要知道,因为一物除了在现象中外,毕竟永远也不可能
① 拉丁文:援助系统。——译者
② 拉丁文:本体的实体。——译者附录
189
出现在我面前。
其他的反思概念我也照此办理。质料是 substantia phaenomenon①。凡是
应归于它的内部的,我都在它所占据的空间的一切部分中、以及它所产生的一
切效果中去寻找,这些效果当然永远只能是外部感官的现象。所以我虽然不
拥有任何绝对内部的东西,而只不过拥有比较性的内部的东西,它本身又是由
外部的关系所组成的,然而,质料的依照纯粹知性的绝对内部也只是一种幻
念;因为质料任何时候对于纯粹知性都不是什么对象,但那个可能作为我们称
之为质料的这一现象的基础的先验客体,却只是一个“某物”,我们连它是什
么都不会理解,即使有人能够告诉我们。因为我们所能够理解的只是在直观
中带有和我们的语词相应之物的东西。如果有人抱怨说:我们根本洞察不到
事物的内部,而他的意思是想说我们通过纯粹知性并不理解向我们显现的事
物自在地可能是什么的话,那么这些抱怨就是完全没有道理和不合理性的;因
为这就是要求人们不凭感官却能够认识事物,因而直观事物,所以就是要求我 A278
们拥有一种与人的认识能力不仅在程度上、而且甚至在直观和种类上都完全
不同的认识能力,因而要求我们不应当是人,而应当是一些这样的存在者,我们
甚至不能指出它们是否会存在,更不用说指出它们具有怎样的性状了。对现象
的观察和剖析逼进到自然的内部,而没有人能够知道这将随着时间进行到多远。
但尽管如此,对于那些超出自然之外的先验的问题,哪怕整个自然都被揭示在我
们面前,既然就连用一种与我们的内感官的直观不同的直观来观察我们自己内
心这种能力都并没有被给予我们,我们也毕竟永远不会有可能回答它们。因为
在我们自己的内心中包含有我们的感性起源的秘密。感性对一个客体的关系,
以及它们的统一性的先验根据会是什么,这些无疑是隐藏得太深了,以至于我们
这些甚至对我们自己也只是通过内感官、因而也只是作为现象才了解到的人们,
不会有可能运用我们的一种如此不适合的研究工具,去发现某种与总是又成为
现象的东西不同的东西,当然这些现象的非感性的原因我们还是很乐意地要去
研究的。
对单纯以反思活动为根据的那些推论所作的这一批判带来的极大好处在
于:它清楚地阐明了关于人们只是在知性中加以相互比较的那些对象所作的
① 拉丁文:现相的实体。——译者190
一、先 验 要素论
A279 一切推论的毫无意义,同时证实了我们曾特别再三提醒的主要之点:虽然现象
B335 不是作为自在之物本身而被包括在纯粹知性的诸客体之中,但它们是唯一我
们的知识能够据以拥有客观实在性的一些客体,就是说,在这里有直观与这些
概念相应。
如果我们只是进行逻辑的反思,那么我们只是在知性中对我们的概念作
相互的比较,看两者是否包含同一个东西,看它们是不是相互矛盾,看某物是
包含在这个概念内部还是加在这个概念之上,看两个概念中的哪一个应当被
视为给予的,哪一个则只是思维那被给予的概念的一种方式。但如果我把这
些概念应用于一个(在先验的理解中的)一般对象,而不去进一步规定这对象
是一个感性直观的对象还是一个智性直观的对象,那么,那些颠覆这些概念的
一切经验性运用的(不超出这种概念的)限制①就马上显示出来了,而正是这
样就证明了:一个作为一般物的对象的表象决不仅仅是不充分的,而且如果没
有对它的感性规定,如果脱离了经验性的条件,就是在本身中自相冲突的,因
而我们要么就(在逻辑中)把一切对象都抽掉,要么,如果我们假定一个对象,
我们就必须在感性直观的那些条件下来思考它,因而理知的东西将会要求一
个我们所不具备的完全特殊的直观,而没有这种直观它对我们来说就会是无,
而反过来说,现象也不可能是自在的对象本身。因为,如果我只思考一般的
物,那么外部关系的差异当然也就不可能构成事物本身的差异,而不如说倒是
以事物本身的差异为前提的,而且,如果一物的概念与他物的概念完全没有内
部的区别,那我只不过是把同一物置于不同的关系中。此外,通过把一个单纯
的肯定(实在性)附加到另一个之上,的确就增加了积极的东西,而没有从它
那里减去或取消任何东西;因此在一般物中的实在的东西并不会相互冲突,如
此等等。
B336
A280
*
*
*
正如我们已指出的,反思的这些概念由于某种误解而对知性的运用有这样
一种影响,以致于这些概念甚至能够诱使一切哲学家中最敏锐的人士之一陷入
① 法欣格尔校作:“那些不禁止这些概念的经验性运用的(不超出这种概念的)限制”;
美迪库斯(F.Medicus)对法欣格尔再校作:“那些(超出这种概念的)禁止一切非经验性运用的
限制”。——德文编者附录
191
到一种被臆测的智性知识体系中去,这个体系力图无须感官的到场而规定它的
对象。正是为此之故,对这些概念的歧义在诱发一些虚假原理时的欺骗性的原
因作出阐明,就具有可靠地规定和确保知性的界限的巨大好处。
虽然我们必须承认:凡是普遍地与一个概念相适合、或是与它相矛盾的东 B337
西,也与包含在那概念之下的一切特殊的东西相适合或与之相矛盾(dictum de A281
Omni et Nullo①);但荒唐的是将这条逻辑的原理变成这样的意思,即它意味
着:凡是在一个普遍概念中未曾包含的东西,也就不包含在隶属于该概念下的
特殊的东西中;因为这些特殊的东西之所以是特殊的概念,正是由于它们比在
普遍概念中所想到的东西包含有更多的东西。但现在,实际上正是在后面这
条原理之上,才建立起了莱布尼茨的整个智性体系;所以这个体系就与这条原
理一起,连同从中产生出来的一切在知性运用中的含混性,而同时垮台了。
那条不可分辨者的原理本来是建立在这个前提上的:如果在一般物的概
念中没有遇到某种特别之处,那么这种特别之处也不会在该物本身中遇到;因
而一切物若不是在其概念中已经相互(在质或是量上)有区别,它们就会完全
是相同的了(numro eadem②)。但由于在有关某一物的单纯概念中已被抽掉
了一个③直观的好些必要条件,所以,出于某种离奇的草率,那被抽象掉的东
西就被当作在任何地方都不会遇到的东西,而被同意给予该物的就只有那已 B338
经包含在它的概念中的东西了。
一立方尺空间的概念,不论我在何处和怎样多次地思考它,它自身都完全 A282
是一样的。不过,两个立方尺在空间中却仅仅由于它们的方位就被区别开来
了(numero diversa④);这些方位就是这概念的客体在其中被给予出来的那个
直观的诸条件,它们不属于概念,但却是属于整个感性的。同样,在一物的概
念中,如果没有任何否定的东西与一个肯定的东西相联结,就根本不存在任何
冲突,而一些单纯肯定的概念在相联结时也根本不可能产生任何抵消。不过,
在实在性(例如运动)于其中被给予的感性的直观中,却可以找到在一般运动
概念里曾被抽象掉了的条件(相反的方向),这些条件使一种当然并非逻辑上
① 拉丁文:遍有遍无公理。——译者
② 拉丁文:号数上等同。——译者
③ 据埃德曼,“一个”应为“它的”。——德文编者
④ 拉丁文:号数上有别。——译者192
一、先验 要素论
的冲突成为了可能,即是说,使从完全积极的东西中得到一个等于0的无成为
可能,而人们并不能说:由于在实在性的概念之间没有找到任何冲突,因此一
B339 切实在性就都是相互一致的①。按单纯的概念来说,内部的东西是一切关系
A283 或外部规定的基底。所以如果我抽掉了直观的一切条件并且仅仅固执于一般
物的概念,那么我就可以抽掉一切外在关系,但却必然还会留下一个有关那根
本不意味着任何关系而只意味着内部规定的东西的概念。于是看来由此就可
以得出:在任何一物(实体)中都有某种绝对是内部的东西,它先行于一切外
部规定,因为它使这些外部规定首次成为可能,因而这个基底是这样的某物,
它不再包含有任何外部的关系,因而是单纯的(因为有形之物毕竟永远只是
关系,至少是相互外在的各部分的关系);而由于我们除了通过我们的内感官
所作的规定外不知道任何绝对的内部规定,所以这个基底就不仅仅是单纯的,
而且也是(按照和我们的内感官的类比)被诸表象所规定的,就是说,一切物
B340 真正说来都是单子,或者说天生赋有诸表象的单纯的存在物。假如除了对一
个一般物的概念之外,绝对再没有什么东西属于那些唯有在其之下外部直观
对象才能被给予我们、而又为纯粹概念所抽掉了的条件的话,上述说法也是会
A284 有它的全部正确性的。因为这就表明,一个在空间中持存的现象(一个不可
入的广延)所能包含的只不过是关系,而根本不是什么绝对内部的东西,但它
却可以是一切外部知觉的最初的基底。凭借单纯的概念,我当然没有某种内
部的东西就不可能思考任何外部的东西,但这正是由于,关系概念毕竟预设了
绝对被给予之物,它们没有这些绝对被给予之物就不可能存在。但由于在直
观中包含了某种在一般物的单纯概念中根本没有的东西,而这种东西提供出
凭单纯概念根本不会被认识的基底,也就是一个空间,它和它所包含的一切东
西都是由纯粹形式的关系、或者也由实在的关系所组成的,所以我们就不能
说:因为若没有绝对内部的东西就没有任何物能通过纯粹概念被表象出来,所
① 如果有人想在此利用一个常见的托辞:至少 realitates Noumena(本体的实在性)相互
间是可以没有对抗作用的,那么他毕竟不能不举出一个关于这类纯粹的和脱离感性的实在性
B339 的例子,以便人们能了解一个这样的实在性一般来说表象了某物还是根本就不表象什么。但
除了从经验中外,从任何别的地方都不可能举出什么例子来,而经验所提供的东西永远不会
超过现相(Phnomena),所以这个命题的意思无过于说,那纯粹只包含肯定的概念不会包含任
何否定的东西;这是一个我们从未怀疑过的命题。——康德附 录
193
以就连在这些概念之下所包含的那些物本身中,以及在它们的直观中,也都没
有任何不以某种绝对内部的东西作基础的外部的东西。因为,如果我们抽掉
了一切直观条件,那么在单纯概念中留给我们的当然就只剩下一般内部的东 B341
西及其相互关系,外部的东西唯有通过这种关系才是可能的。但这种唯一建
立在抽象上的必然性并不会在诸物那里发生,只要这些物在直观中连同这样 A285
一些只表明关系而不以某种内部的东西作基础的规定一起被给予出来,这是
因为,这些物不是自在之物本身,而只是一些现象。尽管凡是我们仅仅在质料
上所知道的都只不过是关系(我们称之为质料的内部规定的东西只就比较而
言是内部的),但在其中有独立的和持存的关系,一个确定的对象就是由此而
被给予我们的。如果我抽掉这些关系,我就根本不可能再思考任何东西,这并
没有取消有关作为现象的物的概念,甚至也没有取消有关一个抽象对象的概
念,倒是取消了这样一个可以按照单纯概念来规定的对象、即一个本体的一切
可能性。当然,听到说什么一物彻头彻尾是由关系所构成的,这是令人诧异
的,但一个这样的物也只是现象,而根本不能通过纯粹范畴来思考;它本身是
以一般某物对感官的单纯关系为内容的。同样,如果我们从单纯概念入手的
话,我们也的确不能把诸物的关系抽象地思考成别的样子,而只能思考为:一 B342
物是另一物中诸规定的原因;因为这就是我们关于关系的知性概念本身。不
过,由于这样一来我们就抽掉了一切直观,所以杂多的东西得以互相规定其方
位的整个方式、即感性的形式(空间)也就被取消了,而空间毕竟是先行于一 A286
切经验性的因果关系的。
如果我们把单纯理知的对象理解为不靠任何感性图型、而是通过纯粹范
畴所想到的①物,那么这样一类对象就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一切知性概念
的客观运用的条件仅仅是对象借以被给予我们的那种感性直观的方式,并且
如果我们抽掉这种方式,则那些知性概念就完全不具有与某个客体的任何关
系了。甚至就算我们想要假定一种不同于我们的感性直观的另一种直观方
式,我们的思维机能对这种直观方式而言也还是不会有任何意义。如果我们
把这些理知对象只是理解为某种非感性的直观的一些对象,对此我们的范畴
诚然是无效的,因而我们任何时候都根本不会对之有任何知识(既没有直观
① 康德在《补遗CL》中把“所想到的”改为“被我们认识到的”。——德文编者194
一、先验 要素论
也没有概念),那么,这种单纯消极意义上的本体当然就必须得到容许:因为
这些本体无非是说,我们的直观方式并不针对一切物,而只针对我们感官的对
象,因而它的客观有效性是受限制的,这样就为某种另外的直观方式、因而也
就为作为这种直观方式之客体的物留下了余地。但这样一来,一个本体的概
念就是悬拟的,亦即是这样一个物的表象,对这个物我们既不能说它是可能
的,也不能说它是不可能的,因为除了我们的感性直观外,我们根本不知道任
何直观方式,除了范畴外,也根本不知道任何概念方式,但感性直观和范畴两
者没有一个适合于某种外在于感性的对象。因此我们之所以还不能把我们思
维的对象领域积极地扩展到超出我们感性的条件,并在现象之外还假定纯粹
思维的对象即本体,是因为这些对象不具有任何可以指定的积极意义。因为
对于诸范畴我们必须承认:它们单独并不足以达到对于自在之物本身的知识,
而没有感性的材料,它们就会只是知性统一性的一些无对象的主观形式而已。
思维虽然本身并不是感官的产物,并且就此而言也不受感官的限制,但并不因
此马上就有自己特有的纯粹的运用而无须感性的参与,因为这样一来思维就
是没有客体的。我们也不能把本体称之为一个这样的客体;因为本体恰好意
味着这样一个对象的悬拟的概念,这对象是对于①一个与我们的直观完全不
同的直观和一个与我们的知性完全不同的知性而言的,因而它本身就是一个
问题。所以本体的概念不是有关一个客体的概念,而是与我们感性的限制不
可避免地关联着的一个课题:看是否可能有完全免除了那种感性直观的对象,
这样一个问题只可能得到不确定的回答,即:由于感性直观不是毫无区别地针
对一切物的,它可能为更多的另外的对象留下了余地,所以这些另外的对象并
不能完全被否认,但由于缺乏一个确定的概念(因为没有任何范畴与此相适
宜),也不能作为我们知性的对象而被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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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知性限定了感性,并不因此就扩展了它自己的领域,而由于它警告感
性不要妄想指向自在之物本身,而只能指向现象,所以它思维一个自在的对象
本身,但却只是作为这现象的原因(因而本身不是现象)的先验客体,这客体
既不能作为量、也不能作为实在性、也不能作为实体等等被思维(因为这些概
① “对于……而言”(fir)第一版为“在……面前”(vor)。康德在《补遗》第45页中又改
回了 vor。——德文编者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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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永远要求它们借以规定一个对象的那些感性形式);所以关于这先验客体,
我们完全不知道它可以在我们里面还是我们外面找到,它是随着感性一同被
取消了呢,还是当我们去掉感性时还会留存下来。如果我们由于这个先验客 B345
体的表象不是感性的,因而要把它称之为本体,那么这是我们的自由。但既然
我们不能把我们知性概念中的任何一个应用于其上,那么这个表象对我们来
说毕竟还仍然是空洞的,除了用来标志我们感性知识的限度、并留下一个我们 A289
既不能用可能经验也不能用纯粹知性去填充的空间之外,没有任何用处。
所以,这个纯粹知性的批判不容许在那些可以作为现象出现于知性面前
的对象之外,建立一个新的对象领域,不容许放纵于理知世界、哪怕是这些理
知世界的概念之中。以最虚伪的方式诱使人们这样做、虽然不可能得到辩护
但却可以原谅的错误就在于:使知性的运用违背它的使命而成为先验的,而对
象、也就是可能的直观必须依照概念,而不是概念必须依照可能的直观(作为
概念的客观有效性所唯一依据的可能的直观)。但其原因却又是在于:统觉
以及和统觉一起的思维先行于表象的一切可能的确定了的秩序。所以我们思
维一般某物,并且一方面从感性上规定它,但却把普遍的和被抽象表象出来的
对象与直观这对象的方式区别开来;于是,留下给我们的就是一种单凭思维来
规定对象的方式,它虽然是一种无内容的单纯逻辑的形式,但却对我们显得像
是自在的客体实存的方式(本体),无须考虑那被限制于我们感官之上的
直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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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离开先验分析论之前,我们还必须附带有一点说明,它虽然本身看 A290
起来并不具有特别的重要性,但却似乎是这个体系的完备性所要求的。人们
通常作为一个先验哲学的开端的最高概念往往是对可能的东西和不可能的东
西的划分。但由于一切划分都以一个被划分的概念为前提,所以就还必须指
出一个更高的概念,而这个概念就是关于一个一般对象的概念(至于这对象
是某物还是无则是悬拟的和未定的)。因为诸范畴是唯一的一些与一般对象
发生关系的概念,所以对一个对象是某物还是无进行区别就将按照范畴的秩
序和指示来进行。
1.与全体、多数和单一这些概念相对立的是这个取消一切的概念,即虚无 B347
(Keines)的概念,于是一个概念的这种完全没有任何可指出的直观与之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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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验 要素论
的对象就等于无(Nichts),也就是一个无对象的概念(ens rationis①),如那些
不能被归入可能性之下的本体,即使它们也并不因此就必须被当作是不可能
A291 的,或者例如人们想到的某些基本力,它们虽然是无矛盾地、但也是没有来自
经验的例子而被想到的,所以也是必须不被归入可能性之下的。
2.实在性是某物,否定性是无,即有关一个对象的缺乏的概念,如阴影、冷
(nihil privativum②)。
3.没有实体的单纯直观形式本身并不是对象,而只是对象(作为现象)的
形式条件,如纯粹空间和纯粹时间(ens imaginarium③),它们虽然作为进行直
观的形式而是某物,但本身决不是被直观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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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的对象是无,因为这个概念是无,即某种不可能的
东西,例如一个由两条边构成的直线形(nihil negativum④)。
因此,这种对于无的概念进行划分的表就必须像这样来安排(因为与这
A292 种划分并行的对某物的划分自然就会得出来):
无
作为
1.
没有对象的空虚的概念
理论的东西
2.
3.
一个概念的空虚对象
没有对象的空虚直观
缺乏性的无
想象的东西
4.
没有概念的空虚对象
否定性的无
① 拉丁文:理论的东西。——译者
② 拉丁文:缺乏性的无。——译者
③ 拉丁文:想象的东西。——译者
④ 拉丁文:否定性的无。——译者I.先验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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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思维之物(1.)与荒诞之物(4.)的区别在于,前者之所以不可归
入可能性之下,是因为它只是虚构出来的(虽然并不是自相矛盾的),后者与
可能性相对立却是由于甚至这个概念本身就是自我取消的。但这两者都是空
虚的概念。反之,缺乏性的无(2.)和想象的东西(3.)则是对于概念的空虚材
料。如果光明不给予感官,那么我们也就不能表象黑暗,而如果没有广延的存
在物被知觉到,也就不能表象任何空间。不论是否定性还是直观的单纯形式,
若没有实在的东西就决不是客体。